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千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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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张广顺和莫家康的第二封信,和上一封信隔了半年。
信上说笔墨铺子已经顺利开张,因为对外说是扬州的铺子,很受读书人的青睐,算着这封信送到京城也已经快过年了,便把帐册连同五十两红利一并送到京城。
其次,常到铺子里来买笔墨的人里,有一个叫沈三白的秀才,其妹去年嫁给瑞王做了侍妾,如今正得宠。
这封信是九月初写的,从平凉送到扬州,再从扬州送到京城,用了三个多月。
罗锦言觉得这样不是长久之计,虽然稳妥,但浪费太多时间,如果有重要的消息,传到京城就全都耽误了。
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呢?
她拿着信笺呆坐片刻,便趿了鞋子从炕上下来,打着火石把信烧了。
这才唤了大雪进来,把那部《浮生偶寄》拿过来。
这书她已经看了两遍,现在正看第三遍。
小雪跑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封书信:“大小姐,廖公子有书信来了,老爷让给您拿过来。”
罗锦言眉头微动,问道:“老......爷......让......拿......的?”
小雪点头。
一旁的夏至立刻瞪起眼睛,道:“谁让你把信送来的,是远山还是明岚,你去问问清楚。”
小雪答应着转身跑了出去,稍顷便又回来,道:“大小姐,我问清楚了。明岚说是老爷让给您拿过来的。廖公子回到扬州,就给老爷写信报了平安,这封信是夹在给老爷的书信里的,老爷没有拆开,直接让给您送来。”
罗锦言莞尔,她的爹爹常有惊人之举,比如说要带她见识地下马市,比如若无其事地装成跛子,现在给廖云传递书信,倒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夏至拆开书信,罗锦言一目十行看完,廖云在信里说,他和李家兄弟一起回到扬州,一切平安勿庸挂念云云。
罗锦言看得啼笑皆非,让夏至找了匣子,把廖云的信放了进去,便又去思忖平凉的事,很快就把这件事扔在脑后。
转眼便过了小年,杨树胡同张灯结彩,准备过年。
罗锦言准备了整整一车东西,让常贵夫妇送到茴香胡同的霍家。
下午的时候,常贵夫妇回来,出人意外,霍家长孙霍星也一起来了。
上次在茴香胡同,罗锦言见过霍星,印像中个清瘦沉默的少年。
三个月没见,霍星比起初回京城时长高了一些,显得更瘦了,厚厚的冬衣穿在他身上显得空空荡荡。
他的冬衣是青布粗布做的,穿在他身上,就有种青衫磊落的狷介之感。
这让罗锦言想起那一年在昌平的柳树林子里,把她抱到树上的那个人。
不二非尘的香味似乎又一次萦绕在鼻端。
她和霍星见了礼,便借故出来,让罗绍和霍星在屋里说话。
郭老夫人既然派了长孙过来,便不会只是道谢这么简单,一定还有别的事。
霍家也该有所行动了。
她叫来夏至:“找......两......身......男......装......来。”
夏至眼睛露出一丝慌乱,但随即又警觉地四下看看,低声问道:“要不要叫上方四哥和滕五哥?”
她也只是女扮男装过一回,就是和小姐去天桥,不过那次的事很惊险,她至今仍然心有余悸。
小姐很少出去,她甚至不去茶铺,但偶尔出门,也不会女扮男装。
现在小姐让她去找衣裳,难道又想去天桥?
天啊!
想起骡车里那个戴着张飞面具的家伙,夏至就打个冷颤。
她的细微动作尽落入罗锦言的眼中,视如不见。
夏至从小就跟着罗锦言,自家小姐从小到大,从来没有改变过主意,但凡是小姐决定的事,就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达到目的。
夏至视死如归地走出去,半个时辰后,夏至捧了一身衣裳走了进来。
半个时辰后,两高两矮四个人已经站在天桥最热闹的地方。
两个高的是方金牛和腾不破,两个矮的当然就是罗锦言和夏至。
三个人六只眼齐齐看着罗锦言,他们想不明白,大小姐为何要来这里,而且不像是来玩的。
罗锦言不是来玩的,她来找人。
那人既然破坏了柳树林子的房子,无论他是出于何种目的,他也定是对赵宥或者王朝明警觉的人。
那个时候,赵宥还没有住进延寿寺,也没有和京城官员频繁见面。
而那个人,却已经注意到他了。
今天收到张广顺的来信,罗锦言比平时任何时候,都想找到这个人。
一个和她一样,对赵宥感兴趣的人。
自从上次在天桥遇到,已经隔了一年多了,他还会出现在天桥吗?
罗锦言不知道。
夏至打死也想不到,每次做事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小姐,这一次却是来碰运气的。
那人长得什么样子呢?
罗锦言仔细回想。
他的个子很高,但并不胖,可也不瘦,年纪应该不大,少年人的身量长得再高,也没有成年男子的浑厚。
他有黑羽般飞扬的眉毛,和一双深不见底的眸子,似乎在哪里见过。单看这双眸子,却又不像是少年人,深幽如同千年古潭,让人莫名其妙的心慌。
还有......就是他的手,那是一双很好看的手。手指修长,骨结分明,如同美玉雕成。他是练武的,手上有没有茧子呢?好像没有,也或者是有,而她没有看到。
罗锦言不禁有些泄气,这算什么线索?
在这人潮拥挤的天桥上,她要找一个身材修长、不胖不瘦、眼如深水、双手好看的人。
她面无表情地在人群中穿梭,这在其他三人看来,她这就是神情凝重。
即使是粗心如方金牛,也早就不敢把罗锦言当普通小孩看待了。
罗锦言现在的神情,传递给他们的,就是:小姐很郑重,事情很严重。
夏至寸步不离地护在罗锦言身边,方金牛和腾不破,则一前一后跟在她们身边。
罗锦言的目光扫过一个个摊子,那里有打把式卖艺的,有说相声的,有捏面人的,还有卖各种小吃的。
奇怪,怎么没有变戏法的?
一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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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常到铺子里来买笔墨的人里,有一个叫沈三白的秀才,其妹去年嫁给瑞王做了侍妾,如今正得宠。
这封信是九月初写的,从平凉送到扬州,再从扬州送到京城,用了三个多月。
罗锦言觉得这样不是长久之计,虽然稳妥,但浪费太多时间,如果有重要的消息,传到京城就全都耽误了。
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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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唤了大雪进来,把那部《浮生偶寄》拿过来。
这书她已经看了两遍,现在正看第三遍。
小雪跑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封书信:“大小姐,廖公子有书信来了,老爷让给您拿过来。”
罗锦言眉头微动,问道:“老......爷......让......拿......的?”
小雪点头。
一旁的夏至立刻瞪起眼睛,道:“谁让你把信送来的,是远山还是明岚,你去问问清楚。”
小雪答应着转身跑了出去,稍顷便又回来,道:“大小姐,我问清楚了。明岚说是老爷让给您拿过来的。廖公子回到扬州,就给老爷写信报了平安,这封信是夹在给老爷的书信里的,老爷没有拆开,直接让给您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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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锦言看得啼笑皆非,让夏至找了匣子,把廖云的信放了进去,便又去思忖平凉的事,很快就把这件事扔在脑后。
转眼便过了小年,杨树胡同张灯结彩,准备过年。
罗锦言准备了整整一车东西,让常贵夫妇送到茴香胡同的霍家。
下午的时候,常贵夫妇回来,出人意外,霍家长孙霍星也一起来了。
上次在茴香胡同,罗锦言见过霍星,印像中个清瘦沉默的少年。
三个月没见,霍星比起初回京城时长高了一些,显得更瘦了,厚厚的冬衣穿在他身上显得空空荡荡。
他的冬衣是青布粗布做的,穿在他身上,就有种青衫磊落的狷介之感。
这让罗锦言想起那一年在昌平的柳树林子里,把她抱到树上的那个人。
不二非尘的香味似乎又一次萦绕在鼻端。
她和霍星见了礼,便借故出来,让罗绍和霍星在屋里说话。
郭老夫人既然派了长孙过来,便不会只是道谢这么简单,一定还有别的事。
霍家也该有所行动了。
她叫来夏至:“找......两......身......男......装......来。”
夏至眼睛露出一丝慌乱,但随即又警觉地四下看看,低声问道:“要不要叫上方四哥和滕五哥?”
她也只是女扮男装过一回,就是和小姐去天桥,不过那次的事很惊险,她至今仍然心有余悸。
小姐很少出去,她甚至不去茶铺,但偶尔出门,也不会女扮男装。
现在小姐让她去找衣裳,难道又想去天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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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从小就跟着罗锦言,自家小姐从小到大,从来没有改变过主意,但凡是小姐决定的事,就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达到目的。
夏至视死如归地走出去,半个时辰后,夏至捧了一身衣裳走了进来。
半个时辰后,两高两矮四个人已经站在天桥最热闹的地方。
两个高的是方金牛和腾不破,两个矮的当然就是罗锦言和夏至。
三个人六只眼齐齐看着罗锦言,他们想不明白,大小姐为何要来这里,而且不像是来玩的。
罗锦言不是来玩的,她来找人。
那人既然破坏了柳树林子的房子,无论他是出于何种目的,他也定是对赵宥或者王朝明警觉的人。
那个时候,赵宥还没有住进延寿寺,也没有和京城官员频繁见面。
而那个人,却已经注意到他了。
今天收到张广顺的来信,罗锦言比平时任何时候,都想找到这个人。
一个和她一样,对赵宥感兴趣的人。
自从上次在天桥遇到,已经隔了一年多了,他还会出现在天桥吗?
罗锦言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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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长得什么样子呢?
罗锦言仔细回想。
他的个子很高,但并不胖,可也不瘦,年纪应该不大,少年人的身量长得再高,也没有成年男子的浑厚。
他有黑羽般飞扬的眉毛,和一双深不见底的眸子,似乎在哪里见过。单看这双眸子,却又不像是少年人,深幽如同千年古潭,让人莫名其妙的心慌。
还有......就是他的手,那是一双很好看的手。手指修长,骨结分明,如同美玉雕成。他是练武的,手上有没有茧子呢?好像没有,也或者是有,而她没有看到。
罗锦言不禁有些泄气,这算什么线索?
在这人潮拥挤的天桥上,她要找一个身材修长、不胖不瘦、眼如深水、双手好看的人。
她面无表情地在人群中穿梭,这在其他三人看来,她这就是神情凝重。
即使是粗心如方金牛,也早就不敢把罗锦言当普通小孩看待了。
罗锦言现在的神情,传递给他们的,就是:小姐很郑重,事情很严重。
夏至寸步不离地护在罗锦言身边,方金牛和腾不破,则一前一后跟在她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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