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像林冲一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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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万才词穷,静静的站在那里无言以对,瘦弱的身躯在大雨中瑟瑟的发着抖,仿佛枝头那最后一片眷恋家园的秋叶,而手中的钢刀不停颤动暴露了他内心深处的紧张与无助。假如是秦小虎在这里肯定会厚颜无耻的说这是我祖上开的,现在继承权已经在我手里就相当于是我开的,您别废话了乖乖的交钱吧,高速上军车jing车都得交钱何况你还是辆不咋地的私家车,至于以前你没交钱就擅自通过的事情我可以大人大量既往不咎,不过这次一定要真金白银现款现货……这段话还会说得磅礴大气理直气壮。但很遗憾沈先生一没有那么厚的脸皮二也没有如此随机应变的本事,在那里默默的立了一会儿之后竟然侧过身闪出一条道路说:“你说的对,走吧,没事了。”
斗笠下面的那个人走了过来,却没有径直从沈先生身边经过而是在他的肩膀上重重的拍了一记,同时将斗笠抬起来一半露出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从袖中掏出一锭银子交到沈万才手里说:“你也不容易,这么大的雨还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是个爱岗敬业的好员工,这个你拿着吧。”
“这……这怎么好意思?”沈万才当然不好意思收,连忙将银子又往回塞。
“让你拿着你就拿着,客气什么?”行人很坚决的将银子塞到沈万才的手心里,又帮助他将手指合上牢牢攥住,接着便不再说话,继续向前走去。
沈万才看了看手中的银子,又看了看那人远去的背影,突然在雨中大声喊道:“要不我请你喝酒吧。”
……
……
天还没晚,但雨确实愈发的大了,乌云密布的天空犹如黄昏般yin暗,偶有电光闪过,便可看见无边的秋叶片片纷飞。昏黄的小酒肆内,桌子正中摆着一盏油灯,沈万才看着自己面前那杯的辛辣液体,又看了看对方微笑举起的酒杯,咬咬牙端将起来一饮而尽,随即,两团妩媚的红晕便浮上双颊,粉面含羞。
“小伙子,第一次喝酒吧?”那行人面不改se的干杯之后很和善的问到。
沈万才确实是第一次喝酒,他在家的时候还未成年,加上家境贫寒自然没喝过酒;而在外面颠沛流离的ri子里能吃上饱饭就算不错,哪里又会有酒喝;上了黑龙山之后,尽管那些土匪都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不过大家都觉得他年纪还小又是一介书生,斯文人自然不会像自己这些粗人一样胡吃海喝,因此也没有人主动提出给他一碗酒喝,而天生傲骨的沈先生自然不会为了区区一碗酒而折腰,并没有主动去要。不过在对方询问自己的时候,他还是觉得不能让人家把自己当成孩子看了,于是口齿不清的回答道:“谁说的?我喝过,还经常……经常喝。”说完这句话后脸se不由得有些发红,但再红也红不过酒jing的作用,很好的掩饰了自己的谎言、
斗笠与蓑衣除掉之后,可以看出那行人是个高瘦的汉子,虽然看上去身上没有几两肉,但骨节却大得吓人。他微微笑着又举起酒杯说:“那是在下小看小兄弟了,我喝一杯给你陪个不是。”
“我……我陪你共饮此杯。”沈万才虽然没喝过酒,但却经常看土匪们喝酒,自然知道这时应该说些什么话,举起酒杯又是一饮而尽。
高手汉子见他舌头已经有些大了眼神也涣散飘忽,连忙按住沈万才的手说:“小兄弟,慢点喝,别伤了身子。”
本是好心的劝慰,但听在已经有七八分醉意的沈万才耳朵里却以为对方是瞧不起自己。他挣扎着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端起酒杯摇摇晃晃的站起来说:“没事,我酒量大着呢,来,这杯我敬你。”黑瘦汉子皱着眉头尚未起身,沈先生便已经很豪爽的先干为敬,接着便犹如一滩烂泥般沿着桌子腿滑了下去,一直滑到了桌子底下。
……
……
“大王,沈先生回来了。”
大当家一听这话,立马站起来问道:“他没事吧?让他速来见我。”
“没事是没事,但只怕不能来见您了,沈先生是被人扛着上山的。”
“他怎么了?受伤了?要不要紧?”
“依小的看,大概是喝多了。”
……
……
土匪虽然从事的职业比较特殊,但毕竟也是人、大唐人,而大唐人最讲究这种人情世故面子上的东西,现在大当家就在连连作揖感谢那位高瘦汉子将自己的兄弟扛上山来。在这位大当家眼里,敢只身独闯龙潭虎穴送人的无疑是个英雄,而自己当然也是不折不扣的英雄,于是本着英雄相惜的原则,他恭敬的请教了一下对方的尊姓大名。
“不敢当,我姓杨,杨志。敢问大王如何称呼?”
为什么古往今来的土匪都有个响亮的绰号?从黑旋风直到座山雕。其实道理很简单,就是为了代替自己的真实姓名以免连累家人。但既然对方同样是英雄,大当家也没有忸怩作态,他尴尬的挠了挠后脑说道:“英雄莫笑,俺爹没啥文化,给俺起的名字叫赵黑娃。”
“呵呵。”杨志笑了两声后方说:“英雄不问出身,名字又有什么打紧。大王,在下身有要事,既然已经将这位小兄弟送回来了,也不不多打扰,就此告辞。”
“杨英雄且慢,天se已晚,雨天山路甚滑,不如在敝处休息一下再走可好?”大当家能够坐上这黑风山的第一把交椅绝不是偶然的,短短几天时间,他就已经从沈万才那里学到了许多文绉绉的词语,并且能够很快的学以致用。
杨志看了看外面的天se,雨尚未止,天黑如墨,确实不适合行路,拱拳说道:“如此,那便叨扰了。”
“英雄这边请,先用晚饭。”大当家殷勤的亲自带路,杨志点了点头便跟在后面,丝毫没有半点畏惧。
……
……
ri上三竿,沈万才觉得头痛yu裂,喉咙中也干渴如焚,嘶哑着嗓音喊道:“水,给我水。”立刻便有一杯温度适宜的水被端到他的唇边,沈先生就那人的口中喝了两口,觉得稍微舒服了一些方才有力气睁开沉重的眼皮,问道:“我这是在哪里?”
“黑风山上,您自己的房间。”
沈万才很勉强的对服侍自己的小喽啰笑了笑,自嘲的摇了摇头说:“昨天喝多了,没想到我还能自己走回来。”
“先生,您是被人扛回来的。”这小喽啰倒直爽,立马纠正了沈万才的错误观点。尴尬的沈万才面红耳赤,还没等想出话来为自己解围时,喽啰又说道:“沈先生,大王让您醒了之后马上就去见他。”
“好,好,我这就去。”沈万才摸了摸脑袋说:“劳您驾回避一下,容我更衣。”
……
……
三天,没拿到投名状,耻辱呀耻辱。沈万才边走边想,自己是不是应该请求大当家宽限几ri呢?嗯,几ri或许还不够,几年的话还是有那么一点希望的。
“沈先生,昨夜睡得怎么样?喝了那么多的酒,有没有头疼呢?”
“没有,没有,谢大当家关心,我没事。不过投名状的事……”
沈万才还没有说完,就被大当家打断了。“投名状的事情你做得很好,我打算在山寨的员工守则中加上这一条规矩,就由沈先生您来起草。”
“我……我怎么做得好了?”沈万才一脸愕然的问到。
“林冲最后不是也没杀杨志而将杨志带上山了嘛,您也是。”
……
……
沈万才边磨着墨边想,事情真是太巧了,自己遇到的那位好汉恰好也叫杨志。不过林冲是带着杨志上山而自己是被杨志扛上山的,似乎也有些区别但结果都差不多,最后杨志还是下山了。
那自己就勉强和林冲林教头画一个等号好了,不过自己还年轻,也可以说前途无量,沈先生郁闷的想着。
……
……
后来,黑龙山的大王受了招安,不是朝廷的招安,而是何林何元帅的招安。
后来,大王赵黑娃变成了将军赵黑娃,师爷沈万才变成了军师沈万才。
后来,赵黑娃将军在与外敌战斗时英勇牺牲,黑龙山的建制被取消,兄弟们纷纷加入了不同的部队。
后来,沈万才颠沛流离后变成了何林的直属部下,他惊奇的发现原来军队和土匪其实差不太多,起码自己每天的工作都差不太多。
后来,何林狼子野心昭然若揭,沈万才不得不为虎作伥助纣为虐……
这些,大概就是才高八斗的沈万才先生童年、少年、青年时的成长经历,现在他三十四岁,人到中年。
再以后的事,那就和这本小说的主线纠结在一起了。花了这么多章来描写的一个人物,绝对是不同凡响的一个人。
您可以不喜欢沈万才先生,但您不能不说他是个很有特点的人物,别管是小人物还是大人物。
沈万才词穷,静静的站在那里无言以对,瘦弱的身躯在大雨中瑟瑟的发着抖,仿佛枝头那最后一片眷恋家园的秋叶,而手中的钢刀不停颤动暴露了他内心深处的紧张与无助。假如是秦小虎在这里肯定会厚颜无耻的说这是我祖上开的,现在继承权已经在我手里就相当于是我开的,您别废话了乖乖的交钱吧,高速上军车jing车都得交钱何况你还是辆不咋地的私家车,至于以前你没交钱就擅自通过的事情我可以大人大量既往不咎,不过这次一定要真金白银现款现货……这段话还会说得磅礴大气理直气壮。但很遗憾沈先生一没有那么厚的脸皮二也没有如此随机应变的本事,在那里默默的立了一会儿之后竟然侧过身闪出一条道路说:“你说的对,走吧,没事了。”
斗笠下面的那个人走了过来,却没有径直从沈先生身边经过而是在他的肩膀上重重的拍了一记,同时将斗笠抬起来一半露出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从袖中掏出一锭银子交到沈万才手里说:“你也不容易,这么大的雨还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是个爱岗敬业的好员工,这个你拿着吧。”
“这……这怎么好意思?”沈万才当然不好意思收,连忙将银子又往回塞。
“让你拿着你就拿着,客气什么?”行人很坚决的将银子塞到沈万才的手心里,又帮助他将手指合上牢牢攥住,接着便不再说话,继续向前走去。
沈万才看了看手中的银子,又看了看那人远去的背影,突然在雨中大声喊道:“要不我请你喝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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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晚,但雨确实愈发的大了,乌云密布的天空犹如黄昏般yin暗,偶有电光闪过,便可看见无边的秋叶片片纷飞。昏黄的小酒肆内,桌子正中摆着一盏油灯,沈万才看着自己面前那杯的辛辣液体,又看了看对方微笑举起的酒杯,咬咬牙端将起来一饮而尽,随即,两团妩媚的红晕便浮上双颊,粉面含羞。
“小伙子,第一次喝酒吧?”那行人面不改se的干杯之后很和善的问到。
沈万才确实是第一次喝酒,他在家的时候还未成年,加上家境贫寒自然没喝过酒;而在外面颠沛流离的ri子里能吃上饱饭就算不错,哪里又会有酒喝;上了黑龙山之后,尽管那些土匪都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不过大家都觉得他年纪还小又是一介书生,斯文人自然不会像自己这些粗人一样胡吃海喝,因此也没有人主动提出给他一碗酒喝,而天生傲骨的沈先生自然不会为了区区一碗酒而折腰,并没有主动去要。不过在对方询问自己的时候,他还是觉得不能让人家把自己当成孩子看了,于是口齿不清的回答道:“谁说的?我喝过,还经常……经常喝。”说完这句话后脸se不由得有些发红,但再红也红不过酒jing的作用,很好的掩饰了自己的谎言、
斗笠与蓑衣除掉之后,可以看出那行人是个高瘦的汉子,虽然看上去身上没有几两肉,但骨节却大得吓人。他微微笑着又举起酒杯说:“那是在下小看小兄弟了,我喝一杯给你陪个不是。”
“我……我陪你共饮此杯。”沈万才虽然没喝过酒,但却经常看土匪们喝酒,自然知道这时应该说些什么话,举起酒杯又是一饮而尽。
高手汉子见他舌头已经有些大了眼神也涣散飘忽,连忙按住沈万才的手说:“小兄弟,慢点喝,别伤了身子。”
本是好心的劝慰,但听在已经有七八分醉意的沈万才耳朵里却以为对方是瞧不起自己。他挣扎着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端起酒杯摇摇晃晃的站起来说:“没事,我酒量大着呢,来,这杯我敬你。”黑瘦汉子皱着眉头尚未起身,沈先生便已经很豪爽的先干为敬,接着便犹如一滩烂泥般沿着桌子腿滑了下去,一直滑到了桌子底下。
……
……
“大王,沈先生回来了。”
大当家一听这话,立马站起来问道:“他没事吧?让他速来见我。”
“没事是没事,但只怕不能来见您了,沈先生是被人扛着上山的。”
“他怎么了?受伤了?要不要紧?”
“依小的看,大概是喝多了。”
……
……
土匪虽然从事的职业比较特殊,但毕竟也是人、大唐人,而大唐人最讲究这种人情世故面子上的东西,现在大当家就在连连作揖感谢那位高瘦汉子将自己的兄弟扛上山来。在这位大当家眼里,敢只身独闯龙潭虎穴送人的无疑是个英雄,而自己当然也是不折不扣的英雄,于是本着英雄相惜的原则,他恭敬的请教了一下对方的尊姓大名。
“不敢当,我姓杨,杨志。敢问大王如何称呼?”
为什么古往今来的土匪都有个响亮的绰号?从黑旋风直到座山雕。其实道理很简单,就是为了代替自己的真实姓名以免连累家人。但既然对方同样是英雄,大当家也没有忸怩作态,他尴尬的挠了挠后脑说道:“英雄莫笑,俺爹没啥文化,给俺起的名字叫赵黑娃。”
“呵呵。”杨志笑了两声后方说:“英雄不问出身,名字又有什么打紧。大王,在下身有要事,既然已经将这位小兄弟送回来了,也不不多打扰,就此告辞。”
“杨英雄且慢,天se已晚,雨天山路甚滑,不如在敝处休息一下再走可好?”大当家能够坐上这黑风山的第一把交椅绝不是偶然的,短短几天时间,他就已经从沈万才那里学到了许多文绉绉的词语,并且能够很快的学以致用。
杨志看了看外面的天se,雨尚未止,天黑如墨,确实不适合行路,拱拳说道:“如此,那便叨扰了。”
“英雄这边请,先用晚饭。”大当家殷勤的亲自带路,杨志点了点头便跟在后面,丝毫没有半点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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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i上三竿,沈万才觉得头痛yu裂,喉咙中也干渴如焚,嘶哑着嗓音喊道:“水,给我水。”立刻便有一杯温度适宜的水被端到他的唇边,沈先生就那人的口中喝了两口,觉得稍微舒服了一些方才有力气睁开沉重的眼皮,问道:“我这是在哪里?”
“黑风山上,您自己的房间。”
沈万才很勉强的对服侍自己的小喽啰笑了笑,自嘲的摇了摇头说:“昨天喝多了,没想到我还能自己走回来。”
“先生,您是被人扛回来的。”这小喽啰倒直爽,立马纠正了沈万才的错误观点。尴尬的沈万才面红耳赤,还没等想出话来为自己解围时,喽啰又说道:“沈先生,大王让您醒了之后马上就去见他。”
“好,好,我这就去。”沈万才摸了摸脑袋说:“劳您驾回避一下,容我更衣。”
……
……
三天,没拿到投名状,耻辱呀耻辱。沈万才边走边想,自己是不是应该请求大当家宽限几ri呢?嗯,几ri或许还不够,几年的话还是有那么一点希望的。
“沈先生,昨夜睡得怎么样?喝了那么多的酒,有没有头疼呢?”
“没有,没有,谢大当家关心,我没事。不过投名状的事……”
沈万才还没有说完,就被大当家打断了。“投名状的事情你做得很好,我打算在山寨的员工守则中加上这一条规矩,就由沈先生您来起草。”
“我……我怎么做得好了?”沈万才一脸愕然的问到。
“林冲最后不是也没杀杨志而将杨志带上山了嘛,您也是。”
……
……
沈万才边磨着墨边想,事情真是太巧了,自己遇到的那位好汉恰好也叫杨志。不过林冲是带着杨志上山而自己是被杨志扛上山的,似乎也有些区别但结果都差不多,最后杨志还是下山了。
那自己就勉强和林冲林教头画一个等号好了,不过自己还年轻,也可以说前途无量,沈先生郁闷的想着。
……
……
后来,黑龙山的大王受了招安,不是朝廷的招安,而是何林何元帅的招安。
后来,大王赵黑娃变成了将军赵黑娃,师爷沈万才变成了军师沈万才。
后来,赵黑娃将军在与外敌战斗时英勇牺牲,黑龙山的建制被取消,兄弟们纷纷加入了不同的部队。
后来,沈万才颠沛流离后变成了何林的直属部下,他惊奇的发现原来军队和土匪其实差不太多,起码自己每天的工作都差不太多。
后来,何林狼子野心昭然若揭,沈万才不得不为虎作伥助纣为虐……
这些,大概就是才高八斗的沈万才先生童年、少年、青年时的成长经历,现在他三十四岁,人到中年。
再以后的事,那就和这本小说的主线纠结在一起了。花了这么多章来描写的一个人物,绝对是不同凡响的一个人。
您可以不喜欢沈万才先生,但您不能不说他是个很有特点的人物,别管是小人物还是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