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情归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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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淑儿,你最喜欢的鸡腿。”元斌妹控地将自己面前最大的鸡腿夹给元淑。
“谢谢大哥。”元淑脆生生答谢。
元淑作为家中唯一的妹子,即使是小弟元武的出世也没有动摇她掌上明珠的地位。
而熊孩子元赋在元淑出事后,倒是改过自新,不再捉弄元淑,并且跟着外公学医,算是继承外公的衣钵,如今也是越发沉稳。
“大哥我也想要。”4岁的元武奶声奶气。
“好。”元斌温和的笑笑,将另一只鸡腿夹到元武的碗里。
“外公。”元赋也懂事的为秦书启添菜,一家人其乐融融。
“咚咚!”院门口传来一阵敲门声。
“我去看看。”元祐礼作为一家之主,起身去开门。
“先生,爹让我带了些猪骨给您。”来的是村里王屠夫的大儿子,王亭,14岁的小伙与他爹一样,长的是孔武有力。
“这怎么好意思,我教你们读书习字,可不是为了让你们这般回礼。”元祐礼不肯收。
“不是,不是……”王亭搔了搔头,不知道怎么说。
其实是他娘告诉他,昨天与秦秀兰扯家常时,不经意提到元淑,李家嫂子便开玩笑似的地说了一句她家峰哥儿与元淑很是要好。(元淑:姐天天宅在院子里,甚少出门,什么时候和人要好了?)
王亭一听,这还得了?元淑是村里最漂亮的妹子,他早把她内定为娘子了,这可不能被人抢了!
于是,经他娘点拨,便借口送猪骨,来元淑家看看。哪想元淑并没有如同往常在院子里绣花,而是与一家人在里屋用餐。
王亭张望了一番,没见佳人身影有些丧气,又嘴笨皮薄,不好意思出声询问。只不自在地搓了搓手,道:“先生教我们,还不收银钱,我们孝敬先生是应该的。”说着,怕元祐礼看出他的来意,便往家里跑了。
“礼哥,是谁来了啊?”秦秀兰问回到里屋的元祐礼。
“是王亭,王大哥又给咱家送了些猪骨来,”元祐礼将装有猪骨的袋子放在旁边的桌上,走到餐桌旁坐下,“一会儿吃过饭,我去王大哥家说一说,又不是逢年过节,不用这样客气。”元祐礼将送猪骨想当然地归功于王屠夫。
元淑面色复杂的瞪了眼结束她上辈子的猪骨,继续低头吃饭。
“说起来,昨天我才与王家嫂子和李家嫂子在院里聊了好久,这事我明天与她说说就是。”秦秀兰笑道,说着瞧了瞧元淑。
元淑所住的小平村是与平塘县相接的村子,村里多有到县里做工的男丁,生活条件比起一些偏远的贫困村庄好上不少,村中的外来户也不少,如王家、李家和元家都是。
小平村人本族姓陈,虽说也不排外,但到底与同族人亲近些。而王家、李家、元家这种外来的人家,也自觉抱成团,再加上能在靠近县城的小平村买地的都算是富农一级,自然与同一层次的人多有来往,几家主妇隔三差五便聚在一起闲聊。
元淑看着秦秀兰满面笑意,心下有些警觉,想起她在院里绣花时,王家婶子和李家婶子都夸她聪明乖巧,绣活做的漂亮,那眼里的深意……再一看娘那似乎要将她卖掉估价的眼神,(某猫:喂喂,人家那只是女儿被称赞的骄傲和自豪好么?)元淑忽然自觉领悟了。
她今年虚岁11岁,已到了这里可以说亲的年纪,想到这,元淑便有些郁卒。想前世,姐这个年纪还是个在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小萝莉,那是无忧无虑……
咳,扯远了,话说回来,在西容,女子虚岁10岁便可说亲,14岁便可嫁人,隔壁李家15岁的女儿翠花便已是孩子他娘……
总之,元淑突然发现,她面临着重生以来的最大危机!要是再不有所准备,她就要成为穿越史上第一个嫁给猪骨,啊,不是,是嫁给屠夫的女主了!(李家大宝:淑妹妹你完全忘了我的存在了。)
(某猫:你怎么知道你是女主?
元淑:不是女主你写我干嘛?
某猫朝着各位看官鞠个躬:不好意思,其实某猫这三章写的是个女配的故事……
元淑:!
读者掀桌。
某猫逃跑:咳,好吧,说笑而已。)
元淑心下几分计较,觉得不能坐以待毙,开口道:“外公,你明天去医馆能不能带上我?”
“哎哟,淑儿这是怎么了?哪里不舒服?”秦书启急得站起身,三两步过来,给元淑号脉。
“不是啦,”元淑看着家人关切的目光,很是感动,“我好久没去县城玩了,想去逛逛。”
可不是么,每次农忙时节,家里除了上年纪的外公,男丁都下要地忙农活,去县城的时间就少了。
众人听闻,皆是舒了一口气。
“外公要在医馆坐堂,没法带你玩……”秦书启有些为难。
元淑有些委屈的咬唇,期盼的看着秦书启,无声地撒娇。
元淑性子懒散,倒与身体原主的文静乖巧有几分相合,甚少提要求,加之是家里唯一的女孩,一般是有求必应。
“这样,斌儿、赋儿,你们明天也不用下地,交给爹,你们带着淑儿和武儿到县城里玩一玩,保护好弟弟妹妹。”元祐礼不忍闺女难过,便如此决定。
“是!”元斌和元赋坚定道。
“哦!可以去县城喽!”元武兴高采烈。
元淑心下对于兄、弟一同前往有些不愿,她本想着待外公坐堂,便找时机偷溜,外公人老了不一定会注意到她。现如今有了拖油瓶,只得再做计较,但面上却是欢喜十分。
元淑知道她不可太过,从穿越而来,便按着原主的性子生活,幸而还是小孩子,且与她本身的性子有几分相似,几年来潜移默化,倒活得有自己的色彩。但这听话一条却是必须遵守,性格突变这种事,傻子都会起疑,原主是个听话的,所以元淑也不敢任性。
一家人商定后,便继续用餐,而后各自歇息。
元淑睡前暗自磨牙,她誓死也不要嫁给屠夫,与猪骨做亲戚!明天一定要将女主的王霸之气全开,给自己找个男主!
(某猫:姑娘喂,你这是魔怔了,不至于吧?多大仇?
元淑:杀生之仇不共戴天!
某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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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淑儿,你最喜欢的鸡腿。”元斌妹控地将自己面前最大的鸡腿夹给元淑。
“谢谢大哥。”元淑脆生生答谢。
元淑作为家中唯一的妹子,即使是小弟元武的出世也没有动摇她掌上明珠的地位。
而熊孩子元赋在元淑出事后,倒是改过自新,不再捉弄元淑,并且跟着外公学医,算是继承外公的衣钵,如今也是越发沉稳。
“大哥我也想要。”4岁的元武奶声奶气。
“好。”元斌温和的笑笑,将另一只鸡腿夹到元武的碗里。
“外公。”元赋也懂事的为秦书启添菜,一家人其乐融融。
“咚咚!”院门口传来一阵敲门声。
“我去看看。”元祐礼作为一家之主,起身去开门。
“先生,爹让我带了些猪骨给您。”来的是村里王屠夫的大儿子,王亭,14岁的小伙与他爹一样,长的是孔武有力。
“这怎么好意思,我教你们读书习字,可不是为了让你们这般回礼。”元祐礼不肯收。
“不是,不是……”王亭搔了搔头,不知道怎么说。
其实是他娘告诉他,昨天与秦秀兰扯家常时,不经意提到元淑,李家嫂子便开玩笑似的地说了一句她家峰哥儿与元淑很是要好。(元淑:姐天天宅在院子里,甚少出门,什么时候和人要好了?)
王亭一听,这还得了?元淑是村里最漂亮的妹子,他早把她内定为娘子了,这可不能被人抢了!
于是,经他娘点拨,便借口送猪骨,来元淑家看看。哪想元淑并没有如同往常在院子里绣花,而是与一家人在里屋用餐。
王亭张望了一番,没见佳人身影有些丧气,又嘴笨皮薄,不好意思出声询问。只不自在地搓了搓手,道:“先生教我们,还不收银钱,我们孝敬先生是应该的。”说着,怕元祐礼看出他的来意,便往家里跑了。
“礼哥,是谁来了啊?”秦秀兰问回到里屋的元祐礼。
“是王亭,王大哥又给咱家送了些猪骨来,”元祐礼将装有猪骨的袋子放在旁边的桌上,走到餐桌旁坐下,“一会儿吃过饭,我去王大哥家说一说,又不是逢年过节,不用这样客气。”元祐礼将送猪骨想当然地归功于王屠夫。
元淑面色复杂的瞪了眼结束她上辈子的猪骨,继续低头吃饭。
“说起来,昨天我才与王家嫂子和李家嫂子在院里聊了好久,这事我明天与她说说就是。”秦秀兰笑道,说着瞧了瞧元淑。
元淑所住的小平村是与平塘县相接的村子,村里多有到县里做工的男丁,生活条件比起一些偏远的贫困村庄好上不少,村中的外来户也不少,如王家、李家和元家都是。
小平村人本族姓陈,虽说也不排外,但到底与同族人亲近些。而王家、李家、元家这种外来的人家,也自觉抱成团,再加上能在靠近县城的小平村买地的都算是富农一级,自然与同一层次的人多有来往,几家主妇隔三差五便聚在一起闲聊。
元淑看着秦秀兰满面笑意,心下有些警觉,想起她在院里绣花时,王家婶子和李家婶子都夸她聪明乖巧,绣活做的漂亮,那眼里的深意……再一看娘那似乎要将她卖掉估价的眼神,(某猫:喂喂,人家那只是女儿被称赞的骄傲和自豪好么?)元淑忽然自觉领悟了。
她今年虚岁11岁,已到了这里可以说亲的年纪,想到这,元淑便有些郁卒。想前世,姐这个年纪还是个在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小萝莉,那是无忧无虑……
咳,扯远了,话说回来,在西容,女子虚岁10岁便可说亲,14岁便可嫁人,隔壁李家15岁的女儿翠花便已是孩子他娘……
总之,元淑突然发现,她面临着重生以来的最大危机!要是再不有所准备,她就要成为穿越史上第一个嫁给猪骨,啊,不是,是嫁给屠夫的女主了!(李家大宝:淑妹妹你完全忘了我的存在了。)
(某猫:你怎么知道你是女主?
元淑:不是女主你写我干嘛?
某猫朝着各位看官鞠个躬:不好意思,其实某猫这三章写的是个女配的故事……
元淑:!
读者掀桌。
某猫逃跑:咳,好吧,说笑而已。)
元淑心下几分计较,觉得不能坐以待毙,开口道:“外公,你明天去医馆能不能带上我?”
“哎哟,淑儿这是怎么了?哪里不舒服?”秦书启急得站起身,三两步过来,给元淑号脉。
“不是啦,”元淑看着家人关切的目光,很是感动,“我好久没去县城玩了,想去逛逛。”
可不是么,每次农忙时节,家里除了上年纪的外公,男丁都下要地忙农活,去县城的时间就少了。
众人听闻,皆是舒了一口气。
“外公要在医馆坐堂,没法带你玩……”秦书启有些为难。
元淑有些委屈的咬唇,期盼的看着秦书启,无声地撒娇。
元淑性子懒散,倒与身体原主的文静乖巧有几分相合,甚少提要求,加之是家里唯一的女孩,一般是有求必应。
“这样,斌儿、赋儿,你们明天也不用下地,交给爹,你们带着淑儿和武儿到县城里玩一玩,保护好弟弟妹妹。”元祐礼不忍闺女难过,便如此决定。
“是!”元斌和元赋坚定道。
“哦!可以去县城喽!”元武兴高采烈。
元淑心下对于兄、弟一同前往有些不愿,她本想着待外公坐堂,便找时机偷溜,外公人老了不一定会注意到她。现如今有了拖油瓶,只得再做计较,但面上却是欢喜十分。
元淑知道她不可太过,从穿越而来,便按着原主的性子生活,幸而还是小孩子,且与她本身的性子有几分相似,几年来潜移默化,倒活得有自己的色彩。但这听话一条却是必须遵守,性格突变这种事,傻子都会起疑,原主是个听话的,所以元淑也不敢任性。
一家人商定后,便继续用餐,而后各自歇息。
元淑睡前暗自磨牙,她誓死也不要嫁给屠夫,与猪骨做亲戚!明天一定要将女主的王霸之气全开,给自己找个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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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淑:杀生之仇不共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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