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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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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有事吗?”
即便是看到了不想见的人,姜南书也没什么表情,冷淡又礼貌地说了一句。
姜建斌搓了搓裤子,露出个憨厚的笑来,“南书,我来接你啊。”
“接我?”
“是啊,你自己坐车不方便,一起回去。”
姜南书没说话,心里觉得有些好笑。
姜建斌有辆大众,只是这么多年来,姜南书从来没坐过这辆车回老家。
尽管他们都在醴州,尽管他们去的地方一致,每年都是姜南书坐大巴,他们一家开车回去。
当然,在乡下的时候,姜南书曾经听过潘春花跟邻居解释这样做的理由。
“我怕被丧门星给克死了,这回来一路上路可不好走,万一被他克得出车祸怎么办。”
姜南书当然知道,这家人或许还是为了那二十万,十有八丨九是看硬着来没用,便换了策略想讨好他。
上次纪风眠把姜子睿打了一顿,也不知姜家是怎么想的,或许是怕丢人或许是怕其他的,默默吃下了这个大亏。
他们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出现,没有来烦姜南书。
今天却忽然出现,他并不觉得感动,只觉得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不用麻烦了,我自己坐大巴好了。”姜南书礼貌拒绝。
姜建斌却不放弃,一直站在那里劝,“车就在外面等着了,你奶奶弟弟都在,一起走吧,坐大巴浪费时间。”
姜南书皱眉,心情愈发烦躁起来。
姜建斌这人懦弱又没担当,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够坚持。但这个优点放到这个时候,只会给他带来麻烦。
如果他不答应,姜建斌就会一直劝;如果他直接转身就走,姜建斌就会一直跟在他身后絮絮叨叨。
姜南书的情绪愈发恶劣起来,焦躁且无法释放的感觉裹在身侧,黏腻而令人厌恶。
人果然是最讨厌的东西,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更加是麻烦。
很烦。
什么时候,才能不用这样,不用说话也不用和人接触。
他讨厌这种感觉……
“喂,姜南书,你去哪啊?”
突然响起的声音,仿佛一阵清风,吹散那些黏腻的令人厌恶的情绪。
姜南书回头,看见纪风眠推门走了出来,身后还跟着之前在宠物店见过的两个少年。
“嗯,回老家有事。”这话说出口的时候,他愣了一下,没想到居然能这么轻易地告诉纪风眠。
“我送你好了。”
姜南书应该拒绝的,让纪风眠送自己过去,有些超过了普通朋友的交往限度。
“……”
或许是见姜南书有点犹豫,纪风眠又补了一句,“刚好,这两人来醴州旅游,又喜欢原生态的风景,就带我们一起去玩玩好了。”
“这两人”对视一眼,默默把他们本来的目的吞了下去。
旅游就旅游吧。虽然醴州不是什么旅游区,但风哥说他们旅游就是旅游,风哥说他们喜欢乡村风景,他们就喜欢。
他们只是工具人。
“好。”姜南书转头,“叔叔,我朋友一起去,你的车应该坐不上。”
姜建斌在纪风眠出现的时候,就下意识后退一步。
他还记得眼前这个高大少年的怪力,那天,他只是轻轻一拉一甩,就把自己一个成年男人扔了出去。
一看就不好惹。
那天回去之后,赵晓梅嚷嚷着要报警,是姜建斌劝了下来。
他怕把事情闹大,闹大之后现在这份铁饭碗说不定要丢了。毕竟在国企里面,大家都知根知底,关系也复杂。
如果姜南书的事情爆出去,工作肯定是没了。
“那好那好,我就放心了。”姜建斌不再逗留,转身离开了白云大院。
他那辆桑塔纳正停在门口,才一上车,一句质问就劈头盖脸地过来。
“人呢?”
赵晓梅坐在副驾上,拧着眉,“这点小事都做不好,要你有什么用!!”
姜建斌垂着头坐进驾驶室,小声争辩了一句,“南书说他会过去,又朋友送他……”
“送送送!送什么送!不会是上次那个小混混吧!万一小混混把人拐去玩了怎么办!”
“南书每年都会回去的,毕竟是他爸妈的……”
“姜南书就是个白眼狼!他爸妈就是他克死的,葬礼都没见他掉过眼泪,忌日跟朋友跑出去玩也不奇怪。”赵晓梅翻着白眼,“要是人没去,范老板那看你怎么交待,事情办不好,睿睿的赞助费怎么办?”
姜子睿听到这里,憋不住了,“就是,没读上实验,我考不上大学怎么办,我可不想出去打工当工人,一点出息都没有!”
潘春花一听说会影响孙子的前途,赶紧说道:“那不行,我去找他,他不来我就躺地上不走了,看谁丢得起这个脸。”
“就是就是,上次哪个小混混哪来的车送他?别是吹牛的……”姜子睿对上次的事情耿耿于怀。
虽然那天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可还是有不少人看到他被爆锤一顿,除了痛之外,自尊心也受伤了。
偏偏这事姜子睿还不敢声张,实验那边校规很严,涉及到在外打架的事情尤其严格。如果被学校知道了,他要吃不了兜着走。
总之,上次去五中找姜南书,他家一家人都扎扎实实吃了个闷亏。
姜子睿眼睛转了转,又开心起来,反正姜南书再怎么样也读不了实验的高中部。
“哇靠,迈巴赫诶,爸,你看,我还没见过真车呢,太,太吊了。”
姜建斌不认识迈巴赫,却也听厂里同事聊过几句,知道是很贵,贵到他们一辈子不吃不喝也买不起的车。
他还没说什么,又听姜子睿大声惊呼,“那,那个不是姜南书吗?他那朋友那么有钱的?”
***
姜南书的老家,在距离醴州两个多小时的乡下。
他父母过世时,按照风俗葬在了附近山上。每年这个时候,姜南书都要待在祠堂为父母祈福守灵,第二天一早再去山上扫墓。
这都是当地的风俗。
村子里的亲戚接待了他们几人,带点东西给点买菜钱就算是报酬,每年都是这样。
不一样的在于,多了几个外人。
村子里的桌子是老式的木制方桌,姜南书和纪风眠挤在一条长板凳上,赵森和方晓挤在一起。
板凳是也是木头的,长长细细的一条。纪风眠从来没坐过这种椅子,怎么都觉得不舒服。
桌上的菜色也很简单,青菜、咸肉,烹饪手法粗糙,米饭是去年的陈米,带着谷仓里放久了独有奇怪味道。
总之,三个从安平市过来的少年,都不习惯。
纪风眠尤其如此,他都没怎么动筷子,扒了几口饭也是看着姜南书的脸才勉强咽下去。
他觉得不太对劲,在自己的记忆中,明明是跟爷爷奶奶在老家生活了好几年。爷爷奶奶的老家也是和这里差不多的地方,顶多是在富裕些的镇子里。
可是,纪风眠却哪哪都觉得不习惯,仿佛是第一次到这样的地方。
他的异状,倒是被对面的姜子睿看到。
“纪……纪哥,你不舒服吗?”姜子睿讨好地问了一句。
纪风眠瞥他一眼,“呵。”
他知道姜子睿这种人是怎么回事,被打了一顿巴巴凑上来,不是因为钱还能是什么。
纪风眠最讨厌这种人,也不想搭理。要不是看在姜南书的面子上,他甚至不会和这种人坐在同一桌吃饭。
纪风眠也不明白,为什么姜南书会和这么一家人是亲戚,明明没有哪里像。
“出去走走吧,你们不是过来看看风景吗?”姜南书忽然开口。
纪风眠回过神来,“啊,好。”
姜南书放下筷子,“我吃饱,先走了。”
他起身,也没管潘春花黑着脸骂了句“没规矩”,转身就和纪风眠三人一起离开。
他带着几人沿着青石板铺就的小路,向着村子外的方向而去。这里很安静,年轻人几乎都已经外出,只留下些老人守在村中。
没人说话。
连纪风眠也一样。
在车上的时候,他就知道了今天是姜南书父母的忌日,一路上,姜南书没说话,纪风眠也不敢多问。
他们沉默地走了几分钟,方晓觉得气氛着实尴尬,随口说了一句,“这地方,风景还真不错啊。”
的确,眼前的村庄是典型的江南村落,青石板铺就的石板小路,青瓦白墙。虽然不够繁华,却够安静。
“嗯。”姜南书说,“我带你们先逛逛。”
村庄不大,短短二十分钟,就把边边角角的地方都走了个遍。
姜南书不想回去,又带着纪风眠三人去远处的河边玩,顺便还去探索了一处废弃的道观。
等到能称得上是风景的地方都走完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
他们停在了路旁,不远处,把他们送过来的司机在车里等着。
姜南书停了下来,“好了,你们先回醴州吧,今天谢谢你了。”
纪风眠愣了一下,眉毛拧了起来,“啊?你这就赶我走了?都不留我住一晚,明天,我还能陪你一起去扫墓……”
姜南书见他语气有点凶,眼神却带着点委屈,解释道:“我看你刚刚很不习惯,晚上我要在祠堂里守一晚上长明灯,你们更加住不习惯。”
纪风眠不服气,“你怎么知道我住乡下不习惯,当初我小时候,就一直跟我爷爷奶奶住在乡下的!”
姜南书听到这里,愣了一下,“你以前住乡下?”
“对啊,所以你可不能以这个理由赶我走!”
对个鬼。
你小时候分明一直住在醴州。
姜南书简直压抑不住反驳的冲动,只是想想此前每次纪风眠提起过去事情时的异样,他还是把疑问压了下去。
对方都忘了,没有什么好问的。
而且,上次纪风眠住院的时候,李律师透露的那些事情,也让姜南书不太想去问过去的事情。
以免发生什么意料之外的麻烦,维持像现在这样的朋友关系,挺好的。
姜南书换了个说法,“待会我就要进祠堂里去了,你不回去的话在村子里干什么?”
纪风眠更加不服气,“我跟你一起去祠堂啊,他们俩想待这里玩就这里玩,不想的话就回醴州好了。”
“不行的。”
“为什么不行!”
两人一句接一句,看起来像是要吵起来。赵森和方晓默默退了两步,缩小存在感,甚至觉得他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姜南书看着气鼓鼓地纪风眠,放软了语气,“我不是赶你走,当地风俗,只有姜姓人或者是上了家谱的才能进祠堂。”
纪风眠不依不挠,“怎么上家谱,我去想想办法?”
姜南书用看傻子的目光看他片刻,不想回答这个愚蠢的问题。
“说啊。”
赵森看不下去了,小声提醒,“那个,风哥,外姓人要上家谱的话,好像只能结婚。”
一击必杀。
纪风眠大受打击,“……,我走了,再见,明天来接你。”
一连串话说完,他也不等回话,就垂头丧气地走了。
纪风眠离开的背影太过萧瑟,甚至让姜南书都没来得及拒绝对方过来接。总觉得,纪风眠似乎受了不小的打击。
如果他再说一句不要来接的话,对方说不定会汪的一声哭出来。
他轻轻笑了一下,因为面对那家人而阴霾的心情,晴朗些许。
进入祠堂的时候,夕阳自天井洒落其中,在中央的巨大水缸中落下细碎的金色光芒。
姜南书走过去,坐在一旁的蒲团上,随后又从书包里拿出了一本书,低头开始看了起来。
看书的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便是将近半夜十二点多。
此时,已经差不多到了姜南书睡觉的时间,他觉得有些困倦,揉了揉眼睛,把书本合上。
祠堂外间的桌上,有村里人准备的浓茶,便于守长明灯的人保持精神,这都是村子里的惯例。
姜南书起身到外面,喝了杯茶,又回到里间坐下。
明明之前每次喝过茶之后,他都能很快提起精神来,这一次却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更困了。
姜南书勉强撑了一会后,还是抵挡不住汹涌而来的睡意,靠在墙上闭上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下本开《白月光他在惊悚游戏当炮灰》,求预收~
薛砚舟是一名小世界修补专员。他的工作是在刚成型的小说世界中扮演主角的白月光,那个故事开始前惊鸿一现却影响主角性格成型的人,或师或友或兄。
业绩完美,薛砚舟得以提前退休。
没想到,他修补的新生世界在一夕之间坍塌进终结之地,主角们都成为惊悚游戏中鬼见愁的大佬。
大佬们唯一的愿望就是再见一见当年的那个人,终结之地因这强烈的执念越发混乱。
管理局只得高薪返聘薛砚舟救场,并给他一个白月光转世成菜鸟抱大腿抚慰大佬心灵的剧本。
薛砚舟:“我觉得不行,还是白月光成为黑月光让大佬释然的剧本比较好。”
于是,薛砚舟成为惊悚游戏中永远第一个犯蠢送死炮灰菜鸟,不一样的地方在于
他死后便加入厉鬼方,成为卧底。
***
下水道里蔓延而出的头发,在大楼中搜寻着每一个能寄生的人。
大佬一把烧了满屋的头发,从衣柜里救出个一脸炮灰相的菜鸟。只看了一眼,就把菜鸟带在了身边。
队友:“他保护你,只是因为他在意这个长相的人,你最好看清楚自己的定位。”
薛砚舟:“嘤,我好害怕~”
大佬:“果然不是他,皮囊相似而已。”
最后关头,所有人才发现薛砚舟是第一个被寄生的人。
大佬掐着卧底的脖子,咬牙问:“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薛砚舟一把掀了马甲,微笑回答:“你看我有几分像从前?”
***
薛砚舟最喜欢刺激,惊悚游戏中当炮灰尤其刺激,骗大佬更是刺激上的刺激。
直到有一天,大佬们联合起来,他翻车了。
“叔叔,有事吗?”
即便是看到了不想见的人,姜南书也没什么表情,冷淡又礼貌地说了一句。
姜建斌搓了搓裤子,露出个憨厚的笑来,“南书,我来接你啊。”
“接我?”
“是啊,你自己坐车不方便,一起回去。”
姜南书没说话,心里觉得有些好笑。
姜建斌有辆大众,只是这么多年来,姜南书从来没坐过这辆车回老家。
尽管他们都在醴州,尽管他们去的地方一致,每年都是姜南书坐大巴,他们一家开车回去。
当然,在乡下的时候,姜南书曾经听过潘春花跟邻居解释这样做的理由。
“我怕被丧门星给克死了,这回来一路上路可不好走,万一被他克得出车祸怎么办。”
姜南书当然知道,这家人或许还是为了那二十万,十有八丨九是看硬着来没用,便换了策略想讨好他。
上次纪风眠把姜子睿打了一顿,也不知姜家是怎么想的,或许是怕丢人或许是怕其他的,默默吃下了这个大亏。
他们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出现,没有来烦姜南书。
今天却忽然出现,他并不觉得感动,只觉得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不用麻烦了,我自己坐大巴好了。”姜南书礼貌拒绝。
姜建斌却不放弃,一直站在那里劝,“车就在外面等着了,你奶奶弟弟都在,一起走吧,坐大巴浪费时间。”
姜南书皱眉,心情愈发烦躁起来。
姜建斌这人懦弱又没担当,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够坚持。但这个优点放到这个时候,只会给他带来麻烦。
如果他不答应,姜建斌就会一直劝;如果他直接转身就走,姜建斌就会一直跟在他身后絮絮叨叨。
姜南书的情绪愈发恶劣起来,焦躁且无法释放的感觉裹在身侧,黏腻而令人厌恶。
人果然是最讨厌的东西,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更加是麻烦。
很烦。
什么时候,才能不用这样,不用说话也不用和人接触。
他讨厌这种感觉……
“喂,姜南书,你去哪啊?”
突然响起的声音,仿佛一阵清风,吹散那些黏腻的令人厌恶的情绪。
姜南书回头,看见纪风眠推门走了出来,身后还跟着之前在宠物店见过的两个少年。
“嗯,回老家有事。”这话说出口的时候,他愣了一下,没想到居然能这么轻易地告诉纪风眠。
“我送你好了。”
姜南书应该拒绝的,让纪风眠送自己过去,有些超过了普通朋友的交往限度。
“……”
或许是见姜南书有点犹豫,纪风眠又补了一句,“刚好,这两人来醴州旅游,又喜欢原生态的风景,就带我们一起去玩玩好了。”
“这两人”对视一眼,默默把他们本来的目的吞了下去。
旅游就旅游吧。虽然醴州不是什么旅游区,但风哥说他们旅游就是旅游,风哥说他们喜欢乡村风景,他们就喜欢。
他们只是工具人。
“好。”姜南书转头,“叔叔,我朋友一起去,你的车应该坐不上。”
姜建斌在纪风眠出现的时候,就下意识后退一步。
他还记得眼前这个高大少年的怪力,那天,他只是轻轻一拉一甩,就把自己一个成年男人扔了出去。
一看就不好惹。
那天回去之后,赵晓梅嚷嚷着要报警,是姜建斌劝了下来。
他怕把事情闹大,闹大之后现在这份铁饭碗说不定要丢了。毕竟在国企里面,大家都知根知底,关系也复杂。
如果姜南书的事情爆出去,工作肯定是没了。
“那好那好,我就放心了。”姜建斌不再逗留,转身离开了白云大院。
他那辆桑塔纳正停在门口,才一上车,一句质问就劈头盖脸地过来。
“人呢?”
赵晓梅坐在副驾上,拧着眉,“这点小事都做不好,要你有什么用!!”
姜建斌垂着头坐进驾驶室,小声争辩了一句,“南书说他会过去,又朋友送他……”
“送送送!送什么送!不会是上次那个小混混吧!万一小混混把人拐去玩了怎么办!”
“南书每年都会回去的,毕竟是他爸妈的……”
“姜南书就是个白眼狼!他爸妈就是他克死的,葬礼都没见他掉过眼泪,忌日跟朋友跑出去玩也不奇怪。”赵晓梅翻着白眼,“要是人没去,范老板那看你怎么交待,事情办不好,睿睿的赞助费怎么办?”
姜子睿听到这里,憋不住了,“就是,没读上实验,我考不上大学怎么办,我可不想出去打工当工人,一点出息都没有!”
潘春花一听说会影响孙子的前途,赶紧说道:“那不行,我去找他,他不来我就躺地上不走了,看谁丢得起这个脸。”
“就是就是,上次哪个小混混哪来的车送他?别是吹牛的……”姜子睿对上次的事情耿耿于怀。
虽然那天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可还是有不少人看到他被爆锤一顿,除了痛之外,自尊心也受伤了。
偏偏这事姜子睿还不敢声张,实验那边校规很严,涉及到在外打架的事情尤其严格。如果被学校知道了,他要吃不了兜着走。
总之,上次去五中找姜南书,他家一家人都扎扎实实吃了个闷亏。
姜子睿眼睛转了转,又开心起来,反正姜南书再怎么样也读不了实验的高中部。
“哇靠,迈巴赫诶,爸,你看,我还没见过真车呢,太,太吊了。”
姜建斌不认识迈巴赫,却也听厂里同事聊过几句,知道是很贵,贵到他们一辈子不吃不喝也买不起的车。
他还没说什么,又听姜子睿大声惊呼,“那,那个不是姜南书吗?他那朋友那么有钱的?”
***
姜南书的老家,在距离醴州两个多小时的乡下。
他父母过世时,按照风俗葬在了附近山上。每年这个时候,姜南书都要待在祠堂为父母祈福守灵,第二天一早再去山上扫墓。
这都是当地的风俗。
村子里的亲戚接待了他们几人,带点东西给点买菜钱就算是报酬,每年都是这样。
不一样的在于,多了几个外人。
村子里的桌子是老式的木制方桌,姜南书和纪风眠挤在一条长板凳上,赵森和方晓挤在一起。
板凳是也是木头的,长长细细的一条。纪风眠从来没坐过这种椅子,怎么都觉得不舒服。
桌上的菜色也很简单,青菜、咸肉,烹饪手法粗糙,米饭是去年的陈米,带着谷仓里放久了独有奇怪味道。
总之,三个从安平市过来的少年,都不习惯。
纪风眠尤其如此,他都没怎么动筷子,扒了几口饭也是看着姜南书的脸才勉强咽下去。
他觉得不太对劲,在自己的记忆中,明明是跟爷爷奶奶在老家生活了好几年。爷爷奶奶的老家也是和这里差不多的地方,顶多是在富裕些的镇子里。
可是,纪风眠却哪哪都觉得不习惯,仿佛是第一次到这样的地方。
他的异状,倒是被对面的姜子睿看到。
“纪……纪哥,你不舒服吗?”姜子睿讨好地问了一句。
纪风眠瞥他一眼,“呵。”
他知道姜子睿这种人是怎么回事,被打了一顿巴巴凑上来,不是因为钱还能是什么。
纪风眠最讨厌这种人,也不想搭理。要不是看在姜南书的面子上,他甚至不会和这种人坐在同一桌吃饭。
纪风眠也不明白,为什么姜南书会和这么一家人是亲戚,明明没有哪里像。
“出去走走吧,你们不是过来看看风景吗?”姜南书忽然开口。
纪风眠回过神来,“啊,好。”
姜南书放下筷子,“我吃饱,先走了。”
他起身,也没管潘春花黑着脸骂了句“没规矩”,转身就和纪风眠三人一起离开。
他带着几人沿着青石板铺就的小路,向着村子外的方向而去。这里很安静,年轻人几乎都已经外出,只留下些老人守在村中。
没人说话。
连纪风眠也一样。
在车上的时候,他就知道了今天是姜南书父母的忌日,一路上,姜南书没说话,纪风眠也不敢多问。
他们沉默地走了几分钟,方晓觉得气氛着实尴尬,随口说了一句,“这地方,风景还真不错啊。”
的确,眼前的村庄是典型的江南村落,青石板铺就的石板小路,青瓦白墙。虽然不够繁华,却够安静。
“嗯。”姜南书说,“我带你们先逛逛。”
村庄不大,短短二十分钟,就把边边角角的地方都走了个遍。
姜南书不想回去,又带着纪风眠三人去远处的河边玩,顺便还去探索了一处废弃的道观。
等到能称得上是风景的地方都走完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
他们停在了路旁,不远处,把他们送过来的司机在车里等着。
姜南书停了下来,“好了,你们先回醴州吧,今天谢谢你了。”
纪风眠愣了一下,眉毛拧了起来,“啊?你这就赶我走了?都不留我住一晚,明天,我还能陪你一起去扫墓……”
姜南书见他语气有点凶,眼神却带着点委屈,解释道:“我看你刚刚很不习惯,晚上我要在祠堂里守一晚上长明灯,你们更加住不习惯。”
纪风眠不服气,“你怎么知道我住乡下不习惯,当初我小时候,就一直跟我爷爷奶奶住在乡下的!”
姜南书听到这里,愣了一下,“你以前住乡下?”
“对啊,所以你可不能以这个理由赶我走!”
对个鬼。
你小时候分明一直住在醴州。
姜南书简直压抑不住反驳的冲动,只是想想此前每次纪风眠提起过去事情时的异样,他还是把疑问压了下去。
对方都忘了,没有什么好问的。
而且,上次纪风眠住院的时候,李律师透露的那些事情,也让姜南书不太想去问过去的事情。
以免发生什么意料之外的麻烦,维持像现在这样的朋友关系,挺好的。
姜南书换了个说法,“待会我就要进祠堂里去了,你不回去的话在村子里干什么?”
纪风眠更加不服气,“我跟你一起去祠堂啊,他们俩想待这里玩就这里玩,不想的话就回醴州好了。”
“不行的。”
“为什么不行!”
两人一句接一句,看起来像是要吵起来。赵森和方晓默默退了两步,缩小存在感,甚至觉得他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姜南书看着气鼓鼓地纪风眠,放软了语气,“我不是赶你走,当地风俗,只有姜姓人或者是上了家谱的才能进祠堂。”
纪风眠不依不挠,“怎么上家谱,我去想想办法?”
姜南书用看傻子的目光看他片刻,不想回答这个愚蠢的问题。
“说啊。”
赵森看不下去了,小声提醒,“那个,风哥,外姓人要上家谱的话,好像只能结婚。”
一击必杀。
纪风眠大受打击,“……,我走了,再见,明天来接你。”
一连串话说完,他也不等回话,就垂头丧气地走了。
纪风眠离开的背影太过萧瑟,甚至让姜南书都没来得及拒绝对方过来接。总觉得,纪风眠似乎受了不小的打击。
如果他再说一句不要来接的话,对方说不定会汪的一声哭出来。
他轻轻笑了一下,因为面对那家人而阴霾的心情,晴朗些许。
进入祠堂的时候,夕阳自天井洒落其中,在中央的巨大水缸中落下细碎的金色光芒。
姜南书走过去,坐在一旁的蒲团上,随后又从书包里拿出了一本书,低头开始看了起来。
看书的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便是将近半夜十二点多。
此时,已经差不多到了姜南书睡觉的时间,他觉得有些困倦,揉了揉眼睛,把书本合上。
祠堂外间的桌上,有村里人准备的浓茶,便于守长明灯的人保持精神,这都是村子里的惯例。
姜南书起身到外面,喝了杯茶,又回到里间坐下。
明明之前每次喝过茶之后,他都能很快提起精神来,这一次却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更困了。
姜南书勉强撑了一会后,还是抵挡不住汹涌而来的睡意,靠在墙上闭上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下本开《白月光他在惊悚游戏当炮灰》,求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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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完美,薛砚舟得以提前退休。
没想到,他修补的新生世界在一夕之间坍塌进终结之地,主角们都成为惊悚游戏中鬼见愁的大佬。
大佬们唯一的愿望就是再见一见当年的那个人,终结之地因这强烈的执念越发混乱。
管理局只得高薪返聘薛砚舟救场,并给他一个白月光转世成菜鸟抱大腿抚慰大佬心灵的剧本。
薛砚舟:“我觉得不行,还是白月光成为黑月光让大佬释然的剧本比较好。”
于是,薛砚舟成为惊悚游戏中永远第一个犯蠢送死炮灰菜鸟,不一样的地方在于
他死后便加入厉鬼方,成为卧底。
***
下水道里蔓延而出的头发,在大楼中搜寻着每一个能寄生的人。
大佬一把烧了满屋的头发,从衣柜里救出个一脸炮灰相的菜鸟。只看了一眼,就把菜鸟带在了身边。
队友:“他保护你,只是因为他在意这个长相的人,你最好看清楚自己的定位。”
薛砚舟:“嘤,我好害怕~”
大佬:“果然不是他,皮囊相似而已。”
最后关头,所有人才发现薛砚舟是第一个被寄生的人。
大佬掐着卧底的脖子,咬牙问:“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薛砚舟一把掀了马甲,微笑回答:“你看我有几分像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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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砚舟最喜欢刺激,惊悚游戏中当炮灰尤其刺激,骗大佬更是刺激上的刺激。
直到有一天,大佬们联合起来,他翻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