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矮人酋长法考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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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须矮人的部落并不遥远,只不过正好和野猪谷分别处于峡谷的两边,在山后小河边的一片峭壁上,凿出了几排窑洞,看上去就特别寒碜。
周围的空地上种着一些农作物,不过显然矮人不善务农,这农田里长着不少杂草,庄稼也稀稀拉拉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防备倒是还算严密,一路上有不少明岗暗哨,手拿老火枪的矮人把守。
酋长的住所就在最高的两个窑洞里。邓肯跟守门的士兵通报了一声,带着梅杰走了进去。
一个脑满肥肠的矮人坐在石凳上满嘴流油地啃着一只猪蹄。他也是一副矮人最爱的大胡子打扮,看不出年龄。
这矮人一见他们进来,扔下猪蹄,在胡子上擦了擦胖乎乎的手,迈着沉重的步子走过来握住梅杰的手,剧烈的摇晃。
“勇士,终于见到你了。你就是我们部落的救星!”他用粗大的嗓门吼道。
“好说好说。”梅杰漫不经心地回应。一边掌握邓肯口中的治疗者在哪。
“这位就是我们铁须部落的酋长法考兰大人。”老邓肯介绍道。
“酋长大人你好。”梅杰说。
“哎!什么大人不大人的。叫我法考兰就好了。”法考兰豪迈地挥了挥手。“快请坐。那谁,邓肯,让他们把我珍藏的蜜酒拿来。今天高兴,我要和这位勇士痛饮一场。”
“叫我梅杰就好。先不忙喝酒,你们的治疗者呢?我的手断了,得快点接上。”梅杰确实有点担心,因为自己的恢复能力实在太强,再耽搁一会,可能真的长住了,说不定还得打断了再接。
“怎么搞得!”法考兰一拍桌子,对老邓肯发了火。“勇士受伤了,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不早说。快把邓普斯叫上来。限他3分钟之内赶到,否则就打断他的腿。”
老邓肯连忙去了。看来酋长的威信还是很高滴。
法考兰说:“既然勇士受伤了,那就不如在我们部落盘桓几日,等养好伤再走不迟。”
梅杰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
法考兰又笑道:“勇士故乡在哪呀?”
“柳河镇。”
“好地方!我年轻的时候去过一次。风景秀美,人杰地灵。”
“还行吧。”
“勇士家里还有什么人呀?”法考兰继续问,态度非常的和蔼可亲。
真是当领导的料啊!梅杰暗暗感叹。对待下属如冬天般的寒冷,对待用的上的人如春天般的温暖。这种人不去天朝做官,真是屈才了。
这时邓肯领着一个高个子矮人上来了。梅杰不禁多看了两眼,这家伙比邓肯高了一个半头,目测足有一米七,要不是宽阔的肩膀和大胡子,跟个人类男人也相差无几。
“酋长大人,邓普斯到了。”邓肯说。
法考兰嗯了一声,对邓普斯说:“我们部落的救星,梅杰勇士受了点伤,你帮他治好,一定要快。干好了,给你加多分两条猪腿。”
老子辛辛苦苦杀了的野猪,怎么就成了你的个财产了。梅杰有点生气,却也不便发作。
邓普斯冷着眼没搭理酋长,对梅杰说:“来,我看看你的手臂。”
他轻轻托住梅杰的左臂,仔细捏了一会。
“骨折了,不过问题不大。”他说着从随身携带的小木箱里拿出两根木棍,夹住梅杰的左手,用绷带仔细地缠了几圈。看来邓肯跟他说了梅杰的伤势,有备而来。
然后他双手握住梅杰的伤处,嘴里念了个咒语。梅杰只觉得手臂一阵温热,骨头里麻麻痒痒的。
过了一会,邓普斯松开手,用一根绳子把左手吊在梅杰脖子上。“好了,不要乱动,半个月就能恢复。”
“谢谢你,邓普斯先生。”梅杰其实觉得胳膊的疼痛已经消失了,很有可能已经长好了。
“不客气,治病救人,理所应当。”邓普斯淡淡地说,站起来给酋长点了点头。“如果酋长大人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去吧。有事再加你。”法考兰挥挥手,又换上一副笑脸:“勇士,你的房间都已经备好。请先去休息一下。晚上请你参加我们的欢庆宴会。”
梅杰巴不得先走,连忙点头。
法考兰叫来一名矮人姑娘,把梅杰领到了下一层的一个窑洞里。
姑娘却没有走,站在地上扭捏了半天,红着脸说:“勇士大人,你还有什么需要吗?酋长说您是我们部落的恩人,什么要求都能满足。”
梅杰一愣,立刻明白过来,也有些脸红。
这个法考兰,真是会做事呀。这个矮人姑娘虽然个子矮了点,身体壮了点,不过面目清秀,线条清晰,别有一番韵味。
像梅杰这种屌丝哪里享受过这种送货上门的处级领导的待遇,不禁心猿意马,陷入了天人交战之中
“暂时没什么。你先出去吧。”梅杰最终还是咽下一口口水,装傻充愣。
姑娘哦了一声,也不知是惋惜还是庆幸,转身走了出去。
“奶奶的!”梅杰骂了一句,也不知道是骂自己还是骂法考兰,躺在铺着兽皮的石床上睡着了。
……
几个小时后,他被法考兰热情的嗓门叫醒。
铁须部落的酋长一身华丽的节日盛装,捧着大肚子,在两个满脸人畜无害的笑容的跟班簇拥之下,诚挚地邀请梅杰参加部落的欢庆晚会。
自然是庆祝大公猪赫勒克斯之死了。
这个事情梅杰是主角,当然要参加。于是他跟着法考兰走到岩洞下方的河畔上。太阳还没完全落山。矮人们已经升起了几大堆篝火,每个上面都架着一头野猪,从味道上来看,已经烤了不少时间。
一个巨大的野猪脑袋放在正中间,确切地说,是被除去了皮肉的野猪头骨。显然来自赫勒克斯。昔日的野猪之王此刻静静地伏在土地上,两根长长的獠牙依然骄傲地刺向天空,但空洞的眼神却诉说着悲伤的往事。
整个部落的矮人可能都来了。梅杰数了数,大概四五百人,而且女多男少。除了老人,成年男子大概只有百十来号,甚至连孩子都不多。跟光屁股崽子满地乱跑的哥布林部落差远了。
矮人们应该是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不过依然有很多妇女显得破破烂烂,甚至还有的衣不蔽体。
生产搞得不好呀!梅杰同情心开始泛滥,不由开始考虑是不是再帮他们一把。
法考兰的一个跟班走到一块大石头上,扯着嗓子喊了起来:“各位乡亲,今天是一个可喜可贺的日子。在我们伟大的酋长法考兰的领导下,在全体部落成员不懈努力下,在英勇的人类战士顽强拼搏下,终于铲除了为祸已久的野猪之王赫勒克斯。为了庆祝这一个美好的日子,法考兰大人授意举行欢庆晚会。现在,请法考兰大人讲话。大家欢迎!”
说完,这家伙带头鼓起了掌。
铜须矮人的部落并不遥远,只不过正好和野猪谷分别处于峡谷的两边,在山后小河边的一片峭壁上,凿出了几排窑洞,看上去就特别寒碜。
周围的空地上种着一些农作物,不过显然矮人不善务农,这农田里长着不少杂草,庄稼也稀稀拉拉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防备倒是还算严密,一路上有不少明岗暗哨,手拿老火枪的矮人把守。
酋长的住所就在最高的两个窑洞里。邓肯跟守门的士兵通报了一声,带着梅杰走了进去。
一个脑满肥肠的矮人坐在石凳上满嘴流油地啃着一只猪蹄。他也是一副矮人最爱的大胡子打扮,看不出年龄。
这矮人一见他们进来,扔下猪蹄,在胡子上擦了擦胖乎乎的手,迈着沉重的步子走过来握住梅杰的手,剧烈的摇晃。
“勇士,终于见到你了。你就是我们部落的救星!”他用粗大的嗓门吼道。
“好说好说。”梅杰漫不经心地回应。一边掌握邓肯口中的治疗者在哪。
“这位就是我们铁须部落的酋长法考兰大人。”老邓肯介绍道。
“酋长大人你好。”梅杰说。
“哎!什么大人不大人的。叫我法考兰就好了。”法考兰豪迈地挥了挥手。“快请坐。那谁,邓肯,让他们把我珍藏的蜜酒拿来。今天高兴,我要和这位勇士痛饮一场。”
“叫我梅杰就好。先不忙喝酒,你们的治疗者呢?我的手断了,得快点接上。”梅杰确实有点担心,因为自己的恢复能力实在太强,再耽搁一会,可能真的长住了,说不定还得打断了再接。
“怎么搞得!”法考兰一拍桌子,对老邓肯发了火。“勇士受伤了,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不早说。快把邓普斯叫上来。限他3分钟之内赶到,否则就打断他的腿。”
老邓肯连忙去了。看来酋长的威信还是很高滴。
法考兰说:“既然勇士受伤了,那就不如在我们部落盘桓几日,等养好伤再走不迟。”
梅杰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
法考兰又笑道:“勇士故乡在哪呀?”
“柳河镇。”
“好地方!我年轻的时候去过一次。风景秀美,人杰地灵。”
“还行吧。”
“勇士家里还有什么人呀?”法考兰继续问,态度非常的和蔼可亲。
真是当领导的料啊!梅杰暗暗感叹。对待下属如冬天般的寒冷,对待用的上的人如春天般的温暖。这种人不去天朝做官,真是屈才了。
这时邓肯领着一个高个子矮人上来了。梅杰不禁多看了两眼,这家伙比邓肯高了一个半头,目测足有一米七,要不是宽阔的肩膀和大胡子,跟个人类男人也相差无几。
“酋长大人,邓普斯到了。”邓肯说。
法考兰嗯了一声,对邓普斯说:“我们部落的救星,梅杰勇士受了点伤,你帮他治好,一定要快。干好了,给你加多分两条猪腿。”
老子辛辛苦苦杀了的野猪,怎么就成了你的个财产了。梅杰有点生气,却也不便发作。
邓普斯冷着眼没搭理酋长,对梅杰说:“来,我看看你的手臂。”
他轻轻托住梅杰的左臂,仔细捏了一会。
“骨折了,不过问题不大。”他说着从随身携带的小木箱里拿出两根木棍,夹住梅杰的左手,用绷带仔细地缠了几圈。看来邓肯跟他说了梅杰的伤势,有备而来。
然后他双手握住梅杰的伤处,嘴里念了个咒语。梅杰只觉得手臂一阵温热,骨头里麻麻痒痒的。
过了一会,邓普斯松开手,用一根绳子把左手吊在梅杰脖子上。“好了,不要乱动,半个月就能恢复。”
“谢谢你,邓普斯先生。”梅杰其实觉得胳膊的疼痛已经消失了,很有可能已经长好了。
“不客气,治病救人,理所应当。”邓普斯淡淡地说,站起来给酋长点了点头。“如果酋长大人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去吧。有事再加你。”法考兰挥挥手,又换上一副笑脸:“勇士,你的房间都已经备好。请先去休息一下。晚上请你参加我们的欢庆宴会。”
梅杰巴不得先走,连忙点头。
法考兰叫来一名矮人姑娘,把梅杰领到了下一层的一个窑洞里。
姑娘却没有走,站在地上扭捏了半天,红着脸说:“勇士大人,你还有什么需要吗?酋长说您是我们部落的恩人,什么要求都能满足。”
梅杰一愣,立刻明白过来,也有些脸红。
这个法考兰,真是会做事呀。这个矮人姑娘虽然个子矮了点,身体壮了点,不过面目清秀,线条清晰,别有一番韵味。
像梅杰这种屌丝哪里享受过这种送货上门的处级领导的待遇,不禁心猿意马,陷入了天人交战之中
“暂时没什么。你先出去吧。”梅杰最终还是咽下一口口水,装傻充愣。
姑娘哦了一声,也不知是惋惜还是庆幸,转身走了出去。
“奶奶的!”梅杰骂了一句,也不知道是骂自己还是骂法考兰,躺在铺着兽皮的石床上睡着了。
……
几个小时后,他被法考兰热情的嗓门叫醒。
铁须部落的酋长一身华丽的节日盛装,捧着大肚子,在两个满脸人畜无害的笑容的跟班簇拥之下,诚挚地邀请梅杰参加部落的欢庆晚会。
自然是庆祝大公猪赫勒克斯之死了。
这个事情梅杰是主角,当然要参加。于是他跟着法考兰走到岩洞下方的河畔上。太阳还没完全落山。矮人们已经升起了几大堆篝火,每个上面都架着一头野猪,从味道上来看,已经烤了不少时间。
一个巨大的野猪脑袋放在正中间,确切地说,是被除去了皮肉的野猪头骨。显然来自赫勒克斯。昔日的野猪之王此刻静静地伏在土地上,两根长长的獠牙依然骄傲地刺向天空,但空洞的眼神却诉说着悲伤的往事。
整个部落的矮人可能都来了。梅杰数了数,大概四五百人,而且女多男少。除了老人,成年男子大概只有百十来号,甚至连孩子都不多。跟光屁股崽子满地乱跑的哥布林部落差远了。
矮人们应该是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不过依然有很多妇女显得破破烂烂,甚至还有的衣不蔽体。
生产搞得不好呀!梅杰同情心开始泛滥,不由开始考虑是不是再帮他们一把。
法考兰的一个跟班走到一块大石头上,扯着嗓子喊了起来:“各位乡亲,今天是一个可喜可贺的日子。在我们伟大的酋长法考兰的领导下,在全体部落成员不懈努力下,在英勇的人类战士顽强拼搏下,终于铲除了为祸已久的野猪之王赫勒克斯。为了庆祝这一个美好的日子,法考兰大人授意举行欢庆晚会。现在,请法考兰大人讲话。大家欢迎!”
说完,这家伙带头鼓起了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