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女人受伤爷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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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公子拧着眉大骂“臭道士,不知好歹,今天本公子就打死你,看你还敢不敢撞伤大爷。”
说着不停地挥手“打,给我打。”
贼喊捉贼,撞了人还赖别人,最无耻的就是这种人了。春心被打得说不出话来,只能求救的看着明澜。
本来以为他能认出她的,可是脸上涂了黑灰,又沾上桑葚的汁液,连灰带土,在脸上都和了泥了,能认得出她才怪了。
明澜根本没看她,手里把弄着一只玉坠子,似面有所思,任凭春心如何挤眉弄眼使眼色,他都没反应。
春心心道,再不想办法,这回肯定要叫人打死了。自己怎么这么倒霉,大街之上也能挨一顿胖揍?
她惨叫,尖叫,故意把自己叫得凄惨无比,就在这时,忽然听一人高声道:“吴公子,何必动这么大火气,一个小道士而已,下这么重的手干什么?”
随着声音,一个男子从人群里走出来,月白色的衣衫,唇角含笑,神态诚恳,款款地走到吴公子面前,微微一笑道:“早听说平阳侯的公子相貌出众,仪态不凡(撞烂了脸就不算了),还听人盛赞公子人品世所罕见(的丑),今日有幸一晤,果然令人睹之忘忧啊(谁碰上谁倒霉)。”
那是一个温和悦耳的男声,几乎只凭声音就能想象这人温文亲切的面容和诚恳谦逊的神情。
这人正是明焕,他看着悠悠闲闲的,应该是刚和朋友会面完毕。此刻他睨着眼看着吴公子,这一番话更是暗含机锋。
只可惜吴公子是个人头猪脑的笨蛋,根本听不明白,倒是明澜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了扬“三弟怎么上这儿来了?”
“只许二哥赛马。就不许我出门吗?我又没让父皇禁足。”他嗤笑着,就这一句连明澜也绕在里面。
明澜自知自己在长街纵马于理不合,若被人告到皇上那儿。肯定少不了一顿责骂。虽然今天打人的不是他,撞人的也不是他。但若被有心人渲染一番,也够人受的。
这个吴友奇浪荡公子,真是闲着没事找事,好端端的非要拉他在街上赛马?
心里有气,面上却丝毫不露,他笑道:“三弟,咱们两个也是几日没见。为兄甚是想念,不如一起到仙乡楼一叙。”
明焕才不理他这套,一双像朝露一样清澈的眼睛眨了眨“我近日身体不适。不宜饮酒(谁想跟你喝酒),咱们改日再叙吧。”
明澜笑笑没说话,他就那么一说,也不是真想跟他叙,他们兄弟几个各有各的心思。与敬王斗来斗去是一定的,对于这个三弟,也没觉多亲近。不过面上功夫不妨多做一些。
两人相对而笑,好一副兄弟和谐,其乐融融。
明焕也对着她假笑两声。眼神一转,看到春心身上,不由抽了抽眉角。若不是刚见过这身道服,还真认不出这是春心,她现在这模样实在凄惨之极,身上道服皱巴巴好像腌制的干菜,那张脸更是精彩万分,比唱戏的脸谱颜色还多。
看见她嘴角渗出的血丝,顿时眉皱的更厉害,好个吴友奇,仗着自己是皇亲国戚,这般为非作歹,打别人就算了,居然敢打他的人。
他嘴角噙起一抹笑,迈着悠闲的步子走到吴友奇面前,伸手去摸他的脸“哎呀,吴公子,你怎么伤成这样,好好的一张脸,要是多了几道疤就美不起来了。”
他手抬起来轻,下手却很重,狠狠在他伤口上一抹,疼得吴友奇惨叫一声,想开口大骂,又顾及明焕的身份,只能抱着脸连连哼哼。
他还要再摸,明澜道:“行了,小六,你受了伤赶紧回去擦点药吧。”吴公子排行第六。
吴友奇正想走,应了一声,叫几个随从过来扶他。
一个随从道:“公子,这小老道怎么办?”
他正要开口,明焕却道:“这小老道交给我吧,她冲撞了公子,我替你报仇就是。”
三皇子出面,吴友奇没再说什么,让人拉过马车,跟明澜告辞,上了车走了。
明焕忙走到春心面前低声问:“你觉怎样?”
“还好。”春心吸了口气,虽然肚子很疼,但尚能忍受。
明焕点点头,道:“这吴友奇是当今皇后的内侄,皇亲国戚,我也要让他三分,你以后瞧见他躲着点,别没头没脑的撞上去。”
春心苦笑,明明是他撞的她嘛。
两人说话的时候,明澜一直在旁边看着,他刚才根本没仔细瞧春心,这会儿见明焕与她说话,不由多看了一眼,而这一看便也认出来这是春心。
他走到两人身前,轻轻一哼“没想到是你。”
他这话是对春心说的,春心讨厌他和吴友奇在闹市赛马,不顾百姓死活,鼻腔里轻哼一声,假装不见。
明澜讨个没趣,心中微恼,这些日子他一直在找她,本以为她出了家定是在道观,京城附近十几家道观都被他翻了几遍,后来又在客栈找,都没找着。今天好容易见着了,却没想这丫头居然装不认识。
他伸手去抓她的胳膊,喝道:“喂,本王跟你说话呢。”
春心身上伤了几处,胳膊也撞在木箱上,火辣辣的疼,被他一抓,更疼得厉害,不由皱了皱眉“王爷有何话要说?”
明澜也觉出她有些不妥,手下力道放松些,问道:“你现在住哪儿?”
“京城。”她人在这里,自然住在京城的。
“问你住哪条街?”
“光明街。”
明澜讶异,京城有这条街吗?
他问身后随从,都说没有这街,这才知道自己被她唬弄,不由心下更恼,抓她的手也施了几分力。
春心疼得“嘶”了一声,咬着牙以左手打了个稽首“王爷,请允许小道告退。”
明澜轻哼“若我不许呢。”
春心不理他,甩开他转身就走。
她走的甚是决绝,让他心里颇不痛快,在后面连连跺脚“允不允许你都要走,还问我干什么?”
春心没言语,走得愈发快了。
明焕一见,对明澜说了声“二哥,咱们回头再聚。”就忙追了上去。
明澜心里生气却愈发发泄不得,暗恨吴友奇,都怪这个浪荡公子,要不是他,他也不会弄得这么狼狈。
对着身旁的随从勾了勾手指,那随从忙凑过来“爷,有什么吩咐?”
“去,跟着他们,看那个女的住哪儿。”
随从左右瞧瞧,哪儿有女人?整条街上大部分人都跑光了,只有那个被砸烂摊子的小贩还在一边,大约还痴心妄想等着要钱吧。
他道:“爷,没见女人啊。”
明澜气得想打他“刚才那个,那个穿道装的就是,你要找不着她的住处,干脆也不用回来了。”
随从吓一跳,慌忙追了过去,关系自身饭碗,自跑的比兔子还快。
明澜正要走,那个在旁站着的小摊贩嬉笑着过来打了个拱“大爷,您大人大量,既然您和那道士相熟相知,不如把小的打翻摊子的钱给赔了吧,不多,也就五两。”他伸出五个手指头。
明澜心道,这都什么事啊,凭什么别人打翻了摊子,赔钱的却是他?他一路策马,撞翻了那么多摊子,都没人敢向他要钱,这小贩也是胆大包天。不过那句相熟相知,他很喜欢,就冲这一句,就该打赏。
甩手扔出一锭银子扔给他“赏你了。”
那小贩大喜,损失了五两,赚了十两,这样的事最好每天都有得做。
春心身上有伤,自然走的不快,明焕担心她,一直在后面追着:“我送你回去吧。”
春心摇摇头“我的马跑了,我得去追它。”
“你还是先顾好你的命吧。”
他说着伸手去扶她,那么重的伤,她以为还能到处乱跑吗?
春心挣扎了一下,满大街那么多人,他一个皇子和一个道士在一起,让人瞧见了好说不好听。尤其最近京城关于道士的传闻实在太多了,不仅有女道士把道观建的好像淫乐房,不守贞洁、风流放荡并不以为耻,最离谱的还是自从上次探hua使比赛之后,许多贵族好像忽然间多了种玩法,不玩娈童,改玩小道童了。
他们两个若是举止太亲密,肯定会叫人误会的。
明焕却不在意,别人爱怎么想,怎么想去吧,难道就因为怕人指指点点,所以放任她伤重不管吗?
春心身上的伤,确实很重,刚开始还勉强支撑着,走几步,额头隐隐冒冷汗,一张脸惨白惨白的。
明焕瞧见她不对劲,俯身把她抱起来,就这么抱着在街上跑起来。
春心急了,不由叫道:“你干什么?”
“去看大夫。”
她挣着要下来,却觉浑身疼得要命,冷汗冒的更多,根本没半分力气。
明焕一边跑一边道:“你别怕,这里是闹市,医馆并不远。”
抱着个百八十斤的人,他也跑不动,不一会儿便气喘吁吁。也怪他,今天是私自出来的,没坐马车,也没带随从出来,否则也不用弄得这么狼狈了。
吴公子拧着眉大骂“臭道士,不知好歹,今天本公子就打死你,看你还敢不敢撞伤大爷。”
说着不停地挥手“打,给我打。”
贼喊捉贼,撞了人还赖别人,最无耻的就是这种人了。春心被打得说不出话来,只能求救的看着明澜。
本来以为他能认出她的,可是脸上涂了黑灰,又沾上桑葚的汁液,连灰带土,在脸上都和了泥了,能认得出她才怪了。
明澜根本没看她,手里把弄着一只玉坠子,似面有所思,任凭春心如何挤眉弄眼使眼色,他都没反应。
春心心道,再不想办法,这回肯定要叫人打死了。自己怎么这么倒霉,大街之上也能挨一顿胖揍?
她惨叫,尖叫,故意把自己叫得凄惨无比,就在这时,忽然听一人高声道:“吴公子,何必动这么大火气,一个小道士而已,下这么重的手干什么?”
随着声音,一个男子从人群里走出来,月白色的衣衫,唇角含笑,神态诚恳,款款地走到吴公子面前,微微一笑道:“早听说平阳侯的公子相貌出众,仪态不凡(撞烂了脸就不算了),还听人盛赞公子人品世所罕见(的丑),今日有幸一晤,果然令人睹之忘忧啊(谁碰上谁倒霉)。”
那是一个温和悦耳的男声,几乎只凭声音就能想象这人温文亲切的面容和诚恳谦逊的神情。
这人正是明焕,他看着悠悠闲闲的,应该是刚和朋友会面完毕。此刻他睨着眼看着吴公子,这一番话更是暗含机锋。
只可惜吴公子是个人头猪脑的笨蛋,根本听不明白,倒是明澜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了扬“三弟怎么上这儿来了?”
“只许二哥赛马。就不许我出门吗?我又没让父皇禁足。”他嗤笑着,就这一句连明澜也绕在里面。
明澜自知自己在长街纵马于理不合,若被人告到皇上那儿。肯定少不了一顿责骂。虽然今天打人的不是他,撞人的也不是他。但若被有心人渲染一番,也够人受的。
这个吴友奇浪荡公子,真是闲着没事找事,好端端的非要拉他在街上赛马?
心里有气,面上却丝毫不露,他笑道:“三弟,咱们两个也是几日没见。为兄甚是想念,不如一起到仙乡楼一叙。”
明焕才不理他这套,一双像朝露一样清澈的眼睛眨了眨“我近日身体不适。不宜饮酒(谁想跟你喝酒),咱们改日再叙吧。”
明澜笑笑没说话,他就那么一说,也不是真想跟他叙,他们兄弟几个各有各的心思。与敬王斗来斗去是一定的,对于这个三弟,也没觉多亲近。不过面上功夫不妨多做一些。
两人相对而笑,好一副兄弟和谐,其乐融融。
明焕也对着她假笑两声。眼神一转,看到春心身上,不由抽了抽眉角。若不是刚见过这身道服,还真认不出这是春心,她现在这模样实在凄惨之极,身上道服皱巴巴好像腌制的干菜,那张脸更是精彩万分,比唱戏的脸谱颜色还多。
看见她嘴角渗出的血丝,顿时眉皱的更厉害,好个吴友奇,仗着自己是皇亲国戚,这般为非作歹,打别人就算了,居然敢打他的人。
他嘴角噙起一抹笑,迈着悠闲的步子走到吴友奇面前,伸手去摸他的脸“哎呀,吴公子,你怎么伤成这样,好好的一张脸,要是多了几道疤就美不起来了。”
他手抬起来轻,下手却很重,狠狠在他伤口上一抹,疼得吴友奇惨叫一声,想开口大骂,又顾及明焕的身份,只能抱着脸连连哼哼。
他还要再摸,明澜道:“行了,小六,你受了伤赶紧回去擦点药吧。”吴公子排行第六。
吴友奇正想走,应了一声,叫几个随从过来扶他。
一个随从道:“公子,这小老道怎么办?”
他正要开口,明焕却道:“这小老道交给我吧,她冲撞了公子,我替你报仇就是。”
三皇子出面,吴友奇没再说什么,让人拉过马车,跟明澜告辞,上了车走了。
明焕忙走到春心面前低声问:“你觉怎样?”
“还好。”春心吸了口气,虽然肚子很疼,但尚能忍受。
明焕点点头,道:“这吴友奇是当今皇后的内侄,皇亲国戚,我也要让他三分,你以后瞧见他躲着点,别没头没脑的撞上去。”
春心苦笑,明明是他撞的她嘛。
两人说话的时候,明澜一直在旁边看着,他刚才根本没仔细瞧春心,这会儿见明焕与她说话,不由多看了一眼,而这一看便也认出来这是春心。
他走到两人身前,轻轻一哼“没想到是你。”
他这话是对春心说的,春心讨厌他和吴友奇在闹市赛马,不顾百姓死活,鼻腔里轻哼一声,假装不见。
明澜讨个没趣,心中微恼,这些日子他一直在找她,本以为她出了家定是在道观,京城附近十几家道观都被他翻了几遍,后来又在客栈找,都没找着。今天好容易见着了,却没想这丫头居然装不认识。
他伸手去抓她的胳膊,喝道:“喂,本王跟你说话呢。”
春心身上伤了几处,胳膊也撞在木箱上,火辣辣的疼,被他一抓,更疼得厉害,不由皱了皱眉“王爷有何话要说?”
明澜也觉出她有些不妥,手下力道放松些,问道:“你现在住哪儿?”
“京城。”她人在这里,自然住在京城的。
“问你住哪条街?”
“光明街。”
明澜讶异,京城有这条街吗?
他问身后随从,都说没有这街,这才知道自己被她唬弄,不由心下更恼,抓她的手也施了几分力。
春心疼得“嘶”了一声,咬着牙以左手打了个稽首“王爷,请允许小道告退。”
明澜轻哼“若我不许呢。”
春心不理他,甩开他转身就走。
她走的甚是决绝,让他心里颇不痛快,在后面连连跺脚“允不允许你都要走,还问我干什么?”
春心没言语,走得愈发快了。
明焕一见,对明澜说了声“二哥,咱们回头再聚。”就忙追了上去。
明澜心里生气却愈发发泄不得,暗恨吴友奇,都怪这个浪荡公子,要不是他,他也不会弄得这么狼狈。
对着身旁的随从勾了勾手指,那随从忙凑过来“爷,有什么吩咐?”
“去,跟着他们,看那个女的住哪儿。”
随从左右瞧瞧,哪儿有女人?整条街上大部分人都跑光了,只有那个被砸烂摊子的小贩还在一边,大约还痴心妄想等着要钱吧。
他道:“爷,没见女人啊。”
明澜气得想打他“刚才那个,那个穿道装的就是,你要找不着她的住处,干脆也不用回来了。”
随从吓一跳,慌忙追了过去,关系自身饭碗,自跑的比兔子还快。
明澜正要走,那个在旁站着的小摊贩嬉笑着过来打了个拱“大爷,您大人大量,既然您和那道士相熟相知,不如把小的打翻摊子的钱给赔了吧,不多,也就五两。”他伸出五个手指头。
明澜心道,这都什么事啊,凭什么别人打翻了摊子,赔钱的却是他?他一路策马,撞翻了那么多摊子,都没人敢向他要钱,这小贩也是胆大包天。不过那句相熟相知,他很喜欢,就冲这一句,就该打赏。
甩手扔出一锭银子扔给他“赏你了。”
那小贩大喜,损失了五两,赚了十两,这样的事最好每天都有得做。
春心身上有伤,自然走的不快,明焕担心她,一直在后面追着:“我送你回去吧。”
春心摇摇头“我的马跑了,我得去追它。”
“你还是先顾好你的命吧。”
他说着伸手去扶她,那么重的伤,她以为还能到处乱跑吗?
春心挣扎了一下,满大街那么多人,他一个皇子和一个道士在一起,让人瞧见了好说不好听。尤其最近京城关于道士的传闻实在太多了,不仅有女道士把道观建的好像淫乐房,不守贞洁、风流放荡并不以为耻,最离谱的还是自从上次探hua使比赛之后,许多贵族好像忽然间多了种玩法,不玩娈童,改玩小道童了。
他们两个若是举止太亲密,肯定会叫人误会的。
明焕却不在意,别人爱怎么想,怎么想去吧,难道就因为怕人指指点点,所以放任她伤重不管吗?
春心身上的伤,确实很重,刚开始还勉强支撑着,走几步,额头隐隐冒冷汗,一张脸惨白惨白的。
明焕瞧见她不对劲,俯身把她抱起来,就这么抱着在街上跑起来。
春心急了,不由叫道:“你干什么?”
“去看大夫。”
她挣着要下来,却觉浑身疼得要命,冷汗冒的更多,根本没半分力气。
明焕一边跑一边道:“你别怕,这里是闹市,医馆并不远。”
抱着个百八十斤的人,他也跑不动,不一会儿便气喘吁吁。也怪他,今天是私自出来的,没坐马车,也没带随从出来,否则也不用弄得这么狼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