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春生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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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自己可能真的即将被升任至四组留京部组长的位置,同时到来的应该还有迁任,伍书也终于忍不住,第529章,但处在这个季节里的柳枝虽然生机盎然,却也如入秋时节那样容易迎风落叶,此番二景皆因幼叶不稳,或是枯叶形衰。()不同的是,秋风扫落的是一地枯朽,春风拂落的,却有点点新绿。
伍书接暗器的手法不俗,近段时间跟着他学习接暗器,莫叶已是深有体会。
除此之外,她还感受到,要练好接暗器的功夫,自身肢体敏感程度也是很重要的,伍书在这方面似乎拥有一种天赋。
物未近身,及有微察,莫叶对于伍书的这一天赋,曾经戏谑过,夏天的他一定不愁有蚊子近身了,就像现在这样,凌空抄落叶,一捏一个准。
跟在伍书身边的莫叶正想到这一幕,忽然见他侧目看来,平静说道:“叶子的事,你想到了什么?”
待在京都三年,在此期间伍书对莫叶而言,有一大半倾向于指导她练武的教习,某种默契随之而生。此时对上伍书的目光,莫叶才意识到自己忽略了一件事,不禁回头看了一眼。
而等她回过头来时,她就看见伍书又递来一片叶子:“多想想吧,大人特意留了这一句话给你,一定是有所指示的。”
莫叶认真地接过叶子,认真地点了点头,然后准备认真地看……
而就在这时,她忽然发现,那片柳叶上,有一点殷红。()
莫叶愣了愣神,旋即失声道:“叔,这……”
伍书也已看见了叶子上的那丝异色,他对这种颜色无比熟悉,所以他即刻警惕地朝四周扫视过去,但在此同时,他就感觉到手掌一轻,目光回转,就看见是莫叶抓起了他的手。
原本微握着的手一展平手掌,掌心那道血口子就很明显了,莫叶心神一紧,很快想起之前伍书带着她登上房顶时,他掌握那条几近无形的线束,摩擦发出的那种钝声。
其实伍书不是第一次那么做,他的双手基本上从未离开过一双手套,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但莫叶还是第一次看见他的手被小盒子里投射出的那种古怪线束“割”伤。
那根线在伍书手掌摩擦留下的伤口,横划虎口,不知为何直到现在伤口才溢出血来,但莫叶能够确定,那道伤口绝对不浅,因为它还在伍书的四根手指之间留下一道横直的伤口,那儿皮肤较薄,已经快要刻骨了。
伍书很快自怀间摸出一个小纸包,里面是止血药粉,每一个组员都会随身携带这种药粉,最大的特点便是止血。
将药粉洒在手心,合手掌握成拳头,伍书只随口说了句:“盒子的第三孔线束,似乎是带锯齿的……”
他的话音刚落,一只手的袖子已经被莫叶揪起,人也被她大力拉着朝一个方向去。
“你去哪里?”伍书望着莫叶要去的方向,迟疑了一声。
“叶家。”莫叶头也没回地回复,“你马上要出海了,海上空气潮湿易染伤患,你手上若带着这么深的口子去,可是不行的。”
“不必去叶家吧。”伍书犹豫了,“我回去后自己也可以弄。”
莫叶终于回头,盯了伍书一眼:“程戌说,白天你多数时间都是无所事事,跟我去一趟叶家又不会碍你什么事。”
……
早在三年前,叶府大小姐叶诺诺就已见过伍书了,当时的她还有些惧怕于看见他那张怪脸,但在之后长达三年时间里的偶有遇见,让她稍微适应了一些。外加上她知道了,原来这个怪脸男人是父亲的故友,又是莫叶的义叔,虽然她还无法做到像莫叶那样对他亲近友善,但也已多存了些尊敬。
主人如此,仆人当然跟从其意。
如果伍书以后有需要找医馆治伤的需求,来叶家一定是最不招人嫌疑的。
自从三年前受了一场大惊吓,在随后的三年时间里,叶诺诺是哪里也不肯去了,天天像跟屁虫一样缀在父亲叶正名的身边,生怕他再出什么事。
叶老爷也没有再提让女儿去女学的事,摔伤痊愈之后没过多久,即按照他私下就曾许给女儿的承诺那般,开始平心静气的教女儿学医。只是他授课的进度非常慢,都可以用懒散懈怠来形容了,远不如最初他监督女儿练字时那么紧凑严苛。
自那次坠马事件之后,朝里来过一道圣旨,大致意思就是:叶老爷不必再去太医局当差了,安心待在家开医馆吧!
奇怪的是,直接从一名御医化身一介平民,应该是犯了什么罪错才对,但那道圣旨里丝毫未提此事。而说到开医馆,这本来是一介平民可以自己做主的事,但在那道圣旨里,却有了强制执行的意味。
叶正名本来是连京都也不想待了的,他也曾将他的这份心意流露给女儿知晓,但这道圣旨一下来,虽然如了他的意,不用再去宫廷里当差了,却也走不了,实在是烦恼。
由此可见,他连身为医者该做的事,都渐渐做得稀松起来,这样差别颇大的改变,也不是寻不到原因的。
但这世上除了叶家两位主人以外,恐怕就只有叶家几个资深仆役知道,叶老爷近日来越发变得“贪玩”的原因了。
当叶诺诺用一把样子精巧的剪刀剪开伍书手掌上被血糊成一块的手套时,坐在一旁的莫叶却偏头朝墙上挂的一幅画凝神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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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自己可能真的即将被升任至四组留京部组长的位置,同时到来的应该还有迁任,伍书也终于忍不住,第529章,但处在这个季节里的柳枝虽然生机盎然,却也如入秋时节那样容易迎风落叶,此番二景皆因幼叶不稳,或是枯叶形衰。()不同的是,秋风扫落的是一地枯朽,春风拂落的,却有点点新绿。
伍书接暗器的手法不俗,近段时间跟着他学习接暗器,莫叶已是深有体会。
除此之外,她还感受到,要练好接暗器的功夫,自身肢体敏感程度也是很重要的,伍书在这方面似乎拥有一种天赋。
物未近身,及有微察,莫叶对于伍书的这一天赋,曾经戏谑过,夏天的他一定不愁有蚊子近身了,就像现在这样,凌空抄落叶,一捏一个准。
跟在伍书身边的莫叶正想到这一幕,忽然见他侧目看来,平静说道:“叶子的事,你想到了什么?”
待在京都三年,在此期间伍书对莫叶而言,有一大半倾向于指导她练武的教习,某种默契随之而生。此时对上伍书的目光,莫叶才意识到自己忽略了一件事,不禁回头看了一眼。
而等她回过头来时,她就看见伍书又递来一片叶子:“多想想吧,大人特意留了这一句话给你,一定是有所指示的。”
莫叶认真地接过叶子,认真地点了点头,然后准备认真地看……
而就在这时,她忽然发现,那片柳叶上,有一点殷红。()
莫叶愣了愣神,旋即失声道:“叔,这……”
伍书也已看见了叶子上的那丝异色,他对这种颜色无比熟悉,所以他即刻警惕地朝四周扫视过去,但在此同时,他就感觉到手掌一轻,目光回转,就看见是莫叶抓起了他的手。
原本微握着的手一展平手掌,掌心那道血口子就很明显了,莫叶心神一紧,很快想起之前伍书带着她登上房顶时,他掌握那条几近无形的线束,摩擦发出的那种钝声。
其实伍书不是第一次那么做,他的双手基本上从未离开过一双手套,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但莫叶还是第一次看见他的手被小盒子里投射出的那种古怪线束“割”伤。
那根线在伍书手掌摩擦留下的伤口,横划虎口,不知为何直到现在伤口才溢出血来,但莫叶能够确定,那道伤口绝对不浅,因为它还在伍书的四根手指之间留下一道横直的伤口,那儿皮肤较薄,已经快要刻骨了。
伍书很快自怀间摸出一个小纸包,里面是止血药粉,每一个组员都会随身携带这种药粉,最大的特点便是止血。
将药粉洒在手心,合手掌握成拳头,伍书只随口说了句:“盒子的第三孔线束,似乎是带锯齿的……”
他的话音刚落,一只手的袖子已经被莫叶揪起,人也被她大力拉着朝一个方向去。
“你去哪里?”伍书望着莫叶要去的方向,迟疑了一声。
“叶家。”莫叶头也没回地回复,“你马上要出海了,海上空气潮湿易染伤患,你手上若带着这么深的口子去,可是不行的。”
“不必去叶家吧。”伍书犹豫了,“我回去后自己也可以弄。”
莫叶终于回头,盯了伍书一眼:“程戌说,白天你多数时间都是无所事事,跟我去一趟叶家又不会碍你什么事。”
……
早在三年前,叶府大小姐叶诺诺就已见过伍书了,当时的她还有些惧怕于看见他那张怪脸,但在之后长达三年时间里的偶有遇见,让她稍微适应了一些。外加上她知道了,原来这个怪脸男人是父亲的故友,又是莫叶的义叔,虽然她还无法做到像莫叶那样对他亲近友善,但也已多存了些尊敬。
主人如此,仆人当然跟从其意。
如果伍书以后有需要找医馆治伤的需求,来叶家一定是最不招人嫌疑的。
自从三年前受了一场大惊吓,在随后的三年时间里,叶诺诺是哪里也不肯去了,天天像跟屁虫一样缀在父亲叶正名的身边,生怕他再出什么事。
叶老爷也没有再提让女儿去女学的事,摔伤痊愈之后没过多久,即按照他私下就曾许给女儿的承诺那般,开始平心静气的教女儿学医。只是他授课的进度非常慢,都可以用懒散懈怠来形容了,远不如最初他监督女儿练字时那么紧凑严苛。
自那次坠马事件之后,朝里来过一道圣旨,大致意思就是:叶老爷不必再去太医局当差了,安心待在家开医馆吧!
奇怪的是,直接从一名御医化身一介平民,应该是犯了什么罪错才对,但那道圣旨里丝毫未提此事。而说到开医馆,这本来是一介平民可以自己做主的事,但在那道圣旨里,却有了强制执行的意味。
叶正名本来是连京都也不想待了的,他也曾将他的这份心意流露给女儿知晓,但这道圣旨一下来,虽然如了他的意,不用再去宫廷里当差了,却也走不了,实在是烦恼。
由此可见,他连身为医者该做的事,都渐渐做得稀松起来,这样差别颇大的改变,也不是寻不到原因的。
但这世上除了叶家两位主人以外,恐怕就只有叶家几个资深仆役知道,叶老爷近日来越发变得“贪玩”的原因了。
当叶诺诺用一把样子精巧的剪刀剪开伍书手掌上被血糊成一块的手套时,坐在一旁的莫叶却偏头朝墙上挂的一幅画凝神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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