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新同事的见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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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的阳台上竟然架着一支狙击步枪,这太难以置信了!我不知道该如何运用我的思维去思考这件事情。阳台外面吹来的冷风屋子里的暖气交替拂过我的身体,我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渐渐从混乱的思绪里走出来。我渐渐的想明白了以下这样一些事情:
第一,李莎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我在她的房间里没有找到其他的什么武器,但是同时我也没有找到任何一本大学课本,她跟我说在光大读成高这件事情可能是她随口编的。而我却从来没有任何的怀疑。她在快餐店打工也只是为了掩饰身份。而她的真实身份是一个职业杀手。那一次在市,就在我吓得屁滚尿流的那个桑拿里,有一个混混的小头目被杀,从那个桑拿女提供的情况来看,杀手是个女的,很可能就是李莎。所以第二天我就在火车上遇到了她。她还经常出去,看来是去进行她的“工作”。
我甚至怀疑,宋旭东老先生都有可能是她杀的。当然这一条没有任何的根据。既然真的有这种职业,这个城市里,就不会只有她一个。
第二,她刚才本来是打算杀我的。一想到这我就浑身冒冷汗。要是我一收到她的短信,就猥琐的想到厕所(如果是夏天,我更可能去天台上,她也肯定想到这一点)去偷窥她的话,这么近的距离,就算不用狙击步枪,我想她也能轻松的秒杀我。我觉得这像电影,在我冷汗直冒的同时,李莎的音容笑貌变成一张张定格的胶片从我眼前闪过。惊险刺激之外,也让我觉得十分的难过,原来她的那些短信,只是想引诱我出现的。
但是第三,我马上否定了第二条最后一项推断。她可能的确准备杀我,虽然原因我还不清楚,但是她并不需要用那样的短信引诱我。她可以自己找上门来,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像对付市那个黑道头目一样扭断我的脖子,相信我直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或者她打电话把我叫到她那里,不需要费太大的力气。甚至,就在我跑下楼的时候,在每一个楼梯口,她都仍然可以狙杀我。但是她始终没有下手,直至我冲进了她的房子,她选择的是逃离,匆忙得甚至没有带走这把足以暴露身份的狙击步枪。我甚至感觉到,我在她的屋子里疯狂找她的时候,她还站在阳台上看着我。
“我也喜欢你。”
我知道我很挫,但是我相信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绝对是真心的。所以她最终都下不了手。
我突然感到我的脸上有种冰凉的液体滑过。我这个人最不喜欢,或者说最怕遇到的就是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我喜欢看各种各样惊险刺激的电影,但是我从来都不希望我成为里面的主角。我说了,我的人生理想就是混吃等死。这是第一次,我为我的人生邂逅了绝大多数人一辈子也不会遇到的事情而感到幸福。
是的,这一次,我一点都没有觉得害怕,一点也没有觉得恐慌。我只是遗憾,我知道得太晚,也许以后我再也不会见到她了。我从来就不知道她是个杀手,但是她第一次到我的房子里来的时候,就可以从我丢在沙发上的制服知道我是警察了。那么,如果我们再次相见,又会是什么样的情景呢?
互相用枪指着对方,抢在对方之前,还是等着对方先开枪?
天哪,这可是我的初恋啊。老天你也太给我面子了。
如果可以。我还是希望她只是个打工赚生活费地女大学生。而我也只是个碌碌无为地小公务员。这一次。不是出于我胆小怕死。想要混吃等死地心理。而是。我希望我和她能有一个美满地结局。尽管我知道。如果真那样地话。她恐怕反而不会喜欢上我了吧。
我脑子里一片混乱。最后。我只能拿起她留在阳台上地那把狙击步枪。一步一步地走下了楼梯。走回我自己地屋子。在李莎地楼下。我看到了一条从她地阳台上放下来地绳子。这进一步证实了。她是在最后下不了手地时候才匆忙离开地。干脆我去找到她。和她一起出生入死吧。反正我这个人也没有太多地正义感。我也不觉得我这个想法有多么地邪恶。而且正好。我也算经过了训练。兴许能帮上她不少忙呢。
我一点都没有注意到我是光着脚。穿着很薄地衣服。在一个下雪地凌晨行走在户外。回到房间以后。我只是下意识地把她留下地那把枪放到了床下。继续漫无边际地胡思乱想。一直到后来。我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等我醒来地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一间病房里。触目可及地。都是医院里那种刺目地雪白。
然后我就看到了一张颓废而小帅地脸。林森对我比了一个鄙视地手势。说:“高烧四十一度半。你几个月白练了。感冒竟然会感冒到这种程度。”
我想骂他。可是我觉得我有点无力。只能抬起手来。收拢除了中指之外地其余四根手指。
林森说:“妈的,死性不改。据说你都昏睡两天了。我一看到你这种柔弱得好像女人的样子,我就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我靠,我就不相信你不会生病的!我虽然愤怒,可我还是得感谢他,说:“那我还要感谢你把我送到医院来咯?”
林森摆摆手说:“我可没有闯入一个单身男人的房间的不良嗜好,单身女人的房间还差不多。怎么,你不知道是谁送你来的?”
我知道了。当时她没有走远。她还在暗处看着我。是不舍?还是想继续完成她的任务?如果是她的任务,是谁给她的任务呢?对我这样的人,值得吗?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我问林森:“你怎么知道我进了医院?”
林森指了指我床头上的手机,说:“我打你电话,这里护士接的。”手机,大概也是李莎为我留下的吧,她知道我是一个人住。
我赶紧问:“长得怎么样?三围多少?”我发现我依然很猥琐,这似乎已经是一种本能。但是我在心里笑了,我想我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我,至少不会完全是了。
林森恨铁不成钢的说:“你能不能出息点啊?唉,想不到和两个新伙计的见面会竟然要在你的病房里进行,我该怎么给他们解释你的状况呢?要知道,我可是把你吹成了万中无一的高手高手高高手的。”
这好办,我说:“你不要说我病了,就说我被50个大汉围攻,我还掩护着一个绝世倾城的美女逃了出来。不,500个。”
林森问:“那美女呢?”
我说:“你就说回家给我熬粥去了。”
“你吹牛能不能有点谱啊。我看你比我还挫,美女,下辈子吧你。”接过我的话头的不是林森,而是一个个头比我矮,身材比我胖,长相比我猥琐的夹克男。当然,所有这一切都只是我的个人看法,不见得是事实。
林森介绍说:“新同事,王靖。”
我的目光丝毫没有在这个夹克男的身上停留,而是落到了站在门边的一个身上。
林森回头一看,说:“新同事,黎雅。”
李莎的阳台上竟然架着一支狙击步枪,这太难以置信了!我不知道该如何运用我的思维去思考这件事情。阳台外面吹来的冷风屋子里的暖气交替拂过我的身体,我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渐渐从混乱的思绪里走出来。我渐渐的想明白了以下这样一些事情:
第一,李莎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我在她的房间里没有找到其他的什么武器,但是同时我也没有找到任何一本大学课本,她跟我说在光大读成高这件事情可能是她随口编的。而我却从来没有任何的怀疑。她在快餐店打工也只是为了掩饰身份。而她的真实身份是一个职业杀手。那一次在市,就在我吓得屁滚尿流的那个桑拿里,有一个混混的小头目被杀,从那个桑拿女提供的情况来看,杀手是个女的,很可能就是李莎。所以第二天我就在火车上遇到了她。她还经常出去,看来是去进行她的“工作”。
我甚至怀疑,宋旭东老先生都有可能是她杀的。当然这一条没有任何的根据。既然真的有这种职业,这个城市里,就不会只有她一个。
第二,她刚才本来是打算杀我的。一想到这我就浑身冒冷汗。要是我一收到她的短信,就猥琐的想到厕所(如果是夏天,我更可能去天台上,她也肯定想到这一点)去偷窥她的话,这么近的距离,就算不用狙击步枪,我想她也能轻松的秒杀我。我觉得这像电影,在我冷汗直冒的同时,李莎的音容笑貌变成一张张定格的胶片从我眼前闪过。惊险刺激之外,也让我觉得十分的难过,原来她的那些短信,只是想引诱我出现的。
但是第三,我马上否定了第二条最后一项推断。她可能的确准备杀我,虽然原因我还不清楚,但是她并不需要用那样的短信引诱我。她可以自己找上门来,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像对付市那个黑道头目一样扭断我的脖子,相信我直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或者她打电话把我叫到她那里,不需要费太大的力气。甚至,就在我跑下楼的时候,在每一个楼梯口,她都仍然可以狙杀我。但是她始终没有下手,直至我冲进了她的房子,她选择的是逃离,匆忙得甚至没有带走这把足以暴露身份的狙击步枪。我甚至感觉到,我在她的屋子里疯狂找她的时候,她还站在阳台上看着我。
“我也喜欢你。”
我知道我很挫,但是我相信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绝对是真心的。所以她最终都下不了手。
我突然感到我的脸上有种冰凉的液体滑过。我这个人最不喜欢,或者说最怕遇到的就是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我喜欢看各种各样惊险刺激的电影,但是我从来都不希望我成为里面的主角。我说了,我的人生理想就是混吃等死。这是第一次,我为我的人生邂逅了绝大多数人一辈子也不会遇到的事情而感到幸福。
是的,这一次,我一点都没有觉得害怕,一点也没有觉得恐慌。我只是遗憾,我知道得太晚,也许以后我再也不会见到她了。我从来就不知道她是个杀手,但是她第一次到我的房子里来的时候,就可以从我丢在沙发上的制服知道我是警察了。那么,如果我们再次相见,又会是什么样的情景呢?
互相用枪指着对方,抢在对方之前,还是等着对方先开枪?
天哪,这可是我的初恋啊。老天你也太给我面子了。
如果可以。我还是希望她只是个打工赚生活费地女大学生。而我也只是个碌碌无为地小公务员。这一次。不是出于我胆小怕死。想要混吃等死地心理。而是。我希望我和她能有一个美满地结局。尽管我知道。如果真那样地话。她恐怕反而不会喜欢上我了吧。
我脑子里一片混乱。最后。我只能拿起她留在阳台上地那把狙击步枪。一步一步地走下了楼梯。走回我自己地屋子。在李莎地楼下。我看到了一条从她地阳台上放下来地绳子。这进一步证实了。她是在最后下不了手地时候才匆忙离开地。干脆我去找到她。和她一起出生入死吧。反正我这个人也没有太多地正义感。我也不觉得我这个想法有多么地邪恶。而且正好。我也算经过了训练。兴许能帮上她不少忙呢。
我一点都没有注意到我是光着脚。穿着很薄地衣服。在一个下雪地凌晨行走在户外。回到房间以后。我只是下意识地把她留下地那把枪放到了床下。继续漫无边际地胡思乱想。一直到后来。我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等我醒来地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一间病房里。触目可及地。都是医院里那种刺目地雪白。
然后我就看到了一张颓废而小帅地脸。林森对我比了一个鄙视地手势。说:“高烧四十一度半。你几个月白练了。感冒竟然会感冒到这种程度。”
我想骂他。可是我觉得我有点无力。只能抬起手来。收拢除了中指之外地其余四根手指。
林森说:“妈的,死性不改。据说你都昏睡两天了。我一看到你这种柔弱得好像女人的样子,我就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我靠,我就不相信你不会生病的!我虽然愤怒,可我还是得感谢他,说:“那我还要感谢你把我送到医院来咯?”
林森摆摆手说:“我可没有闯入一个单身男人的房间的不良嗜好,单身女人的房间还差不多。怎么,你不知道是谁送你来的?”
我知道了。当时她没有走远。她还在暗处看着我。是不舍?还是想继续完成她的任务?如果是她的任务,是谁给她的任务呢?对我这样的人,值得吗?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我问林森:“你怎么知道我进了医院?”
林森指了指我床头上的手机,说:“我打你电话,这里护士接的。”手机,大概也是李莎为我留下的吧,她知道我是一个人住。
我赶紧问:“长得怎么样?三围多少?”我发现我依然很猥琐,这似乎已经是一种本能。但是我在心里笑了,我想我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我,至少不会完全是了。
林森恨铁不成钢的说:“你能不能出息点啊?唉,想不到和两个新伙计的见面会竟然要在你的病房里进行,我该怎么给他们解释你的状况呢?要知道,我可是把你吹成了万中无一的高手高手高高手的。”
这好办,我说:“你不要说我病了,就说我被50个大汉围攻,我还掩护着一个绝世倾城的美女逃了出来。不,500个。”
林森问:“那美女呢?”
我说:“你就说回家给我熬粥去了。”
“你吹牛能不能有点谱啊。我看你比我还挫,美女,下辈子吧你。”接过我的话头的不是林森,而是一个个头比我矮,身材比我胖,长相比我猥琐的夹克男。当然,所有这一切都只是我的个人看法,不见得是事实。
林森介绍说:“新同事,王靖。”
我的目光丝毫没有在这个夹克男的身上停留,而是落到了站在门边的一个身上。
林森回头一看,说:“新同事,黎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