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大闹梦飞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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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蒙抬起头道:“不必了!不是姑娘们不好,只是我没兴趣而已。”
约翰却直摇头道:“大将军,您千万不要这么说,我难得请您这一次,怎能不把事情办好?在埃居官场上,这样的场合您做出这样的表示,就意味着对属下办事不力的训斥!”
阿蒙哦了一声:“还有这个讲究?好吧,今天既然跟着你来了,我就不驳你的面子。”
记院的老板却苦着脸道:“约翰大人,我们这里最美丽动人的姑娘已经全被你叫来了,哪里还有更好的?”
约翰瞪眼喝道:“放屁!别以为我不清楚,来之前我就听说了,你们这里有一位头牌姑娘,叫什么忒弥斯绯,号称梦飞思之花,跳一支舞都需要打赏一枚神石。我早想见识见识,怎么不让她来呢?”
记院老板面露为难之色:“约翰大人有所不知,有人提前约了忒弥斯绯姑娘,是城邦财政署的副署长晟易大人。他今天下午就派人打了招呼,晚上要在这里招待一批贵客,点名让忒弥斯绯姑娘歌舞助兴。”
就在这时,约翰突然听见一个细细的声音传入脑海中:“我的亲卫队长,这是命令,你今天必须要让这位姑娘来。我随你出门,就是特意让人看见我在梦飞思玩乐,这是个好机会。不要怕得罪那些人,出什么乱子有我担着。”
就算没有阿蒙暗中下令,约翰也会这么干的,因为记院老板提到的那位梦飞思城邦财政署副署长晟易大人与他有仇!曾经上书弹劾约翰又莫名其妙被杀的那名神官,就是晟易的远房堂弟,而晟易本人是埃居宰相的亲侄子,凭借家族的背景才有如今的地位。在约翰被控告的时候,这一家子人可没少使坏。
现在得到了大将军的命令,约翰当然更不能善罢甘休,他拿起桌上的餐刀轻轻的修着指甲,盯着记院老板冷冷的问道:“晟易来了吗?”
狄兰德被约翰带着杀意的眼神盯得心里直发毛,下意识的退后一步道:“晟易大人还没到。”
约翰:“那我们就是先来的,没有不讲道理。少废话了,快把‘梦飞思之花’叫过来!”
狄兰德央求道:“约翰大人,我再给您的朋友叫别的姑娘吧,一定是更好的。至于忒弥斯绯姑娘今天就算了,我怕晟易大人到了之后会找我们麻烦。”
约翰拿起餐刀在眼前乱晃,沉声道:“他会不会找你麻烦,我不清楚也懒得理会,那是你的事。但你现在如果不照办的话,我敢保证立刻会有麻烦。我今天一直斯斯文文的在喝酒,到现在还没有闹事呢。”
说着话他扔过去一个小皮兜,狄兰德接过打开一看,原来是满满一兜子神石。约翰又喝了一声:“够不够?”
狄兰德擦了擦汗,连连点头道:“够了,够了,把这座香厅买下来都绰绰有余!”
约翰很斯文的点了点头:“既然如此,我把这里拆了都行吧?但是我不想拆,还要留着这房子招待贵客呢。”
记院老板捧着钱袋出去了,阿蒙有些好奇的扭头问约翰道:“这里还有姑娘号称梦飞思之花,跳一支舞居然要一枚神石?也太贵了吧!”
约翰哈哈笑道:“大将军,我知道一般的女人入不了您的法眼,想来想去只有这么一位姑娘能让您动凡心啊,哈哈哈,她为何这么有名,您亲眼见到便知。”
此时幕墙后又响起了乐器声,是小槌敲响板,节奏竟颇似进军的战鼓,有那么几份威严与肃杀的意思,只是在此时此地听来,气氛舒缓了许多,无形中让人精神一振。记院里敲战鼓,这唱的是哪一出啊?
随着战鼓似的响板声,一位姑娘绕过门前的屏风走了进来,手中竟提着一支明晃晃的长剑。场面越来越有意思了,记院的姑娘居然持剑进香厅,来者就是大名鼎鼎的梦飞思之花忒弥斯绯。
她果然与众不同,首先穿的衣服就比别的姑娘多,虽然也是束乳露脐装,但并不只是那么两小片,而是一件束身的短衫,胸前也没有垂着帘状的金属坠,露出柔嫩的双肩与两臂,小腹紧致、腰肢婀娜。
她没戴面纱,眼眸是棕褐色的,眼波清澈如泉水却稍稍有点寒意,五官很美,有一丝倔强的神情。当她展颜娇笑的时候,又似春风融化了冰雪,显得是那么温柔娇媚。她走到水池对面的地毯上,双手持剑柄按武士的礼节行礼,露齿微笑。
她的笑容很美,阿蒙却微微皱了皱眉头。这姑娘隐约透着杀意,心中还压抑着一股怒气。阿蒙能感知他人内心中真实的情绪,她显然对约翰与阿蒙节外生枝很不满,却掩饰在心中没有表露出来。这让阿蒙有些奇怪,记院的姑娘陪什么客人其实都一样,而且约翰给的赏钱特别多,她为何如此愤怒呢?
难道这位梦飞思之花是那位晟易大人的相好,今天晚上特意在等情郎来到,嫌阿蒙与约翰搅了她的好事?
忒弥斯绯行礼完毕,开始随着战鼓似的响板声舞剑,阿蒙真的惊讶了。这姑娘并不是拿着剑当道具轻摇曼舞、也不是普通的劲舞,很显然她会真正的武技,刻意掩藏在舞蹈中,只为展现那刚柔相济之美。
女子修习体术者本就相当少,能够将武技化入剑舞之中,还能展现如此的动人之美,简直太罕见了,她是一名真正的武士,怎么成了记院里的姑娘?接下来还有让阿蒙更惊讶的事情,那响板声渐急,忒弥斯绯手中的剑已挥洒成一片银光。
幕墙后的乐队又吹起了号角,号角与响板声交替起伏缓急不定,忒弥斯绯在剑舞中开口吟唱——请告诉我,神灵是我的亮光、我的拯救、我生命的保障。
请告诉我,在神灵的光辉下,将无惧敌人的刀枪。
那么我在惧怕谁、在惧怕谁,又会受谁的伤。
当敌人的车马冲来,他的心未曾害怕,身后是阿蒙的大帐。
他曾昂首面对仇敌,将自己献祭于神灵,聆听那天空的吟唱。
神灵啊,那拯救我的神灵,不要抛弃你的子民。
我在寻找你,求你的聆听与怜恤,不要向我掩住容颜。
这是谁的离弃,你在宽恕谁的罪行?请坚固我心,我终将见到您!
阿蒙是越听越好奇、越看越感兴趣。这可不是普通的歌舞,因为姑娘施展的是真正的武技,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别说开口吟唱,就连说话都会乱了气息。这位梦飞思之花显然经过专门的苦练,运用的技巧非常的巧妙,剑舞的动作与呼吸的节奏相配合,以婉转妙曼之声吟唱出这么一首诗篇。
去年的战争,带起了埃居国内贵族间的尚武风气,携带佩剑如今在梦飞思很时髦。根据埃居法令,夜间未经允许在城邦中携带武器外出是违禁的,而聚众十人以上携带武器,更会被视为图谋叛乱。但法令归法令,执行又是另一回事,巡城的卫队看见贵族大人们佩剑而行以为时尚,通常都视而不见,没人会管这种闲事。
这位姑娘的脸蛋与身材都很美,又有如此动人的歌喉,那刚劲的剑舞更加衬托出身形的娇柔,与其他的姑娘完全是不一样的感觉,更刺激、更新奇、更诱惑、更神秘、更有挑战姓。找遍整个梦飞思城各大记院,也找不出第二位这样的姑娘,难怪她会号称梦飞思之花。
她的剑术在阿蒙这种武技大宗师的眼里虽算不上什么,但对于一名普通女子来说已经相当难得了。尤其是这一手歌舞功夫,简直令人称绝,阿蒙都不自觉看得入神了。而那边的约翰盯着忒弥斯绯,神情如痴如醉,手里端着一杯酒连嘴都忘了合上。
约翰身边环拥的十几位姑娘也是美女,可是与水池对面的忒弥斯绯相比皆黯然失色。她们好似工匠在画板上勾勒出的花朵,而忒弥斯绯就似原野上疾风中动感摇曳的娇蕊。
忒弥斯绯所吟唱的诗篇中竟然提到了阿蒙。阿蒙如今已是大名鼎鼎的帝国英雄,也有不少吟游诗人将他的传奇编成诗篇四处传唱,偶尔听见那么一两首倒也不意外。只是这位姑娘吟唱的不是阿蒙的功绩,而是在描述军中的一位战士,同时也向神灵质询着什么,似乎别有含义。
一曲歌罢,约翰还张着嘴愣在那里意犹未尽,阿蒙轻轻击掌笑道:“这位姑娘,你的剑舞很美,但我能看出来,你并没有展现真正的剑技,因为你刻意在追求美妙的舞姿,所以改变了剑技应有的节奏与章法,其实不必如此。”
忒弥斯绯正在收剑鞠躬,很好奇的抬眼问道:“尊贵的大人,想必您是一位剑术行家,难道也精通歌舞?”
阿蒙笑着摇了摇头道:“歌舞我不精通,但我知道什么才是剑意的精华。真正精妙的剑术,能够展现最完美的节奏与身姿,你不必刻意去寻找,将身心融入剑意,便是最美的剑舞。”
约翰此时终于回过神,呵呵笑道:“姑娘,你今天是遇到真正的大行家了。”
阿蒙拍了拍身边的躺椅:“过来坐着慢慢聊吧,一起喝杯酒。”
他让忒弥斯绯留下来陪酒,今天晚上终于不再独坐。忒弥斯绯笑盈盈的走过齐胸深的水池,来到阿蒙身边将剑放在桌上,伸手拿起来一个杯子。阿蒙顺手拎起酒壶,给这位姑娘斟了满满一杯酒。能让帝国大将军亲手斟酒,就是梦飞思城的城主也没有这个待遇呀,但在这种场合倒也入情入景。
这一杯酒还没有喝到嘴呢,就听砰的一声,有人撞开了香厅的大门,又一脚踢翻了门前的屏风,持剑指着约翰怒喝道:“我正想找你算帐呢,今天还敢来找我的茬?你是在找死!”
来者正是梦飞思城邦的财政署副长官晟易大人,六天之后就是伊西丝赐福大典,有很多人已聚集在梦飞思城中,其中有不少与他有交往的家族子弟,今天在这里招待一批贵客,下午已经打了招呼让忒弥斯绯歌舞助兴,结果到了之后忒弥斯绯却没出现,据说在陪别的客人。
这让晟易大人很没面子啊,把老板叫来训斥。记院老板狄兰德告诉他,忒弥斯绯姑娘让约翰给叫走了。晟易寒着脸问道:“哪个约翰?”
狄兰德苦着脸答道:“还能是哪个约翰,就是那个从战场上立了军功回来,又被削爵受罚的约翰。”
若是别人还好,一提这位约翰,晟易是怒不可遏,拔剑就冲了过去。约翰与他有仇,他早就想找约翰算帐了,只是一直没碰到机会。晟易的堂弟雷德罗斯,也是与他一起吃喝瓢赌从小玩到大的朋党,半年多以前就是因为弹劾约翰,被人不明不白的杀死在都城。
谁都认为约翰是凶手,可就是没有证据,约翰至今逍遥法外,晟易怎能咽得下这口气?约翰在记院里喝多了打架闹事可不是一次两次,几乎整个梦飞思城的贵族都了解他的脾姓。今天又是约翰主动和晟易抢姑娘挑起争端,显然故意找茬,那就别怪晟易趁机下手,不死也得要他半条命。今天的机会太好了,哪怕传出去,也是约翰故态复萌在记院闹事,有什么后果就自认倒霉吧!
晟易想的倒挺好,但他却不了解最新的情况。他既不清楚约翰已经晋级为一名大武士,更不知道约翰担任了阿蒙大将军的亲卫队长,以为约翰仍是那位受到法老训斥、削爵思过的落魄将军。
按照惯例,一位武士晋级为大武士,将由所在的城邦举行专门的庆祝仪式并发布公告。但约翰晋级之时,正巧在海岬城邦接受夺职削爵的惩罚,举行仪式自然不合适,无论是梦飞思城还是海岬城邦也都没有发布公告,晟易不知情也很正常。
约翰回到梦飞思城后,直接跟随乔治去了阿蒙的领地,谁也没有再见过他,都以为这位将军没脸见人,不知躲哪里闭门思过去了。阿蒙任命约翰为亲卫队长,直接向埃居军部报备,也没必要请示与通知梦飞思城邦,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晟易当然没有听说。
然而这些都不是最严重的失误,更要命的是,这位晟易大人竟然不认识阿蒙!
当初在伊西丝神殿中时,阿蒙深居简出,城邦各署官员认识他的人本就极少。他晋级为大武士,城主曾经特意举行过一个庆祝仪式,可晟易没去捧场。后来阿蒙载誉归国,梦飞思城中的贵族大人们纷纷登门道贺,晟易也没去拜见大将军。
晟易今天想趁机收拾约翰,也担心自己一个人不是对手,在厅中喊了一句:“杀了雷德罗斯的凶手约翰就在这里,还故意挑衅我们,谁跟我一起去报仇?”
那帮狗朋狐党纷纷拔剑,跟着晟易就冲了过来。晟易第一个踹开大门踢倒屏风,喝骂约翰之后又用剑一指阿蒙:“哪来的臭小子,竟然敢跟我抢姑娘?我看你也是不要命了!”
一见晟易提剑进门,忒弥斯绯下意识的就放下酒杯伸手拿起桌上的剑。而阿蒙看都没看他,甚至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拿起餐刀轻轻一挥,刀柄又稳又准的打在忒弥斯绯的肘侧。这位姑娘就觉得半边身子瞬间一麻,不由自主又坐下了,手中长剑落地。
阿蒙扭过头笑呵呵的冲约翰说了一句话:“有刺客。”
说出这句话的同时,约翰的脑海中又听见了阿蒙细细的声音:“不要杀人,轻轻打断一条腿,扔大街上去!”
约翰身边的姑娘们刚刚发出一声惊呼,接着眼前一花,躺椅上的约翰与门前的晟易就都不见了。约翰的速度太快了,就似一头暴走的狼从躺椅上跳下来,一脚点在水池中闪身就到了门口。他的脚点在水面上身形腾空而起,连鞋底都没有沾湿,飘荡着花瓣的水池似被一股无形的能量冲击,涌起一圈圈涟漪。
晟易连阿蒙的面容都没有看清楚,就觉得后脖子一紧让人给攥住了,全身一软失去了力气,长剑嘡啷落地,就似腾云驾雾般被人拎了出去。
……这天晚上,梦飞思城最豪华的记院门前,发生了惊人的大事件。城邦的财政署副长官、宰相大人的亲侄子晟易,被人像摔死狗一样扔到了门外的大街上,还被打断了一条腿。他招待的那些“贵客”,也被人夺走了武器,一个个扔了出来。
行凶者闯了这么大的祸,却若无其事,仍然回去搂着姑娘喝酒。
记院当然有护院武士,他们就是防止人打架闹事的。但贵族大人们起了冲突,他们是不敢乱插手的,伤人自有双方负责,记院伤了谁都不好,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约翰行凶。况且以约翰的手段,这里哪有谁是他的对手?
晟易的同伴叫骂不停,但也不敢当场再动手,武器都让约翰给夺走了,对方已经是手下留情了。只得将断腿的晟易抬上车,赶紧回到了府中找医官疗伤,他们心里也咽不下这口气,又叫了一批武士以人多壮胆,拿着武器浩浩荡荡杀回记院。
沿途遇到的守城卫队也不敢管他们,可是到了记院门口,却碰到了一个不买帐的。此人一声令下,大批如狼似虎的士兵扑上来,将这伙人全部缴械。其中有几个家伙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大嚷大叫道:“知道我们是谁吗?你敢在这里管闲事!”
那人冷冷答道:“我不知道你是谁,但应该告诉你我是谁。我是伊西丝神殿首席大武士、伊西丝军团的军团长龙腾。伊西丝赐福大典期间,城邦安防事务由我负责,你们是在给老子惹事,知道吗?”
旁边有亲卫问道:“军团长大人,要将这些人送到城邦大牢吗?”
龙腾摇头道:“不,先押到军营里关起来,等到赐福大典结束之后,都按军法处置!”
“军法处置”这句话太吓人了,其中有几个胆小的怂货差点没当场哭出来,急忙认错求饶,推说他们不是故意闹事,是因为晟易大人在这里遇到歹徒行凶被打断了腿,他们是来抓凶手的。龙腾却根本不听解释,挥手命令亲卫把这些人押走了。
龙腾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说来也巧,这位大武士负责赐福大典期间城邦的安防事务,由于前年大典出过事,而去年埃居又刚刚与邻国大战,所以今年大典的治安秩序需要格外重视,各种事务必须谨慎安排。龙腾忙了一天,晚上自然想放松放松,于是带着亲卫就巡视到了记院,准备进去喝酒搂姑娘。
然而还没有走到门口,远远的就看见有一伙人被扔出来、叫骂着离去。这位军团长把记院老板叫出来询问——今天晚上又是谁在这里打架闹事啊,怎么连晟易大人的腿都被人打断了呢?
这位大武士也是故意使坏,他看见晟易了,也看出他被人打断了一条腿,当时却没管。记院老板带着哭腔解释了前因后果,原来是约翰大人陪着一位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来玩,那小伙子的眼光太高,别的姑娘都看不上,偏偏要点梦飞思之花忒弥斯绯姑娘陪酒。
晟易大人今晚要招待一批贵客,已经打了招呼让忒弥斯绯歌舞助兴,认为约翰在故意找茬,拔剑就冲进了那座香厅,拦都拦不住。后来约翰将军大发神威,晟易和他的朋友们全被扔出来了。现在约翰将军与那个小伙还在香厅里喝酒呢,就和没事人一样,还吩咐伙计换一面挡门的屏风。
龙腾一听就知道约翰身边小伙肯定是阿蒙,而且晟易也肯定不认识阿蒙,否则借他十个胆也不敢拔剑冲进去行凶。龙腾很清楚晟易的做派和脾气,吃了这么大的亏必然不会善罢甘休,他干脆没进记院,就带着卫队在门口等着,果然又堵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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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蒙抬起头道:“不必了!不是姑娘们不好,只是我没兴趣而已。”
约翰却直摇头道:“大将军,您千万不要这么说,我难得请您这一次,怎能不把事情办好?在埃居官场上,这样的场合您做出这样的表示,就意味着对属下办事不力的训斥!”
阿蒙哦了一声:“还有这个讲究?好吧,今天既然跟着你来了,我就不驳你的面子。”
记院的老板却苦着脸道:“约翰大人,我们这里最美丽动人的姑娘已经全被你叫来了,哪里还有更好的?”
约翰瞪眼喝道:“放屁!别以为我不清楚,来之前我就听说了,你们这里有一位头牌姑娘,叫什么忒弥斯绯,号称梦飞思之花,跳一支舞都需要打赏一枚神石。我早想见识见识,怎么不让她来呢?”
记院老板面露为难之色:“约翰大人有所不知,有人提前约了忒弥斯绯姑娘,是城邦财政署的副署长晟易大人。他今天下午就派人打了招呼,晚上要在这里招待一批贵客,点名让忒弥斯绯姑娘歌舞助兴。”
就在这时,约翰突然听见一个细细的声音传入脑海中:“我的亲卫队长,这是命令,你今天必须要让这位姑娘来。我随你出门,就是特意让人看见我在梦飞思玩乐,这是个好机会。不要怕得罪那些人,出什么乱子有我担着。”
就算没有阿蒙暗中下令,约翰也会这么干的,因为记院老板提到的那位梦飞思城邦财政署副署长晟易大人与他有仇!曾经上书弹劾约翰又莫名其妙被杀的那名神官,就是晟易的远房堂弟,而晟易本人是埃居宰相的亲侄子,凭借家族的背景才有如今的地位。在约翰被控告的时候,这一家子人可没少使坏。
现在得到了大将军的命令,约翰当然更不能善罢甘休,他拿起桌上的餐刀轻轻的修着指甲,盯着记院老板冷冷的问道:“晟易来了吗?”
狄兰德被约翰带着杀意的眼神盯得心里直发毛,下意识的退后一步道:“晟易大人还没到。”
约翰:“那我们就是先来的,没有不讲道理。少废话了,快把‘梦飞思之花’叫过来!”
狄兰德央求道:“约翰大人,我再给您的朋友叫别的姑娘吧,一定是更好的。至于忒弥斯绯姑娘今天就算了,我怕晟易大人到了之后会找我们麻烦。”
约翰拿起餐刀在眼前乱晃,沉声道:“他会不会找你麻烦,我不清楚也懒得理会,那是你的事。但你现在如果不照办的话,我敢保证立刻会有麻烦。我今天一直斯斯文文的在喝酒,到现在还没有闹事呢。”
说着话他扔过去一个小皮兜,狄兰德接过打开一看,原来是满满一兜子神石。约翰又喝了一声:“够不够?”
狄兰德擦了擦汗,连连点头道:“够了,够了,把这座香厅买下来都绰绰有余!”
约翰很斯文的点了点头:“既然如此,我把这里拆了都行吧?但是我不想拆,还要留着这房子招待贵客呢。”
记院老板捧着钱袋出去了,阿蒙有些好奇的扭头问约翰道:“这里还有姑娘号称梦飞思之花,跳一支舞居然要一枚神石?也太贵了吧!”
约翰哈哈笑道:“大将军,我知道一般的女人入不了您的法眼,想来想去只有这么一位姑娘能让您动凡心啊,哈哈哈,她为何这么有名,您亲眼见到便知。”
此时幕墙后又响起了乐器声,是小槌敲响板,节奏竟颇似进军的战鼓,有那么几份威严与肃杀的意思,只是在此时此地听来,气氛舒缓了许多,无形中让人精神一振。记院里敲战鼓,这唱的是哪一出啊?
随着战鼓似的响板声,一位姑娘绕过门前的屏风走了进来,手中竟提着一支明晃晃的长剑。场面越来越有意思了,记院的姑娘居然持剑进香厅,来者就是大名鼎鼎的梦飞思之花忒弥斯绯。
她果然与众不同,首先穿的衣服就比别的姑娘多,虽然也是束乳露脐装,但并不只是那么两小片,而是一件束身的短衫,胸前也没有垂着帘状的金属坠,露出柔嫩的双肩与两臂,小腹紧致、腰肢婀娜。
她没戴面纱,眼眸是棕褐色的,眼波清澈如泉水却稍稍有点寒意,五官很美,有一丝倔强的神情。当她展颜娇笑的时候,又似春风融化了冰雪,显得是那么温柔娇媚。她走到水池对面的地毯上,双手持剑柄按武士的礼节行礼,露齿微笑。
她的笑容很美,阿蒙却微微皱了皱眉头。这姑娘隐约透着杀意,心中还压抑着一股怒气。阿蒙能感知他人内心中真实的情绪,她显然对约翰与阿蒙节外生枝很不满,却掩饰在心中没有表露出来。这让阿蒙有些奇怪,记院的姑娘陪什么客人其实都一样,而且约翰给的赏钱特别多,她为何如此愤怒呢?
难道这位梦飞思之花是那位晟易大人的相好,今天晚上特意在等情郎来到,嫌阿蒙与约翰搅了她的好事?
忒弥斯绯行礼完毕,开始随着战鼓似的响板声舞剑,阿蒙真的惊讶了。这姑娘并不是拿着剑当道具轻摇曼舞、也不是普通的劲舞,很显然她会真正的武技,刻意掩藏在舞蹈中,只为展现那刚柔相济之美。
女子修习体术者本就相当少,能够将武技化入剑舞之中,还能展现如此的动人之美,简直太罕见了,她是一名真正的武士,怎么成了记院里的姑娘?接下来还有让阿蒙更惊讶的事情,那响板声渐急,忒弥斯绯手中的剑已挥洒成一片银光。
幕墙后的乐队又吹起了号角,号角与响板声交替起伏缓急不定,忒弥斯绯在剑舞中开口吟唱——请告诉我,神灵是我的亮光、我的拯救、我生命的保障。
请告诉我,在神灵的光辉下,将无惧敌人的刀枪。
那么我在惧怕谁、在惧怕谁,又会受谁的伤。
当敌人的车马冲来,他的心未曾害怕,身后是阿蒙的大帐。
他曾昂首面对仇敌,将自己献祭于神灵,聆听那天空的吟唱。
神灵啊,那拯救我的神灵,不要抛弃你的子民。
我在寻找你,求你的聆听与怜恤,不要向我掩住容颜。
这是谁的离弃,你在宽恕谁的罪行?请坚固我心,我终将见到您!
阿蒙是越听越好奇、越看越感兴趣。这可不是普通的歌舞,因为姑娘施展的是真正的武技,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别说开口吟唱,就连说话都会乱了气息。这位梦飞思之花显然经过专门的苦练,运用的技巧非常的巧妙,剑舞的动作与呼吸的节奏相配合,以婉转妙曼之声吟唱出这么一首诗篇。
去年的战争,带起了埃居国内贵族间的尚武风气,携带佩剑如今在梦飞思很时髦。根据埃居法令,夜间未经允许在城邦中携带武器外出是违禁的,而聚众十人以上携带武器,更会被视为图谋叛乱。但法令归法令,执行又是另一回事,巡城的卫队看见贵族大人们佩剑而行以为时尚,通常都视而不见,没人会管这种闲事。
这位姑娘的脸蛋与身材都很美,又有如此动人的歌喉,那刚劲的剑舞更加衬托出身形的娇柔,与其他的姑娘完全是不一样的感觉,更刺激、更新奇、更诱惑、更神秘、更有挑战姓。找遍整个梦飞思城各大记院,也找不出第二位这样的姑娘,难怪她会号称梦飞思之花。
她的剑术在阿蒙这种武技大宗师的眼里虽算不上什么,但对于一名普通女子来说已经相当难得了。尤其是这一手歌舞功夫,简直令人称绝,阿蒙都不自觉看得入神了。而那边的约翰盯着忒弥斯绯,神情如痴如醉,手里端着一杯酒连嘴都忘了合上。
约翰身边环拥的十几位姑娘也是美女,可是与水池对面的忒弥斯绯相比皆黯然失色。她们好似工匠在画板上勾勒出的花朵,而忒弥斯绯就似原野上疾风中动感摇曳的娇蕊。
忒弥斯绯所吟唱的诗篇中竟然提到了阿蒙。阿蒙如今已是大名鼎鼎的帝国英雄,也有不少吟游诗人将他的传奇编成诗篇四处传唱,偶尔听见那么一两首倒也不意外。只是这位姑娘吟唱的不是阿蒙的功绩,而是在描述军中的一位战士,同时也向神灵质询着什么,似乎别有含义。
一曲歌罢,约翰还张着嘴愣在那里意犹未尽,阿蒙轻轻击掌笑道:“这位姑娘,你的剑舞很美,但我能看出来,你并没有展现真正的剑技,因为你刻意在追求美妙的舞姿,所以改变了剑技应有的节奏与章法,其实不必如此。”
忒弥斯绯正在收剑鞠躬,很好奇的抬眼问道:“尊贵的大人,想必您是一位剑术行家,难道也精通歌舞?”
阿蒙笑着摇了摇头道:“歌舞我不精通,但我知道什么才是剑意的精华。真正精妙的剑术,能够展现最完美的节奏与身姿,你不必刻意去寻找,将身心融入剑意,便是最美的剑舞。”
约翰此时终于回过神,呵呵笑道:“姑娘,你今天是遇到真正的大行家了。”
阿蒙拍了拍身边的躺椅:“过来坐着慢慢聊吧,一起喝杯酒。”
他让忒弥斯绯留下来陪酒,今天晚上终于不再独坐。忒弥斯绯笑盈盈的走过齐胸深的水池,来到阿蒙身边将剑放在桌上,伸手拿起来一个杯子。阿蒙顺手拎起酒壶,给这位姑娘斟了满满一杯酒。能让帝国大将军亲手斟酒,就是梦飞思城的城主也没有这个待遇呀,但在这种场合倒也入情入景。
这一杯酒还没有喝到嘴呢,就听砰的一声,有人撞开了香厅的大门,又一脚踢翻了门前的屏风,持剑指着约翰怒喝道:“我正想找你算帐呢,今天还敢来找我的茬?你是在找死!”
来者正是梦飞思城邦的财政署副长官晟易大人,六天之后就是伊西丝赐福大典,有很多人已聚集在梦飞思城中,其中有不少与他有交往的家族子弟,今天在这里招待一批贵客,下午已经打了招呼让忒弥斯绯歌舞助兴,结果到了之后忒弥斯绯却没出现,据说在陪别的客人。
这让晟易大人很没面子啊,把老板叫来训斥。记院老板狄兰德告诉他,忒弥斯绯姑娘让约翰给叫走了。晟易寒着脸问道:“哪个约翰?”
狄兰德苦着脸答道:“还能是哪个约翰,就是那个从战场上立了军功回来,又被削爵受罚的约翰。”
若是别人还好,一提这位约翰,晟易是怒不可遏,拔剑就冲了过去。约翰与他有仇,他早就想找约翰算帐了,只是一直没碰到机会。晟易的堂弟雷德罗斯,也是与他一起吃喝瓢赌从小玩到大的朋党,半年多以前就是因为弹劾约翰,被人不明不白的杀死在都城。
谁都认为约翰是凶手,可就是没有证据,约翰至今逍遥法外,晟易怎能咽得下这口气?约翰在记院里喝多了打架闹事可不是一次两次,几乎整个梦飞思城的贵族都了解他的脾姓。今天又是约翰主动和晟易抢姑娘挑起争端,显然故意找茬,那就别怪晟易趁机下手,不死也得要他半条命。今天的机会太好了,哪怕传出去,也是约翰故态复萌在记院闹事,有什么后果就自认倒霉吧!
晟易想的倒挺好,但他却不了解最新的情况。他既不清楚约翰已经晋级为一名大武士,更不知道约翰担任了阿蒙大将军的亲卫队长,以为约翰仍是那位受到法老训斥、削爵思过的落魄将军。
按照惯例,一位武士晋级为大武士,将由所在的城邦举行专门的庆祝仪式并发布公告。但约翰晋级之时,正巧在海岬城邦接受夺职削爵的惩罚,举行仪式自然不合适,无论是梦飞思城还是海岬城邦也都没有发布公告,晟易不知情也很正常。
约翰回到梦飞思城后,直接跟随乔治去了阿蒙的领地,谁也没有再见过他,都以为这位将军没脸见人,不知躲哪里闭门思过去了。阿蒙任命约翰为亲卫队长,直接向埃居军部报备,也没必要请示与通知梦飞思城邦,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晟易当然没有听说。
然而这些都不是最严重的失误,更要命的是,这位晟易大人竟然不认识阿蒙!
当初在伊西丝神殿中时,阿蒙深居简出,城邦各署官员认识他的人本就极少。他晋级为大武士,城主曾经特意举行过一个庆祝仪式,可晟易没去捧场。后来阿蒙载誉归国,梦飞思城中的贵族大人们纷纷登门道贺,晟易也没去拜见大将军。
晟易今天想趁机收拾约翰,也担心自己一个人不是对手,在厅中喊了一句:“杀了雷德罗斯的凶手约翰就在这里,还故意挑衅我们,谁跟我一起去报仇?”
那帮狗朋狐党纷纷拔剑,跟着晟易就冲了过来。晟易第一个踹开大门踢倒屏风,喝骂约翰之后又用剑一指阿蒙:“哪来的臭小子,竟然敢跟我抢姑娘?我看你也是不要命了!”
一见晟易提剑进门,忒弥斯绯下意识的就放下酒杯伸手拿起桌上的剑。而阿蒙看都没看他,甚至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拿起餐刀轻轻一挥,刀柄又稳又准的打在忒弥斯绯的肘侧。这位姑娘就觉得半边身子瞬间一麻,不由自主又坐下了,手中长剑落地。
阿蒙扭过头笑呵呵的冲约翰说了一句话:“有刺客。”
说出这句话的同时,约翰的脑海中又听见了阿蒙细细的声音:“不要杀人,轻轻打断一条腿,扔大街上去!”
约翰身边的姑娘们刚刚发出一声惊呼,接着眼前一花,躺椅上的约翰与门前的晟易就都不见了。约翰的速度太快了,就似一头暴走的狼从躺椅上跳下来,一脚点在水池中闪身就到了门口。他的脚点在水面上身形腾空而起,连鞋底都没有沾湿,飘荡着花瓣的水池似被一股无形的能量冲击,涌起一圈圈涟漪。
晟易连阿蒙的面容都没有看清楚,就觉得后脖子一紧让人给攥住了,全身一软失去了力气,长剑嘡啷落地,就似腾云驾雾般被人拎了出去。
……这天晚上,梦飞思城最豪华的记院门前,发生了惊人的大事件。城邦的财政署副长官、宰相大人的亲侄子晟易,被人像摔死狗一样扔到了门外的大街上,还被打断了一条腿。他招待的那些“贵客”,也被人夺走了武器,一个个扔了出来。
行凶者闯了这么大的祸,却若无其事,仍然回去搂着姑娘喝酒。
记院当然有护院武士,他们就是防止人打架闹事的。但贵族大人们起了冲突,他们是不敢乱插手的,伤人自有双方负责,记院伤了谁都不好,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约翰行凶。况且以约翰的手段,这里哪有谁是他的对手?
晟易的同伴叫骂不停,但也不敢当场再动手,武器都让约翰给夺走了,对方已经是手下留情了。只得将断腿的晟易抬上车,赶紧回到了府中找医官疗伤,他们心里也咽不下这口气,又叫了一批武士以人多壮胆,拿着武器浩浩荡荡杀回记院。
沿途遇到的守城卫队也不敢管他们,可是到了记院门口,却碰到了一个不买帐的。此人一声令下,大批如狼似虎的士兵扑上来,将这伙人全部缴械。其中有几个家伙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大嚷大叫道:“知道我们是谁吗?你敢在这里管闲事!”
那人冷冷答道:“我不知道你是谁,但应该告诉你我是谁。我是伊西丝神殿首席大武士、伊西丝军团的军团长龙腾。伊西丝赐福大典期间,城邦安防事务由我负责,你们是在给老子惹事,知道吗?”
旁边有亲卫问道:“军团长大人,要将这些人送到城邦大牢吗?”
龙腾摇头道:“不,先押到军营里关起来,等到赐福大典结束之后,都按军法处置!”
“军法处置”这句话太吓人了,其中有几个胆小的怂货差点没当场哭出来,急忙认错求饶,推说他们不是故意闹事,是因为晟易大人在这里遇到歹徒行凶被打断了腿,他们是来抓凶手的。龙腾却根本不听解释,挥手命令亲卫把这些人押走了。
龙腾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说来也巧,这位大武士负责赐福大典期间城邦的安防事务,由于前年大典出过事,而去年埃居又刚刚与邻国大战,所以今年大典的治安秩序需要格外重视,各种事务必须谨慎安排。龙腾忙了一天,晚上自然想放松放松,于是带着亲卫就巡视到了记院,准备进去喝酒搂姑娘。
然而还没有走到门口,远远的就看见有一伙人被扔出来、叫骂着离去。这位军团长把记院老板叫出来询问——今天晚上又是谁在这里打架闹事啊,怎么连晟易大人的腿都被人打断了呢?
这位大武士也是故意使坏,他看见晟易了,也看出他被人打断了一条腿,当时却没管。记院老板带着哭腔解释了前因后果,原来是约翰大人陪着一位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来玩,那小伙子的眼光太高,别的姑娘都看不上,偏偏要点梦飞思之花忒弥斯绯姑娘陪酒。
晟易大人今晚要招待一批贵客,已经打了招呼让忒弥斯绯歌舞助兴,认为约翰在故意找茬,拔剑就冲进了那座香厅,拦都拦不住。后来约翰将军大发神威,晟易和他的朋友们全被扔出来了。现在约翰将军与那个小伙还在香厅里喝酒呢,就和没事人一样,还吩咐伙计换一面挡门的屏风。
龙腾一听就知道约翰身边小伙肯定是阿蒙,而且晟易也肯定不认识阿蒙,否则借他十个胆也不敢拔剑冲进去行凶。龙腾很清楚晟易的做派和脾气,吃了这么大的亏必然不会善罢甘休,他干脆没进记院,就带着卫队在门口等着,果然又堵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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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