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糟心的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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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承赫足足休息了两周,才被汉尼拔准许去上学。
他的初潮后遗症已经好多了,五感趋于正常,意识力也渐渐受到了控制,只是偶尔还会被其他人的思维噪声干扰,但白天醒着的时候并不严重。
销假当天,汉尼拔说要来接他上学,所以巫承赫早早就起床梳洗,结果穿校服的时候发现领带不见了,这才想起金轩一直忘记还回来。
正想打电话跟他要,门禁响了,然后大门被人从外面打开,杀马特一手拎着保温桶,一手拎着洗净熨好的领带走了进来。
巫承赫已经习惯了他这种不请自入的行为,没好气地瞪他一眼。金轩也早就习惯了小男友的傲娇(并不)呆萌,自顾自打开保温桶,在吧台上布置餐具:“给你准备了早餐,新鲜的烧麦,还有粟米羹和开胃菜,过来吃。”
巫承赫才不打算跟他共进早餐:“你快走吧,我爸爸马上要来接我了!”
金轩看看时间还早:“不邀请我一起吃吗?是我做的唉。”
“那你拿回去吃好了,反正我也不饿!”巫承赫实在不想让汉尼拔知道总统的杀马特弟弟在追他。
“你真无情。”金轩放下筷子,表情略受伤,“算了我走了。”
巫承赫看着精致的烧麦和冒着热气的粟米羹,稍有点内疚,毕竟这么复杂的早餐做起来是很耗时间的,而金轩的功课又非常紧。
可惜没等他安抚的话说出口,金轩就又来了一句:“谁让我疼你呢。”
“……”巫承赫发誓再也不会为他的任何事内疚了,愤怒地拉开大门,像赶灰尘一样摆手,“快走快走!”一扭头的工夫,惊悚地发现门口站着个高大的身影。
汉尼拔一手拎着公文包,一手按在门禁上正准备开门,结果就看见自己儿子一脸怒火地冲了出来,然后玄关的台阶上站着一个似曾相识的年轻男人。
四目相对,两个人都愣住了,同时都觉得自己眼睛出现了幻觉,要不然怎么会看见这个人?
还是金轩首先反应过来,走下台阶,道:“您好,统帅。”
“哦,是你。”汉尼拔还是好几年前在首都一个酒会上见过金轩,小孩子长得太快,已经有些认不出了,迟疑道,“你是金轩?金辙总统的弟弟?”
“是的,统帅。”金轩在外人(除了哥哥和巫承赫以外的人)面前立刻恢复了高深莫测的男神Style,冷淡地点头,“抱歉打扰了。”视线转向巫承赫,流露出一丝暖意:“我先走了,再见。”
“等等。”汉尼拔叫住了他,询问地看儿子,“你们认识?”
巫承赫扶额,金轩整天搞行为艺术反对远航军,反对汉尼拔,现在他要怎么跟便宜爹解释?
“爸,来认识一下吧,这是我一个恨不得你去死的朋友”吗?
还好金轩今天拗的造型略正常,头发束着,也没有穿反对远航军的T恤,只是衬衫上有很多破洞和补丁而已。巫承赫只好硬着头皮道:“是的,他就住在东区。”
“我是来还他领带的。”金轩简单地解释道,“上学要迟到了,再见。”
看着金轩衣衫褴褛(大雾)的背影,汉尼拔的脸色沉了下来,问巫承赫:“你的领带怎么会落在他家里?”
巫承赫还从没见过他这么严肃的表情,心头不由得一哆嗦,呐呐道:“不、不是,我没有去他家,是丢在外面他捡到的。”
汉尼拔没有说话,沉默进屋,看到餐厅吧台上冒着热气的爱心早餐,以及两人份的餐具,脸色越发难看:“你们这是准备共进早餐?”
巫承赫那个糟心哟,都不知道要怎么跟便宜爹解释了。
汉尼拔捏起一个烧麦看了看,又丢回盘子,顿了顿,忽然突兀地问:“你喜欢男孩子?”
“嘎?”巫承赫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了,脸哗一下涨得通红,他两辈子都没谈过恋爱,根本没想过性向的问题,立刻否认道:“没、没有的事!”
汉尼拔看着儿子黑漆漆的大眼睛,将里面瞬间的尴尬慌乱尽收眼底,语重心长道:“夏里,我不是要干涉你交朋友,但你还小,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好吗?”
巫承赫尴尬得要命,这种小朋友早恋被家长抓住训话的场面简直不能更惨烈,哭丧着脸点头:“我知道。我们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也没想谈对象。”
“那就好。”汉尼拔不动声色地舒了口气,摸了摸儿子的发顶,又放缓了语气道:“抱歉,刚才的话好像有点太严厉,是我太小题大做了。不过做父亲的都这样,夏里,将来你有了儿子,就会了解我的担心了。”
“不不,我能了解。”巫承赫真诚道,“你说得对,我会努力学习的。”男人,尤其他这样特殊的男人,还是以事业为重吧。
“好了,要迟到了,赶快吃一点,我们出发。”汉尼拔面色稍霁,取过领带亲自给他系好,等他吃了几口烧麦,便带他出门上学。
隔着喷泉花园,金轩看着汉尼拔的小飞碟缓缓起飞,掠过梧桐树的树冠,浓黑的眉毛蹙了起来。
“你也感觉到了对吗?”他用意识通感对自己的巴巴里雄狮说,“他很排斥我。”
大金毛哼了一声,喷出一个低沉的鼻息,那只黑栗雕一见它就炸毛,还发出刺耳的戾鸣威胁它,如果不是金轩的压制,它早就扑上去咬它了。
“这不对劲,就算他和哥哥政见不和,也不至于这么讨厌我吧。是因为巫承赫的原因吗?他不喜欢儿子有我这样的男朋友?怎么会?”金轩觉得不可思议,像他这样帅到没朋友的偶像巨星,粉丝都遍布全宇宙了好吗?多少男男女女为他痴迷。
巴巴里狮子对主人翻了个白眼,哪家家长会喜欢小孩有他这样毁三观的男朋友啊?
感受到小伙伴的嘲笑,金轩不高兴地瞪了它一眼,自言自语道:“爸爸什么的真是麻烦,幸亏我没有……”他是他哥哥一手带大的,从小对爹这种生物没有什么概念,印象中无非就是无趣的中年人,或者刻板的老头子。即使换成汉尼拔这样的大杀器,在他眼中照样没有什么威胁性。
“反正我爱的又不是他。”金轩有一下没一下地薅着狮子毛,道,“既然已经被他知道了,那也算是过了明路了,以后我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追巫承赫了,对吧?”
狮子呆滞地看着自己的主人,摇了摇头,表示并不认同他的看法。
“你摇头干什么?”金轩白它一眼,“我又没有问你的意见,你这么蠢,到现在连他的量子兽都没找到呢。”
“……”巴巴里狮子膝盖中箭,流着眼泪默默扭头爬走。
巫承赫第一天上课就受到了好几个同学关心的慰问,连马洛都纡尊降贵来问他:“老头子说你病得厉害,现在怎么样?”
“没事,都好了。”巫承赫对他还有点心有余悸,毕竟就那天的情况看马洛和他是相容的,相容度可能还超过了百分之六十。虽然他现在未成年,不会分泌信息素,但时刻和这样的定时炸弹呆在一个教室里,还是挺紧张的。
“要参加棒球社吗?你太弱了,可能练一练会好。”马洛对那天忘记帮他请假的事一直有点歉意,别别扭扭道,“我不在棒球社,但社长是我朋友,我可以帮你说说。”
“谢谢,不用了,我对棒球不感兴趣。”巫承赫觉得以自己的身高还是不要挑战这种激烈的运动了,但看马洛的脸色有点不高兴,又道,“我跑不快,可能会拖后腿,不如打打乒乓球什么的。”
“随便你。”马洛觉得自己的责任已经尽到了,冷着脸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少顷通过全息课件给他发了个消息:上两周的笔记我都做好了,发给你,记得晚上回去补习。
巫承赫没想到便宜弟弟在中二面瘫脸之下,居然藏着一颗圣母小清新的心,感激道:谢谢!
也许是因为金轩的出现,汉尼拔对巫承赫多少有些担心,接下来连着三天都住在他这边。
巫承赫糟心的不行,又不敢请他回自己家去住,毕竟这个房子是属于汉尼拔的,他没道理把屋主往外轰。想来想去只好把所有的账都记在了金轩头上,私底下又把这杀马特骂了个半死。
好不容易挨到周五,第二天就是情人节了,汉尼拔还是没有回家的迹象,巫承赫拐弯抹角问他为什么不回去,才知道马洛去棒球队集训了,莉莉兹在兵站,整个家就剩下汉尼拔一个人,来这里是他唯一的选择。
大过节的,巫承赫在便宜爹的监视下压力略大,吃完晚饭,趴在茶几上看功课。汉尼拔最近对他慈爱得不得了,坐在吧台边给他削水果。
时针走过八点半,门禁忽然响了。
“我来,你继续学习。”汉尼拔放下水果刀便去开门。巫承赫担心是金轩,也站了起来。汉尼拔见他跟过来,微微皱眉,但并没有阻止。
打开门,外面站着的果然是金轩。
他今天的造型怕是自打巫承赫认识他以来最正常的一次——白衬衫,黑长裤,没有毛边,没有破洞,也没有“打倒汉尼拔”之类的反动标语。头发整齐束着,露出饱满的额头,飞扬的剑眉,以及冷淡桀骜的丹凤眼。
他似乎早就料到开门的会是汉尼拔,微微欠身,礼貌地道:“晚上好,叔叔。”
“……”汉尼拔的表情瞬间变得十分的微妙——联邦人尽皆知,总统金辙是个独身主义者,终身未婚,到三十二岁时才拿父母赠予的精子和卵子给自己造了个弟弟。说是弟弟,其实是当儿子养的。所以金轩虽然只有二十四岁,金辙其实已经五十六岁了,比汉尼拔还要大九岁。
金辙曾经在远航军服役,汉尼拔与他共事过一段时间,两人一直兄弟相称,所以按辈分金轩喊他一声“大哥”就足够了,而且之前他们在首都见过几次面,他也确实是这么叫的。
现在这小子忽然改口,还大言不惭喊他“叔叔”,意图之明显简直令人发指。
孩子,你丫还能再不要脸一点吗?
巫承赫足足休息了两周,才被汉尼拔准许去上学。
他的初潮后遗症已经好多了,五感趋于正常,意识力也渐渐受到了控制,只是偶尔还会被其他人的思维噪声干扰,但白天醒着的时候并不严重。
销假当天,汉尼拔说要来接他上学,所以巫承赫早早就起床梳洗,结果穿校服的时候发现领带不见了,这才想起金轩一直忘记还回来。
正想打电话跟他要,门禁响了,然后大门被人从外面打开,杀马特一手拎着保温桶,一手拎着洗净熨好的领带走了进来。
巫承赫已经习惯了他这种不请自入的行为,没好气地瞪他一眼。金轩也早就习惯了小男友的傲娇(并不)呆萌,自顾自打开保温桶,在吧台上布置餐具:“给你准备了早餐,新鲜的烧麦,还有粟米羹和开胃菜,过来吃。”
巫承赫才不打算跟他共进早餐:“你快走吧,我爸爸马上要来接我了!”
金轩看看时间还早:“不邀请我一起吃吗?是我做的唉。”
“那你拿回去吃好了,反正我也不饿!”巫承赫实在不想让汉尼拔知道总统的杀马特弟弟在追他。
“你真无情。”金轩放下筷子,表情略受伤,“算了我走了。”
巫承赫看着精致的烧麦和冒着热气的粟米羹,稍有点内疚,毕竟这么复杂的早餐做起来是很耗时间的,而金轩的功课又非常紧。
可惜没等他安抚的话说出口,金轩就又来了一句:“谁让我疼你呢。”
“……”巫承赫发誓再也不会为他的任何事内疚了,愤怒地拉开大门,像赶灰尘一样摆手,“快走快走!”一扭头的工夫,惊悚地发现门口站着个高大的身影。
汉尼拔一手拎着公文包,一手按在门禁上正准备开门,结果就看见自己儿子一脸怒火地冲了出来,然后玄关的台阶上站着一个似曾相识的年轻男人。
四目相对,两个人都愣住了,同时都觉得自己眼睛出现了幻觉,要不然怎么会看见这个人?
还是金轩首先反应过来,走下台阶,道:“您好,统帅。”
“哦,是你。”汉尼拔还是好几年前在首都一个酒会上见过金轩,小孩子长得太快,已经有些认不出了,迟疑道,“你是金轩?金辙总统的弟弟?”
“是的,统帅。”金轩在外人(除了哥哥和巫承赫以外的人)面前立刻恢复了高深莫测的男神Style,冷淡地点头,“抱歉打扰了。”视线转向巫承赫,流露出一丝暖意:“我先走了,再见。”
“等等。”汉尼拔叫住了他,询问地看儿子,“你们认识?”
巫承赫扶额,金轩整天搞行为艺术反对远航军,反对汉尼拔,现在他要怎么跟便宜爹解释?
“爸,来认识一下吧,这是我一个恨不得你去死的朋友”吗?
还好金轩今天拗的造型略正常,头发束着,也没有穿反对远航军的T恤,只是衬衫上有很多破洞和补丁而已。巫承赫只好硬着头皮道:“是的,他就住在东区。”
“我是来还他领带的。”金轩简单地解释道,“上学要迟到了,再见。”
看着金轩衣衫褴褛(大雾)的背影,汉尼拔的脸色沉了下来,问巫承赫:“你的领带怎么会落在他家里?”
巫承赫还从没见过他这么严肃的表情,心头不由得一哆嗦,呐呐道:“不、不是,我没有去他家,是丢在外面他捡到的。”
汉尼拔没有说话,沉默进屋,看到餐厅吧台上冒着热气的爱心早餐,以及两人份的餐具,脸色越发难看:“你们这是准备共进早餐?”
巫承赫那个糟心哟,都不知道要怎么跟便宜爹解释了。
汉尼拔捏起一个烧麦看了看,又丢回盘子,顿了顿,忽然突兀地问:“你喜欢男孩子?”
“嘎?”巫承赫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了,脸哗一下涨得通红,他两辈子都没谈过恋爱,根本没想过性向的问题,立刻否认道:“没、没有的事!”
汉尼拔看着儿子黑漆漆的大眼睛,将里面瞬间的尴尬慌乱尽收眼底,语重心长道:“夏里,我不是要干涉你交朋友,但你还小,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好吗?”
巫承赫尴尬得要命,这种小朋友早恋被家长抓住训话的场面简直不能更惨烈,哭丧着脸点头:“我知道。我们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也没想谈对象。”
“那就好。”汉尼拔不动声色地舒了口气,摸了摸儿子的发顶,又放缓了语气道:“抱歉,刚才的话好像有点太严厉,是我太小题大做了。不过做父亲的都这样,夏里,将来你有了儿子,就会了解我的担心了。”
“不不,我能了解。”巫承赫真诚道,“你说得对,我会努力学习的。”男人,尤其他这样特殊的男人,还是以事业为重吧。
“好了,要迟到了,赶快吃一点,我们出发。”汉尼拔面色稍霁,取过领带亲自给他系好,等他吃了几口烧麦,便带他出门上学。
隔着喷泉花园,金轩看着汉尼拔的小飞碟缓缓起飞,掠过梧桐树的树冠,浓黑的眉毛蹙了起来。
“你也感觉到了对吗?”他用意识通感对自己的巴巴里雄狮说,“他很排斥我。”
大金毛哼了一声,喷出一个低沉的鼻息,那只黑栗雕一见它就炸毛,还发出刺耳的戾鸣威胁它,如果不是金轩的压制,它早就扑上去咬它了。
“这不对劲,就算他和哥哥政见不和,也不至于这么讨厌我吧。是因为巫承赫的原因吗?他不喜欢儿子有我这样的男朋友?怎么会?”金轩觉得不可思议,像他这样帅到没朋友的偶像巨星,粉丝都遍布全宇宙了好吗?多少男男女女为他痴迷。
巴巴里狮子对主人翻了个白眼,哪家家长会喜欢小孩有他这样毁三观的男朋友啊?
感受到小伙伴的嘲笑,金轩不高兴地瞪了它一眼,自言自语道:“爸爸什么的真是麻烦,幸亏我没有……”他是他哥哥一手带大的,从小对爹这种生物没有什么概念,印象中无非就是无趣的中年人,或者刻板的老头子。即使换成汉尼拔这样的大杀器,在他眼中照样没有什么威胁性。
“反正我爱的又不是他。”金轩有一下没一下地薅着狮子毛,道,“既然已经被他知道了,那也算是过了明路了,以后我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追巫承赫了,对吧?”
狮子呆滞地看着自己的主人,摇了摇头,表示并不认同他的看法。
“你摇头干什么?”金轩白它一眼,“我又没有问你的意见,你这么蠢,到现在连他的量子兽都没找到呢。”
“……”巴巴里狮子膝盖中箭,流着眼泪默默扭头爬走。
巫承赫第一天上课就受到了好几个同学关心的慰问,连马洛都纡尊降贵来问他:“老头子说你病得厉害,现在怎么样?”
“没事,都好了。”巫承赫对他还有点心有余悸,毕竟就那天的情况看马洛和他是相容的,相容度可能还超过了百分之六十。虽然他现在未成年,不会分泌信息素,但时刻和这样的定时炸弹呆在一个教室里,还是挺紧张的。
“要参加棒球社吗?你太弱了,可能练一练会好。”马洛对那天忘记帮他请假的事一直有点歉意,别别扭扭道,“我不在棒球社,但社长是我朋友,我可以帮你说说。”
“谢谢,不用了,我对棒球不感兴趣。”巫承赫觉得以自己的身高还是不要挑战这种激烈的运动了,但看马洛的脸色有点不高兴,又道,“我跑不快,可能会拖后腿,不如打打乒乓球什么的。”
“随便你。”马洛觉得自己的责任已经尽到了,冷着脸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少顷通过全息课件给他发了个消息:上两周的笔记我都做好了,发给你,记得晚上回去补习。
巫承赫没想到便宜弟弟在中二面瘫脸之下,居然藏着一颗圣母小清新的心,感激道:谢谢!
也许是因为金轩的出现,汉尼拔对巫承赫多少有些担心,接下来连着三天都住在他这边。
巫承赫糟心的不行,又不敢请他回自己家去住,毕竟这个房子是属于汉尼拔的,他没道理把屋主往外轰。想来想去只好把所有的账都记在了金轩头上,私底下又把这杀马特骂了个半死。
好不容易挨到周五,第二天就是情人节了,汉尼拔还是没有回家的迹象,巫承赫拐弯抹角问他为什么不回去,才知道马洛去棒球队集训了,莉莉兹在兵站,整个家就剩下汉尼拔一个人,来这里是他唯一的选择。
大过节的,巫承赫在便宜爹的监视下压力略大,吃完晚饭,趴在茶几上看功课。汉尼拔最近对他慈爱得不得了,坐在吧台边给他削水果。
时针走过八点半,门禁忽然响了。
“我来,你继续学习。”汉尼拔放下水果刀便去开门。巫承赫担心是金轩,也站了起来。汉尼拔见他跟过来,微微皱眉,但并没有阻止。
打开门,外面站着的果然是金轩。
他今天的造型怕是自打巫承赫认识他以来最正常的一次——白衬衫,黑长裤,没有毛边,没有破洞,也没有“打倒汉尼拔”之类的反动标语。头发整齐束着,露出饱满的额头,飞扬的剑眉,以及冷淡桀骜的丹凤眼。
他似乎早就料到开门的会是汉尼拔,微微欠身,礼貌地道:“晚上好,叔叔。”
“……”汉尼拔的表情瞬间变得十分的微妙——联邦人尽皆知,总统金辙是个独身主义者,终身未婚,到三十二岁时才拿父母赠予的精子和卵子给自己造了个弟弟。说是弟弟,其实是当儿子养的。所以金轩虽然只有二十四岁,金辙其实已经五十六岁了,比汉尼拔还要大九岁。
金辙曾经在远航军服役,汉尼拔与他共事过一段时间,两人一直兄弟相称,所以按辈分金轩喊他一声“大哥”就足够了,而且之前他们在首都见过几次面,他也确实是这么叫的。
现在这小子忽然改口,还大言不惭喊他“叔叔”,意图之明显简直令人发指。
孩子,你丫还能再不要脸一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