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节快意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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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会有小弟?这事难不住从小就接受响马教育的单鹰,洛阳的地头蛇龙三欺辱了自己命中注定的小弟,这还了得,这个仇得报,江湖上讲究恩怨分明,快意恩仇,至于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话,他从来句没信过,一个时辰他都觉得太长。
找了一个盆子装了满满一盆子饭食,红烧肉堆得高高,塞给了齐成,自己则骑上快马,一路烟尘滚滚的杀向洛阳城,云烨毫不怀疑,地头蛇龙三的末日到来了,在遇到九天上的飞鹰,他的人生注定就是一场悲剧,龙三的死活他不关心,他比较关心齐成。
齐成明显的很饿了,却硬是忍耐着用勺子给马刺喂饭,马刺已经服下了单鹰给的丹药,精神好了许多,胸口的淤血也被单鹰用三棱针放了出来,如今半倚在一把躺椅上吃饭。
齐成很细心,用米饭裹上大块的红烧肉再用肉汁浸透了,才喂给马刺吃,马刺吃的很贪婪,梗着脖子,一口一口的往下吞,迫不及待等待下一口,就像一个等待填食的鸭子。
“别急,嘎啦,你胸口受了伤,不能吃得太急,你看,还有好多,这肉多肥啊,慢慢嚼,嚼细了再咽下去,俺娘就是这么教俺的,从今往后,咱发达了,再也不用吃糜子了,俺刚刚给咱找了个大靠山,武功高强,是俺爹老兄弟的儿子,听说和这里侯爷关系不错,现在去抓龙三去了。说一会就回来。”
齐成慢慢的给马刺讲事情的经过。马刺似乎不在乎,只要齐成做好了决定,他跟着就是,反正齐哥绝对不会害了自己。
安慰了空虚的胃囊,他听见了齐成肚子的咕咕声,还有嘴角不时流下的口水,艰难的把饭盆推向齐成说:“哥,你也吃,肉快没了。”
齐成笑嘻嘻的灌了一大口水说:“胡说,你的饭量我会不知道。来,把这盆饭都吃了,快些养好身子,哥带你去温柔居。翠娘的身子我们是偷看过的,那个白哟,啧啧,你伤好了我们就去,我吃的饱饱的,刚才你睡着的时候,我一个人啃了一个猪蹄膀,没给你留。”
马刺又坚持着吃了两口,嫌腻得慌,只吃米饭。不吃肉,在喝了一口水之后就再也不肯吃了,他很清楚,齐哥在撒谎,小时候抢回来一块发霉的米糕,都要分自己一半的人,如果有猪蹄膀,怎么可能不给自己留,一个人吃完。
见马刺不肯吃,齐成看看剩下的小半盆子米饭和零星的几块肉。说了句别浪费了,就端起盆子往嘴里刨,气都不喘一下。
云烨站在远处看得仔细,不用偷听,他就能猜得出来那哥俩在说什么。牛见虎一侧的脸红红的,眼中却有掩饰不住的羡慕。程处默也是,这就是江湖义气的魅力,他可以蛊惑的一个人去为另一个人去死,这种感情是美好的,却又是残酷的。
地狱里的花,悬崖上的蜜糖都是世间绝色,也是无上美味,有这种义气的人一般都把自己活的如同炮仗,短时间里可以迸发出璀璨的光芒,然而,这种光芒,只是一瞬间的事,爆发过后,也就不见了。
给牛见虎,程处默一人一巴掌,一个大家族的顶门杠子,如今羡慕起那些光棍们才能干的事情,实在是头被驴踢了,拖着一家老小,哪里会活的那么随意,必要的时候装狗熊,也比拿着刀子当街捅人有勇气的多。
“这种事情脑子里想一下就好,千万不敢把自己带进去,他们可以这么干,你们不行,上面有老的等着送终,下面有小的等着长大,想快意恩仇下辈子吧。”
“烨子,为什么我想哭,我有点羡慕,咱们会不会也有这样的一天?”程处默居然还问。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等我们都老得走不动了,还能全须全影的坐在桌子上打麻将,顺便骂骂儿子,训训孙子,摆一摆老太爷的谱,如果还有精力上青楼就最好了,这样过一辈子就是我的心愿。处默,在草原上找我三天三夜的事情要禁止,有脑子的人都不会那么干。”
“那还叫什么兄弟?”
“能帮着我把这辈子顺顺利利过完的就是兄弟,这个问题等我们老的不行的时候再说,那时候,你要我陪你抢劫皇宫我都陪你,现在多想想你未来的老婆李敬,清河公主你去看过几回?”
云烨一边看着钱管家拿着蒸饭的木桶给齐成添饭,加肉,一边头都不回的问程处默。
“天杀的,清河今年才十四岁,我和一个小丫头有什么好说的。”
“我记得你纳九衣的时候就是十四岁下的手,现在怎么不变禽兽了?”牛见虎阴阳怪气的损程处默。
“九衣生俺闺女的时候差点死了,要不是烨子和孙道长,时上早就没她这个人了,那种事情,我不想在清河身上再发生一回。”程处默想起这件事情就后怕,九衣抓着他的手哀求,要他帮自己一下,那种惨状他这辈子都不想再有第二回。
“告诉你,皇家的女子娶过来就要好好过,那个狗屁的公主府,最好不要去,把清河接回家,一个女人家住在冷冷清清的公主府里也可怜,你幸好娶得是清河,天性温和,如果换成其他的公主,你会死的比猪还要惨,没一个是省油的灯,一个合浦,一个兰陵,这两位,嘿嘿。听说合浦许给了房遗爱,兰陵许给了他自己的小舅舅,哈哈,真是天作之合。”
“烨子,你为何会笑的如此渗人?有什么说道吗?”牛见虎小心的问云烨,因为按照他的经验,每当云烨发出这种夜猫子一样的笑声时。总会有人倒大霉。
“哥俩给我记住了。房家,窦家,这两家子的事情不要掺合,更不要和这两个公主打交道,哪怕起了争执,也要退避三舍,这是两个能让全家死光光的主,谁沾谁倒霉。”
哥俩瞅着自信满满的云烨不明白他的自信从哪来的,不过从以前的种种事情来看,还是相信他的话比较好。要不然吃亏的时候再找他帮忙,就难张口了。
天光暗了下来,黑色的乌云从山的那一边涌了出来,转瞬间就把天空遮了个严严实实。钱管家忙乎着指挥仆役们赶紧把帐篷再加固一下,把低处的帐篷搬到高地,给帐篷周围挖排水沟,云家的仆役干得井井有条,程牛两家的仆役则手忙脚乱。
钱管家冲着六神无主的齐成踹了一脚,把一顶小帐篷甩给他,要不然一会暴雨下来,马刺的病情铁定加重,可是齐成不会搭帐篷,抓着钱管家不松手。老钱还有很多事要干,哪有空帮他,甩开齐成就匆匆的朝几个程家的仆役大吼:“不把你家主子的箱笼搬到高处的帐篷里去,等着被雨淋呢?”
程处默站在高处看得明白对云烨说:“为何你家的仆役都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我家的就磁笨,不拨不动弹?”
云烨没理会程处默的傻话,走下山坡来到齐成面前,把帐篷抖开,开始安装骨架,云家的帐篷骨架都是厚铁皮卷成的空心铁管。上面有楔口,只需要把相对的楔口对正插好就行,麻布做的帐篷刷了厚厚一层桐油,防水性能极好,帐篷恰好把板车罩在里面。齐成什么话都没说,对着云烨拱拱手。就钻进帐篷照顾虚弱的马刺,能在老江的链子锤底下挣一条命,马刺的运气算是逆天了。
一阵狂风刮过,平地起烟尘,惊雷滚滚,天昏地暗,临时搭建的马棚被狂风一下子就掀去了顶盖,仆役们又冲了出去,喊着号子和狂风作战,油布兜着风,难以固定,程处默看的不耐烦,冲了出去一只手就把快要被风吹走的油布按在地上,立马有云家的仆役拿着木楔,三两锤就固定好了,程处默双臂较劲,肌肉坟起,迎风面的油布也被他固定在位,没了风,嘶鸣中的战马立刻就安静下来,程处默哈哈大笑着向云烨显摆他健壮的身躯,迎接他的是云烨和牛见虎伸出的中指。
旺财那去了?刚才就没看见它的影子,云烨急了,慌忙到处找,却发现丫鬟居住的帐篷里探出一个马头,不是旺财是谁,嘴里不停地嚼着食物,见云烨看它,还张着嘴叫了一声,算是打了招呼。
当闪电把战场移到头顶上时,伴随着叉子状的电闪,倾盆大雨如期而至,白亮亮的雨点打在帐篷上如同敲鼓,忙碌的时刻过去了,营地又恢复一片祥和,放在外面的哨探也撤回来了大部分,只留下少数人在坡顶警戒。
天已经黑了,单鹰想必是今晚回不来了,对他云烨不担心,一个从十岁就开始杀人的家伙,要是在一个地头蛇的身上栽了,那才是活该。
迅猛的雨头过去,就剩下无穷无尽的雨丝漫天飘洒,平原上的雨就是这样,来势凶猛,却无法持久,闷雷从头顶滚过,似乎去了天边,而天边的最后一丝天光也渐渐消失,大地陷入了一片黑暗,只有营地里的几盏防风灯在撒发着橘黄色的光芒。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手持陌刀的单鹰如同魔神一般从黑暗里窜了出来,衣衫紧紧的贴在身上,刚才的瓢泼大雨也没有洗干净他满身的血腥,衣角滴落的水珠在灯火的映照下,显露出诡异的红色,一颗人头系在马脖子底下,呲牙咧嘴的难看,掌中刀轻轻一拨,人头就掉在齐成的脚下。
齐成捡起人头,对单鹰点点头,然后大礼参拜,骑在马上的单鹰骄傲的如同一只落在山巅的鹰王,顾盼自雄。
“怎么杀的?”云烨很惊讶他的效率。
“西门进,东门出。”
“杀了多少。”
“六十有三。”(未完待续)
怎么样会有小弟?这事难不住从小就接受响马教育的单鹰,洛阳的地头蛇龙三欺辱了自己命中注定的小弟,这还了得,这个仇得报,江湖上讲究恩怨分明,快意恩仇,至于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话,他从来句没信过,一个时辰他都觉得太长。
找了一个盆子装了满满一盆子饭食,红烧肉堆得高高,塞给了齐成,自己则骑上快马,一路烟尘滚滚的杀向洛阳城,云烨毫不怀疑,地头蛇龙三的末日到来了,在遇到九天上的飞鹰,他的人生注定就是一场悲剧,龙三的死活他不关心,他比较关心齐成。
齐成明显的很饿了,却硬是忍耐着用勺子给马刺喂饭,马刺已经服下了单鹰给的丹药,精神好了许多,胸口的淤血也被单鹰用三棱针放了出来,如今半倚在一把躺椅上吃饭。
齐成很细心,用米饭裹上大块的红烧肉再用肉汁浸透了,才喂给马刺吃,马刺吃的很贪婪,梗着脖子,一口一口的往下吞,迫不及待等待下一口,就像一个等待填食的鸭子。
“别急,嘎啦,你胸口受了伤,不能吃得太急,你看,还有好多,这肉多肥啊,慢慢嚼,嚼细了再咽下去,俺娘就是这么教俺的,从今往后,咱发达了,再也不用吃糜子了,俺刚刚给咱找了个大靠山,武功高强,是俺爹老兄弟的儿子,听说和这里侯爷关系不错,现在去抓龙三去了。说一会就回来。”
齐成慢慢的给马刺讲事情的经过。马刺似乎不在乎,只要齐成做好了决定,他跟着就是,反正齐哥绝对不会害了自己。
安慰了空虚的胃囊,他听见了齐成肚子的咕咕声,还有嘴角不时流下的口水,艰难的把饭盆推向齐成说:“哥,你也吃,肉快没了。”
齐成笑嘻嘻的灌了一大口水说:“胡说,你的饭量我会不知道。来,把这盆饭都吃了,快些养好身子,哥带你去温柔居。翠娘的身子我们是偷看过的,那个白哟,啧啧,你伤好了我们就去,我吃的饱饱的,刚才你睡着的时候,我一个人啃了一个猪蹄膀,没给你留。”
马刺又坚持着吃了两口,嫌腻得慌,只吃米饭。不吃肉,在喝了一口水之后就再也不肯吃了,他很清楚,齐哥在撒谎,小时候抢回来一块发霉的米糕,都要分自己一半的人,如果有猪蹄膀,怎么可能不给自己留,一个人吃完。
见马刺不肯吃,齐成看看剩下的小半盆子米饭和零星的几块肉。说了句别浪费了,就端起盆子往嘴里刨,气都不喘一下。
云烨站在远处看得仔细,不用偷听,他就能猜得出来那哥俩在说什么。牛见虎一侧的脸红红的,眼中却有掩饰不住的羡慕。程处默也是,这就是江湖义气的魅力,他可以蛊惑的一个人去为另一个人去死,这种感情是美好的,却又是残酷的。
地狱里的花,悬崖上的蜜糖都是世间绝色,也是无上美味,有这种义气的人一般都把自己活的如同炮仗,短时间里可以迸发出璀璨的光芒,然而,这种光芒,只是一瞬间的事,爆发过后,也就不见了。
给牛见虎,程处默一人一巴掌,一个大家族的顶门杠子,如今羡慕起那些光棍们才能干的事情,实在是头被驴踢了,拖着一家老小,哪里会活的那么随意,必要的时候装狗熊,也比拿着刀子当街捅人有勇气的多。
“这种事情脑子里想一下就好,千万不敢把自己带进去,他们可以这么干,你们不行,上面有老的等着送终,下面有小的等着长大,想快意恩仇下辈子吧。”
“烨子,为什么我想哭,我有点羡慕,咱们会不会也有这样的一天?”程处默居然还问。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等我们都老得走不动了,还能全须全影的坐在桌子上打麻将,顺便骂骂儿子,训训孙子,摆一摆老太爷的谱,如果还有精力上青楼就最好了,这样过一辈子就是我的心愿。处默,在草原上找我三天三夜的事情要禁止,有脑子的人都不会那么干。”
“那还叫什么兄弟?”
“能帮着我把这辈子顺顺利利过完的就是兄弟,这个问题等我们老的不行的时候再说,那时候,你要我陪你抢劫皇宫我都陪你,现在多想想你未来的老婆李敬,清河公主你去看过几回?”
云烨一边看着钱管家拿着蒸饭的木桶给齐成添饭,加肉,一边头都不回的问程处默。
“天杀的,清河今年才十四岁,我和一个小丫头有什么好说的。”
“我记得你纳九衣的时候就是十四岁下的手,现在怎么不变禽兽了?”牛见虎阴阳怪气的损程处默。
“九衣生俺闺女的时候差点死了,要不是烨子和孙道长,时上早就没她这个人了,那种事情,我不想在清河身上再发生一回。”程处默想起这件事情就后怕,九衣抓着他的手哀求,要他帮自己一下,那种惨状他这辈子都不想再有第二回。
“告诉你,皇家的女子娶过来就要好好过,那个狗屁的公主府,最好不要去,把清河接回家,一个女人家住在冷冷清清的公主府里也可怜,你幸好娶得是清河,天性温和,如果换成其他的公主,你会死的比猪还要惨,没一个是省油的灯,一个合浦,一个兰陵,这两位,嘿嘿。听说合浦许给了房遗爱,兰陵许给了他自己的小舅舅,哈哈,真是天作之合。”
“烨子,你为何会笑的如此渗人?有什么说道吗?”牛见虎小心的问云烨,因为按照他的经验,每当云烨发出这种夜猫子一样的笑声时。总会有人倒大霉。
“哥俩给我记住了。房家,窦家,这两家子的事情不要掺合,更不要和这两个公主打交道,哪怕起了争执,也要退避三舍,这是两个能让全家死光光的主,谁沾谁倒霉。”
哥俩瞅着自信满满的云烨不明白他的自信从哪来的,不过从以前的种种事情来看,还是相信他的话比较好。要不然吃亏的时候再找他帮忙,就难张口了。
天光暗了下来,黑色的乌云从山的那一边涌了出来,转瞬间就把天空遮了个严严实实。钱管家忙乎着指挥仆役们赶紧把帐篷再加固一下,把低处的帐篷搬到高地,给帐篷周围挖排水沟,云家的仆役干得井井有条,程牛两家的仆役则手忙脚乱。
钱管家冲着六神无主的齐成踹了一脚,把一顶小帐篷甩给他,要不然一会暴雨下来,马刺的病情铁定加重,可是齐成不会搭帐篷,抓着钱管家不松手。老钱还有很多事要干,哪有空帮他,甩开齐成就匆匆的朝几个程家的仆役大吼:“不把你家主子的箱笼搬到高处的帐篷里去,等着被雨淋呢?”
程处默站在高处看得明白对云烨说:“为何你家的仆役都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我家的就磁笨,不拨不动弹?”
云烨没理会程处默的傻话,走下山坡来到齐成面前,把帐篷抖开,开始安装骨架,云家的帐篷骨架都是厚铁皮卷成的空心铁管。上面有楔口,只需要把相对的楔口对正插好就行,麻布做的帐篷刷了厚厚一层桐油,防水性能极好,帐篷恰好把板车罩在里面。齐成什么话都没说,对着云烨拱拱手。就钻进帐篷照顾虚弱的马刺,能在老江的链子锤底下挣一条命,马刺的运气算是逆天了。
一阵狂风刮过,平地起烟尘,惊雷滚滚,天昏地暗,临时搭建的马棚被狂风一下子就掀去了顶盖,仆役们又冲了出去,喊着号子和狂风作战,油布兜着风,难以固定,程处默看的不耐烦,冲了出去一只手就把快要被风吹走的油布按在地上,立马有云家的仆役拿着木楔,三两锤就固定好了,程处默双臂较劲,肌肉坟起,迎风面的油布也被他固定在位,没了风,嘶鸣中的战马立刻就安静下来,程处默哈哈大笑着向云烨显摆他健壮的身躯,迎接他的是云烨和牛见虎伸出的中指。
旺财那去了?刚才就没看见它的影子,云烨急了,慌忙到处找,却发现丫鬟居住的帐篷里探出一个马头,不是旺财是谁,嘴里不停地嚼着食物,见云烨看它,还张着嘴叫了一声,算是打了招呼。
当闪电把战场移到头顶上时,伴随着叉子状的电闪,倾盆大雨如期而至,白亮亮的雨点打在帐篷上如同敲鼓,忙碌的时刻过去了,营地又恢复一片祥和,放在外面的哨探也撤回来了大部分,只留下少数人在坡顶警戒。
天已经黑了,单鹰想必是今晚回不来了,对他云烨不担心,一个从十岁就开始杀人的家伙,要是在一个地头蛇的身上栽了,那才是活该。
迅猛的雨头过去,就剩下无穷无尽的雨丝漫天飘洒,平原上的雨就是这样,来势凶猛,却无法持久,闷雷从头顶滚过,似乎去了天边,而天边的最后一丝天光也渐渐消失,大地陷入了一片黑暗,只有营地里的几盏防风灯在撒发着橘黄色的光芒。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手持陌刀的单鹰如同魔神一般从黑暗里窜了出来,衣衫紧紧的贴在身上,刚才的瓢泼大雨也没有洗干净他满身的血腥,衣角滴落的水珠在灯火的映照下,显露出诡异的红色,一颗人头系在马脖子底下,呲牙咧嘴的难看,掌中刀轻轻一拨,人头就掉在齐成的脚下。
齐成捡起人头,对单鹰点点头,然后大礼参拜,骑在马上的单鹰骄傲的如同一只落在山巅的鹰王,顾盼自雄。
“怎么杀的?”云烨很惊讶他的效率。
“西门进,东门出。”
“杀了多少。”
“六十有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