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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张晓梅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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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的那天晚上,在我家吃了饭喝了点酒,当时已经半夜了,他说晓梅怀孕了不方便住一起,要回知青宿舍住,谁知道就......”张广庆耐着性子解释道。
孟淑芬叹了一口气,没再继续追问。
张广庆家里,陈喜英正在院子里洗衣服,冰凉的水把她的手指头冻得通红。
季书礼正坐在轮椅上晒太阳,张晓梅挺着肚子坐在旁边的凳子上陪他聊天,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
“我的礼礼啊......”一进院子门,孟淑芬就看到了坐在轮椅上的季书礼,撕心裂肺地哭喊着就冲了过去。
可到了季书礼的面前,她又急忙放慢了脚步,小心翼翼地蹲下身子,掀开盖住他双腿的小褥子,呜咽着说道:“你的腿到底咋样了啊,你当时咋不发电报呢?非得过那么久才写信?”
“妈,我的腿没事了,就是摔骨折了而已,做了手术就没事了。”季书礼看到自己的妈妈,眼圈儿也红了,但还是轻描淡写地说着自己的伤情,“医生说三个月就完全恢复了。”
“三个月后真的能完全恢复吗?”季光业也来到了季书礼的身旁,“你说是在公社医院里做的手术,能保证手术质量吗?”
“应该能吧。”季书礼说得很心虚,不敢把有可能成为瘸子的事情说出来。
已经过去了那么久,说这些只能增加父母的担心,毕竟程光华当时只是说有可能成为瘸子而已。
“走,咱们走,现在马上就走,回城到大医院拍拍片子,如果手术没做好,还来的及重新矫正。”孟淑芬说着站起来就要去推轮椅,她内心的焦急完全写在了脸上和行动上。
呆呆看了半晌的陈喜英这才反应过来这两人是季书礼的父母,慌忙在棉袄上擦了擦手,讪笑着说道:“亲家啊,你们,你们先到屋里坐着,我去给你们倒水,去给你们做饭。”
“就是啊,亲家,你们大老远的来了,先喝点水吃完饭再说回城拍片的事,也不差也一会儿功夫。”张广庆也急忙说道。
说完,张广庆又拉了一下旁边不知所措的张雪梅道:“这就是你公公婆婆,还不赶紧叫爹叫娘。”
“晓梅,叫爸爸、妈妈就行。”季书礼也拉了拉张晓梅的衣襟,提醒道。
“爸,爸爸,妈妈......”张雪梅平时叫惯了爹,叫惯了娘,叫出来的爸爸妈妈很是扭捏,就像是心不甘情不愿似的。
“奥,这就是晓梅啊,挺好的姑娘。”孟淑芬这才仔细打量了一下张雪梅,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不急不缓地说道,“来的紧张,没来得及准备红包,以后补上。”
季书礼写信时,把小腿骨折和结婚的事情全都说清楚了,孟淑芬知道现在再反对他们的婚事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以后还得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面子上的事情总得要做足的。
而且,张雪梅肚子里还怀了儿子的骨肉,既然已经结婚,也没必要打胎了,那也就是她的亲孙子了。
季光业也客气地说了句:“这几天辛苦雪梅姑娘照顾书礼了。”
张晓梅羞怯地低下了头,右手轻轻放在隆起的肚子上,脸蛋白里透红,像极了一个贤妻良母。
“几个月了?”孟淑芬终于把注意力从季书礼的腿上转移到张晓梅身上。
“应该是五个多月了吧?”张雪梅小声回答道,目光看向季书礼,“是书礼帮着我算的,五个多月了。”
“五个多月这么大的肚子,还不错,平时得多吃点好的,营养得跟上。”孟淑芬点点头,说话的语气也慢慢变得温和起来,刚来时的怒气和伤心已经消散了。
陈喜英已经在堂屋里摆好了桌子,备好了茶水,出来听见就插话道:“亲家母,你放心,在吃穿上,我们亏待不了晓梅的,保准能把肚子里的孩子养的好好的。”
“那就好,那就好。”孟淑芬点点头,又嘱咐道陈喜英道,“简单准备点饭就好,我们吃完午饭就接着带书礼回去。”
吃饭的时候,孟淑芬也把这么着急接季书礼的缘由也解释清楚了。
一是怕公社医院的医术水平不够,早点接回去检查清楚,如果有纰漏还能补救,否则留下后遗症就很麻烦。
二是得保住季书礼的工作,反正他在报社做编辑,不需要来回跑动,拄着拐上班也不会耽误干活。
孟淑芬说得有条有理,张广庆和陈喜英不得不连连点头。
只是张晓梅有些不乐意了:“那我和书礼岂不是又得分开?我还想亲自照顾书礼呢。”
“你的肚子已经这么大了?还怎么照顾书礼呢?”孟淑芬看了一眼张晓梅的肚子,皱着眉头问道。
“做饭,洗衣服,我都能做啊,还能推着轮椅带书礼散散心。”张晓梅很自然地说道,“肚子大又不影响我干活。”
“是啊,我们乡下女人没那么娇气,都是上午还能挑水浇地呢,下午就生了。”陈喜英也不希望女儿和女婿分开。
孟淑芬坚持道:“那也不能让书礼继续留在这里啊,他的工作来之不易,丢了可就难再找这样好的了。”
“要不让晓梅跟着回城里去?”季光业犹犹豫豫地提议道。
“倒不是不行,就是咱们住在一楼,不用上下楼梯。”孟淑芬沉吟道,“就是这边得开介绍信,城里经常有检查的。”
张广庆没想到刚来时气势汹汹孟淑芬竟然这么通情达理,心里也松了口气,女儿跟到城里去应该不会受气的吧。
“离家那么远,晓梅,你愿意去吗?”陈喜英是不舍得女儿挺着大肚子跑那么远的,过阵子生孩子的时候万一有点事,都没法去照顾。
“我愿意去!”张晓梅听到公公婆婆竟然愿意让自己去城里,自然是高兴得合不拢嘴,嫁给季书礼,不就是为了某一天能成为城里人吗?
现在就能跟着去城里,那不就相当于天上掉馅饼吗?怎么都得接住这泼天的富贵,所以张晓梅又接着表态道:“我去了城里,一定会好好照顾书礼的,也会好好孝敬公公婆婆的。”
季书礼高兴地在饭桌就抓住了张晓梅的手,回城以后依然能够享受她黑夜里温暖的包裹,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他来的那天晚上,在我家吃了饭喝了点酒,当时已经半夜了,他说晓梅怀孕了不方便住一起,要回知青宿舍住,谁知道就......”张广庆耐着性子解释道。
孟淑芬叹了一口气,没再继续追问。
张广庆家里,陈喜英正在院子里洗衣服,冰凉的水把她的手指头冻得通红。
季书礼正坐在轮椅上晒太阳,张晓梅挺着肚子坐在旁边的凳子上陪他聊天,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
“我的礼礼啊......”一进院子门,孟淑芬就看到了坐在轮椅上的季书礼,撕心裂肺地哭喊着就冲了过去。
可到了季书礼的面前,她又急忙放慢了脚步,小心翼翼地蹲下身子,掀开盖住他双腿的小褥子,呜咽着说道:“你的腿到底咋样了啊,你当时咋不发电报呢?非得过那么久才写信?”
“妈,我的腿没事了,就是摔骨折了而已,做了手术就没事了。”季书礼看到自己的妈妈,眼圈儿也红了,但还是轻描淡写地说着自己的伤情,“医生说三个月就完全恢复了。”
“三个月后真的能完全恢复吗?”季光业也来到了季书礼的身旁,“你说是在公社医院里做的手术,能保证手术质量吗?”
“应该能吧。”季书礼说得很心虚,不敢把有可能成为瘸子的事情说出来。
已经过去了那么久,说这些只能增加父母的担心,毕竟程光华当时只是说有可能成为瘸子而已。
“走,咱们走,现在马上就走,回城到大医院拍拍片子,如果手术没做好,还来的及重新矫正。”孟淑芬说着站起来就要去推轮椅,她内心的焦急完全写在了脸上和行动上。
呆呆看了半晌的陈喜英这才反应过来这两人是季书礼的父母,慌忙在棉袄上擦了擦手,讪笑着说道:“亲家啊,你们,你们先到屋里坐着,我去给你们倒水,去给你们做饭。”
“就是啊,亲家,你们大老远的来了,先喝点水吃完饭再说回城拍片的事,也不差也一会儿功夫。”张广庆也急忙说道。
说完,张广庆又拉了一下旁边不知所措的张雪梅道:“这就是你公公婆婆,还不赶紧叫爹叫娘。”
“晓梅,叫爸爸、妈妈就行。”季书礼也拉了拉张晓梅的衣襟,提醒道。
“爸,爸爸,妈妈......”张雪梅平时叫惯了爹,叫惯了娘,叫出来的爸爸妈妈很是扭捏,就像是心不甘情不愿似的。
“奥,这就是晓梅啊,挺好的姑娘。”孟淑芬这才仔细打量了一下张雪梅,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不急不缓地说道,“来的紧张,没来得及准备红包,以后补上。”
季书礼写信时,把小腿骨折和结婚的事情全都说清楚了,孟淑芬知道现在再反对他们的婚事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以后还得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面子上的事情总得要做足的。
而且,张雪梅肚子里还怀了儿子的骨肉,既然已经结婚,也没必要打胎了,那也就是她的亲孙子了。
季光业也客气地说了句:“这几天辛苦雪梅姑娘照顾书礼了。”
张晓梅羞怯地低下了头,右手轻轻放在隆起的肚子上,脸蛋白里透红,像极了一个贤妻良母。
“几个月了?”孟淑芬终于把注意力从季书礼的腿上转移到张晓梅身上。
“应该是五个多月了吧?”张雪梅小声回答道,目光看向季书礼,“是书礼帮着我算的,五个多月了。”
“五个多月这么大的肚子,还不错,平时得多吃点好的,营养得跟上。”孟淑芬点点头,说话的语气也慢慢变得温和起来,刚来时的怒气和伤心已经消散了。
陈喜英已经在堂屋里摆好了桌子,备好了茶水,出来听见就插话道:“亲家母,你放心,在吃穿上,我们亏待不了晓梅的,保准能把肚子里的孩子养的好好的。”
“那就好,那就好。”孟淑芬点点头,又嘱咐道陈喜英道,“简单准备点饭就好,我们吃完午饭就接着带书礼回去。”
吃饭的时候,孟淑芬也把这么着急接季书礼的缘由也解释清楚了。
一是怕公社医院的医术水平不够,早点接回去检查清楚,如果有纰漏还能补救,否则留下后遗症就很麻烦。
二是得保住季书礼的工作,反正他在报社做编辑,不需要来回跑动,拄着拐上班也不会耽误干活。
孟淑芬说得有条有理,张广庆和陈喜英不得不连连点头。
只是张晓梅有些不乐意了:“那我和书礼岂不是又得分开?我还想亲自照顾书礼呢。”
“你的肚子已经这么大了?还怎么照顾书礼呢?”孟淑芬看了一眼张晓梅的肚子,皱着眉头问道。
“做饭,洗衣服,我都能做啊,还能推着轮椅带书礼散散心。”张晓梅很自然地说道,“肚子大又不影响我干活。”
“是啊,我们乡下女人没那么娇气,都是上午还能挑水浇地呢,下午就生了。”陈喜英也不希望女儿和女婿分开。
孟淑芬坚持道:“那也不能让书礼继续留在这里啊,他的工作来之不易,丢了可就难再找这样好的了。”
“要不让晓梅跟着回城里去?”季光业犹犹豫豫地提议道。
“倒不是不行,就是咱们住在一楼,不用上下楼梯。”孟淑芬沉吟道,“就是这边得开介绍信,城里经常有检查的。”
张广庆没想到刚来时气势汹汹孟淑芬竟然这么通情达理,心里也松了口气,女儿跟到城里去应该不会受气的吧。
“离家那么远,晓梅,你愿意去吗?”陈喜英是不舍得女儿挺着大肚子跑那么远的,过阵子生孩子的时候万一有点事,都没法去照顾。
“我愿意去!”张晓梅听到公公婆婆竟然愿意让自己去城里,自然是高兴得合不拢嘴,嫁给季书礼,不就是为了某一天能成为城里人吗?
现在就能跟着去城里,那不就相当于天上掉馅饼吗?怎么都得接住这泼天的富贵,所以张晓梅又接着表态道:“我去了城里,一定会好好照顾书礼的,也会好好孝敬公公婆婆的。”
季书礼高兴地在饭桌就抓住了张晓梅的手,回城以后依然能够享受她黑夜里温暖的包裹,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