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山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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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猎比起在一片平原猎场打猎,要难得多。
达官贵人,爱好此者并不多见。只因山路能行马者少,有时尚且要步行很远,山间多林,危险也多,而猎物却不好发现,也无法驱使一大群猎犬去把猎物都赶出来让人射。
不过罗暮雪自然是个中高手。
十几岁以前他都住在山里,同村中高明的猎人习得一手高超猎技,□岁以后,他母亲几乎都是靠他养活的。
今天他打扮格外不同,里头黑色短打劲装,穿了一身皮软甲,也是黑色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皮,大量的皮系带绑在腰间大腿,越发显得腰细腿长,肩膀宽阔,比起平日黑铁甲铜甲时的冰冷肃穆,格外显得灵活而精神奕奕,背上背了他的爱弓,腰间挂了锋锐的猎刀,靴筒里插了匕首。
身后十几亲卫穿着都大致相仿,却让人一眼只看到他,再也移不开目光。
罗暮雪看到陆芜菱不由自主盯着自己看,便朝她微微笑了笑。
陆芜菱脸红,扭过了脖子去。
庄子前空地上人声马嘶犬吠,热闹极了,因为预备狩猎,庄子里养了十几只好猎犬,庄头令人牵了出来,除了罗暮雪和他的亲兵,还有十几个庄上的庄丁猎户,步行牵着猎犬。
这里头仅只有陆芜菱和繁丝两个女子。
便有人偷偷瞟她们。
繁丝也红了脸,扯扯陆芜菱衣袖道:“姑娘,咱们不去,在家等着罢。”
山上路难走,也确实不适合陆芜菱这样的深闺娇弱女子,但罗暮雪却有个东西急欲给她看,故而听了繁丝此语,便道:“你在家等着罢,你家姑娘跟我去。”
繁丝一听便急了,但罗暮雪没等她说话,便对陆芜菱道:“一会儿你还是与我同乘一骑,我抱着你,不用怕,若到了马儿行不得之处,”他指指后面一角,“我让人备了肩舆,庄丁带上去,若真走不得了,你就坐那个。”
又对繁丝道:“没有多余的,你也走不得路,就不带你上去了。”
繁丝急了,“我家姑娘自己如何放心?要不让婢子步行跟着吧。”
陆芜菱怕罗暮雪厌她没规矩,连忙道:“繁丝,你别去。”给她使了个严厉的眼色。
繁丝只好欲言又止地闭紧嘴,眼神显然还是表示不赞同。
陆芜菱看看那肩舆,极为简单,就是两根木棍扎了一个藤编的,像是扶手椅又像是筐的东西,犹豫道:“要不我和繁丝在家等吧,你们早去早回?那笨重东西让人扛着实在累赘,山路本就不易行,还要抬着我……”
旁边猎人和庄丁高声笑道:“姑娘放心,几百斤的野猪我们照旧抬下山哩。姑娘这点不重的。”
跟罗暮雪来的亲兵便有人斥道:“拿陆姑娘跟野猪比什么?没规矩!”
罗暮雪撑不住笑了,边笑边道:“你别以为人人都跟你似的,男人力气比女人大多了,他们走惯了山路,又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陆芜菱实则心中也好奇,她还从没上过山,便答应了。
场上实在太乱,繁丝着急,给陆芜菱带了汗巾手帕点心盒,又问水怎么办。
罗暮雪他们却是有行军用的皮水囊。
繁丝嘴上不好说,心里担心她家姑娘哪里受得了这些。
陆芜菱却觉得很有趣。
这时一只猎犬冲到了陆芜菱身边,那狗很大,抬头便能够到陆芜菱胸口。繁丝忍不住叫起来,罗暮雪也一惊,连忙动手赶走狗,怕陆芜菱吓得狠了。
陆芜菱却伸手摸了摸那大狗的头,面上还带着笑容。
罗暮雪松了口气,道:“你竟不怕狗。”
陆芜菱道:“狗儿最是忠实,待人温柔,有甚好怕的。”她喜爱动物,原先也养过一只小狗,只那狗并非常作富贵人家宠物的叭儿狗,而是下人给她寻来的寻常柴狗,小时候极为可爱,稍大些却被贾氏使人丢出去了,嫌它丢脸不体面。
陆芜菱哭了很久,郁郁寡欢好几个月,那时候她才六七岁,贾氏是她完全不能抗衡的存在,连父亲也说她不懂事,给他的妻子惹麻烦。
大姐平时并不太搭理她,这件事后却让她母亲留下的陪房给她寻了一只白色叭儿狗来,也极可爱的,陆芜菱却不肯要。那时候还很小的她已经明白,什么都不能做主的时候,身边喜欢的人和事物越少越好。
罗暮雪也很喜欢狗,原先作为一个猎户,狗是他最忠实的伙伴,所以听了陆芜菱的话,自然觉得很顺耳,不由朝她微笑,就差没摸摸头说“好孩子”了。
他领军有道,虽然这些庄丁们未经训练,不过亲兵们是令行禁止的,很快也就调配好,准备出发了。
在繁丝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罗暮雪一把将陆芜菱抱到马上,自己也翻身上马,一行人出发了。
初进了山倒好,山中幽静阴凉,只有山泉潺潺,蝉鸣鸟啼,陆芜菱觉得呼吸一口都心胸畅快,同罗暮雪道:“以前听得‘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虽觉神来之笔,能想象得到,但不到如此山间,却是无法真正体会得这番感受。”
罗暮雪正抱着她,闻得她发上丝丝馨味,怀里便是软玉温香,不免心猿意马,只不过限于周围人多怕她难堪才忍着,闻言道:“菱角儿读的书是多了,去过的地方却少,将来我带你走遍江南塞北,去看江南的柳树桃花,塞北的草原牛羊。”
他声音清越动人,这话低声说在耳边,便是圣女也要动心,陆芜菱也忍不住动容,手儿攥紧了鞍前铁环,好半天才低低“嗯”了一声。
罗暮雪听得不过是这样一声含糊不清的“嗯”,却仿佛有扇门骤然在他面前打开,里面便是他向往已久的天堂……她答应的是以后要同他走遍江南塞北,实际上是不是答应同他一直在一起了?
一时间满心的欢喜竟似要溢出来。
他忍不住双臂收紧,将她紧紧抱住,又低头在她耳边低语道:“山中风大,冷不冷?”
陆芜菱被他有力的双臂紧紧抱紧,他的身体热热的完全紧贴着她,嘴唇擦着她的发丝耳朵,温热的呼吸喷在耳朵上,忍不住觉得面热头晕体软,心砰砰直跳,身上十分异样,动了动嘴唇,却说不出话来。
她忍不住为自己的异样惊慌烦躁,因身子发软,好容易攒些力气,推开他些,道:“不冷的。”
罗暮雪知她害羞,微微一笑,略放开她些,坐直身子,去关注猎情了。
周围却是喧嚣起来,狗儿们都训练有素,虽然不时去叼个兔子,赶个野鸡,但不是大猎物却是不会这样轻易整群激动起来。
庄子里的猎手都很娴熟,立刻开始打着唿哨指挥狗上前围住,男人们纷纷下马,往树木草丛深处去找,陆芜菱睁大眼睛看着这对她来说很陌生的场面。
终于,一头野猪被狗和猎人驱赶,慌不择路跑了出来,罗暮雪放开陆芜菱,从背后取下弓,箭筒里取出箭,搭上,拉满,手臂和弓弦都蓄满力量,然后松开……
箭矢去如流星。
野猪几乎是在弦响时便应声倒地。箭对穿它的眼睛。
立时欢声雷动。
男人大都喜欢行猎,这是从远古流传下来的生存本能。
而陆芜菱从弓弦,箭掠过耳畔的声音,只感觉出了力量,也深刻觉出男女力量的差异,尤其一个年轻力壮,有武艺傍身的男子。
只是有人踢了踢那已经不动的野猪,小声道:“呀,还在喂奶呢,这猪。”
闻言罗暮雪下了马,近前查看,果然肚子下面都是鼓鼓囊囊的,一时脸上就些微有些懊丧。
之前猎了几只山鸡兔子,大都是狗猎的,陆芜菱并没怎么看到猎物尸体。这次却是猎物大,完整看到了,不过野猪本生得黑黢黢的,丑陋得很,又没流许多血,她也没甚感觉,但是突然听得这个,她本就是善感之人,立即便想起有几只小小的野猪在洞里等着妈妈,妈妈却一直不回来,它们哼唧着,越来越饿,却根本不知道妈妈再也回不来了,最后……
不是饿死就是做了别的动物的一餐。
蓦然便难受起来。
猎人们一般不打怀孕的,或是喂奶的母兽,以免涸泽而渔,不过有时候没注意,打了也就打了。欢呼声虽然低了,大家还是高高兴兴去捆野猪。
陆芜菱难受了会儿,想想人活在世上,终究是要吃别的生灵方得活下去,谁也没法改变的事儿,也便想通了。
下面打猎,就算有没打死的,难道男人们打猎,她就在一旁悲天悯人,求大家放了,让男人们都白忙活不成?
那养殖猪牛羊鸡鸭的,都不再杀,平白养着不成?
难道自己又能从此不食荤腥?
弱肉强食,物竞天择。如此而已。
可她却也终究没了行猎的兴趣。
罗暮雪翻身上马,陆芜菱便央求道:“我累了,咱们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不再打猎了。”
罗暮雪点头便同意了。
于是指挥猎人们割下一条野猪腿,剩下的和别的猎物一起让人带下山去,只留了四个亲兵,两个抬肩舆的庄丁,余下人马狗都先下山。
陆芜菱有些恹恹的,不太愿意坐那竹筐般的肩舆,罗暮雪看着天色还早,便道:“那我们绕后山吧,后山尚有可以行马的道儿。”便又打发了那两个庄丁也下山了。
绕后山安静走了大约半个时辰,便到了山腰之上,实是已经无可以马行的路,罗暮雪也怕马儿失了蹄折断腿,便下马牵着马儿,顺着小道又走了一盏茶功夫,眼前却是一栋木头屋子!
罗暮雪道:“此山最妙便是有温泉,我令人在这温泉边建了这个屋子,最近新刷了第三遍桐油,没有家什还住不得人,回头修好了,可以花钱令人来修条路……”言语间不免流露几分得意。
山猎比起在一片平原猎场打猎,要难得多。
达官贵人,爱好此者并不多见。只因山路能行马者少,有时尚且要步行很远,山间多林,危险也多,而猎物却不好发现,也无法驱使一大群猎犬去把猎物都赶出来让人射。
不过罗暮雪自然是个中高手。
十几岁以前他都住在山里,同村中高明的猎人习得一手高超猎技,□岁以后,他母亲几乎都是靠他养活的。
今天他打扮格外不同,里头黑色短打劲装,穿了一身皮软甲,也是黑色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皮,大量的皮系带绑在腰间大腿,越发显得腰细腿长,肩膀宽阔,比起平日黑铁甲铜甲时的冰冷肃穆,格外显得灵活而精神奕奕,背上背了他的爱弓,腰间挂了锋锐的猎刀,靴筒里插了匕首。
身后十几亲卫穿着都大致相仿,却让人一眼只看到他,再也移不开目光。
罗暮雪看到陆芜菱不由自主盯着自己看,便朝她微微笑了笑。
陆芜菱脸红,扭过了脖子去。
庄子前空地上人声马嘶犬吠,热闹极了,因为预备狩猎,庄子里养了十几只好猎犬,庄头令人牵了出来,除了罗暮雪和他的亲兵,还有十几个庄上的庄丁猎户,步行牵着猎犬。
这里头仅只有陆芜菱和繁丝两个女子。
便有人偷偷瞟她们。
繁丝也红了脸,扯扯陆芜菱衣袖道:“姑娘,咱们不去,在家等着罢。”
山上路难走,也确实不适合陆芜菱这样的深闺娇弱女子,但罗暮雪却有个东西急欲给她看,故而听了繁丝此语,便道:“你在家等着罢,你家姑娘跟我去。”
繁丝一听便急了,但罗暮雪没等她说话,便对陆芜菱道:“一会儿你还是与我同乘一骑,我抱着你,不用怕,若到了马儿行不得之处,”他指指后面一角,“我让人备了肩舆,庄丁带上去,若真走不得了,你就坐那个。”
又对繁丝道:“没有多余的,你也走不得路,就不带你上去了。”
繁丝急了,“我家姑娘自己如何放心?要不让婢子步行跟着吧。”
陆芜菱怕罗暮雪厌她没规矩,连忙道:“繁丝,你别去。”给她使了个严厉的眼色。
繁丝只好欲言又止地闭紧嘴,眼神显然还是表示不赞同。
陆芜菱看看那肩舆,极为简单,就是两根木棍扎了一个藤编的,像是扶手椅又像是筐的东西,犹豫道:“要不我和繁丝在家等吧,你们早去早回?那笨重东西让人扛着实在累赘,山路本就不易行,还要抬着我……”
旁边猎人和庄丁高声笑道:“姑娘放心,几百斤的野猪我们照旧抬下山哩。姑娘这点不重的。”
跟罗暮雪来的亲兵便有人斥道:“拿陆姑娘跟野猪比什么?没规矩!”
罗暮雪撑不住笑了,边笑边道:“你别以为人人都跟你似的,男人力气比女人大多了,他们走惯了山路,又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陆芜菱实则心中也好奇,她还从没上过山,便答应了。
场上实在太乱,繁丝着急,给陆芜菱带了汗巾手帕点心盒,又问水怎么办。
罗暮雪他们却是有行军用的皮水囊。
繁丝嘴上不好说,心里担心她家姑娘哪里受得了这些。
陆芜菱却觉得很有趣。
这时一只猎犬冲到了陆芜菱身边,那狗很大,抬头便能够到陆芜菱胸口。繁丝忍不住叫起来,罗暮雪也一惊,连忙动手赶走狗,怕陆芜菱吓得狠了。
陆芜菱却伸手摸了摸那大狗的头,面上还带着笑容。
罗暮雪松了口气,道:“你竟不怕狗。”
陆芜菱道:“狗儿最是忠实,待人温柔,有甚好怕的。”她喜爱动物,原先也养过一只小狗,只那狗并非常作富贵人家宠物的叭儿狗,而是下人给她寻来的寻常柴狗,小时候极为可爱,稍大些却被贾氏使人丢出去了,嫌它丢脸不体面。
陆芜菱哭了很久,郁郁寡欢好几个月,那时候她才六七岁,贾氏是她完全不能抗衡的存在,连父亲也说她不懂事,给他的妻子惹麻烦。
大姐平时并不太搭理她,这件事后却让她母亲留下的陪房给她寻了一只白色叭儿狗来,也极可爱的,陆芜菱却不肯要。那时候还很小的她已经明白,什么都不能做主的时候,身边喜欢的人和事物越少越好。
罗暮雪也很喜欢狗,原先作为一个猎户,狗是他最忠实的伙伴,所以听了陆芜菱的话,自然觉得很顺耳,不由朝她微笑,就差没摸摸头说“好孩子”了。
他领军有道,虽然这些庄丁们未经训练,不过亲兵们是令行禁止的,很快也就调配好,准备出发了。
在繁丝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罗暮雪一把将陆芜菱抱到马上,自己也翻身上马,一行人出发了。
初进了山倒好,山中幽静阴凉,只有山泉潺潺,蝉鸣鸟啼,陆芜菱觉得呼吸一口都心胸畅快,同罗暮雪道:“以前听得‘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虽觉神来之笔,能想象得到,但不到如此山间,却是无法真正体会得这番感受。”
罗暮雪正抱着她,闻得她发上丝丝馨味,怀里便是软玉温香,不免心猿意马,只不过限于周围人多怕她难堪才忍着,闻言道:“菱角儿读的书是多了,去过的地方却少,将来我带你走遍江南塞北,去看江南的柳树桃花,塞北的草原牛羊。”
他声音清越动人,这话低声说在耳边,便是圣女也要动心,陆芜菱也忍不住动容,手儿攥紧了鞍前铁环,好半天才低低“嗯”了一声。
罗暮雪听得不过是这样一声含糊不清的“嗯”,却仿佛有扇门骤然在他面前打开,里面便是他向往已久的天堂……她答应的是以后要同他走遍江南塞北,实际上是不是答应同他一直在一起了?
一时间满心的欢喜竟似要溢出来。
他忍不住双臂收紧,将她紧紧抱住,又低头在她耳边低语道:“山中风大,冷不冷?”
陆芜菱被他有力的双臂紧紧抱紧,他的身体热热的完全紧贴着她,嘴唇擦着她的发丝耳朵,温热的呼吸喷在耳朵上,忍不住觉得面热头晕体软,心砰砰直跳,身上十分异样,动了动嘴唇,却说不出话来。
她忍不住为自己的异样惊慌烦躁,因身子发软,好容易攒些力气,推开他些,道:“不冷的。”
罗暮雪知她害羞,微微一笑,略放开她些,坐直身子,去关注猎情了。
周围却是喧嚣起来,狗儿们都训练有素,虽然不时去叼个兔子,赶个野鸡,但不是大猎物却是不会这样轻易整群激动起来。
庄子里的猎手都很娴熟,立刻开始打着唿哨指挥狗上前围住,男人们纷纷下马,往树木草丛深处去找,陆芜菱睁大眼睛看着这对她来说很陌生的场面。
终于,一头野猪被狗和猎人驱赶,慌不择路跑了出来,罗暮雪放开陆芜菱,从背后取下弓,箭筒里取出箭,搭上,拉满,手臂和弓弦都蓄满力量,然后松开……
箭矢去如流星。
野猪几乎是在弦响时便应声倒地。箭对穿它的眼睛。
立时欢声雷动。
男人大都喜欢行猎,这是从远古流传下来的生存本能。
而陆芜菱从弓弦,箭掠过耳畔的声音,只感觉出了力量,也深刻觉出男女力量的差异,尤其一个年轻力壮,有武艺傍身的男子。
只是有人踢了踢那已经不动的野猪,小声道:“呀,还在喂奶呢,这猪。”
闻言罗暮雪下了马,近前查看,果然肚子下面都是鼓鼓囊囊的,一时脸上就些微有些懊丧。
之前猎了几只山鸡兔子,大都是狗猎的,陆芜菱并没怎么看到猎物尸体。这次却是猎物大,完整看到了,不过野猪本生得黑黢黢的,丑陋得很,又没流许多血,她也没甚感觉,但是突然听得这个,她本就是善感之人,立即便想起有几只小小的野猪在洞里等着妈妈,妈妈却一直不回来,它们哼唧着,越来越饿,却根本不知道妈妈再也回不来了,最后……
不是饿死就是做了别的动物的一餐。
蓦然便难受起来。
猎人们一般不打怀孕的,或是喂奶的母兽,以免涸泽而渔,不过有时候没注意,打了也就打了。欢呼声虽然低了,大家还是高高兴兴去捆野猪。
陆芜菱难受了会儿,想想人活在世上,终究是要吃别的生灵方得活下去,谁也没法改变的事儿,也便想通了。
下面打猎,就算有没打死的,难道男人们打猎,她就在一旁悲天悯人,求大家放了,让男人们都白忙活不成?
那养殖猪牛羊鸡鸭的,都不再杀,平白养着不成?
难道自己又能从此不食荤腥?
弱肉强食,物竞天择。如此而已。
可她却也终究没了行猎的兴趣。
罗暮雪翻身上马,陆芜菱便央求道:“我累了,咱们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不再打猎了。”
罗暮雪点头便同意了。
于是指挥猎人们割下一条野猪腿,剩下的和别的猎物一起让人带下山去,只留了四个亲兵,两个抬肩舆的庄丁,余下人马狗都先下山。
陆芜菱有些恹恹的,不太愿意坐那竹筐般的肩舆,罗暮雪看着天色还早,便道:“那我们绕后山吧,后山尚有可以行马的道儿。”便又打发了那两个庄丁也下山了。
绕后山安静走了大约半个时辰,便到了山腰之上,实是已经无可以马行的路,罗暮雪也怕马儿失了蹄折断腿,便下马牵着马儿,顺着小道又走了一盏茶功夫,眼前却是一栋木头屋子!
罗暮雪道:“此山最妙便是有温泉,我令人在这温泉边建了这个屋子,最近新刷了第三遍桐油,没有家什还住不得人,回头修好了,可以花钱令人来修条路……”言语间不免流露几分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