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七百六八章 卖毒不如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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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程龙来帮忙指导?这可是极好的!
程龙是谁?那可是全世界都指明的动作戏导演!因为掌握了剪辑权加上自己天分使然,所以程龙的打斗设计以及大场面特技设计那在全世界都是有名的!比如当年在马德里拍片的时候他开着摩托车被一辆汽车追,追出了街道之后却发现彼此都在往码头边缘开,结果程龙的摩托车不断的加马力,飞出了码头之后直接真人用手抓住起重机吊货物的吊网,而摩托车就冲出了码头落到了水中。 这么一个场面那跟好莱坞的模式完全不同,在没有cg特效的情况下,这简直就是最震撼人心的特效之一!其他的更不用说是从荷兰那个大楼顶上跳下来的场景了!这些东西好莱坞在有cg的情况下才能做的各种视觉震撼,如果程龙配合上cg了,那绝对媲美好莱坞一流视觉震撼!
这程龙总的来说,也就是在玩爆破的水平上可能玩不过好莱坞,因为他要玩儿那就真的是要点要烧要炸的,效果肯定不如纯粹好莱坞cg做出来的漂亮。但是纯粹打斗上面,他设计的各种拳拳到肉各种花样繁出的摔法那更是让“敌人”被揍了之后,摔得让观众都觉得疼!而相对来说,那诺兰的打斗场景做的反而像是小儿科一样,那真是让人看着都觉得无聊——特别是在蝙蝠侠第三部里面,那打斗除了镜头晃来晃去的让人觉得好像有点料以外,实际上打击感相当的差!
所谓术业有专攻,诺兰不是拍这种片儿出身的,当然拍这种桥段效果就差。但是诺兰也不是没有拍的好的,就像是第二部蝙蝠侠刚开场的时候,小丑带着一帮人去抢银行。那一套流程拍的绝对冷峻绝对有顶级警匪片的赶脚啊!所以在诺兰有了程龙的指导的情况下,那片子的素质不是一下子就上去了?当然了,这并不是表示就要在诺兰马上要练手的《无间道》里面要外加什么打斗镜头——《无间道》要什么打斗啊?港港的原版那也没有什么打斗镜头啊!要程龙指导的打斗镜头那是为了《蝙蝠侠》!而蝙蝠侠要拍还早着呢,怎么都要等到《无间道》拍好了之后再说。同时估计《无间道》拍完了。再加上筹备《蝙蝠侠》的时间。那程龙的《我是谁重制版2》怎么也拍完了,到时候大家不都有时间了?
这样的好事儿贾鸿渐当然先答应下来了!“那好。麻烦龙哥了!”贾鸿渐客气了一下,结果谁知道他这边刚一客气,紧接着程龙那就大巴掌直接搂住了贾鸿渐了,“客气什么?大家自己人。咱们是兄弟,还这么客套干什么?之前你不也帮我弄了很多电影的创意么?有用得到我的地方就一句话,我能帮绝对帮!我是武行出身,讲的就是义气!”
好吧,程龙就是这种性格,整天大大咧咧的。往好里说呢,那就是没有架子。这哥们儿哪怕现在身价超高,在美国都已经成为了1500万美元左右的一流男星的身价了,可是整天还是自己洗袜子和内裤——哪怕是在外面拍戏的时候住酒店,那也是自己带一根绳在酒店里挂起来。然后自己洗澡的时候洗了内裤和袜子完了就在房间里面晾上。这样的人算是有架子的人么?不过另外一方面来说的话,这哥们儿就是有点“没素质”,有时候兴致上来了那就是不管不顾起来,比如跑到了别人的演唱会做嘉宾,结果抢着麦克风不下台,自己唱的开心了让人家主唱尴尬了。不过不管怎么说,这哥们儿就是这么一个很草根的人,他不是完全高大上,也跟平常人一样有很多缺点。
这边跟程龙拍定了让他来帮忙的事儿之后,贾鸿渐那就叫了诺兰过来。这诺兰来到了贾鸿渐家之后,那先是热情的跟贾鸿渐拥抱了一下,表示了对贾鸿渐成为了电影学院会员的羡慕嫉妒恨……好吧,这是开玩笑,不出意外的话,过几年诺兰也可能能进入,这有什么好羡慕嫉妒恨的,诺兰也不过就是表示了一下祝贺而已。
在祝贺完了之后,这诺兰就把他润色好的《无间道》剧本拿给贾鸿渐看了。贾鸿渐这边拿过来了一看,只见着里面的一些设定还是被诺兰稍微改动了一下下。比如说整体背景给改到了80年代末,而“梁超伟”这么一个角色在成为了打入黑帮的卧底之后,刚开始并没有一下子就被当成心腹,而是刚开始先在街头混了一段时间,带着一帮所谓的伙计分到了三五个街区这么一个范围的地盘儿,成立了一个类似小帮派的赶脚,还负责这么一个区域里面的“快客”的销售。
“唔……什么叫快客?”贾鸿渐不解的问道,难道是国内后来的便利店品牌?“是可*卡*因的一种,简而言之就是一种片状的经过提炼的可*卡*因,80年代中后期开始风行美国。我找过西海岸这边的专门研究黑帮的学者,他们说在80年代中期以前大-麻这玩意儿简直就卖不了高价格,而传统的粉末可-卡-因又是有钱人的玩意儿,比如各种华尔街金融精英,而地痞流氓的黑帮又不认识这些人,所以其实80年代前期的时候美国的黑帮大多数还都只是小混混,收收保护费或者偷偷东西卖卖枪之类的。可是后来80年代中期美国有人做出来了快客可-卡-因,可以跟香烟一样加热抽吸,快感来的很快而且比传统鼻吸粉末可-卡-因更加爽更加强力,但是持续时间也短,据说只能持续15到20分钟,而传统粉末可-卡-因可以长达几个小时。所以这快客一下就成为了80年代末美国各大城市地痞流氓们发财的支柱产业……”
我艹?毒品还有这么多搞头?不过想想看,好像的确美国片儿里面涉及毒品交易的好像都是粉末,然后用信用卡啥的弄成一条然后鼻子吸?然后港片儿之类的里面就没有太多这种桥段?哪怕同样的尝毒品的桥段好像港港那边也是用嘴巴尝的比较多?难道这就是不同毒-品之间的区别?不过不管怎么样,诺兰这种调查都能够更加的贴近美国这边的现实?
就在贾鸿渐想着的时候只听着诺兰又说道:“这么一个快客需要可-卡-因精炼,所以也需要有地下工厂什么的,这样也就可以加上你想弄的那么一个卧底到警察局的人通过装律师来诈出来了可-卡-因工厂的桥段了,同时犯罪家族也要进口可-卡-因,他们就需要跟墨西哥的黑帮交易,而交易的这个场景就可以加入各种斗智环节,对吧?”
恩?这么说起来好像还真不错!起码把港片儿里的那些经典桥段都给跟美国这边的实际情况贴合起来了。到时候只不过是把在居民区里面的毒-品交易给改成了在荒郊野外的交易,也许可以跟《绝命毒师》一样,在边境弄一个小木屋啥的,然后一群大佬在那边面谈?接着小弟则是在别的地方交易?这样老大很聪明,把毒-品交易的事儿基本都甩给了手下了,自己就算被抓,除非是手下反水否则基本不可能被定重罪的!这么想起来的话,那整体来说就更加有斗智的赶脚了啊!
想到了这里的贾鸿渐突然想到了另外一个事儿——刚才诺兰说啥?说80年代早期美国大城市的黑帮混的不咋地?卖可-卡-因没客源,卖大-麻太便宜,没办法发家致富,或者没办法暴富。最后就只能靠着保护费和各种偷抢之类的赚钱?这听起来也太寒碜了吧?真的假的?“克里斯,你之前说80年代初期美国黑帮的处境……他们真的那么……过不上好日子?我听你说的他们怎么感觉活得一点都不光鲜亮丽呢?”
“因为他们的确过的不光鲜亮丽,”谁知道诺兰却是这么回答道,“美国黑帮最强大的时候,那就是2030年代美国政府禁酒的时候,黑帮专门负责做私酒卖,这样才能赚钱,虽然后来也的确是有用冲锋枪跟对头厮杀之类的,不过在后来渐渐的就没有那种好日子了。哪怕美国政府刚开始比较清教徒,但是后来渐渐也放开了。这黑帮在美国的话,要不然就经营皮肉生意,要不然就是卖大-麻收保护费之类的……这离他们表现出来的光鲜亮丽其实差的很远。我记得我去问的那个一直研究美国黑帮的教授说,80年代早期那些霸占了三五个街区的小帮派头头甚至都还不得不跟爹妈住在一起……你知道在美国这边成年了还跟爹妈住在一起怎么都不能算成功……甚至那教授还说,哪怕现在有了快客和冰毒什么的,可是基层真的在街头卖-毒-品的那些混混,其实收入少的可怜。他们平均下来一个小时的工资差不多就是3美元,比麦当劳那边的最低时薪还低的多!更不用说风险了……”
我擦?街头毒-贩卖毒-品赚的钱还不如去麦当劳打工?诺兰真的是这个意思?这你妹的太冲击人的固有思维了啊!街头卖-毒-品的啊!这种人赚的钱还不如在麦当劳打工?那他们这些人还卖-毒-品干嘛?还冒着被仇杀和被抓的风险干嘛?冒那么大的风险肯定要有大回报才对啊!否则卖啥毒-品?干脆打工好了!所以贾鸿渐此时觉得要不然是诺兰听岔了,要不然就是那个所谓的教授脑子坏了!
嘿!程龙来帮忙指导?这可是极好的!
程龙是谁?那可是全世界都指明的动作戏导演!因为掌握了剪辑权加上自己天分使然,所以程龙的打斗设计以及大场面特技设计那在全世界都是有名的!比如当年在马德里拍片的时候他开着摩托车被一辆汽车追,追出了街道之后却发现彼此都在往码头边缘开,结果程龙的摩托车不断的加马力,飞出了码头之后直接真人用手抓住起重机吊货物的吊网,而摩托车就冲出了码头落到了水中。 这么一个场面那跟好莱坞的模式完全不同,在没有cg特效的情况下,这简直就是最震撼人心的特效之一!其他的更不用说是从荷兰那个大楼顶上跳下来的场景了!这些东西好莱坞在有cg的情况下才能做的各种视觉震撼,如果程龙配合上cg了,那绝对媲美好莱坞一流视觉震撼!
这程龙总的来说,也就是在玩爆破的水平上可能玩不过好莱坞,因为他要玩儿那就真的是要点要烧要炸的,效果肯定不如纯粹好莱坞cg做出来的漂亮。但是纯粹打斗上面,他设计的各种拳拳到肉各种花样繁出的摔法那更是让“敌人”被揍了之后,摔得让观众都觉得疼!而相对来说,那诺兰的打斗场景做的反而像是小儿科一样,那真是让人看着都觉得无聊——特别是在蝙蝠侠第三部里面,那打斗除了镜头晃来晃去的让人觉得好像有点料以外,实际上打击感相当的差!
所谓术业有专攻,诺兰不是拍这种片儿出身的,当然拍这种桥段效果就差。但是诺兰也不是没有拍的好的,就像是第二部蝙蝠侠刚开场的时候,小丑带着一帮人去抢银行。那一套流程拍的绝对冷峻绝对有顶级警匪片的赶脚啊!所以在诺兰有了程龙的指导的情况下,那片子的素质不是一下子就上去了?当然了,这并不是表示就要在诺兰马上要练手的《无间道》里面要外加什么打斗镜头——《无间道》要什么打斗啊?港港的原版那也没有什么打斗镜头啊!要程龙指导的打斗镜头那是为了《蝙蝠侠》!而蝙蝠侠要拍还早着呢,怎么都要等到《无间道》拍好了之后再说。同时估计《无间道》拍完了。再加上筹备《蝙蝠侠》的时间。那程龙的《我是谁重制版2》怎么也拍完了,到时候大家不都有时间了?
这样的好事儿贾鸿渐当然先答应下来了!“那好。麻烦龙哥了!”贾鸿渐客气了一下,结果谁知道他这边刚一客气,紧接着程龙那就大巴掌直接搂住了贾鸿渐了,“客气什么?大家自己人。咱们是兄弟,还这么客套干什么?之前你不也帮我弄了很多电影的创意么?有用得到我的地方就一句话,我能帮绝对帮!我是武行出身,讲的就是义气!”
好吧,程龙就是这种性格,整天大大咧咧的。往好里说呢,那就是没有架子。这哥们儿哪怕现在身价超高,在美国都已经成为了1500万美元左右的一流男星的身价了,可是整天还是自己洗袜子和内裤——哪怕是在外面拍戏的时候住酒店,那也是自己带一根绳在酒店里挂起来。然后自己洗澡的时候洗了内裤和袜子完了就在房间里面晾上。这样的人算是有架子的人么?不过另外一方面来说的话,这哥们儿就是有点“没素质”,有时候兴致上来了那就是不管不顾起来,比如跑到了别人的演唱会做嘉宾,结果抢着麦克风不下台,自己唱的开心了让人家主唱尴尬了。不过不管怎么说,这哥们儿就是这么一个很草根的人,他不是完全高大上,也跟平常人一样有很多缺点。
这边跟程龙拍定了让他来帮忙的事儿之后,贾鸿渐那就叫了诺兰过来。这诺兰来到了贾鸿渐家之后,那先是热情的跟贾鸿渐拥抱了一下,表示了对贾鸿渐成为了电影学院会员的羡慕嫉妒恨……好吧,这是开玩笑,不出意外的话,过几年诺兰也可能能进入,这有什么好羡慕嫉妒恨的,诺兰也不过就是表示了一下祝贺而已。
在祝贺完了之后,这诺兰就把他润色好的《无间道》剧本拿给贾鸿渐看了。贾鸿渐这边拿过来了一看,只见着里面的一些设定还是被诺兰稍微改动了一下下。比如说整体背景给改到了80年代末,而“梁超伟”这么一个角色在成为了打入黑帮的卧底之后,刚开始并没有一下子就被当成心腹,而是刚开始先在街头混了一段时间,带着一帮所谓的伙计分到了三五个街区这么一个范围的地盘儿,成立了一个类似小帮派的赶脚,还负责这么一个区域里面的“快客”的销售。
“唔……什么叫快客?”贾鸿渐不解的问道,难道是国内后来的便利店品牌?“是可*卡*因的一种,简而言之就是一种片状的经过提炼的可*卡*因,80年代中后期开始风行美国。我找过西海岸这边的专门研究黑帮的学者,他们说在80年代中期以前大-麻这玩意儿简直就卖不了高价格,而传统的粉末可-卡-因又是有钱人的玩意儿,比如各种华尔街金融精英,而地痞流氓的黑帮又不认识这些人,所以其实80年代前期的时候美国的黑帮大多数还都只是小混混,收收保护费或者偷偷东西卖卖枪之类的。可是后来80年代中期美国有人做出来了快客可-卡-因,可以跟香烟一样加热抽吸,快感来的很快而且比传统鼻吸粉末可-卡-因更加爽更加强力,但是持续时间也短,据说只能持续15到20分钟,而传统粉末可-卡-因可以长达几个小时。所以这快客一下就成为了80年代末美国各大城市地痞流氓们发财的支柱产业……”
我艹?毒品还有这么多搞头?不过想想看,好像的确美国片儿里面涉及毒品交易的好像都是粉末,然后用信用卡啥的弄成一条然后鼻子吸?然后港片儿之类的里面就没有太多这种桥段?哪怕同样的尝毒品的桥段好像港港那边也是用嘴巴尝的比较多?难道这就是不同毒-品之间的区别?不过不管怎么样,诺兰这种调查都能够更加的贴近美国这边的现实?
就在贾鸿渐想着的时候只听着诺兰又说道:“这么一个快客需要可-卡-因精炼,所以也需要有地下工厂什么的,这样也就可以加上你想弄的那么一个卧底到警察局的人通过装律师来诈出来了可-卡-因工厂的桥段了,同时犯罪家族也要进口可-卡-因,他们就需要跟墨西哥的黑帮交易,而交易的这个场景就可以加入各种斗智环节,对吧?”
恩?这么说起来好像还真不错!起码把港片儿里的那些经典桥段都给跟美国这边的实际情况贴合起来了。到时候只不过是把在居民区里面的毒-品交易给改成了在荒郊野外的交易,也许可以跟《绝命毒师》一样,在边境弄一个小木屋啥的,然后一群大佬在那边面谈?接着小弟则是在别的地方交易?这样老大很聪明,把毒-品交易的事儿基本都甩给了手下了,自己就算被抓,除非是手下反水否则基本不可能被定重罪的!这么想起来的话,那整体来说就更加有斗智的赶脚了啊!
想到了这里的贾鸿渐突然想到了另外一个事儿——刚才诺兰说啥?说80年代早期美国大城市的黑帮混的不咋地?卖可-卡-因没客源,卖大-麻太便宜,没办法发家致富,或者没办法暴富。最后就只能靠着保护费和各种偷抢之类的赚钱?这听起来也太寒碜了吧?真的假的?“克里斯,你之前说80年代初期美国黑帮的处境……他们真的那么……过不上好日子?我听你说的他们怎么感觉活得一点都不光鲜亮丽呢?”
“因为他们的确过的不光鲜亮丽,”谁知道诺兰却是这么回答道,“美国黑帮最强大的时候,那就是2030年代美国政府禁酒的时候,黑帮专门负责做私酒卖,这样才能赚钱,虽然后来也的确是有用冲锋枪跟对头厮杀之类的,不过在后来渐渐的就没有那种好日子了。哪怕美国政府刚开始比较清教徒,但是后来渐渐也放开了。这黑帮在美国的话,要不然就经营皮肉生意,要不然就是卖大-麻收保护费之类的……这离他们表现出来的光鲜亮丽其实差的很远。我记得我去问的那个一直研究美国黑帮的教授说,80年代早期那些霸占了三五个街区的小帮派头头甚至都还不得不跟爹妈住在一起……你知道在美国这边成年了还跟爹妈住在一起怎么都不能算成功……甚至那教授还说,哪怕现在有了快客和冰毒什么的,可是基层真的在街头卖-毒-品的那些混混,其实收入少的可怜。他们平均下来一个小时的工资差不多就是3美元,比麦当劳那边的最低时薪还低的多!更不用说风险了……”
我擦?街头毒-贩卖毒-品赚的钱还不如去麦当劳打工?诺兰真的是这个意思?这你妹的太冲击人的固有思维了啊!街头卖-毒-品的啊!这种人赚的钱还不如在麦当劳打工?那他们这些人还卖-毒-品干嘛?还冒着被仇杀和被抓的风险干嘛?冒那么大的风险肯定要有大回报才对啊!否则卖啥毒-品?干脆打工好了!所以贾鸿渐此时觉得要不然是诺兰听岔了,要不然就是那个所谓的教授脑子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