第七十一章 长枪兵最好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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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勤马上就要高升了,而军队的扩编要赶在高升之前,扶角堡这个团体里的各人,都在想着自己的前途,就连贾诩也不例外。
校尉的手下属官不但有军司马,还有军丞,军丞是文职,贾诩估计军丞非他莫属了,除了他也没别人能坐这个位置!
整个队伍当中,唯一一个不担心前途的人,就是典韦了,他对李勤道:“少爷,那个汤表不知在何处,我在外面时没有看到他,听人说他跑了。这个跑了我没怎么搞清楚,是这次为了避开少爷你,所跑回家里躲着了,还是离开了富平,逃到别的地方去了?”
李勤嗯了声,道:“刚才太高兴,竟然把汤表的事给忘了。对了,张久答应给我五十副铁甲,不知还算不算数。”
典韦一听大喜,立即就把汤表的事撇一边了,他大喜道:“可是那些羽林军穿的铁甲?”
李勤点头道:“对啊,其实就是他们身上穿的,可惜不是新的了。”
贾诩急道:“这跟新的旧的可沾不上关系,只要是铁甲就是军国重器。张久既然答应了,咱们就得提醒他一下,你去不合适,我去提醒他。这事可不能拖,一拖就废,那些羽林军肯定不愿意给,万一在张久的耳边说些什么,别说铁甲了,连铁片都不能给咱们!”说着话,他调转马头,就要往回走。
孟木道:“我和你去,顺便向汤县令交卸差事,再无牵挂。”跟着贾诩就走了。
李勤对沈乙道:“你带几个人去帮忙!”
沈乙立即答应,点了几个壮丁,一起跟着贾诩走了。
典韦道:“少爷,铁甲要到了,得挑副最大的给我。”
李勤嗯了声,道:“随你挑。”
众人一起往扶角村赶回,再也没提汤表的事,一个臭无赖而已,失势之人,以后有的是机会修理他,倒也不必急在一时。
别人不把汤表当回事,可汤表自己却是很在意自己的。他半路逃走,没有跟着汤介去城门,转了一圈后,发现李勤没有打进来,便又去了县衙,却发现别的官吏对他态度冷淡,好不容易找了个比较熟的人来问,这才得知他逃跑的事被汤介知道了,还骂他是畜生。
汤表心知完蛋了,自己在富平的官场里混不下去了,而由于汤介又是他的族叔,他在关键时刻扔下了族叔逃走,代表着他在汤氏家族里也待不下去了,必会被赶出家族。
汤表知道就算去哀求也没用,他的无赖行为对付一般人还可以,对付汤介半点用也没有,说不定翻脸还会更快些,修理他得更狠些。
只能离开富平了。天亮之后,汤表出了城门,去投靠别人。他这辈子仅交下了一个英雄人物,名叫高顺,他就是要去投靠高顺的。
高顺是有本事之人,认为只有本事大过他的人,才值得他去投靠,可本事大过他的人却一直也没碰到,而高顺又不屑为盗,反而以帮官府抓强盗领取赏金为生,在当时这可是很受人尊敬的职业,景奇就很向往这种职业,称这种人为大侠。
以前高顺来富平抓一个大盗,可到了富平之后,却失了大盗的踪影,却不巧碰到了汤表,汤表为了能分一份赏金,便出动无赖手下,查到了那大盗的落脚之地,帮着高顺抓到了他。
为此,高顺很感激汤表,虽看不起汤表的为人,却认为汤表救了他从不失手的名声,所以他要汤表以后如有了困难,可以去找他帮忙,以便还了这个人情。
汤表现在有困难了,无处可去,唯一能找的人只有高顺,听说高顺在并州混得风声水起,他便想去并州寻找高顺,蹭口饭吃,如果高顺能替他报仇,找找李勤的麻烦,那就更好了。
李勤带着百姓回了扶角村,自是又有一番热闹,村中留守之人谁都没睡,都在为他担心。见过父母之后,李勤把经过说了一遍,李田又惊又喜,万没想到儿子又要升官了,这才多久的时间,竟然有可能当上校尉!
少不得又拉着李勤去拜祭祖先,李田和何氏坚信,儿子能飞黄腾达,都是祖先保祐的结果。
一夜未眠,第二天天亮李勤刚躺到床上想补觉,却听外面有人叫喊,是贾诩回来了,他赶紧起身出屋。就见院里院外挤满了人,院子正当中贾诩正指挥沈乙他们在搬铁甲。
见李勤出来,贾诩大笑着道:“五十副铁甲,一副不少,全都要回来了。幸亏我去提醒,张久干脆就忘了这回事,校尉你可没看到当时的情景,让那些羽林军交铁甲时,他们的脸色那个难看啊,比沈乙的脸都难看!”
沈乙听了,叫道:“贾先生,说话太难听了,我老沈英俊得很呐!”说着,他环顾四周,见乔女没来看热闹,这才松了口气,可不想让乔女听到他长得丑。
李勤蹲下身子,拿起一只铁盔在手里掂掂,道:“用料真足,怕得有好几斤。不过这东西要是成天戴在头上,不得头晕么?”
典韦挤了过来,叫道:“少爷,说好给我一副最大的,我不怕头晕。”拿过李勤手里的铁盔,卟地就按到了自己头上。
众人哈哈大笑,尤其是扶角兵,都看着铁甲,想着分一副上好的。
李勤站起身,道:“大家辛苦了,昨晚劳累得很,去补个觉吧。对了,这些铁甲不要放在这里,拿到打谷场上去,把孩子们招集起来,让他们擦铁甲,谁擦得好,就奖励给谁糖吃。”
贾诩点头道:“不错,正该如此,得了这么多的铁甲,要让别人知道才成。铁甲不就是给人穿的么!”这也是一个招兵的好宣传呢!
李勤交待了几句,又进屋去补觉,再次上床,深感疲乏,昨天发生的事太多了,用脑过度,只一闭眼,没过多一会儿,便沉沉睡去。
这一觉直睡到傍晚时分,肚子饥饿,他才醒了过来,起身穿衣出屋,却不见父母,院子里也没有旁人,不知都去了哪里。
走出院子,李勤往打谷场上走去,刚到打谷场,就见场边黑压压地全是人,就连树上和房顶都爬上去人了,人太多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情况。李勤无法,他只好也爬上了一座房顶,往打谷场里看去。
这一看不要紧,他嘿地就乐了。就见打谷场上摆着一溜的铁甲,铁甲前面立着一块大门板,不知把谁家的门给卸下来了,而铁甲前面站着贾诩,他正在教村民们识字,精力还真充沛。
贾诩的面前坐着几排小孩子,往后便是村民了,就连刘胜也在其中,坐在胡床上,跟着贾诩认字。
李勤眯起眼睛看去,就见门板上用墨条写着三个字,分别是壹、贰、叁,估计着下一个字就要教肆了。
门板前,贾诩又写出了一个字,道:“刚才我们学了一二三,现在学这个字。写好了,你们谁认得这个字,念给我听听。”
孩子中的小马超立即站了起来,声音脆脆的,大声道:“这个字念四!”
百姓们一起点头,纷纷叫好,都说马超真聪明,竟然认得这个字念四,他们可都不认识。
贾诩哈哈大笑,道:“自作聪明,我早就说你是个小匹童,你还不服气,怎么样,你匹了吧!这个字不念四,而念五!”
小马超大丢面子,他把嘴一嘟,又坐了下去,小声道:“三的后面明明就是四嘛,我会数数的!”
马铁坐在他身边,嗤喽一下鼻子,道:“大哥,我也会数数呢!”
这时,贾诩又写了个字,问道:“你们有谁认得这个字念什么?”
村民们这回一起叫道:“这个肯定念四了吧?”
贾诩很是得意,他道:“又错了,你们不比这个匹童强多少。这个字不念四,念六!”
村民们大怒,一起叫嚷起来:“四呢,那四呢,你怎么把四给落下了?换先生,换先生,不要你教了!”
景奇冲到了门板前,叫道:“我来教,这个字才念四!”他拿着炭写了个“肆”字。
村民们这才叫起好来,都说还是景奇为人好,不耍着大家玩。
李勤在房顶上冲贾诩招手,让他过来。贾诩便挤出人群,也上了房顶,坐到李勤的旁边。贾诩道:“校尉,你可看到了,不是我不教,而是他们不让我教。”
李勤笑道:“术业有专攻,还是请个教书先生来为好。姐夫以后别叫我校尉,嗯,还是叫我阿勤,我听着亲切。”
贾诩犹豫了一下,点头答应。
李勤指着下面的人道:“这么多的人,估计招兵不成问题,而且过几天还会来更多的人。我想建立一支四百人的步兵,再建立一只百人的骑兵队,我想光靠长枪兵似乎有些单一了,还得有弓箭手、盾牌手、刀斧手,如果条件允许,可以打制些断马刀出来装备,还要做些投枪,更要有专门探敌的斥候队。不过这些说起来简单,但训练方面不太容易,所以就算是各种兵都有,但也得突出一样,成为咱们扶角军的招牌,你说应该突出哪方面?”
贾诩想了想,道:“精锐当然是刀盾兵,不过别的军队也都以刀盾兵为主力,显不出咱们来,我看咱们不如练长枪兵,别的兵为辅助。”
顿了顿,他小声道:“长枪兵最好练,而且好补充,便宜!”最后两个字细若蚊声。
李勤马上就要高升了,而军队的扩编要赶在高升之前,扶角堡这个团体里的各人,都在想着自己的前途,就连贾诩也不例外。
校尉的手下属官不但有军司马,还有军丞,军丞是文职,贾诩估计军丞非他莫属了,除了他也没别人能坐这个位置!
整个队伍当中,唯一一个不担心前途的人,就是典韦了,他对李勤道:“少爷,那个汤表不知在何处,我在外面时没有看到他,听人说他跑了。这个跑了我没怎么搞清楚,是这次为了避开少爷你,所跑回家里躲着了,还是离开了富平,逃到别的地方去了?”
李勤嗯了声,道:“刚才太高兴,竟然把汤表的事给忘了。对了,张久答应给我五十副铁甲,不知还算不算数。”
典韦一听大喜,立即就把汤表的事撇一边了,他大喜道:“可是那些羽林军穿的铁甲?”
李勤点头道:“对啊,其实就是他们身上穿的,可惜不是新的了。”
贾诩急道:“这跟新的旧的可沾不上关系,只要是铁甲就是军国重器。张久既然答应了,咱们就得提醒他一下,你去不合适,我去提醒他。这事可不能拖,一拖就废,那些羽林军肯定不愿意给,万一在张久的耳边说些什么,别说铁甲了,连铁片都不能给咱们!”说着话,他调转马头,就要往回走。
孟木道:“我和你去,顺便向汤县令交卸差事,再无牵挂。”跟着贾诩就走了。
李勤对沈乙道:“你带几个人去帮忙!”
沈乙立即答应,点了几个壮丁,一起跟着贾诩走了。
典韦道:“少爷,铁甲要到了,得挑副最大的给我。”
李勤嗯了声,道:“随你挑。”
众人一起往扶角村赶回,再也没提汤表的事,一个臭无赖而已,失势之人,以后有的是机会修理他,倒也不必急在一时。
别人不把汤表当回事,可汤表自己却是很在意自己的。他半路逃走,没有跟着汤介去城门,转了一圈后,发现李勤没有打进来,便又去了县衙,却发现别的官吏对他态度冷淡,好不容易找了个比较熟的人来问,这才得知他逃跑的事被汤介知道了,还骂他是畜生。
汤表心知完蛋了,自己在富平的官场里混不下去了,而由于汤介又是他的族叔,他在关键时刻扔下了族叔逃走,代表着他在汤氏家族里也待不下去了,必会被赶出家族。
汤表知道就算去哀求也没用,他的无赖行为对付一般人还可以,对付汤介半点用也没有,说不定翻脸还会更快些,修理他得更狠些。
只能离开富平了。天亮之后,汤表出了城门,去投靠别人。他这辈子仅交下了一个英雄人物,名叫高顺,他就是要去投靠高顺的。
高顺是有本事之人,认为只有本事大过他的人,才值得他去投靠,可本事大过他的人却一直也没碰到,而高顺又不屑为盗,反而以帮官府抓强盗领取赏金为生,在当时这可是很受人尊敬的职业,景奇就很向往这种职业,称这种人为大侠。
以前高顺来富平抓一个大盗,可到了富平之后,却失了大盗的踪影,却不巧碰到了汤表,汤表为了能分一份赏金,便出动无赖手下,查到了那大盗的落脚之地,帮着高顺抓到了他。
为此,高顺很感激汤表,虽看不起汤表的为人,却认为汤表救了他从不失手的名声,所以他要汤表以后如有了困难,可以去找他帮忙,以便还了这个人情。
汤表现在有困难了,无处可去,唯一能找的人只有高顺,听说高顺在并州混得风声水起,他便想去并州寻找高顺,蹭口饭吃,如果高顺能替他报仇,找找李勤的麻烦,那就更好了。
李勤带着百姓回了扶角村,自是又有一番热闹,村中留守之人谁都没睡,都在为他担心。见过父母之后,李勤把经过说了一遍,李田又惊又喜,万没想到儿子又要升官了,这才多久的时间,竟然有可能当上校尉!
少不得又拉着李勤去拜祭祖先,李田和何氏坚信,儿子能飞黄腾达,都是祖先保祐的结果。
一夜未眠,第二天天亮李勤刚躺到床上想补觉,却听外面有人叫喊,是贾诩回来了,他赶紧起身出屋。就见院里院外挤满了人,院子正当中贾诩正指挥沈乙他们在搬铁甲。
见李勤出来,贾诩大笑着道:“五十副铁甲,一副不少,全都要回来了。幸亏我去提醒,张久干脆就忘了这回事,校尉你可没看到当时的情景,让那些羽林军交铁甲时,他们的脸色那个难看啊,比沈乙的脸都难看!”
沈乙听了,叫道:“贾先生,说话太难听了,我老沈英俊得很呐!”说着,他环顾四周,见乔女没来看热闹,这才松了口气,可不想让乔女听到他长得丑。
李勤蹲下身子,拿起一只铁盔在手里掂掂,道:“用料真足,怕得有好几斤。不过这东西要是成天戴在头上,不得头晕么?”
典韦挤了过来,叫道:“少爷,说好给我一副最大的,我不怕头晕。”拿过李勤手里的铁盔,卟地就按到了自己头上。
众人哈哈大笑,尤其是扶角兵,都看着铁甲,想着分一副上好的。
李勤站起身,道:“大家辛苦了,昨晚劳累得很,去补个觉吧。对了,这些铁甲不要放在这里,拿到打谷场上去,把孩子们招集起来,让他们擦铁甲,谁擦得好,就奖励给谁糖吃。”
贾诩点头道:“不错,正该如此,得了这么多的铁甲,要让别人知道才成。铁甲不就是给人穿的么!”这也是一个招兵的好宣传呢!
李勤交待了几句,又进屋去补觉,再次上床,深感疲乏,昨天发生的事太多了,用脑过度,只一闭眼,没过多一会儿,便沉沉睡去。
这一觉直睡到傍晚时分,肚子饥饿,他才醒了过来,起身穿衣出屋,却不见父母,院子里也没有旁人,不知都去了哪里。
走出院子,李勤往打谷场上走去,刚到打谷场,就见场边黑压压地全是人,就连树上和房顶都爬上去人了,人太多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情况。李勤无法,他只好也爬上了一座房顶,往打谷场里看去。
这一看不要紧,他嘿地就乐了。就见打谷场上摆着一溜的铁甲,铁甲前面立着一块大门板,不知把谁家的门给卸下来了,而铁甲前面站着贾诩,他正在教村民们识字,精力还真充沛。
贾诩的面前坐着几排小孩子,往后便是村民了,就连刘胜也在其中,坐在胡床上,跟着贾诩认字。
李勤眯起眼睛看去,就见门板上用墨条写着三个字,分别是壹、贰、叁,估计着下一个字就要教肆了。
门板前,贾诩又写出了一个字,道:“刚才我们学了一二三,现在学这个字。写好了,你们谁认得这个字,念给我听听。”
孩子中的小马超立即站了起来,声音脆脆的,大声道:“这个字念四!”
百姓们一起点头,纷纷叫好,都说马超真聪明,竟然认得这个字念四,他们可都不认识。
贾诩哈哈大笑,道:“自作聪明,我早就说你是个小匹童,你还不服气,怎么样,你匹了吧!这个字不念四,而念五!”
小马超大丢面子,他把嘴一嘟,又坐了下去,小声道:“三的后面明明就是四嘛,我会数数的!”
马铁坐在他身边,嗤喽一下鼻子,道:“大哥,我也会数数呢!”
这时,贾诩又写了个字,问道:“你们有谁认得这个字念什么?”
村民们这回一起叫道:“这个肯定念四了吧?”
贾诩很是得意,他道:“又错了,你们不比这个匹童强多少。这个字不念四,念六!”
村民们大怒,一起叫嚷起来:“四呢,那四呢,你怎么把四给落下了?换先生,换先生,不要你教了!”
景奇冲到了门板前,叫道:“我来教,这个字才念四!”他拿着炭写了个“肆”字。
村民们这才叫起好来,都说还是景奇为人好,不耍着大家玩。
李勤在房顶上冲贾诩招手,让他过来。贾诩便挤出人群,也上了房顶,坐到李勤的旁边。贾诩道:“校尉,你可看到了,不是我不教,而是他们不让我教。”
李勤笑道:“术业有专攻,还是请个教书先生来为好。姐夫以后别叫我校尉,嗯,还是叫我阿勤,我听着亲切。”
贾诩犹豫了一下,点头答应。
李勤指着下面的人道:“这么多的人,估计招兵不成问题,而且过几天还会来更多的人。我想建立一支四百人的步兵,再建立一只百人的骑兵队,我想光靠长枪兵似乎有些单一了,还得有弓箭手、盾牌手、刀斧手,如果条件允许,可以打制些断马刀出来装备,还要做些投枪,更要有专门探敌的斥候队。不过这些说起来简单,但训练方面不太容易,所以就算是各种兵都有,但也得突出一样,成为咱们扶角军的招牌,你说应该突出哪方面?”
贾诩想了想,道:“精锐当然是刀盾兵,不过别的军队也都以刀盾兵为主力,显不出咱们来,我看咱们不如练长枪兵,别的兵为辅助。”
顿了顿,他小声道:“长枪兵最好练,而且好补充,便宜!”最后两个字细若蚊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