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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荣耀 正文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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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正十三年1353年五月,天气炎热得几乎要冒出火来,定远东南的岱山山区,一条大道在树木草丛中蜿蜒,这是滁州通往定远的官道。(看章节请到55)七☆星☆阁☆纯☆☆为您奉献一支五百余人的队伍在路上缓慢地行走着,四十多辆大车夹在队伍的中间。

    由于天气太热,这些滁州的签军军士们纷纷把身上的皮甲脱了下来,挂在长矛或者背在肩上。而正中骑马的总把元朝一种军职,千户之下,百户之上更是昏昏沉沉,在马鞍上似乎已经睡着了。

    “总把大人,”一个弹压百户之下的军官走到战马跟前,轻声叫醒了坐骑上的军官,然后献媚地递上手里的水袋,“你老喝口水,这***天太热了。”

    军官接过水袋,一把摘掉自己的头盔,顺手扔给了了弹压。这是一个留着“当前发”的蒙古人,他仰头咕咚咕咚一口气喝掉了半个袋子的水,然后抹了抹满是水迹的嘴巴。

    “狗才,你说这里会不会有叛军和匪民?”

    “回总把大人,现在濠州被官军团团包围,扑腾不了几天了,这一带的乱民早就闻风而逃了。”弹压带着一脸媚笑地答道。

    “那就好,可惜我的刀箭没有用武之处了。”总把豪迈地拍了拍腰间的环刀和顽羊角弓大声说道。

    “那是,总把大人勇武过人,在滁州一带那是赫赫有名的,那些叛军还不是来两个死一双。”弹压赶紧凑趣道。

    “哈哈”总把刚笑了两声就嘎然而止,一支箭矢贯穿了他的脖子,鲜血正沿着箭身迅速地流出。总把不相信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看到了一手的鲜血后慢慢向地上倒去。

    弹压惊恐地看着总把的身躯从马背上软了下来,然后重重地把自己砸倒在地上。他不管昏头昏脑和身上的疼痛,手脚并用地爬了起来,并大喊道:“有埋伏!有埋”,还没有喊完,他就觉得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从胸口传来,不由自主低头一看,看到一支箭矢已经深深地插在了左胸口上。

    “嗖嗖”,从树林不断射出箭矢,一一射中了几个骑马的百户和跟在后面乱跳的弹压,看到这种情景,五百多签军军士们有点混乱,不过好歹他们是大元地方官军,总也受过几天的军事训练,在最初的慌乱之后,他们在牌子头的招呼下开始向同牌一牌十人中最凶悍之人或者老兵靠拢,以他们为中心形成一个个小团队,准备迎战不知藏在哪里的伏兵。而推车的民夫们干脆蹲在车辆旁边,抱着头死活不肯站起来。

    这时从树林里突然又响起一阵劈里啪啦的声音,然后只见上百支削尖的长细木飞了出来,还有数十块大石头也呼呼地飞了过来。[..提供最新最快的章节]签军中少数当过猎户有经验的军士不由心里叫了一声苦,这是山区猎户惯用的招数,朝廷这些年在民间禁兵器弓箭,迫于生计的猎户只好别出心裁,另想套路。

    利用有弹性的树枝和藤条做机关弹射出来的长细木威力不一,有的来势迅猛,力道强劲,一头扎进军士们的身体,溅出一团血水来;有的飘忽忽地飞过来,软绵绵地扎过去,除了把军士们吓一跳,连皮都没伤到。不过那些石块就不一样了,光它们从空中落下的劲都能把你砸残了。看着这些气势汹汹飞过来的木头石块,军士们个个都忙着东闪西躲。小.说.5.5.5

    一阵乱劲过后,军士们只伤了三十来个,不过他们都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打散了,刚刚还成型的队伍又乱七八糟的。

    这时,大道两边的树林里响起了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然后是噗噗的沉闷脚步声,这声音非常整齐,如同上千人在齐步向前奔跑。刚刚才松口了气的签军军士又着了慌,他们赶紧四处寻找牌里的同伴,还有那些主心骨。

    不过十几息的工夫,签军军士们看到一排排的长矛冲出了树林。这些长矛都是用当地的一种直硬木制成的,足有四米长,虽然上面没有铁头,但是削尖了照样能扎你个血窟窿出来。大道两边各冲出大约七八百人,他们穿着破旧的背子一种无袖短衣,头上包着红抹额包头的头巾,穿着草鞋,一百人为一排,斜举着长矛,微弯着腰,让后面的长矛过肩,他们迈着整齐的步子,迅速向前奔跑着。

    “注意脚步!保持队形!”刘浩然站在左边队形旁高声喊道。对这些民兵训练了半年,好不容易才有一点效果,这也是他同意把队伍拉出来跟签军打一仗的底气。不过到了真正的战场上,各种缺点都暴露出来了。民兵的心理素质太差,除了少数人之外大部分人都有点心慌。不过还好,自己几个月的严格训练总算还有一点效果,至少这些民兵到目前为止还能勉强保持队形。刘浩然只能这样安慰自己道。

    看到如林的长矛向自己涌来,签军军士们都有点慌乱了,“射箭!射箭!”仅存的两个百户大声喊道,各牌子头们也纷纷回过神来,连吼带踢地招呼起属下的弓箭手。

    配置弓箭的军士们纷纷摘弓搭箭,对着冲过来的人群开始乱射起来。由于军官组织不力,加上军士分得比较散,所以射出的箭矢乱七八糟的,但就是这样也给冲过来的民兵造成了一定伤害。

    一个民兵被射中了肩膀,大叫一声丢下了长矛,抱着受伤的地方蹲在那里唉哟地叫了起来,并把后面跟进的队伍也给挡乱了;一个民兵被射中了脚,他丢下长矛,抱着自己的血淋淋的脚坐在地上哭;一个民兵很不彩,被直接射中了脖子,一下子趴倒在地上一动不动,而他旁边的两个同伴丢下长矛就往后跑。(看章节请到..)

    眼看着本来就不是很整齐的队形要被打乱了,刘浩然不由大喊了一声:“典军都尉,执法!”

    十几个跟在旁边跑的彪形大汉立即拔出环刀,冲进队伍,首先就把几个往后跑的民兵砍倒在地,然后又把受伤的民兵从队伍里拖了出来,丢在一边。

    看在眼里的民兵立即想起了森严的军法,也想起了那个平时笑呵呵,一旦翻脸就会砍人脑袋的黑白脸书生,当即心中一凛,赶紧把长矛握紧,跟着队伍节拍继续往前冲。

    看到队伍虽然一滞,但是很快又恢复过来了,脸上淌着汗的刘浩然松了一口气,幸亏当时自己说服几位结义兄弟,从杀过人见过血的老兵里选出一批人做典军都尉和典军士官,而且自己平时赏罚分明、执法森严也起到了一定效果。

    这时,一支箭矢像是长了眼睛一样,嗖地一声射中了刘浩然的胳膊。你姥姥的,谁射的这么准?难道是老子表现地太出众,成了明显目标?刘浩然疼得嘴都裂开了,虽然到这个世界没有多久就被蒙古“贵人”给赏了一刀,但是那时自己当即就晕死过去了,醒来时也是晕忽忽发着高烧,连自己还在不在人世都不知道,那还知道疼。

    但是刘浩然知道,周围数百双眼睛还在看着自己,要是做为主帅的自己一时孬了种,士气肯定会大衰,这仗也不用打了。

    刘浩然一咬牙,拔出胳膊上的箭矢。剧痛让刘浩然倒吸了一口凉气,幸好不是东厂的犬齿倒钩箭,要不然自己再咬牙也逞不了英雄。

    刘浩然把箭矢把地上一扔,不顾正在滴血的左胳膊,举起右手里的环刀大吼道:“杀他***鞑子!”

    刘浩然的一番血气之勇倒也给旁边的民兵们鼓了一把劲,这些民兵举着长矛,齐声高喊着:“杀他***鞑子!”脚步迈得更快,冲势更加凶猛。

    尽管箭矢接二连三地在耳边飞过,尽管不停地有同伴倒下和坐在地上痛哭,但是大部分民兵还是冲过了短短的二十多米空地,削尖的长矛毫不费力地刺进最前面的签军军士的胸口,鲜血沿着干松的树皮往下渗,痛苦的惨叫和绝望的扭动无法阻止签军军士们一点点失去生机。

    刺中目标的民兵停了下来,他们在那里抖动着长矛,使劲地拔回自己的武器,然后重新回到队列中。没有刺中目标的民兵继续往前冲,后排的民兵也快步冲上来,补上空缺,保证刺向签军军士们的依然是如林的长矛。

    几十名站在长矛队形旁边的民兵挥舞着手里的环刀,与签军军士捉对厮杀,掩护着队形的侧翼和空隙。他们都是从上千民兵中选出来的勇武之人,装备了民兵中非常稀罕的环刀,自成一队。

    刘浩然站在那里,扬着环刀,对各队的队长大声地吼着,对接战的队伍做出一些部署和调整,等他转过身来准备冲上去砍翻几个签军军士做个榜样时,一个大个子挡在了他的前面,他每挥出一刀都带破风之声,前面的签军军士被劈得东倒西歪,不一会就倒了一地。

    我的黑丁大哥,我不就帮你挡了一刀而已吗,用的着每次都冲在我前面,不替我挡一刀你就不舒服吗?刘浩然虽然在那里腹诽着,但是心里非常清楚,自己的左胳膊受伤了,而且自己本来就不善于械斗,如果丁德兴不挡在自己前面,真不知道是自己砍人还是别人砍自己。

    刘浩然抽空侧过头看了看另一翼,只见傅友德和胡海一个默不作声,一个放声大笑,一个沉着冷静,刀刀见血,一个狂舞双刀,刀影如雪,一个时不时地指挥旁边的民兵,使得另一翼的队伍也是井然有序,一个是那里人多就往那里冲,而且冲到哪里那里就是一场腥风邪雨,残肢断臂和着鲜血四处乱飞。而陈德在后面冷静押阵,协助指挥。

    不一会,狂笑的胡海头上、脸上、身上都是血,连咧开的嘴巴上也带着血,也不知道是别人的还是他自己的。这个胡疯子,每次打仗都会狂化,而且每次打完都会挂彩,他难道不知道老子的云南白药都用在二哥傅友德的身上了吗?下次再受重伤直接办葬礼算了。

    胡海原本归在新兵营,但是今天吵着要一起来,刘浩然觉得人手不是很够,于是就把他暂时归在傅友德麾下。

    刘浩然抬起头看了看对面,右边队形的数百名民兵在两名大汉的率领下,也把签军军士们杀得节节败退。尤其是那个貌奇体伟的汉子,一把大刀片子握在他的猿臂中,每挥出一刀必中一人,常常是连人带刀被劈飞,前无挡者。有时杀得周围没人靠近了,他居然咬着滴血的刀片子,摘下背上的弓,箭如连珠,例无虚发。他身边的汉子手持双刀,舞得如风车一般,签军军士是挨着就死,碰着就残。这两位猛男正是常遇春和王弼,两人不但骁勇无比,还能冷静地指挥调度部属。

    而在他们后面,一个少年像猿猴一样东跳西窜,忙着替两人传令。此人正是常遇春的小舅子蓝玉。

    “花云!赶快吹号,叫华云龙率领预备队上来,官军快要溃了!”刘浩然看到自己这方已经逐渐占据优势,并对五百签军形成了半圆形的包围圈,立即对旁边一个不高的汉子吼道。

    花云不慌不忙挥出一剑,从身边最后一个签军军士的脖子掠过,仗剑营现在还只有不到五十人,刘浩然舍不得拿出来,于是花云今天就客串他的传令官。只见花云拿出背后的牛角号,鼓起嘴巴使劲吹了起来,低沉的号声很快就回响在岱山的上空。所有的民兵闻声不由一震,他们知道,这是总攻击的命令,一旦号响,全军必须全力进攻,不得后退一步,否则那个黑白脸就会化身为活阎王的。

    而号声没响多久,从山路的后面响起了一阵脚步声,大约五百人也举着长矛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把半圆包围圈给合拢上了,也堵住了签军的退路。

    “杀鞑子!杀鞑子!杀鞑子!”刘浩然举着环刀,在那里扯着嗓子高喊道。现在是整个战局最关键的时刻,只要占据优势的己方再从气势上压垮签军,那么他们就剩下溃败一条路了。

    先是最近的花云和丁德兴,接着是旁边的环刀手,然后是左边的长矛手,最后是近两千名民兵,都在红着眼睛齐声大吼道:“杀鞑子!杀鞑子!”整个山谷都回荡着这一个声音,仿佛天地之间都在齐声怒呼着。

    签军们最后一道防线终于被击破了,他们原本就是从滁州各地签来的青壮,匆匆训练几天就成军了,根本比不上探马赤军和侍卫亲军,连有些训练有素的地方武装都比不上,能坚持到现在都已经对得起那份官粮了。

    “统领,我们该怎么办?是不是照惯例把尸体埋了,不留痕迹。”常遇春踩着尸体间的空隙里走过来问道,尽管平时他都叫刘浩然四弟,但是在正式场合都坚持叫他统领。

    “四哥,这次我们赚翻了,被杀死的签军有两百多人,光鞑子头就检出来八个。那车里全是雪亮的环刀和崭新的长枪,估计有数千,还有上百张黑漆弓。”瘦高少年兴奋地叫道,被常遇春眼睛一瞪,立即变得老实了,他正是常遇春的妻弟蓝玉。正说着,丁德兴和傅友德等人也走了过来。

    “诸位哥哥,这次我们要打出旗号了,也算是为我们虎头山扬名。”刘浩然说罢,从花云手里接过一幅白布做成的长旗,展开在常遇春、傅友德等人的面前,众人一看,立即激动不已,充满血丝的双目几乎要瞪圆了,紧握着双手不能自己。

    过了两个时辰,山谷又恢复了平静,地上除了残留的血迹外被收拾地干干净净,在大路边上有一个大坟包,前面树了一块木牌,上书“八鞑子葬身之地!”,而在它的前面立着一根高高的木杆,杆顶上飘扬着一面长旗,上面书写着两行苍劲的血红大字:“诛绝百万被毛戴角之鞑虏,洗尽百年残惨虐酷之奇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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