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背尸体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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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背尸体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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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夏,四川成都平原,一处偏远的山区。
天气闷热异常,远处吹来阵阵热浪,才走几步就让人汗流浃背。
在未知名的公路的尽头,正缓缓走来两个青年。他们从西方而来,看样子应该是从高原的方向一路走到这里。
两个年轻人其中一人身穿运动装,长脸,皮肤白皙,看上去似乎有些病恹恹的样子,但是脸上却挂着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他身材匀称,身形不算高大,但身体异常结实。在他的身边走着另一个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一脸从容淡定,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长相俊俏,似乎有些内向,在他的身后,背着一个大大的麻袋,不知道里面装着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两个人看上去都有些疲惫,似乎已经赶了几天的路程。长脸青年拿出背包里的水壶,喝了一口,然后问身边的年轻人道:“阿成,你要不要喝一点?”
年轻人没有说话,他接过长脸青年递过来的水壶,只喝了一小口就又还给了他。
长脸青年看着他,有些尴尬地笑了笑,说道:“阿成啊,别总你一个人背着啦,要是别人不知道还以为我欺负你呢,要不我来背一会儿?”
年轻人什么话都不回应,似乎有些倔强地自顾自地背着麻袋继续往前走去。麻袋看上去并不是特别沉重,但是,在火热的夏天,麻袋紧紧地贴着皮肤还是让他有些燥热,但他不希望别人来帮忙,他认为没有那个必要。
长脸青年暗自做了一个鬼脸,旋即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他性格天生开朗,是一个标准的乐天派,不管是面对什么样的情况,危险也好艰难也罢,他都喜欢笑着面对,自嘲与调侃他人是他的拿手好戏。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和那个一句话也不说的阿成呆在一起。一路上,无论长脸青年说什么笑话,那阿成就像是面瘫一样,一点反应也没有。长脸青年有些失望,这几天,他压抑坏了,不过好在这样的日子就要熬出尽头了。
他们顺着笔直的公路一直朝前走去,大约在上午十点钟的时候,他们看见在道路的一旁停着一辆越野吉普车。靠着车站着一个男子,他满脸伤痕,似乎是被刀划伤了一样。那人带着墨镜,嘴里叼一根香烟,显然是在等着两个年轻人,看见他们一点点走来,不禁挥了挥手。
长脸青年迅速走上前去,嘴里嚷嚷着道:“我去,震哥你总算来了,再这么走下去,我这两条腿都快折了。”
戴墨镜的震哥笑了笑,问道:“没出什么差错吧?”
长脸青年嘿嘿一笑,说道:“我梁赞办事你还不放心?一路上水到渠成。”
这时候,那个背东西的年轻人也走了过来,语气冷淡地说道:“你要是不出手的话,我们就更隐蔽了。”
“哎哎哎,阿成,你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梁赞看那个阿成要揭发他,立马转移话题,说道:“不过阿成的枪法真的是太准了,那么一个大活人,正走路呢,一枪过去,不偏不倚,直接打中那南巫的脊椎骨,当时就让他失去了行动能力,我估计全国也没几个人有你这两下子。”
叫阿成的年轻人没有理会梁赞的抬举,他一下子打开了吉普车的后车门,把身上的麻袋放了进去,说道:“都说了,你别叫我阿成,就叫我的名字——舒景成。”
梁赞撇了撇嘴,说道:“叫你外号这不是显着我们两个关系亲密嘛。”
舒景成没有再搭话。戴墨镜的男子走到汽车的后备箱,打开舒景成背回来的麻袋,那里面是一具辨不清男女模样的干尸。那干尸似乎已经长期风化过了,有些年头了,所以,在这样一个炎热的夏天里,它竟然没有散发出一点臭味。
戴墨镜的男子重新合上麻袋,说道:“我们得快上车,今天晚上之前就赶回成都去,不过车上有这玩意,我们就只能走野路了,到时候我们再联系接应的人把尸体送回东北。”
三个人点了点头,一齐上了车,为首的墨镜男发动了汽车,一路绝尘而去。
梁赞自己坐在车里,看着飞驰远去的稻田,他觉得没什么意思,看见墨镜男又点燃了一支香烟,就说道:“珍爱生命啊,震哥。”
墨镜男咒骂了一句,说道:“别管我了,你们两个睡一觉吧,去成都还有一段路程呢。”
梁赞回头看了看坐在后座上的舒景成,他正在翻看一本书,样子很安静。梁赞忍不住说道:“阿成,啊不不,舒景成,又看什么呢?”
舒景成翻了他一眼,似乎非常不愿意搭理这个话唠,把书本挡在自己的脸上,用另一只手指指了指书的封皮,上面写着《查特拉图如是说》。
梁赞嘟囔了一句,“我的天,就不能看点正常人能看的书?”
没有人理梁赞,他只好又重新靠回副驾驶的座位上看着窗外单调乏味的景色。他嘴角原本的笑容在一点点消失,他似乎想起了什么。
一直以来,这个年轻人都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在别人看来很无聊的人,他并不是希望向别人证明什么,他只是希望其他人在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能感觉到快乐,无论是多么凶险的地方都能够从容面对。愁眉苦脸地行事并不符合他的处世哲学。
但是,由于这个年轻人工作的原因,使得他周围的那些人总是一脸愁苦,整天紧绷着神经,看不到一丝笑脸。只有一个人除外,那个人的名字叫做范佩玺,或者说,范佩玺只能算是他的一个代号。
梁赞不得不承认,那个叫范佩玺的人总是有些蠢,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容易惹出各种各样的岔子,让大家陷入险境。但是,他还是很喜欢跟这个人一起共事,因为那个范佩玺了解他,并且曾经信任过他。虽然他们两个人现在已经是公开的敌人了,但是,他还是时不时地回想起跟范佩玺共事的时候。梁赞从小到大所接触到的所有人似乎都有着极重的心思,他的童年是灰暗的,所以当他遇见范佩玺的时候,他总是喜欢捉弄他一下。
他和身后的那个舒景成,他们两个在外人的帮助下获得了古蜀国祭司葬坑的信息,悄悄尾随南巫的人来到那里,由舒景成开枪杀死了其中一个南巫的成员。这两个年轻人虽然看上去都不大,但是两个人的身手都很了得,他们成功地利用那个南巫的人的尸体顶替了鳖灵的尸体挂在青铜鸟上,避免了机关被触发。这一切本来都神不知鬼不觉,但是,就在范佩玺眼看着要遭遇危险的时候,梁赞不知道为什么,条件反射般地出手相救,暴露了自己。
梁赞知道,下一次他们两个人再见面的时候,很有可能是兵刃相向,但那毕竟是以后的事情了,人不能为尚未发生的事情而感到烦恼,那太愚蠢了。
他靠在车窗上,越野吉普车一路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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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锋的老习惯,每一卷的开篇都很慢热,一点点进入紧张的剧情,毕竟已经进入了收尾阶段,大家急不得,慢慢来)
第一章背尸体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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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夏,四川成都平原,一处偏远的山区。
天气闷热异常,远处吹来阵阵热浪,才走几步就让人汗流浃背。
在未知名的公路的尽头,正缓缓走来两个青年。他们从西方而来,看样子应该是从高原的方向一路走到这里。
两个年轻人其中一人身穿运动装,长脸,皮肤白皙,看上去似乎有些病恹恹的样子,但是脸上却挂着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他身材匀称,身形不算高大,但身体异常结实。在他的身边走着另一个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一脸从容淡定,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长相俊俏,似乎有些内向,在他的身后,背着一个大大的麻袋,不知道里面装着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两个人看上去都有些疲惫,似乎已经赶了几天的路程。长脸青年拿出背包里的水壶,喝了一口,然后问身边的年轻人道:“阿成,你要不要喝一点?”
年轻人没有说话,他接过长脸青年递过来的水壶,只喝了一小口就又还给了他。
长脸青年看着他,有些尴尬地笑了笑,说道:“阿成啊,别总你一个人背着啦,要是别人不知道还以为我欺负你呢,要不我来背一会儿?”
年轻人什么话都不回应,似乎有些倔强地自顾自地背着麻袋继续往前走去。麻袋看上去并不是特别沉重,但是,在火热的夏天,麻袋紧紧地贴着皮肤还是让他有些燥热,但他不希望别人来帮忙,他认为没有那个必要。
长脸青年暗自做了一个鬼脸,旋即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他性格天生开朗,是一个标准的乐天派,不管是面对什么样的情况,危险也好艰难也罢,他都喜欢笑着面对,自嘲与调侃他人是他的拿手好戏。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和那个一句话也不说的阿成呆在一起。一路上,无论长脸青年说什么笑话,那阿成就像是面瘫一样,一点反应也没有。长脸青年有些失望,这几天,他压抑坏了,不过好在这样的日子就要熬出尽头了。
他们顺着笔直的公路一直朝前走去,大约在上午十点钟的时候,他们看见在道路的一旁停着一辆越野吉普车。靠着车站着一个男子,他满脸伤痕,似乎是被刀划伤了一样。那人带着墨镜,嘴里叼一根香烟,显然是在等着两个年轻人,看见他们一点点走来,不禁挥了挥手。
长脸青年迅速走上前去,嘴里嚷嚷着道:“我去,震哥你总算来了,再这么走下去,我这两条腿都快折了。”
戴墨镜的震哥笑了笑,问道:“没出什么差错吧?”
长脸青年嘿嘿一笑,说道:“我梁赞办事你还不放心?一路上水到渠成。”
这时候,那个背东西的年轻人也走了过来,语气冷淡地说道:“你要是不出手的话,我们就更隐蔽了。”
“哎哎哎,阿成,你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梁赞看那个阿成要揭发他,立马转移话题,说道:“不过阿成的枪法真的是太准了,那么一个大活人,正走路呢,一枪过去,不偏不倚,直接打中那南巫的脊椎骨,当时就让他失去了行动能力,我估计全国也没几个人有你这两下子。”
叫阿成的年轻人没有理会梁赞的抬举,他一下子打开了吉普车的后车门,把身上的麻袋放了进去,说道:“都说了,你别叫我阿成,就叫我的名字——舒景成。”
梁赞撇了撇嘴,说道:“叫你外号这不是显着我们两个关系亲密嘛。”
舒景成没有再搭话。戴墨镜的男子走到汽车的后备箱,打开舒景成背回来的麻袋,那里面是一具辨不清男女模样的干尸。那干尸似乎已经长期风化过了,有些年头了,所以,在这样一个炎热的夏天里,它竟然没有散发出一点臭味。
戴墨镜的男子重新合上麻袋,说道:“我们得快上车,今天晚上之前就赶回成都去,不过车上有这玩意,我们就只能走野路了,到时候我们再联系接应的人把尸体送回东北。”
三个人点了点头,一齐上了车,为首的墨镜男发动了汽车,一路绝尘而去。
梁赞自己坐在车里,看着飞驰远去的稻田,他觉得没什么意思,看见墨镜男又点燃了一支香烟,就说道:“珍爱生命啊,震哥。”
墨镜男咒骂了一句,说道:“别管我了,你们两个睡一觉吧,去成都还有一段路程呢。”
梁赞回头看了看坐在后座上的舒景成,他正在翻看一本书,样子很安静。梁赞忍不住说道:“阿成,啊不不,舒景成,又看什么呢?”
舒景成翻了他一眼,似乎非常不愿意搭理这个话唠,把书本挡在自己的脸上,用另一只手指指了指书的封皮,上面写着《查特拉图如是说》。
梁赞嘟囔了一句,“我的天,就不能看点正常人能看的书?”
没有人理梁赞,他只好又重新靠回副驾驶的座位上看着窗外单调乏味的景色。他嘴角原本的笑容在一点点消失,他似乎想起了什么。
一直以来,这个年轻人都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在别人看来很无聊的人,他并不是希望向别人证明什么,他只是希望其他人在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能感觉到快乐,无论是多么凶险的地方都能够从容面对。愁眉苦脸地行事并不符合他的处世哲学。
但是,由于这个年轻人工作的原因,使得他周围的那些人总是一脸愁苦,整天紧绷着神经,看不到一丝笑脸。只有一个人除外,那个人的名字叫做范佩玺,或者说,范佩玺只能算是他的一个代号。
梁赞不得不承认,那个叫范佩玺的人总是有些蠢,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容易惹出各种各样的岔子,让大家陷入险境。但是,他还是很喜欢跟这个人一起共事,因为那个范佩玺了解他,并且曾经信任过他。虽然他们两个人现在已经是公开的敌人了,但是,他还是时不时地回想起跟范佩玺共事的时候。梁赞从小到大所接触到的所有人似乎都有着极重的心思,他的童年是灰暗的,所以当他遇见范佩玺的时候,他总是喜欢捉弄他一下。
他和身后的那个舒景成,他们两个在外人的帮助下获得了古蜀国祭司葬坑的信息,悄悄尾随南巫的人来到那里,由舒景成开枪杀死了其中一个南巫的成员。这两个年轻人虽然看上去都不大,但是两个人的身手都很了得,他们成功地利用那个南巫的人的尸体顶替了鳖灵的尸体挂在青铜鸟上,避免了机关被触发。这一切本来都神不知鬼不觉,但是,就在范佩玺眼看着要遭遇危险的时候,梁赞不知道为什么,条件反射般地出手相救,暴露了自己。
梁赞知道,下一次他们两个人再见面的时候,很有可能是兵刃相向,但那毕竟是以后的事情了,人不能为尚未发生的事情而感到烦恼,那太愚蠢了。
他靠在车窗上,越野吉普车一路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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