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姐妹花(还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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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混乞儿,刚才可到有一只大鹰从天上掉落下来。”
这是一个提着铁栏木弓的女孩,约莫十三、四岁,上身穿着翠色的格子布衫,下身穿着一条麻布短脚裤,只能遮住膝盖上方的部位,而膝盖下方的小腿则露了出来。
小麦色的皮肤,小腿之上没有多余的肉,显得相当的紧致,若是捏上一把,怕是相当的有弹性。
脚上还穿着一双褐黄的草鞋,因为在山间长途跋涉,不仅草鞋被磨破,就连脚背都被荆棘给划出了伤痕,血液已经干涸,更是结疤!
模样倒是长得清秀,特别是那一双眼睛,圆溜溜的,就好像天上的月亮。
她背上背着一个竹筒,里面装满了一桶箭,乃是以木棍削成,长三尺三寸,装着铁质的箭头,鹅毛翎羽。
像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但又不像普通人家的女孩子,至少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不会像她这般的抛头露面,更不会穿着麻衣和草鞋,背着箭筒,提着大弓,绝对的练家子。
其实也是风飞云从小在灵州城长大,生活环境富裕,所以才觉得女孩子嘛,就应该穿着干干净净的衣服,坐在闺帷里面绣花,池塘边喂鱼,就算是贫穷一点的女孩子,就如那卖茶的罗家小娘子,那也是穿的整整齐齐,斯斯文文,是绝对不会穿草鞋,在山间打猎的。
而事实上在很多偏远的山里,不仅是男人,就是女人也是要为了生活干一些粗活,为了生计,为了几个铜币,在悬崖上采药,在山野间采果。
“咳咳!我可不是混乞儿,你可别不起人。”风飞云背靠着草丛,有气无力的趴在地上,又是咳嗽了两声。
季小奴微微的皱了皱眉头,再次打量了风飞云一眼,点了点头,再次确定他的确是一个混乞儿,若不是混乞儿又怎么会穿得那么的破烂,而且一副几天没有吃饭的样子了。
一般混乞儿,都不会承认自己是混乞儿!
“那你到底没有到一只大鹰从天上掉下来?”季小奴更关心的是这个问题,她的一双大眼睛直溜溜的盯着风飞云,一眼也不眨。
风飞云道:“自然是没有到!”
“这就奇怪了,明明是掉在这附近的,你怎么会没到呢?”
季小奴厥了厥小嘴,一双明亮的眼眸子向着风飞云身后的草丛中去,顿时跺了跺脚,啐道:“好你个混乞儿,竟然敢藏我姐姐射下的猎物,撒谎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没这回事的,我从不撒谎!”风飞云依旧还是没有眨眼睛。
“你还狡辩,这是什么?”季小奴绕过了风飞云,将他身后的草堆给抛开,只见那草丛中果然有一只巨大的秃鹰,光是翅膀也就两米长,鹰头怕是有人的头颅那么大,身上的羽毛足有巴掌那么长,尾部的羽毛更是有一尺长。
这只麻仓鹰恐怕得有四、五百斤,足以卖出数千个铜币的高价。
麻仓鹰的脖子上还有一支箭,和季小奴背上的竹筒之中的箭一模一样,将鹰的脖子射穿,一箭让鹰毙命。
隔着百丈高空,准确的命中麻仓鹰的脖子,这腕力和眼力都相当的了得。
风飞云脸不红,气不喘,叹道:“你也见了,这鹰落在了我的身后,我刚才的确是没有见,至少我眼睛没有长在后脑勺上!”
“你眼睛不见,耳朵也聋了?”季小奴算是出来了,眼前这个小子,不仅是一个混乞儿,还是一个无赖,睁着眼睛说瞎话。
“有时候,我耳朵的确不好使。”风飞云道。
“哼!”季小奴腮帮子气鼓鼓,很想将手中的铁栏木弓向着风飞云的脑袋砸下去,而就在这时,又是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小奴,可寻到了麻仓鹰?”一个年龄稍长的女子走了过来,依旧穿着麻衣短衫,短裙,还有草鞋,依旧背着一口长弓和箭筒。
她的模样和眼前这个少女颇为的相似,但是却要长上两岁,身姿颇为高挑,皮肤也要白皙不少,而最让风飞云眼前一亮的是,她身体之中竟然流动着一丝灵气,虽然很稀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却真实的存在。
应该是灵引初期的修为!
灵引初期虽然在修仙界算是最低级,但是在普通人的眼中却已经相当了不得,简直就如修武的高手,将十几个大汉摆平不在话下。
这两姐妹的姿色都属于一流,若是能够打扮一番,不比那些大户千金差,而那姐姐就更要高出一分,温文尔雅,似水柔情。
“姐姐,我遇到了一个小贼!”季小奴狠狠的瞪了风飞云一眼。
风飞云道:“我不是贼,更不是小贼!”
说完这话之后,风飞云胸口一沉,又是咳嗽了出来,身上越发的乏力,双眼也越来越黑。
那刚赶来的姐姐,似乎出了风飞云此刻的虚弱,忙是从怀里取出一个木葫芦,微微的扶起风飞云的背,将他拦在怀里,扒开葫芦的嘴,然后将里面的水送入了他的口中。
风飞云只感觉全身都很柔软,脑袋就好像枕在一团棉花上,本能的将那葫芦里的水吞入了喉中,水有些清甜,里面带着一股特有的活力,喝完之后又有一股药味在口中回味。
原本乏力的身体似乎多了几分活力,血液流动的速度也变快了不少,骨头似乎也开始有些力气了。
风飞云的头就枕在她的肩膀上,鼻尖可以闻到她淡淡的发丝的香味,眼睛就盯着她左边的脸颊之上,可以见她左边眼睛的一根根长长大的睫毛。
原来躺在女人的怀里是一件这么舒服的事!
“姐姐,你救这混乞儿干嘛!他就是一个无赖,说不定就连病也是装的,你何苦将药泉都给他喝了,接下来的几天,我们若是受伤了该怎么办?”季小奴连连跺脚,显得颇为的气愤。
刚才给风飞云喝下的药泉,乃是她们为了预防受伤和被毒蛇蝎子而准备,虽然仅仅只是最普通和粗劣的药泉,但有时却是救命的良药。
“无妨的,无妨的,有了这只麻苍鹰,我们这次进山也算是收获颇丰,今天就可以回青枫镇,这药泉也就用不着了。”这女子的声音很温柔,听得任何男人都想要将她搂在怀里好好大的怜惜,更何况她心地还那么的善良,对于一个混乞儿都施以援手。
她见风飞云的脸上又生出了血色,便是对着他甜美的一笑,然后轻轻的将他放在了地上,柔声道:“王屋山间多猛兽,你一个混乞儿怎么跑到这么危险的地方来,而且还将身上的衣服弄得这么湿,这样是很容易生病的,下次可千万别这样了。”
“记住了,记住了!”风飞云盯着她。
“哎!你有脚有手,又是一个大男人,本应该自食其力,就算不能从军成就一番大事业,只要能够不怕劳苦,做一个小厮,混口饭吃应该还是不难的。”她惋惜着!
“记住了,记住了!”风飞云连声道。
她知道风飞云只是在应付她,于是又摇了摇头,道:“其实我也是知道的,你会活得这般的凄惨,而又来到这深山之中,而且又奄奄一息……”
风飞云很想知道她到底知道什么?
“你这是想要投河自尽,了却残生,但是却没有成功。”
风飞云道:“……”
她似乎已经将风飞云给透了,又道:“你知道吗?就算生活再怎么的艰苦,也应该活下去,活下去才有希望。好了,我就说这么多了,天色已经不早了,再不走,就回不了镇上了。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两个女子,将铁栏木弓背在了背上,将麻仓鹰给装在这一辆平板木车之上,就是向着密林之中行去,木车在幽静的小道之上滚动,发出“嗡嗡”的声音。
“喂!救人救到底呗!”风飞云从地上站了起来,手撑在一颗大树上,向着那两个女子叫道。
木板车停了下来!
那姐姐的女子豁然转过身来,露出一口白色晶莹的编贝,喜道:“你不死了?”
“不死了,听了姑娘一席话,我大彻大悟了。”风飞云道。
“菩萨说,救人一命,就是在为下辈子积德!”
风飞云连连的点了点头,道:“对啊,对啊!菩萨说的太对了!我现在只想吃一口饭,只想好好的活下去,我相信女菩萨你是不会见死不救的。”
季小奴皱了皱眉头,显然对风飞云成见很深,不想这个小贼欺骗姐姐,于是道:“姐姐,这小子贼眉鼠眼,来历不明,说不定乃是一个黄枫岭的贼寇,故意扮成这般模样,想要趁机混进青枫镇。黄枫大盗现在相当的猖獗,专对漂亮的女子下手,听镇长爷爷说,三玄门的一位女弟子就被大盗给糟蹋了,连仙门的女弟子也不能幸免,我们还是小心些为妙。”
“可是他也不像一个大盗?”那女子心头也有些害怕,毕竟黄枫大盗实在太可怕,就连驻扎在烽火连城的神武军,几次都没有将他们剿灭,反而损兵折将。
这些黄枫大盗实在是来无影去无踪,很多镇子都被他们祸害,男的买做奴隶,女的抓去被蹂躏,老的被屠杀,小的被剖尸!
风飞云站在一旁静静的听着她们的对话,心头思量着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应该还在南太府,毕竟她们的口音变化并不大,但是为何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三玄门?来只是一个小门小派。
那个什么黄枫大盗又是什么玩意,被她们说的就像盖世魔王一般,但是风飞云还是没有听说过,他现在心头只担心萧诺兰那一尊女魔和从苍生寺放出来的那一千多名古尸僧人,这才是真正的群魔乱舞。
恐怕如今南太府修仙界已经发生了惊天巨变,这场灾难只是还没有蔓延到这种小地方来罢了!
……
还欠十二章!
“喂!混乞儿,刚才可到有一只大鹰从天上掉落下来。”
这是一个提着铁栏木弓的女孩,约莫十三、四岁,上身穿着翠色的格子布衫,下身穿着一条麻布短脚裤,只能遮住膝盖上方的部位,而膝盖下方的小腿则露了出来。
小麦色的皮肤,小腿之上没有多余的肉,显得相当的紧致,若是捏上一把,怕是相当的有弹性。
脚上还穿着一双褐黄的草鞋,因为在山间长途跋涉,不仅草鞋被磨破,就连脚背都被荆棘给划出了伤痕,血液已经干涸,更是结疤!
模样倒是长得清秀,特别是那一双眼睛,圆溜溜的,就好像天上的月亮。
她背上背着一个竹筒,里面装满了一桶箭,乃是以木棍削成,长三尺三寸,装着铁质的箭头,鹅毛翎羽。
像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但又不像普通人家的女孩子,至少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不会像她这般的抛头露面,更不会穿着麻衣和草鞋,背着箭筒,提着大弓,绝对的练家子。
其实也是风飞云从小在灵州城长大,生活环境富裕,所以才觉得女孩子嘛,就应该穿着干干净净的衣服,坐在闺帷里面绣花,池塘边喂鱼,就算是贫穷一点的女孩子,就如那卖茶的罗家小娘子,那也是穿的整整齐齐,斯斯文文,是绝对不会穿草鞋,在山间打猎的。
而事实上在很多偏远的山里,不仅是男人,就是女人也是要为了生活干一些粗活,为了生计,为了几个铜币,在悬崖上采药,在山野间采果。
“咳咳!我可不是混乞儿,你可别不起人。”风飞云背靠着草丛,有气无力的趴在地上,又是咳嗽了两声。
季小奴微微的皱了皱眉头,再次打量了风飞云一眼,点了点头,再次确定他的确是一个混乞儿,若不是混乞儿又怎么会穿得那么的破烂,而且一副几天没有吃饭的样子了。
一般混乞儿,都不会承认自己是混乞儿!
“那你到底没有到一只大鹰从天上掉下来?”季小奴更关心的是这个问题,她的一双大眼睛直溜溜的盯着风飞云,一眼也不眨。
风飞云道:“自然是没有到!”
“这就奇怪了,明明是掉在这附近的,你怎么会没到呢?”
季小奴厥了厥小嘴,一双明亮的眼眸子向着风飞云身后的草丛中去,顿时跺了跺脚,啐道:“好你个混乞儿,竟然敢藏我姐姐射下的猎物,撒谎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没这回事的,我从不撒谎!”风飞云依旧还是没有眨眼睛。
“你还狡辩,这是什么?”季小奴绕过了风飞云,将他身后的草堆给抛开,只见那草丛中果然有一只巨大的秃鹰,光是翅膀也就两米长,鹰头怕是有人的头颅那么大,身上的羽毛足有巴掌那么长,尾部的羽毛更是有一尺长。
这只麻仓鹰恐怕得有四、五百斤,足以卖出数千个铜币的高价。
麻仓鹰的脖子上还有一支箭,和季小奴背上的竹筒之中的箭一模一样,将鹰的脖子射穿,一箭让鹰毙命。
隔着百丈高空,准确的命中麻仓鹰的脖子,这腕力和眼力都相当的了得。
风飞云脸不红,气不喘,叹道:“你也见了,这鹰落在了我的身后,我刚才的确是没有见,至少我眼睛没有长在后脑勺上!”
“你眼睛不见,耳朵也聋了?”季小奴算是出来了,眼前这个小子,不仅是一个混乞儿,还是一个无赖,睁着眼睛说瞎话。
“有时候,我耳朵的确不好使。”风飞云道。
“哼!”季小奴腮帮子气鼓鼓,很想将手中的铁栏木弓向着风飞云的脑袋砸下去,而就在这时,又是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小奴,可寻到了麻仓鹰?”一个年龄稍长的女子走了过来,依旧穿着麻衣短衫,短裙,还有草鞋,依旧背着一口长弓和箭筒。
她的模样和眼前这个少女颇为的相似,但是却要长上两岁,身姿颇为高挑,皮肤也要白皙不少,而最让风飞云眼前一亮的是,她身体之中竟然流动着一丝灵气,虽然很稀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却真实的存在。
应该是灵引初期的修为!
灵引初期虽然在修仙界算是最低级,但是在普通人的眼中却已经相当了不得,简直就如修武的高手,将十几个大汉摆平不在话下。
这两姐妹的姿色都属于一流,若是能够打扮一番,不比那些大户千金差,而那姐姐就更要高出一分,温文尔雅,似水柔情。
“姐姐,我遇到了一个小贼!”季小奴狠狠的瞪了风飞云一眼。
风飞云道:“我不是贼,更不是小贼!”
说完这话之后,风飞云胸口一沉,又是咳嗽了出来,身上越发的乏力,双眼也越来越黑。
那刚赶来的姐姐,似乎出了风飞云此刻的虚弱,忙是从怀里取出一个木葫芦,微微的扶起风飞云的背,将他拦在怀里,扒开葫芦的嘴,然后将里面的水送入了他的口中。
风飞云只感觉全身都很柔软,脑袋就好像枕在一团棉花上,本能的将那葫芦里的水吞入了喉中,水有些清甜,里面带着一股特有的活力,喝完之后又有一股药味在口中回味。
原本乏力的身体似乎多了几分活力,血液流动的速度也变快了不少,骨头似乎也开始有些力气了。
风飞云的头就枕在她的肩膀上,鼻尖可以闻到她淡淡的发丝的香味,眼睛就盯着她左边的脸颊之上,可以见她左边眼睛的一根根长长大的睫毛。
原来躺在女人的怀里是一件这么舒服的事!
“姐姐,你救这混乞儿干嘛!他就是一个无赖,说不定就连病也是装的,你何苦将药泉都给他喝了,接下来的几天,我们若是受伤了该怎么办?”季小奴连连跺脚,显得颇为的气愤。
刚才给风飞云喝下的药泉,乃是她们为了预防受伤和被毒蛇蝎子而准备,虽然仅仅只是最普通和粗劣的药泉,但有时却是救命的良药。
“无妨的,无妨的,有了这只麻苍鹰,我们这次进山也算是收获颇丰,今天就可以回青枫镇,这药泉也就用不着了。”这女子的声音很温柔,听得任何男人都想要将她搂在怀里好好大的怜惜,更何况她心地还那么的善良,对于一个混乞儿都施以援手。
她见风飞云的脸上又生出了血色,便是对着他甜美的一笑,然后轻轻的将他放在了地上,柔声道:“王屋山间多猛兽,你一个混乞儿怎么跑到这么危险的地方来,而且还将身上的衣服弄得这么湿,这样是很容易生病的,下次可千万别这样了。”
“记住了,记住了!”风飞云盯着她。
“哎!你有脚有手,又是一个大男人,本应该自食其力,就算不能从军成就一番大事业,只要能够不怕劳苦,做一个小厮,混口饭吃应该还是不难的。”她惋惜着!
“记住了,记住了!”风飞云连声道。
她知道风飞云只是在应付她,于是又摇了摇头,道:“其实我也是知道的,你会活得这般的凄惨,而又来到这深山之中,而且又奄奄一息……”
风飞云很想知道她到底知道什么?
“你这是想要投河自尽,了却残生,但是却没有成功。”
风飞云道:“……”
她似乎已经将风飞云给透了,又道:“你知道吗?就算生活再怎么的艰苦,也应该活下去,活下去才有希望。好了,我就说这么多了,天色已经不早了,再不走,就回不了镇上了。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两个女子,将铁栏木弓背在了背上,将麻仓鹰给装在这一辆平板木车之上,就是向着密林之中行去,木车在幽静的小道之上滚动,发出“嗡嗡”的声音。
“喂!救人救到底呗!”风飞云从地上站了起来,手撑在一颗大树上,向着那两个女子叫道。
木板车停了下来!
那姐姐的女子豁然转过身来,露出一口白色晶莹的编贝,喜道:“你不死了?”
“不死了,听了姑娘一席话,我大彻大悟了。”风飞云道。
“菩萨说,救人一命,就是在为下辈子积德!”
风飞云连连的点了点头,道:“对啊,对啊!菩萨说的太对了!我现在只想吃一口饭,只想好好的活下去,我相信女菩萨你是不会见死不救的。”
季小奴皱了皱眉头,显然对风飞云成见很深,不想这个小贼欺骗姐姐,于是道:“姐姐,这小子贼眉鼠眼,来历不明,说不定乃是一个黄枫岭的贼寇,故意扮成这般模样,想要趁机混进青枫镇。黄枫大盗现在相当的猖獗,专对漂亮的女子下手,听镇长爷爷说,三玄门的一位女弟子就被大盗给糟蹋了,连仙门的女弟子也不能幸免,我们还是小心些为妙。”
“可是他也不像一个大盗?”那女子心头也有些害怕,毕竟黄枫大盗实在太可怕,就连驻扎在烽火连城的神武军,几次都没有将他们剿灭,反而损兵折将。
这些黄枫大盗实在是来无影去无踪,很多镇子都被他们祸害,男的买做奴隶,女的抓去被蹂躏,老的被屠杀,小的被剖尸!
风飞云站在一旁静静的听着她们的对话,心头思量着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应该还在南太府,毕竟她们的口音变化并不大,但是为何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三玄门?来只是一个小门小派。
那个什么黄枫大盗又是什么玩意,被她们说的就像盖世魔王一般,但是风飞云还是没有听说过,他现在心头只担心萧诺兰那一尊女魔和从苍生寺放出来的那一千多名古尸僧人,这才是真正的群魔乱舞。
恐怕如今南太府修仙界已经发生了惊天巨变,这场灾难只是还没有蔓延到这种小地方来罢了!
……
还欠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