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岛 驮队后面的鬼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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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上树的家伙,用绑满青草的望远镜朝左右两翼侦查,但他的嘴巴却责骂着树下。“放屁,看来刚才踹你那一脚太轻,你现在让我觉得你更乐观。杀几个打猎的山民就把你得意成这样,我告诉你,我不是第一次潜入中国边境。”
树下的家伙立刻仰起脖子,对着上面说 “哈哈,难道你也和那些娘们唧唧的富贵兵遭遇过吗?这些家伙就喜欢在枪头上吊着水壶或砖头打死靶,他们的神枪手就是这么诞生的。知道怎样让这些神枪手哭泣吗?嘿嘿,让他感到打你和打死靶是两回事儿。哈哈哈……”
树上的那个家伙,身上绑满了翠绿的小树枝,而树下的同伴,却对这种伪装不以为意,所以他只穿了一件破旧的丛林迷彩装。这家伙刚才是因为吃疼才捂着肚子,可是这会儿却因为大笑而捂着肚子。
“哼,不是每一个拿枪混饭吃的家伙都配称之为战士。你是没和真正凶狠的边防战士遭遇过,所以你还是小心点。我腿上就挨过一枪,这不是闹着玩的。”
两个家伙侦查过这一带之后,又猥琐着朝前面摸去。我躲在大石头后面,听得心里直发毛。那个佣兵虽然夹在走私白粉的队伍里,但他却有着更深讳的目的。而且,听他们刚才的交谈,应该还有两名佣兵也夹在这批走私中。
那个踹同伴肚子的家伙说得没错,带着一个自以为是的同伴,确实比自己单独行动危险。否则,我也不会探听到这些至关重要的信息。
我刚才真若认为他们仅有两个人,而冒然去偷袭他们,这批走私驮队就极容易接收到预警暗号。毕竟,我现在只看到两个开路探路的尖兵,还没有目睹他们的货物。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们在深山中以“倒三角”阵型推进。刚才的两个家伙,很可能是左前翼的斥候。位于运输驮队的十一点方位。而另一组斥候,则位于驮队的两点钟方向。
假如他们之间有四百米的距离间隔,一旦斥候发现了埋伏或者出现其它情况,枪响声就会惊扰到驮队,令主力及时作出保全物资的措施。
我暂时放弃了那两个斥候,而是顺着斜坡下去,继续往深山的谷底走,希望可以摸到他们驮队的动向。虽然对方配备了佣兵,但我心里还是小有欢喜。这批非法入境的走私者,身上除了枪械和食物,很可能还有更值钱的东西。
因为,刚才那个躲在树枝后面的家伙,虽然没有被我看清楚他涂满迷彩油的面部,但他手指上却戴了一颗钻石戒指。那玩意儿对我来讲,拿到云南县城更容易换到钱,而且也惹不上法律。
我依靠着大树和岩石的掩护,小心而快速地往山间移动,为了更快地找到那支被武装押运的驮队,我甚至爬上了一颗大树,利用手中的钢弩上的狙击镜孔去窥望。
刚才经过我这一侧的那组斥候,每人手里抱了一支德拉贡诺夫SVD狙击步枪,假如不是我预先察觉他们,看着他俩从我身边走过,那么此时的我多会遭受射杀。可想而知,假如我为了打到一只野味儿而爬上一棵大树,而恰巧又被手持那种枪械的家伙发现,我势必会成为第三只被射穿的山鸡。
“咕呜咕,咕呜咕……,咻咻咻咻……喳喳喳喳……”几只受惊的山鸟,从山谷中的树冠层中高飞而起,直奔东南而去。我嘴角泛起了一丝笑意,因为我已经用狙击镜孔注意到了那里。
六匹鬃毛长长的矮脚马,在繁茂的枝叶后面若隐若现。这些马匹被涂抹了炭灰,除了马腿上面,每匹脚力十足的马儿周身都插满密密麻麻的小树枝。即使这种伪装很严密,但我仍看到马背上驮着几箱子重物,被油布和塑料布紧紧裹着。
六个护送驮队的汉子,人人背着一只AK47步枪,他们腰上不仅挂着一把开山刀,还各自别了两只手枪。看到这些情景,我心里更是高兴。只要把这几个家伙悄无声息地弄死,这些货物和马匹都是我的。
然而,当我看到驮队后面还有一个怀抱M25狙击步枪的家伙时,我的心彻底凉了一大半。我甚至生出了放弃这次偷袭的念头。因为,那是一个戴着兽皮面具的家伙,他的兽皮面具的鬓角,挂满了一绺一绺的绿色鬃毛,我可以一眼就认出,那个一名赛尔魔佣兵。
这支非法入境的走私驮队,究竟是为了什么才进入云南的大山。难道他们是想报复守卫疆土的边防战士,对他们来一场血腥的猎杀,以泄心头之恨。
被分配在斥候里的两名佣兵,极可能就是这名赛尔魔佣兵的副手。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边防来讲,这种小规模的非法入境,看似几名持枪流寇,可一旦与驻防武力动起手来,在明白怎么回事之前,不知要牺牲多少边防战士的性命。
这就好比几名业余拳手打黑拳,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偷偷更换上一名世界级的职业拳手,后果可想而知。所以,假如守护云南疆土的战士不了解这一点,没有从军部深层及时调遣重量级的杀手过来,可真要吃大亏了。
客观地讲,一名货真价实的赛尔魔佣兵,在对手没有防备的前提下,一天之内干掉二十名边防战士不算什么稀奇。我以前在东南亚当佣兵时,没少干这种勾当。当然,即使我那时受人利用,是个嗜血成性的杀人恶魔,但我从没有在父亲用生命和鲜血捍卫过的这片土地上沾过人血。
我趴在大树冠里,用狙击镜孔望着这支驮队,心里说不出的矛盾。假如我袭击了他们,就必须不留一个活口,真要放跑了一个,消息一旦走漏进猎头族和巴奈的耳朵里,那些家伙不免要怀疑我很可能就藏在云南。
如果放他们过去,这些家伙和马背上的白粉,不知又要葬送多少条原本可以无辜的生命。最重要的一点是,我现在需要钱,我需要的这笔钱,靠在村子给的那几亩土地上种植烟叶的话,二十年都积攒不够。
我必须以最快的途径积累到足够的人民币,然后在某个合适的时候,使我有足够的资金回南非一趟,取回自己藏在乌博庄园山下的宝石。
可是,赛尔魔佣兵的出现,却令我举棋不定,那种家伙不是好惹的,一旦与其纠缠上,彼此的生死各占一半比率。我讨不到什么便宜。
爬上树的家伙,用绑满青草的望远镜朝左右两翼侦查,但他的嘴巴却责骂着树下。“放屁,看来刚才踹你那一脚太轻,你现在让我觉得你更乐观。杀几个打猎的山民就把你得意成这样,我告诉你,我不是第一次潜入中国边境。”
树下的家伙立刻仰起脖子,对着上面说 “哈哈,难道你也和那些娘们唧唧的富贵兵遭遇过吗?这些家伙就喜欢在枪头上吊着水壶或砖头打死靶,他们的神枪手就是这么诞生的。知道怎样让这些神枪手哭泣吗?嘿嘿,让他感到打你和打死靶是两回事儿。哈哈哈……”
树上的那个家伙,身上绑满了翠绿的小树枝,而树下的同伴,却对这种伪装不以为意,所以他只穿了一件破旧的丛林迷彩装。这家伙刚才是因为吃疼才捂着肚子,可是这会儿却因为大笑而捂着肚子。
“哼,不是每一个拿枪混饭吃的家伙都配称之为战士。你是没和真正凶狠的边防战士遭遇过,所以你还是小心点。我腿上就挨过一枪,这不是闹着玩的。”
两个家伙侦查过这一带之后,又猥琐着朝前面摸去。我躲在大石头后面,听得心里直发毛。那个佣兵虽然夹在走私白粉的队伍里,但他却有着更深讳的目的。而且,听他们刚才的交谈,应该还有两名佣兵也夹在这批走私中。
那个踹同伴肚子的家伙说得没错,带着一个自以为是的同伴,确实比自己单独行动危险。否则,我也不会探听到这些至关重要的信息。
我刚才真若认为他们仅有两个人,而冒然去偷袭他们,这批走私驮队就极容易接收到预警暗号。毕竟,我现在只看到两个开路探路的尖兵,还没有目睹他们的货物。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们在深山中以“倒三角”阵型推进。刚才的两个家伙,很可能是左前翼的斥候。位于运输驮队的十一点方位。而另一组斥候,则位于驮队的两点钟方向。
假如他们之间有四百米的距离间隔,一旦斥候发现了埋伏或者出现其它情况,枪响声就会惊扰到驮队,令主力及时作出保全物资的措施。
我暂时放弃了那两个斥候,而是顺着斜坡下去,继续往深山的谷底走,希望可以摸到他们驮队的动向。虽然对方配备了佣兵,但我心里还是小有欢喜。这批非法入境的走私者,身上除了枪械和食物,很可能还有更值钱的东西。
因为,刚才那个躲在树枝后面的家伙,虽然没有被我看清楚他涂满迷彩油的面部,但他手指上却戴了一颗钻石戒指。那玩意儿对我来讲,拿到云南县城更容易换到钱,而且也惹不上法律。
我依靠着大树和岩石的掩护,小心而快速地往山间移动,为了更快地找到那支被武装押运的驮队,我甚至爬上了一颗大树,利用手中的钢弩上的狙击镜孔去窥望。
刚才经过我这一侧的那组斥候,每人手里抱了一支德拉贡诺夫SVD狙击步枪,假如不是我预先察觉他们,看着他俩从我身边走过,那么此时的我多会遭受射杀。可想而知,假如我为了打到一只野味儿而爬上一棵大树,而恰巧又被手持那种枪械的家伙发现,我势必会成为第三只被射穿的山鸡。
“咕呜咕,咕呜咕……,咻咻咻咻……喳喳喳喳……”几只受惊的山鸟,从山谷中的树冠层中高飞而起,直奔东南而去。我嘴角泛起了一丝笑意,因为我已经用狙击镜孔注意到了那里。
六匹鬃毛长长的矮脚马,在繁茂的枝叶后面若隐若现。这些马匹被涂抹了炭灰,除了马腿上面,每匹脚力十足的马儿周身都插满密密麻麻的小树枝。即使这种伪装很严密,但我仍看到马背上驮着几箱子重物,被油布和塑料布紧紧裹着。
六个护送驮队的汉子,人人背着一只AK47步枪,他们腰上不仅挂着一把开山刀,还各自别了两只手枪。看到这些情景,我心里更是高兴。只要把这几个家伙悄无声息地弄死,这些货物和马匹都是我的。
然而,当我看到驮队后面还有一个怀抱M25狙击步枪的家伙时,我的心彻底凉了一大半。我甚至生出了放弃这次偷袭的念头。因为,那是一个戴着兽皮面具的家伙,他的兽皮面具的鬓角,挂满了一绺一绺的绿色鬃毛,我可以一眼就认出,那个一名赛尔魔佣兵。
这支非法入境的走私驮队,究竟是为了什么才进入云南的大山。难道他们是想报复守卫疆土的边防战士,对他们来一场血腥的猎杀,以泄心头之恨。
被分配在斥候里的两名佣兵,极可能就是这名赛尔魔佣兵的副手。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边防来讲,这种小规模的非法入境,看似几名持枪流寇,可一旦与驻防武力动起手来,在明白怎么回事之前,不知要牺牲多少边防战士的性命。
这就好比几名业余拳手打黑拳,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偷偷更换上一名世界级的职业拳手,后果可想而知。所以,假如守护云南疆土的战士不了解这一点,没有从军部深层及时调遣重量级的杀手过来,可真要吃大亏了。
客观地讲,一名货真价实的赛尔魔佣兵,在对手没有防备的前提下,一天之内干掉二十名边防战士不算什么稀奇。我以前在东南亚当佣兵时,没少干这种勾当。当然,即使我那时受人利用,是个嗜血成性的杀人恶魔,但我从没有在父亲用生命和鲜血捍卫过的这片土地上沾过人血。
我趴在大树冠里,用狙击镜孔望着这支驮队,心里说不出的矛盾。假如我袭击了他们,就必须不留一个活口,真要放跑了一个,消息一旦走漏进猎头族和巴奈的耳朵里,那些家伙不免要怀疑我很可能就藏在云南。
如果放他们过去,这些家伙和马背上的白粉,不知又要葬送多少条原本可以无辜的生命。最重要的一点是,我现在需要钱,我需要的这笔钱,靠在村子给的那几亩土地上种植烟叶的话,二十年都积攒不够。
我必须以最快的途径积累到足够的人民币,然后在某个合适的时候,使我有足够的资金回南非一趟,取回自己藏在乌博庄园山下的宝石。
可是,赛尔魔佣兵的出现,却令我举棋不定,那种家伙不是好惹的,一旦与其纠缠上,彼此的生死各占一半比率。我讨不到什么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