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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章 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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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府的秀园精巧绝伦,天下无双。

    而在秀园里,最好的景致有两处,一处是给永泰公主圈起的园中园,另一处自然在主人居所附近。

    就在定国公侯爷所居的正宅不远处,有一座人工堆砌的小山包,那山名叫绣球山,山上有一所清凉瓦舍,朴素宁静,仿佛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却又异样的象是在一片花团锦簇中点缀着一抹淡雅,让人见之忘忧。

    这秀园最早乃是个富商为了爱妻所建,他们夫妻从贫贱而富贵,妻子为了丈夫吃了很多苦,而丈夫也没有失了良心,在富贵之后仍然一心一意待着妻子。所以这处离主屋不远的绣球山上,最早是依着他们贫穷时的故居所建的茅屋,夫妻二人时常携手登山,站在高处眺望整个府中的美景,忆苦思甜,愈加恩爱。后来妻子过世,丈夫不胜悲痛,就把这里又改成了草庐,时常上来悼念亡妻。

    等到这宅子归邓家所有时,那所土坯茅屋早已被他们后世不肖儿孙嫌弃,夷为平地,建起高塔,镇日寻欢作乐。

    邓家祖先在听说这地方的来历时,甚为感慨,当时就说,“富而忘本,数典忘祖,全不念前人艰辛,这样的人家如何能不败落?”

    于是在翻修时,就专门请人将此处的高塔拆去,建成小小三间清凉瓦舍,名为数典居,以示警戒。而每旬末日,家主必亲临此处,静思其过。时日一长。此处便成了邓家家主的内书房,除了每任的邓家家主,连其他主子都一概不得入内。就是下人来打扫清理,每月也有特定的日子。

    但因此处风景极好。四面皆是景,时常亲戚朋友来了,都想上去小坐。尤其是当年接驾的时候。总得让皇上来看看吧?

    所以邓家就想了个办法,在这所清凉瓦舍之旁,又搭起三间小屋。只是挑土运石,把底逐渐驻高,显出如依着山势般的错落之致,顿时就把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新的小屋上了。

    旧居朴素,新居自然也不能太过华丽。依旧是绿窗油墙,清雅不俗。但新居的四面窗户却不如旧居般用白纸糊成,而是全部采用了造价昂贵的琉璃,采光极好。而且为了观景方便,新居的四面皆有大扇窗户。无论哪个角度,只要推开窗子就能欣赏到园林风景,自然为人喜欢。

    当年皇上来时,就曾在这里住过,很是中意,回宫后甚至参考了邓家的建筑图纸,也在宫中也修了个琉璃亭,可见此处精妙。

    而此处因为招呼过皇上,自然身份倍增。慕名前来的参观的人就更多了。可此处因为跟邓家主人的内书房相近,故此不是挚交好友,决不接待,若是得蒙留宿之人,更是屈指可数。

    可眼下,众人眼见钱灵犀养的狗竟然冲着那处琉璃居吠吠。而那只灰不溜秋的小鹰儿更是径直飞到琉璃居的屋檐之上,如何能不大惊失色?

    方氏的脸白了,邓慕贞姐妹俩的脸白了,连温心媛的脸都白了。

    只有钱灵犀不解的挑眉问,“夫人,请问那里是何处?”

    方氏不答,只是铁青着脸,提着裙子亲自上前要看个究竟。可刚走出两步,忽听身后有羊车声响,一个中年沉稳的声音疑惑的问,“夫人,你这是在做甚么?”

    他的声音醇和温厚,但方氏听了却如遭雷殛,僵直着身子半天回不了头。

    直到另一个清亮悦耳,说着“给婶娘请安”的声音响起,方氏才猛地似被针扎了一般,回过头来。

    羊车停下,当先是一位披着黑裘的中年人。他个子不算太高,但身形挺拔,显出高人一等的气势,想来年轻时应该也是个翩翩美少年。而今虽然人过中年,有些发福的富态,却并不臃肿,反而多添了几分成熟与睿智。

    他的衣饰并不过分华贵,却是一种千锤百炼后的极简与优雅。通身无过多的装饰,只有拇指上那只象征权力的羊脂白玉板指,才隐隐点出身份。此刻,他虽是问着方氏的口气极其温和,却不失威严,看上去既通情达理,又让人觉得不可冒犯。

    饶是跟在钱灵犀身边的秦姨娘第一次见到他,也不难立即猜出,这位必是邓家的国公爷。而他旁边同样披着黑裘,内着白衣的自然就是邓恒,只是在第三辆马车上下来的一位更年轻些,蓝衣紫裘的公子有些不认得。不过看长相,却比酷似其母的邓恒更肖其父,想来定也是位贵公子。

    可钱灵犀认得,这位相貌较为敦厚的公子就是方氏的长子,温心媛上一世的相公,邓悯。

    “老……老爷。”方氏动了几下嘴唇,终于说出话来了。只是那声音抖得,象风中的落叶,让人想不生疑都难。

    蓦然看到邓瑾在身后出现,方氏第一个的眼神是震惊,第二个眼神却是愤怒的。顿时抬头扫向后头的下人们,为什么老爷都入了府,却没有人向她禀报?可在接触到邓恒似笑非笑的眼神时,方氏心下了然,却是又惊又恨又怕。

    脑子里如电光火石般转着念头,要是那只小狗当真在琉璃台被找到,那连她也免不了要被牵连了!所以她虽是给邓瑾行了个礼,却心虚得连头也不敢抬。

    “母亲,您这是干嘛?带着诸位小姐们打算是去琉璃台上赏景么?”邓悯笑吟吟上前给方氏请安,并适时抛出救命稻草。

    可方氏虽然知道儿子一片好意,却无法领受,钱灵犀手上抱着狗,那屋顶还站着只鹰,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出有问题了。何况是邓瑾那样精明的人?

    所以方氏不敢心存侥幸的隐瞒,直白的道,“是世子给郡主的狗丢了,眼下钱姑娘的狗和鹰帮忙来找,却不知怎地,找到此处来了。”

    她这番话避重就轻,可邓瑾是谁?当即一听就觉出不对劲来。也不说话,先看向邓恒。

    就听长子呵呵笑道,“婶娘怕是弄错了吧?我可从来没送人什么狗。前几日虽是得了只袖狗让人送回府来,却是要献到宫里去的。爹,此事孩儿前两天不是跟您说了吗?”

    邓瑾微微颔首,想起确实有这回事了,当时他见吉祥抱着狗来找邓恒,听说为了此狗花了多少银两,邓瑾还很是生气,以为儿子是玩物丧志,后来听他解释才知,是宁太后听说,嫌宫中寂寞,想要一只作伴。

    方氏一听,脑子嗡地一声炸响了。

    如果邓恒是要把袖狗送给哪个姐妹,都无关紧要。只千算万算没算到他是要送进宫里去的,那自己作主给了人,可就平添一桩罪过了。要是进献之物,都极为难得,邓家虽富,却也容不得这样败家浪费的行径。

    而温心媛更是脸色煞白,她也是时常在宫中行走的,自然知道私抢贡物甚至毁坏贡物的罪过。相比起这个来,邓恒不是把狗送她的打击反而轻了。

    邓瑾锐利的眼神在众人身上扫过,最后落在那个相貌衣饰并不出众,但通身气度沉稳的女孩身上,见她遇着自己眼神,丝毫没有怯懦之意,倒是有些刮目相看。

    再瞧一眼落在琉璃台屋檐上的鹰,再瞟瞟钱灵犀手上明显受伤的狗,邓瑾先没说别的,只问方氏,“夫人,你说你们找狗,就找到这里来了?”

    他的语气虽然依旧温和,可方氏心里已经打起了鼓,抖着嗓子应了一声,“是……只是不知到底在不在……”

    “那就上去看看吧。”邓瑾意外的好说话,让方氏更加紧张了。依旧蹲在雪地里保持着行礼的姿势,连站都站不起来。

    还是邓悯眼看着不对,对妹妹使了个眼色,邓慕贞才大梦初醒般上前扶起了方氏,顺势急急耳语,“母亲镇定,镇定!”

    她顾不得尊卑之别,狠掐了方氏一把,才让方氏慌乱的心冷静下来。再看一眼邓恒,方氏梗着脖子咬牙跟上了邓瑾。

    邓恒随后微微一笑,却是走到钱灵犀的面前,轻声问,“这狗儿我来帮你抱吧。”

    钱灵犀乌黑的圆眸定定的看了他一眼,把胳膊收紧,似是怕他抢一般,抱紧加菲,跟上了大部队。邓恒略有些讪讪的低了头,却不紧不慢的跟在了她的身后。

    温心媛看着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自己一眼的邓恒,眼中的失落,脸上的寒霜一层层的重了。她想迈步上前,但一双脚却迈不动步子,她想抽身离去,却无法移动分毫。

    在这遍地冰雪,如诗如画的园林里,她头一次深刻的意识到,这不是自己的家,不是她一呼百喏,谁都会围着她打转的家。那还要留下去么?

    正犹豫着,旁边管事嬷嬷见钱邓两家人都走了,悄悄拉了拉她的衣袖,“郡主不如回屋,收拾东西告辞吧。横竖咱们在江宁府还有几家亲戚,不必一定留在此处。”

    温心媛明白,这是提醒自己,无论今日那狗从哪里找出来,邓恒一回来,邓瑾一回来,自己就败了。她可是立了白字黑字的呀!与其留下来受辱,不如趁早离去。可是这样一逃,邓家的人要怎么看她,钱灵犀又要怎么看她?一旦传扬出去,天下人又要怎么看她?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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