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7)、初尝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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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不提江潮三年前他以重伤之身,孤骑单行千里,连骗带诈也要跟着林杉来到北地的那件事,在后来的三年时间里,类似的事情他亦做过不少。
为此,林杉当然也动过怒、施过罚,但直至如今也没有真把他绑了扔回京都,这或可从侧面证明,林杉也许会接受他的建议。
然而事态的实际结果并没有这么顺利。
江潮的话刚说完,林杉的脸色果然略微一沉,但他并未出言斥责,只是在沉默了一会儿后,平静说道:“匪寨的事情办得如何了?”
“该杀的杀,该缴的缴,都办妥了。”江潮恭声回禀,半个字也不敢再提刚才言及的改期之事。禀事末了,他又提了一句关于出发与返回的时间记录。
林杉的脸色这才缓和了些,淡淡地道:“把录事册留下,你们便都散了。距离出发时间只剩下不到三个时辰了,你们抓紧时间休整精神。”
他既然已经把话说到了这个阶段,江潮知道,自己就算再斗胆一劝,也只会是徒劳无果。
江潮只依言从怀中掏出一本薄册子,但并没有递到林杉手中,只是搁在屋内桌上,然后就告辞离去。
屋内只剩下陈酒和吴择两人,林杉一直微微绷着的肩膀松缓下来,压抑着又咳了几声,到了这时才向吴择问了自己的病况。
夜里身上忽起高热,这算是已经见惯不怪的旧症了。
林杉自己对此倒并不如何在意,他又握了握陈酒的手,以示安慰,温言说道:“我这只是小恙罢了,虽然来得突然,但祛得也快。倒是你,总这么熬心伤神,对身体大为不利,我看着也担心。”
陈酒从他略微生汗的掌心抽出一只手来,探了探他的额头,再次确定之前的高烧果然退了,她才又轻吁一口气,柔声说道:“我也知道,你常常在夜里突起热病。但这次不同,一想到你即将要去的地方那么远,又是一路坎坷,连休息时间可能都无法保障充足,我怎能放心……”
“听出来了,你也在变着法式劝我。”林杉放开了陈酒的手,眼色淡漠了些,“小小风寒罢了,岂可因此改了军令。”
坐在旁边一直没有出声的解任御医吴择这时干咳了一声,为了缓和屋内有些紧张的言谈氛围,同时也是要表达自己深思熟虑过了的建议:“不若让吴某同行一段路吧,这样大家都能求个心安。”
林杉西行,除了居所里全部女婢不可跟随,计划之中也将吴择排在外头,大约还是跟军机保密有关系。
征收川西乱象,从练兵之始,对京都那边都将消息压得极紧。何况他这边离北国这么近,在起事之前,就一直担着防范监视北**方可能意图搅局的动作,保密工作做的更加滴水不漏,无关战事者全部会被排除在外。
所以林杉在听了吴择的建议后,虽然没有立即拒绝,但这不表示他就同意了,他只是沉吟着道:“老药师走之前已经留下的足备的常用药剂,我的体质变成怎样,他比谁都看得透析。”
这话的言外之意已然很明显了。
“吴某的医术与老药师的确差之甚远,不过,吴某这次请行,其实为你治疗倒是次要目的。”吴择面色不改,只是微微一笑,徐徐又道:“你是不紧张自己的身体,可你的那些下属虽然表面上很平静,其实心里都压着焦虑,我与你同行一截路,只当是给他们吃了定心丸。”
得了这话,林杉神色一动,终于点了点头。
吴择亦是暗暗松了口气,接着看向陈酒,又言:“吴某也要劝陈姑娘一句,你大可不必过于忧心。如今林大人的体质虽说是较为虚弱,但这风寒之症也并非多么容易就能缠上身,今天这样的异状,说到底其实得怪吴某,昨天早晨脾气倔上头,实不该拖着林大人在松荫下耽搁太久,这才招致风寒侵体。然而凭林大人身边那些侍从们的办事素质,断然不会出这样的差错吧。”
陈酒闻言微怔。
林杉则失笑说道:“吴医师言过了,昨晨也是我自己迟钝了。不知道照顾自己,以至于连累别人,实是我的过失。”
吴择哈哈一笑,然后敛容说道:“总算也让你自己承认了一次。”
林杉恍然明悟过来,自己被人小小地摆了一道,但他只是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
心里备着的话既然已经说尽,目的也达到了,吴择便不准备多逗留。他不是个愚人,知道眼下陈酒一定有许多话,还待与林杉独处倾诉,多一个人在这儿只添干扰。
伸指再次叩诊林杉腕脉,随后又叮嘱了几句,吴择便拈了个准备行程所需的由头告辞了。
陈酒站起身送吴择出屋,而等她转身回屋时,就见林杉已经披衣下床,坐到了桌边,拿起刚才江潮留下的那本录事册,正在仔细翻看。
陈酒知道林杉又在为公事劳神,若在以前,面对这类事她绝不会干扰,但今天情况有异,她忍不住劝阻:“现在这个时辰,正是夜里湿寒气最重的时候,你得休息,不能再熬了。”
林杉依然目不转睛盯着手中录事册扉页的文字书录,对于陈酒的劝说,只是随口应道:“不碍事,民困紧要。”
陈酒想了想,又道:“那你到床上偎着被子看。”
林杉摇了摇头,目光从录事册上移开,看向陈酒说道:“酒儿,帮我磨墨。”
陈酒不再多劝什么了,依言从柜子里取出笔墨纸砚摆上桌,她负责磨墨,林杉则在洗笔铺纸。
林杉的字笔画细瘦,并不能称得上俊秀飘逸,但胜在书写速度超乎常人的快速。仿佛他自己也是不怎么追求字体之美,只当书写是一项本领,只求效率。
一砚墨汁,三张宣纸,铺满整张桌面。白纸黑字,整齐却又隐现狂野的墨迹,直至搁笔,首写的那个字还尚未干透。
站在桌边的陈酒不可避免看见纸上书写内容,也禁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叹道:“真的难以想象,一个匪寨竟可劫掠这么多财物。”
“越穷越抢,越抢越穷,早些年连京都也是这个样子。”林杉虽然对陈酒闭口不言西川的事,但对于此刻桌上摆的这件公事,他倒并不隐瞒,并且还略作了几句讲解,“只是旁观这匪寨的规模,不难推敲,沙口县衙对此应该早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敷衍行事。不过,凭一县之武力,对上这样的地霸,也是难做。”
陈酒疑惑道:“县衙武力不够,还可以往上报都郡府求援呀。”
“问题可能就是出在了这里,县衙里定然存在匪寨的接应人,这样一来,恐怕就连一县主官也不敢擅自动作。”林杉话说到这里迟疑了一会儿,再才接着道:“这些贼匪怕是也没料到,会碰见我这样敢先斩后奏的人。然而地方上的安保问题,还得形成一套秩序章程去管。我这么做就有些像老药师施药,治效倒是快,但不够稳定温和。”
陈酒眼里的疑惑更深重:“官贼一窝,县衙岂非形同虚设?”
林杉缓言解释道:“贼、官、兵,皆生于民,连贼都知道不能把事情做绝了,没有直接把匪寨建到县衙里去。换个角度看待此事,治理匪害,也需要调和为主,杀止为辅。昨夜因为我的一个命令,杀了几十个流寇,也等于是拆散了几十人户。如果前朝的连坐制没有在新朝被废止,昨夜之事牵连的可达上千人。百姓们寄望官府公正为民,但并不乐见这般铁血手段。前朝盛行连坐制时,民间上呈的案件反而少了,多数百姓宁愿忍屈受辱,指望大事化小,却间接使得有些罪恶糜烂到了不可收拾的程度,这样积累起来的民愤,哪是一个杀字止得住的。”
陈酒忽然心生感慨,轻叹道:“即便做一个地方小官,每行一事都有着这般多的思虑顾忌。”
林杉扫了一眼桌上铺开的三张墨迹待干的纸,淡然一笑,说道:“所以剿灭山寨的善后事宜就扔给关北郡府好了,懒得再管。”
“你早该这么想了。”陈酒望着林杉的眼神渐渐细柔起来,“你偶尔能懒散些,便能多些闲暇。”
林杉若有所思地道:“等闲下来,倒又不知生活的趣味了。”
陈酒目色一动,脱口即道:“你还有我。”
林杉微微怔神,时隔片刻,他脸上露出冰消雪融的笑意,向前伸出一只手:“来。”
陈酒站起身走过去,眼里迟疑神色一闪而过,然后她就施施然坐入他怀中。她尽可能表现出坦然自在,可是双颊还是止不住飞上两团嫣红。
自从离开京都东风楼,陈酒便舍弃了往昔惯用的脂粉浓妆。起初是因为心系林杉的伤病,怕那脂粉香引他不适,如此生活了两年,后来倒是她自己习惯了这般的素面朝天。
可是,能将欢场手段耍得无比娴熟的她,几乎忘记了,女人能使男人真正心动醉情的,往往就是这若有若无、自然清新的体香。
嗯……还有些许酒花香气。
虽然陈酒知道,现在的林杉体质有些变了,经受不起醇酒香气,所以她每次出入自家开的那间小酒坊之后,都会仔细沐浴一番,但只要有一丝酒香保留下来,此时此刻却恰好催化了两人之间的情愫。
林杉低头靠在陈酒肩上,像个孩子一样,将脸埋在那如光滑绸缎般浮升丝缕芬芳的乌发中,低语道:“有你真好。”
这一刻,陈酒只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融化了。
可能是因为想到这样的幸福很快又要因为两个人的离别而割舍,哪怕这离别只是暂时的,她的心里又绞出了一泓酸楚滋味。
“若能一直这样,该是多好。”同样紧靠林杉肩头的陈酒心里忽起一阵难以抑制的悸动,在他耳后脖颈上轻轻啄下,她明显感觉到他的肩头一颤。
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应该是一次成功的撩拨。
但她却没能顺利收获期望得到的果实。
她的这主动亲近,的确也敲动了他心里的防线。当他自她肩膀一侧抬起头,目光向她注视时,他的眼里也多了一泓如融化了似的暖融之意。
然而他的温柔还来不及降临,就被一股咳意击垮冲散。
林杉忽然偏头至一旁,抑制不住地剧烈咳嗽起来。
陈酒心里刚刚蓄积起来的柔情顿时也被这撕心裂肺般的咳声扯碎,她双手有些慌乱的推揉着林杉胸口,但好像并不能起到丝毫良好作用。她赶紧伸手去探他的额头,并不烫,但触指一片细密汗湿。
她慌神片刻后才想到从他怀里挪开身,以减轻他的负担。但她料不到自己刚刚站起来,他的情况似乎更糟了,咳得背都蜷了起来。
“三郎!”陈酒有些神智失措地唤了一声。
以前她也不是没见过林杉伤病沉重的样子,刚到北地的那半年里,林杉几乎每天都在生死线上徘徊,那时她也未见像现在这样方寸大乱、意志空白。
直到林杉的咳嗽声渐渐抑止,她才算恢复了些许理智,当即喊了句:“我去请吴先生来。”便要朝外头跑。
不料她才刚转身,还未来得及迈出半步,她的一只袖摆就被身侧探来的一只手握住。
跟着咳得沙哑了的声音传来:“不必。”
陈酒愣神转身,就见林杉喘息着又道:“咳上一阵……也就好了……”
看着他的额头冷汗如雨,连额角的一簇头发都已被濡湿,她心疼得秀眉蹙起,急忙又退了回来,从袖子里取出丝帕,仔细替他擦汗。
汗湿拭尽,整块丝帕竟都潮软了。
陈酒把手探进他垂着的衣袖里,握了握他的手,手指还是如往常那样不太暖,但手掌是热乎的。
“还是回床上躺着吧!”陈酒再次劝道,并且她这次劝说的语气虽然柔和,但实际上言语间不再给林杉留有选择的余地,“事儿都做完了,余下的我来收拾,你偎在被子里看着,我有什么没做好的,你动动嘴皮子就行了。”
而面对这一次陈酒颇有些强势意味的劝阻,林杉倒没有再推拒了,此刻他也确实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状况又有些反复。
陈酒扶着林杉坐回床上,刚替他掖好被子,就听他压抑着气息说道:“酒儿,我想喝些热的。”
陈酒这才恍然记起,林杉自从昨天下午在躺椅上睡着以后,直至此时水米未进……她不禁在心里连声责怪自己太大意。同时她再次心生烦扰,只觉自己最近这几天不知是怎么了,情绪不时失控,心神游走得厉害。
就在这时,她听林杉又补充了一句:“白水就好。”
陈酒知道他之前身上突然高烧起来,现在虽然退热,一定口干舌燥得厉害,但除了去厨房烧开水,她还是忍不住又问了一句:“再吃些粥吧,我去煮,很快就好了。”
“不必了,吃不下。”林杉摇了摇头,“你别去得太久。”
陈酒怔然“哦”了一声,直到走出门外,她才有些迟了的意识到,他那句话里可能包含的第二重意思,柔肠辗转,无比受用。
目送陈酒出屋,林杉磕目等待了片刻,直至门外那细碎而急促的脚步声完全消失,他忽然睁开眼,推被起身,趿了鞋走到床边一樽立柜前,打开一面柜门,从里头提出一只匣子。
这匣子扁而长,他带在身边已经有十多年光景,他熟悉、且无比珍视。
因为这匣子是活在他记忆中的那个女子早些年送给他的礼物,并且无论是这份意义,还是匣子自身材质,这个世界上都再难找到复制品。
身为匣子现在的主人,连林杉自己都解释不清,在三年前京都林家老宅的那场灼炽可化金焚石的大火中,这匣子居然只被烧脱一层表皮,内里宛若一体的机簧构成丝毫无损。
匣子原来灰色的外表被焚化之后,变成了纯粹的银色,这似乎就是匣体的本质。但林杉在很早以前就以各种手法察测过,这匣子的本质,连精铁都算不上。
但是高温焚烧还是对这奇异的匣子造成损害,只有常年将这匣子携带在手边的林杉能清晰察觉到,如今这匣子已经变轻了许多,只是不知道它到底损伤在何处。
然而只是见着匣子起了这些外表看不出来的改变,已经令他极为舍不得。在北地养伤期间,他与远在数百里外的一组数度快信往来,耗费了半年时间,才搜集到一种他较为满意的金属炼化材料,给这匣子重塑外表。但实际上他仍没有把握,这样的金属表层能不能对匣子产生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果再遇到类似三年前的那种高温焚烧,这层炼化材质能否抵抗得住。
林杉隐隐有种意识,当世无法找到与这匣子匹配的材质。就连他颇费了一番精力搜来的炼化金属,同等的体积,重量却是匣体的数倍,并且无法打造到匣子外壳那般虽薄却坚若岩板。以这种在当世已属稀有的炼化金属重塑匣子外表,这本质比原来变轻了的匣子顿时又重了,比原来更重。
拎起那匣子系带的时候,林杉骤然感觉肩头一阵撕裂般的痛苦,暗道自己大意忘记肩膀上还有伤。但他并未因此中断手中动作,强行以意志力忽略掉肩伤之痛,将那匣子横陈地上,手指在边沿某处叩击,轻“咔”一声,扁平匣子的长盖就弹开立起于一侧,匣子内槽整齐而密集的工具摆放就显露出来。
林杉的视线落在匣槽一角,伸手挖出塞在那里的一团绸布,绸布里包着一只瓶子。
他毫不犹豫拔开瓶塞,浓烈的药味冲出瓶口。
林杉从瓶子里倒出一粒药丸,抛入口中。他一边干咽药丸,一边看着手里的瓶子,鼻翼微动,有些惊讶于这药丸的气味,竟如此性烈。
这瓶药也需放在手边能随时拿到的地方了。林杉心里这么想罢,便将填回塞子的小药瓶放入怀中,然后合上匣盖,将扁平狭长且沉重的匣子放回柜子里,关好柜门。
……
……
东风楼的门口,的确如石乙所言,一字排开了十几辆盛满聘礼的马车。
即便此地接近勾栏红坊,京都限马令也仍然可以生效,能把马车驾到内城,堵塞街道,车队的主人如果不是身兼一定势力,在衙门那边先打好商量,那便是给自己的家财来了一刀,花了大价钱买了些关系。
娶妻实属人生大事,京都府对于此事,也的确稍微能在律前留情。当然,能让衙门略微松手的主动力,还是那惹人羡的金银。
今天上午,在商界颇有些名声的中州绸缎商胡寻带着十几车聘礼风风火火来到东风楼,目色坚定的扬言要娶楼里排在十一位的歌姬为妻,可把楼里楼外的人都吓了一大跳。
那时楼里的姑娘都还在休息,没人理会他,胡寻也被东风楼一群功夫强悍的门丁拦在楼外。
然而这事一直闹了一个多时辰,胡寻丝毫没有退意,楼里的姑娘也都没了睡意,陆续起身梳洗,耳畔还听着楼外传来要进楼的吵闹声,楼内的姑娘问了十一娘几句,竟真问出了端倪,大家又是被吓了一大跳。
眼见楼外的胡寻把官方文书都摆出来了,楼里的十一娘也点了头,大家才知道这事是真的,连忙张罗着姑娘出嫁。以前也不知道是谁想的鬼点子,楼里众多取乐节目里,居然还有拜堂这一项,嫁衣盖头都是现成的,就是旧了点,但也来不及再张罗了。
能嫁给胡寻,还愁以后没有锦绣衣装?
但等这些琐碎事都办妥了,胡寻也被放进楼里来了,十一的众位姐妹也都冷静下来了,想到了姑娘出嫁前还要做一件事。
虽然东风楼的姑娘,名声方面始终有些不如良家女子,但此地是女人的主场,所以所有规矩还得按女人的心意来。
哪个姑娘不希望自己出嫁时风光又尊贵?如果就这样让胡寻把十一接走了,总让人容易心生一种错觉,仿佛十一是被胡寻用楼外的十几车聘礼换走了似的。
于是,在好不容易走进了东风楼之后,胡寻以为立即可以看见自己魂牵梦萦的娘子,没想到还有新娘子“闺房”的那道坎没过。
也不知道东风楼是续了哪个地方的规矩,在新娘子出阁之前,还要接受诸多来自其闺蜜的各种刁难。若在寻常人家,这说到底无非就是一个钱的问题,但这东风楼里的女子,显然不是寻常人。
“闺房”门口又堵了将近一个时辰,亲身参与进“保护新娘、迎击新郎”战斗的莫叶、石乙、阮洛三人,全都被楼里姑娘的那些花招搅红了脸。
明明他们是己方“友军”,却已然待不下去了,悻悻然退了出来,去到二楼一雅间内,招呼了楼里几个跑腿的丫头,摆弄了一桌茶点,歇下脚不再理会楼下的拦亲战斗。
胡寻何许人也?中州绸缎界新起之秀,南昭地域凭的是州郡制,整个疆域分为三个州区,属中州的民生最稳定,也最富裕。而在中州商界,提起胡寻之名,可算是人人皆知。
而胡寻如今年纪才三十出头,平时保养得当,模样身板看起来一副青年才俊的派势,跟今年已至二十七岁的十一娘算是很匹配的一对。
胡寻这么年轻,就在中州创下令旁人不敢小觑的家业,其个人的智谋自然不低,但此时被东风楼一群打扮得无比娇艳的女子围堵在十一娘的“闺房”前,他来时信心十足而略为平静的脸庞,此时也已经红了一大片,眼神有些慌乱。
不过,只要胡寻是诚心来迎娶,楼里这群女子当然不是跟他玩真的。
能嫁入胡寻家,只要夫家真存有一份爱意,即便十一娘是去做小,下半辈子也不用愁了。楼里的姐妹虽然有些不舍她这么突然就嫁人了,但所有人的心其实都是一样的,希望其她姐妹都能寻得良人,这终究是作为女子今后的最佳归宿。
何况,今天是胡寻亲自带队来迎亲,都被戏弄到这个份上了,也还没有退意,显然他是真的爱极了十一。
在胡寻快要被各种难题困扰得想要拜地求饶时,东风楼里,十一的姐妹们终于松手,一并端正站成两排,郑重打开了十一的“闺房”大门,摆出了恭送的阵仗,算是在末了给了胡寻一道面子。
这会儿,楼上正在喝茶歇脚的三人也已经察觉到,楼下的闹腾声忽然安静下来。三个人立即起身离坐,下了楼来,正好看见胡寻亲自动身,自临时装点的那间闺房里,将新娘子打横抱了出来。
望着刚才还如狼似虎花招百出拦着自己的一众女子,此时摆开两路站在门旁,神情已然恭敬起来,胡寻感觉到一种“苦尽甘来”的味道,没想到一朝取妻,难度竟不亚于在一天时间里同时谈十几笔生意。
垂眸看了一眼以金色丝绣大红盖头挡住了容颜的新娘子,胡寻在心里感叹一声:这料子的质量,真是委屈红儿了,回家后找机会再办一场大礼吧!
不知不觉,他眼中已泛湿意。
其实盖着红盖头的十一何尝不是如此,喜悦、激动与感动渐渐自心中蔓延开来,也惹红了一双明眸。盖头未揭,她暂时还不得见夫君的脸庞,但那稳定的心跳声就在耳畔,她有些依恋的矮头往他胸口蹭了蹭。
胡寻心里很满足怀中娇人儿的这丝感情透露,抱着她的手又紧了紧,仿佛怕谁会再把她给抢回闺房去似的。
迈出了“闺房”门槛,横抱着新娘子的胡寻转过身来,朝一众女子微微躬身,然后郑重说道:“各位,胡某虽然不是出身世家望族,但近些年攒了些家业,在外人面前必须搁些面子,故娶十一入我胡家,却不能晋正妻位。对于此事,胡某认真考虑过,我是真心爱惜娘子,为了使她今后不受委屈,胡某的正妻位即便不为红儿任之,也会一直架空下去,即便她少了那道名,也仍是我胡寻的唯一大妇。”
一群女子里,开始有人倒抽气。
为了妾室架空正妻位,这对于一个歌姬而言,何止是宠爱,简直是要被宠上天了。
然而楼中女子除了有几人倒抽一口气,再未有别的表现。如果胡寻是拿真心爱着十一,那他说出这番话来,便是诚心诚意,没有一丝施舍可怜的意味。东风楼里的众女子自然要摆正娘家人的姿态和威风,切不可露一丝被施舍了的卑躬之态。
这倒不是欺人,而是众多嫁娶规矩里的一道,只是东风楼这一群“娘家人”身份有点特别罢了。
刚才疯狂堵门,这会儿呈八字排开在门旁的一群女子,面对胡寻的实诚许诺,皆是沉默了片刻。隔了一会儿,人群里忽然有一人微颤着声道:“胡公子,你一定要对我们家十一好一些。”
刚才的那些花招都没有了,说话的这女子眼里已噙起泪花。
胡寻点了点头,正要开口之际,忽然听另一边一个女子叉腰大笑着道:“胡寻,你娶了我们楼里的姑娘,以后我们这一群女子就都是你的大姨子了,若以后让我们看见你跑回楼里寻欢,可一定是要棍棒伺候的。”
这句话说出口,显然活跃气氛的意义占了多数,那叉腰大笑的女子眼里却也沁出晶莹。
胡寻没有在意此女子说话时的站姿不雅,认真颔首,但他很快又迟疑了一声:“带红儿回门应该不算此类吧?”
那大笑女子闻言稍稍愣神,旋即也是有些疑惑地道:“你这夫家,离红儿的娘家也太远了吧?女儿出嫁三天就得回门了,你赶得及么?可别累坏了我妹妹啊!”
“这……”胡寻也犹豫起来,“那一年当中回一次娘家也是需要的吧?”
“免了。”
人群里,忽然传出一个稍显冰冷的声音。
一个一身紫衣的年轻女子站出来一步,与胡寻呈对视之姿。她是众女子中妆容明显最淡的一位,她正是现今东风楼的总管事,东风十一钗中最年轻的一位,红楼佳公子的亲小姨紫苏。
东风楼总管事站出一步,场间氛围顿时有些变了。
虽然在刚才那一群围堵闺房大门的人群里,也有紫苏的身影,但她此时出声,并站出一步,却不再有一丝嬉闹的意味。
楼中其她女子也已经感觉到了,脸上神色也一齐严肃起来,因为接下来还要办一个仪式。
这本来是十多年前,东风楼那位新来的女东主在楼里日常行用规则之外增加的一条,当时在场的这十几个女子还心存疑惑,不太相信这个仪式会有举办的一天,没想到这一天却在今天,真的到来了。
从某一个角度来讲,此仪式举行第一次,仿佛也是给其她女子生命里点亮了一线曙光。
胡寻也已感觉场间的气氛有些变了,正当他感觉有些不明所以时,怀中娇妻忽然轻声开口:“阿寻,先放我下来。在从这里嫁出去之前,我最后还有一些事,要交代给姐妹们。”
胡寻依言放怀中娇妻站落在地,房门口站成两排的送亲女子里头,立即走出一人,牵着新娘子的手,引她行至紫苏面前。
脚步站定后,今天做新娘的十一忽然并膝跪在紫苏面前。
胡寻站在数步外,只当妻子话中说的事,是要再跟她的姐妹叙别,没想到竟突然来了这么一出,他不禁怔住了。虽然他也隐隐觉得可能是自己误解了她们这群人的意思,但又实在有些不忍心将要过门的妻子跪在冷硬的地上。
而正待他准备上前扶她时,他又停滞了脚步,因为他看见妻子从衣袖里摸索出一支木钗,递向了身前那个紫衣女子。
东风楼里最不缺的就是精致的首饰、高档的脂粉、华美的衣装,但在此时,十一以一种十分庄重的态度,取出一支木钗……这其中或许真有什么特别的章程要走。
想到这里,胡寻不但没有继续前行干扰,还主动后退了两步,但他的目光一直没有从十一身上挪开。
十一在递送出那支木钗时,还微颤着嗓音诵念了一声:“十一归名。”
东风楼总管事紫苏接过木钗,略一凝神,那木钗便在她指间对折断开,从中滑出一支金色发簪。
紫苏将那金簪递还到十一手里,亦诵念了一声:“归名,陆红鲤。”
陆红鲤是十一的本名,十一则只是她在东风楼的花名,如果她要嫁人了,名字是要入夫家祠的,便必须郑重归名。
第一声归名,是陆红鲤将十一这个花名还给东风楼,象征着粉碎这个曾用过的歌姬花名,紫苏折断了她携带十多年的木钗,后归还她的本名,再赠金钗,是为祝愿她的从良之身今后恒久不改。
“陆红鲤。”周围的十多名明艳女子开始轻拍手掌,“出了这栋楼,就别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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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不提江潮三年前他以重伤之身,孤骑单行千里,连骗带诈也要跟着林杉来到北地的那件事,在后来的三年时间里,类似的事情他亦做过不少。
为此,林杉当然也动过怒、施过罚,但直至如今也没有真把他绑了扔回京都,这或可从侧面证明,林杉也许会接受他的建议。
然而事态的实际结果并没有这么顺利。
江潮的话刚说完,林杉的脸色果然略微一沉,但他并未出言斥责,只是在沉默了一会儿后,平静说道:“匪寨的事情办得如何了?”
“该杀的杀,该缴的缴,都办妥了。”江潮恭声回禀,半个字也不敢再提刚才言及的改期之事。禀事末了,他又提了一句关于出发与返回的时间记录。
林杉的脸色这才缓和了些,淡淡地道:“把录事册留下,你们便都散了。距离出发时间只剩下不到三个时辰了,你们抓紧时间休整精神。”
他既然已经把话说到了这个阶段,江潮知道,自己就算再斗胆一劝,也只会是徒劳无果。
江潮只依言从怀中掏出一本薄册子,但并没有递到林杉手中,只是搁在屋内桌上,然后就告辞离去。
屋内只剩下陈酒和吴择两人,林杉一直微微绷着的肩膀松缓下来,压抑着又咳了几声,到了这时才向吴择问了自己的病况。
夜里身上忽起高热,这算是已经见惯不怪的旧症了。
林杉自己对此倒并不如何在意,他又握了握陈酒的手,以示安慰,温言说道:“我这只是小恙罢了,虽然来得突然,但祛得也快。倒是你,总这么熬心伤神,对身体大为不利,我看着也担心。”
陈酒从他略微生汗的掌心抽出一只手来,探了探他的额头,再次确定之前的高烧果然退了,她才又轻吁一口气,柔声说道:“我也知道,你常常在夜里突起热病。但这次不同,一想到你即将要去的地方那么远,又是一路坎坷,连休息时间可能都无法保障充足,我怎能放心……”
“听出来了,你也在变着法式劝我。”林杉放开了陈酒的手,眼色淡漠了些,“小小风寒罢了,岂可因此改了军令。”
坐在旁边一直没有出声的解任御医吴择这时干咳了一声,为了缓和屋内有些紧张的言谈氛围,同时也是要表达自己深思熟虑过了的建议:“不若让吴某同行一段路吧,这样大家都能求个心安。”
林杉西行,除了居所里全部女婢不可跟随,计划之中也将吴择排在外头,大约还是跟军机保密有关系。
征收川西乱象,从练兵之始,对京都那边都将消息压得极紧。何况他这边离北国这么近,在起事之前,就一直担着防范监视北**方可能意图搅局的动作,保密工作做的更加滴水不漏,无关战事者全部会被排除在外。
所以林杉在听了吴择的建议后,虽然没有立即拒绝,但这不表示他就同意了,他只是沉吟着道:“老药师走之前已经留下的足备的常用药剂,我的体质变成怎样,他比谁都看得透析。”
这话的言外之意已然很明显了。
“吴某的医术与老药师的确差之甚远,不过,吴某这次请行,其实为你治疗倒是次要目的。”吴择面色不改,只是微微一笑,徐徐又道:“你是不紧张自己的身体,可你的那些下属虽然表面上很平静,其实心里都压着焦虑,我与你同行一截路,只当是给他们吃了定心丸。”
得了这话,林杉神色一动,终于点了点头。
吴择亦是暗暗松了口气,接着看向陈酒,又言:“吴某也要劝陈姑娘一句,你大可不必过于忧心。如今林大人的体质虽说是较为虚弱,但这风寒之症也并非多么容易就能缠上身,今天这样的异状,说到底其实得怪吴某,昨天早晨脾气倔上头,实不该拖着林大人在松荫下耽搁太久,这才招致风寒侵体。然而凭林大人身边那些侍从们的办事素质,断然不会出这样的差错吧。”
陈酒闻言微怔。
林杉则失笑说道:“吴医师言过了,昨晨也是我自己迟钝了。不知道照顾自己,以至于连累别人,实是我的过失。”
吴择哈哈一笑,然后敛容说道:“总算也让你自己承认了一次。”
林杉恍然明悟过来,自己被人小小地摆了一道,但他只是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
心里备着的话既然已经说尽,目的也达到了,吴择便不准备多逗留。他不是个愚人,知道眼下陈酒一定有许多话,还待与林杉独处倾诉,多一个人在这儿只添干扰。
伸指再次叩诊林杉腕脉,随后又叮嘱了几句,吴择便拈了个准备行程所需的由头告辞了。
陈酒站起身送吴择出屋,而等她转身回屋时,就见林杉已经披衣下床,坐到了桌边,拿起刚才江潮留下的那本录事册,正在仔细翻看。
陈酒知道林杉又在为公事劳神,若在以前,面对这类事她绝不会干扰,但今天情况有异,她忍不住劝阻:“现在这个时辰,正是夜里湿寒气最重的时候,你得休息,不能再熬了。”
林杉依然目不转睛盯着手中录事册扉页的文字书录,对于陈酒的劝说,只是随口应道:“不碍事,民困紧要。”
陈酒想了想,又道:“那你到床上偎着被子看。”
林杉摇了摇头,目光从录事册上移开,看向陈酒说道:“酒儿,帮我磨墨。”
陈酒不再多劝什么了,依言从柜子里取出笔墨纸砚摆上桌,她负责磨墨,林杉则在洗笔铺纸。
林杉的字笔画细瘦,并不能称得上俊秀飘逸,但胜在书写速度超乎常人的快速。仿佛他自己也是不怎么追求字体之美,只当书写是一项本领,只求效率。
一砚墨汁,三张宣纸,铺满整张桌面。白纸黑字,整齐却又隐现狂野的墨迹,直至搁笔,首写的那个字还尚未干透。
站在桌边的陈酒不可避免看见纸上书写内容,也禁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叹道:“真的难以想象,一个匪寨竟可劫掠这么多财物。”
“越穷越抢,越抢越穷,早些年连京都也是这个样子。”林杉虽然对陈酒闭口不言西川的事,但对于此刻桌上摆的这件公事,他倒并不隐瞒,并且还略作了几句讲解,“只是旁观这匪寨的规模,不难推敲,沙口县衙对此应该早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敷衍行事。不过,凭一县之武力,对上这样的地霸,也是难做。”
陈酒疑惑道:“县衙武力不够,还可以往上报都郡府求援呀。”
“问题可能就是出在了这里,县衙里定然存在匪寨的接应人,这样一来,恐怕就连一县主官也不敢擅自动作。”林杉话说到这里迟疑了一会儿,再才接着道:“这些贼匪怕是也没料到,会碰见我这样敢先斩后奏的人。然而地方上的安保问题,还得形成一套秩序章程去管。我这么做就有些像老药师施药,治效倒是快,但不够稳定温和。”
陈酒眼里的疑惑更深重:“官贼一窝,县衙岂非形同虚设?”
林杉缓言解释道:“贼、官、兵,皆生于民,连贼都知道不能把事情做绝了,没有直接把匪寨建到县衙里去。换个角度看待此事,治理匪害,也需要调和为主,杀止为辅。昨夜因为我的一个命令,杀了几十个流寇,也等于是拆散了几十人户。如果前朝的连坐制没有在新朝被废止,昨夜之事牵连的可达上千人。百姓们寄望官府公正为民,但并不乐见这般铁血手段。前朝盛行连坐制时,民间上呈的案件反而少了,多数百姓宁愿忍屈受辱,指望大事化小,却间接使得有些罪恶糜烂到了不可收拾的程度,这样积累起来的民愤,哪是一个杀字止得住的。”
陈酒忽然心生感慨,轻叹道:“即便做一个地方小官,每行一事都有着这般多的思虑顾忌。”
林杉扫了一眼桌上铺开的三张墨迹待干的纸,淡然一笑,说道:“所以剿灭山寨的善后事宜就扔给关北郡府好了,懒得再管。”
“你早该这么想了。”陈酒望着林杉的眼神渐渐细柔起来,“你偶尔能懒散些,便能多些闲暇。”
林杉若有所思地道:“等闲下来,倒又不知生活的趣味了。”
陈酒目色一动,脱口即道:“你还有我。”
林杉微微怔神,时隔片刻,他脸上露出冰消雪融的笑意,向前伸出一只手:“来。”
陈酒站起身走过去,眼里迟疑神色一闪而过,然后她就施施然坐入他怀中。她尽可能表现出坦然自在,可是双颊还是止不住飞上两团嫣红。
自从离开京都东风楼,陈酒便舍弃了往昔惯用的脂粉浓妆。起初是因为心系林杉的伤病,怕那脂粉香引他不适,如此生活了两年,后来倒是她自己习惯了这般的素面朝天。
可是,能将欢场手段耍得无比娴熟的她,几乎忘记了,女人能使男人真正心动醉情的,往往就是这若有若无、自然清新的体香。
嗯……还有些许酒花香气。
虽然陈酒知道,现在的林杉体质有些变了,经受不起醇酒香气,所以她每次出入自家开的那间小酒坊之后,都会仔细沐浴一番,但只要有一丝酒香保留下来,此时此刻却恰好催化了两人之间的情愫。
林杉低头靠在陈酒肩上,像个孩子一样,将脸埋在那如光滑绸缎般浮升丝缕芬芳的乌发中,低语道:“有你真好。”
这一刻,陈酒只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融化了。
可能是因为想到这样的幸福很快又要因为两个人的离别而割舍,哪怕这离别只是暂时的,她的心里又绞出了一泓酸楚滋味。
“若能一直这样,该是多好。”同样紧靠林杉肩头的陈酒心里忽起一阵难以抑制的悸动,在他耳后脖颈上轻轻啄下,她明显感觉到他的肩头一颤。
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应该是一次成功的撩拨。
但她却没能顺利收获期望得到的果实。
她的这主动亲近,的确也敲动了他心里的防线。当他自她肩膀一侧抬起头,目光向她注视时,他的眼里也多了一泓如融化了似的暖融之意。
然而他的温柔还来不及降临,就被一股咳意击垮冲散。
林杉忽然偏头至一旁,抑制不住地剧烈咳嗽起来。
陈酒心里刚刚蓄积起来的柔情顿时也被这撕心裂肺般的咳声扯碎,她双手有些慌乱的推揉着林杉胸口,但好像并不能起到丝毫良好作用。她赶紧伸手去探他的额头,并不烫,但触指一片细密汗湿。
她慌神片刻后才想到从他怀里挪开身,以减轻他的负担。但她料不到自己刚刚站起来,他的情况似乎更糟了,咳得背都蜷了起来。
“三郎!”陈酒有些神智失措地唤了一声。
以前她也不是没见过林杉伤病沉重的样子,刚到北地的那半年里,林杉几乎每天都在生死线上徘徊,那时她也未见像现在这样方寸大乱、意志空白。
直到林杉的咳嗽声渐渐抑止,她才算恢复了些许理智,当即喊了句:“我去请吴先生来。”便要朝外头跑。
不料她才刚转身,还未来得及迈出半步,她的一只袖摆就被身侧探来的一只手握住。
跟着咳得沙哑了的声音传来:“不必。”
陈酒愣神转身,就见林杉喘息着又道:“咳上一阵……也就好了……”
看着他的额头冷汗如雨,连额角的一簇头发都已被濡湿,她心疼得秀眉蹙起,急忙又退了回来,从袖子里取出丝帕,仔细替他擦汗。
汗湿拭尽,整块丝帕竟都潮软了。
陈酒把手探进他垂着的衣袖里,握了握他的手,手指还是如往常那样不太暖,但手掌是热乎的。
“还是回床上躺着吧!”陈酒再次劝道,并且她这次劝说的语气虽然柔和,但实际上言语间不再给林杉留有选择的余地,“事儿都做完了,余下的我来收拾,你偎在被子里看着,我有什么没做好的,你动动嘴皮子就行了。”
而面对这一次陈酒颇有些强势意味的劝阻,林杉倒没有再推拒了,此刻他也确实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状况又有些反复。
陈酒扶着林杉坐回床上,刚替他掖好被子,就听他压抑着气息说道:“酒儿,我想喝些热的。”
陈酒这才恍然记起,林杉自从昨天下午在躺椅上睡着以后,直至此时水米未进……她不禁在心里连声责怪自己太大意。同时她再次心生烦扰,只觉自己最近这几天不知是怎么了,情绪不时失控,心神游走得厉害。
就在这时,她听林杉又补充了一句:“白水就好。”
陈酒知道他之前身上突然高烧起来,现在虽然退热,一定口干舌燥得厉害,但除了去厨房烧开水,她还是忍不住又问了一句:“再吃些粥吧,我去煮,很快就好了。”
“不必了,吃不下。”林杉摇了摇头,“你别去得太久。”
陈酒怔然“哦”了一声,直到走出门外,她才有些迟了的意识到,他那句话里可能包含的第二重意思,柔肠辗转,无比受用。
目送陈酒出屋,林杉磕目等待了片刻,直至门外那细碎而急促的脚步声完全消失,他忽然睁开眼,推被起身,趿了鞋走到床边一樽立柜前,打开一面柜门,从里头提出一只匣子。
这匣子扁而长,他带在身边已经有十多年光景,他熟悉、且无比珍视。
因为这匣子是活在他记忆中的那个女子早些年送给他的礼物,并且无论是这份意义,还是匣子自身材质,这个世界上都再难找到复制品。
身为匣子现在的主人,连林杉自己都解释不清,在三年前京都林家老宅的那场灼炽可化金焚石的大火中,这匣子居然只被烧脱一层表皮,内里宛若一体的机簧构成丝毫无损。
匣子原来灰色的外表被焚化之后,变成了纯粹的银色,这似乎就是匣体的本质。但林杉在很早以前就以各种手法察测过,这匣子的本质,连精铁都算不上。
但是高温焚烧还是对这奇异的匣子造成损害,只有常年将这匣子携带在手边的林杉能清晰察觉到,如今这匣子已经变轻了许多,只是不知道它到底损伤在何处。
然而只是见着匣子起了这些外表看不出来的改变,已经令他极为舍不得。在北地养伤期间,他与远在数百里外的一组数度快信往来,耗费了半年时间,才搜集到一种他较为满意的金属炼化材料,给这匣子重塑外表。但实际上他仍没有把握,这样的金属表层能不能对匣子产生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果再遇到类似三年前的那种高温焚烧,这层炼化材质能否抵抗得住。
林杉隐隐有种意识,当世无法找到与这匣子匹配的材质。就连他颇费了一番精力搜来的炼化金属,同等的体积,重量却是匣体的数倍,并且无法打造到匣子外壳那般虽薄却坚若岩板。以这种在当世已属稀有的炼化金属重塑匣子外表,这本质比原来变轻了的匣子顿时又重了,比原来更重。
拎起那匣子系带的时候,林杉骤然感觉肩头一阵撕裂般的痛苦,暗道自己大意忘记肩膀上还有伤。但他并未因此中断手中动作,强行以意志力忽略掉肩伤之痛,将那匣子横陈地上,手指在边沿某处叩击,轻“咔”一声,扁平匣子的长盖就弹开立起于一侧,匣子内槽整齐而密集的工具摆放就显露出来。
林杉的视线落在匣槽一角,伸手挖出塞在那里的一团绸布,绸布里包着一只瓶子。
他毫不犹豫拔开瓶塞,浓烈的药味冲出瓶口。
林杉从瓶子里倒出一粒药丸,抛入口中。他一边干咽药丸,一边看着手里的瓶子,鼻翼微动,有些惊讶于这药丸的气味,竟如此性烈。
这瓶药也需放在手边能随时拿到的地方了。林杉心里这么想罢,便将填回塞子的小药瓶放入怀中,然后合上匣盖,将扁平狭长且沉重的匣子放回柜子里,关好柜门。
……
……
东风楼的门口,的确如石乙所言,一字排开了十几辆盛满聘礼的马车。
即便此地接近勾栏红坊,京都限马令也仍然可以生效,能把马车驾到内城,堵塞街道,车队的主人如果不是身兼一定势力,在衙门那边先打好商量,那便是给自己的家财来了一刀,花了大价钱买了些关系。
娶妻实属人生大事,京都府对于此事,也的确稍微能在律前留情。当然,能让衙门略微松手的主动力,还是那惹人羡的金银。
今天上午,在商界颇有些名声的中州绸缎商胡寻带着十几车聘礼风风火火来到东风楼,目色坚定的扬言要娶楼里排在十一位的歌姬为妻,可把楼里楼外的人都吓了一大跳。
那时楼里的姑娘都还在休息,没人理会他,胡寻也被东风楼一群功夫强悍的门丁拦在楼外。
然而这事一直闹了一个多时辰,胡寻丝毫没有退意,楼里的姑娘也都没了睡意,陆续起身梳洗,耳畔还听着楼外传来要进楼的吵闹声,楼内的姑娘问了十一娘几句,竟真问出了端倪,大家又是被吓了一大跳。
眼见楼外的胡寻把官方文书都摆出来了,楼里的十一娘也点了头,大家才知道这事是真的,连忙张罗着姑娘出嫁。以前也不知道是谁想的鬼点子,楼里众多取乐节目里,居然还有拜堂这一项,嫁衣盖头都是现成的,就是旧了点,但也来不及再张罗了。
能嫁给胡寻,还愁以后没有锦绣衣装?
但等这些琐碎事都办妥了,胡寻也被放进楼里来了,十一的众位姐妹也都冷静下来了,想到了姑娘出嫁前还要做一件事。
虽然东风楼的姑娘,名声方面始终有些不如良家女子,但此地是女人的主场,所以所有规矩还得按女人的心意来。
哪个姑娘不希望自己出嫁时风光又尊贵?如果就这样让胡寻把十一接走了,总让人容易心生一种错觉,仿佛十一是被胡寻用楼外的十几车聘礼换走了似的。
于是,在好不容易走进了东风楼之后,胡寻以为立即可以看见自己魂牵梦萦的娘子,没想到还有新娘子“闺房”的那道坎没过。
也不知道东风楼是续了哪个地方的规矩,在新娘子出阁之前,还要接受诸多来自其闺蜜的各种刁难。若在寻常人家,这说到底无非就是一个钱的问题,但这东风楼里的女子,显然不是寻常人。
“闺房”门口又堵了将近一个时辰,亲身参与进“保护新娘、迎击新郎”战斗的莫叶、石乙、阮洛三人,全都被楼里姑娘的那些花招搅红了脸。
明明他们是己方“友军”,却已然待不下去了,悻悻然退了出来,去到二楼一雅间内,招呼了楼里几个跑腿的丫头,摆弄了一桌茶点,歇下脚不再理会楼下的拦亲战斗。
胡寻何许人也?中州绸缎界新起之秀,南昭地域凭的是州郡制,整个疆域分为三个州区,属中州的民生最稳定,也最富裕。而在中州商界,提起胡寻之名,可算是人人皆知。
而胡寻如今年纪才三十出头,平时保养得当,模样身板看起来一副青年才俊的派势,跟今年已至二十七岁的十一娘算是很匹配的一对。
胡寻这么年轻,就在中州创下令旁人不敢小觑的家业,其个人的智谋自然不低,但此时被东风楼一群打扮得无比娇艳的女子围堵在十一娘的“闺房”前,他来时信心十足而略为平静的脸庞,此时也已经红了一大片,眼神有些慌乱。
不过,只要胡寻是诚心来迎娶,楼里这群女子当然不是跟他玩真的。
能嫁入胡寻家,只要夫家真存有一份爱意,即便十一娘是去做小,下半辈子也不用愁了。楼里的姐妹虽然有些不舍她这么突然就嫁人了,但所有人的心其实都是一样的,希望其她姐妹都能寻得良人,这终究是作为女子今后的最佳归宿。
何况,今天是胡寻亲自带队来迎亲,都被戏弄到这个份上了,也还没有退意,显然他是真的爱极了十一。
在胡寻快要被各种难题困扰得想要拜地求饶时,东风楼里,十一的姐妹们终于松手,一并端正站成两排,郑重打开了十一的“闺房”大门,摆出了恭送的阵仗,算是在末了给了胡寻一道面子。
这会儿,楼上正在喝茶歇脚的三人也已经察觉到,楼下的闹腾声忽然安静下来。三个人立即起身离坐,下了楼来,正好看见胡寻亲自动身,自临时装点的那间闺房里,将新娘子打横抱了出来。
望着刚才还如狼似虎花招百出拦着自己的一众女子,此时摆开两路站在门旁,神情已然恭敬起来,胡寻感觉到一种“苦尽甘来”的味道,没想到一朝取妻,难度竟不亚于在一天时间里同时谈十几笔生意。
垂眸看了一眼以金色丝绣大红盖头挡住了容颜的新娘子,胡寻在心里感叹一声:这料子的质量,真是委屈红儿了,回家后找机会再办一场大礼吧!
不知不觉,他眼中已泛湿意。
其实盖着红盖头的十一何尝不是如此,喜悦、激动与感动渐渐自心中蔓延开来,也惹红了一双明眸。盖头未揭,她暂时还不得见夫君的脸庞,但那稳定的心跳声就在耳畔,她有些依恋的矮头往他胸口蹭了蹭。
胡寻心里很满足怀中娇人儿的这丝感情透露,抱着她的手又紧了紧,仿佛怕谁会再把她给抢回闺房去似的。
迈出了“闺房”门槛,横抱着新娘子的胡寻转过身来,朝一众女子微微躬身,然后郑重说道:“各位,胡某虽然不是出身世家望族,但近些年攒了些家业,在外人面前必须搁些面子,故娶十一入我胡家,却不能晋正妻位。对于此事,胡某认真考虑过,我是真心爱惜娘子,为了使她今后不受委屈,胡某的正妻位即便不为红儿任之,也会一直架空下去,即便她少了那道名,也仍是我胡寻的唯一大妇。”
一群女子里,开始有人倒抽气。
为了妾室架空正妻位,这对于一个歌姬而言,何止是宠爱,简直是要被宠上天了。
然而楼中女子除了有几人倒抽一口气,再未有别的表现。如果胡寻是拿真心爱着十一,那他说出这番话来,便是诚心诚意,没有一丝施舍可怜的意味。东风楼里的众女子自然要摆正娘家人的姿态和威风,切不可露一丝被施舍了的卑躬之态。
这倒不是欺人,而是众多嫁娶规矩里的一道,只是东风楼这一群“娘家人”身份有点特别罢了。
刚才疯狂堵门,这会儿呈八字排开在门旁的一群女子,面对胡寻的实诚许诺,皆是沉默了片刻。隔了一会儿,人群里忽然有一人微颤着声道:“胡公子,你一定要对我们家十一好一些。”
刚才的那些花招都没有了,说话的这女子眼里已噙起泪花。
胡寻点了点头,正要开口之际,忽然听另一边一个女子叉腰大笑着道:“胡寻,你娶了我们楼里的姑娘,以后我们这一群女子就都是你的大姨子了,若以后让我们看见你跑回楼里寻欢,可一定是要棍棒伺候的。”
这句话说出口,显然活跃气氛的意义占了多数,那叉腰大笑的女子眼里却也沁出晶莹。
胡寻没有在意此女子说话时的站姿不雅,认真颔首,但他很快又迟疑了一声:“带红儿回门应该不算此类吧?”
那大笑女子闻言稍稍愣神,旋即也是有些疑惑地道:“你这夫家,离红儿的娘家也太远了吧?女儿出嫁三天就得回门了,你赶得及么?可别累坏了我妹妹啊!”
“这……”胡寻也犹豫起来,“那一年当中回一次娘家也是需要的吧?”
“免了。”
人群里,忽然传出一个稍显冰冷的声音。
一个一身紫衣的年轻女子站出来一步,与胡寻呈对视之姿。她是众女子中妆容明显最淡的一位,她正是现今东风楼的总管事,东风十一钗中最年轻的一位,红楼佳公子的亲小姨紫苏。
东风楼总管事站出一步,场间氛围顿时有些变了。
虽然在刚才那一群围堵闺房大门的人群里,也有紫苏的身影,但她此时出声,并站出一步,却不再有一丝嬉闹的意味。
楼中其她女子也已经感觉到了,脸上神色也一齐严肃起来,因为接下来还要办一个仪式。
这本来是十多年前,东风楼那位新来的女东主在楼里日常行用规则之外增加的一条,当时在场的这十几个女子还心存疑惑,不太相信这个仪式会有举办的一天,没想到这一天却在今天,真的到来了。
从某一个角度来讲,此仪式举行第一次,仿佛也是给其她女子生命里点亮了一线曙光。
胡寻也已感觉场间的气氛有些变了,正当他感觉有些不明所以时,怀中娇妻忽然轻声开口:“阿寻,先放我下来。在从这里嫁出去之前,我最后还有一些事,要交代给姐妹们。”
胡寻依言放怀中娇妻站落在地,房门口站成两排的送亲女子里头,立即走出一人,牵着新娘子的手,引她行至紫苏面前。
脚步站定后,今天做新娘的十一忽然并膝跪在紫苏面前。
胡寻站在数步外,只当妻子话中说的事,是要再跟她的姐妹叙别,没想到竟突然来了这么一出,他不禁怔住了。虽然他也隐隐觉得可能是自己误解了她们这群人的意思,但又实在有些不忍心将要过门的妻子跪在冷硬的地上。
而正待他准备上前扶她时,他又停滞了脚步,因为他看见妻子从衣袖里摸索出一支木钗,递向了身前那个紫衣女子。
东风楼里最不缺的就是精致的首饰、高档的脂粉、华美的衣装,但在此时,十一以一种十分庄重的态度,取出一支木钗……这其中或许真有什么特别的章程要走。
想到这里,胡寻不但没有继续前行干扰,还主动后退了两步,但他的目光一直没有从十一身上挪开。
十一在递送出那支木钗时,还微颤着嗓音诵念了一声:“十一归名。”
东风楼总管事紫苏接过木钗,略一凝神,那木钗便在她指间对折断开,从中滑出一支金色发簪。
紫苏将那金簪递还到十一手里,亦诵念了一声:“归名,陆红鲤。”
陆红鲤是十一的本名,十一则只是她在东风楼的花名,如果她要嫁人了,名字是要入夫家祠的,便必须郑重归名。
第一声归名,是陆红鲤将十一这个花名还给东风楼,象征着粉碎这个曾用过的歌姬花名,紫苏折断了她携带十多年的木钗,后归还她的本名,再赠金钗,是为祝愿她的从良之身今后恒久不改。
“陆红鲤。”周围的十多名明艳女子开始轻拍手掌,“出了这栋楼,就别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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