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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失踪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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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霞的猪肉摊并不多,熬炼猪油的摊子更是少之又少。
童洛锦三人挨个摊子去了一趟,多亏了温平的鼻子,他竟然能准确地在几个摊位中间辨别出味道最为相近的那一个摊子,没想到自己的一时心软竟给自己寻了个得力的助手,童洛锦欣喜若狂,揉着温平的头发好一顿夸奖,还特地给他买了两串糖葫芦当作奖励。
童洛锦借着买猪油的借口和猪肉摊的老板攀谈几句,这老板是个仗义人,说起话来果断又爽利,临了还给童洛锦多搭上了一勺猪油,童洛锦连连道谢,老板不肯多收钱,她摸遍了全身,只能将手中给温平买的梨花酥送给老板一袋,让他带回去吃,那老板瞧见梨花酥,竟唉唉叹了一口气,道过谢却没有接:“客人若是早些日子来,我家那小子见了这梨花酥定是要走不动道的,只是……”
他叹了口气,没有继续说。童洛锦瞧着这摊位上只他一人,好奇道:“大哥家中有孩子?”
老板的眼神暗淡下去:“有过的……”
联想到这残留的纸屑,色呈牙黄,那模样不正是学童誊写习字时用的毛边纸吗?!
那大概是找对地方了!童洛锦的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起来,问那老板道:“许是谈到了您的伤心事,不过您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说给我听听,说不定我能帮上什么忙的。”
那老板看她一眼,也没指望他能帮上什么忙,不过有人愿意听他倾诉也是极好的,他扯了扯嘴角,道:“我家有一个小子,七岁了,懂事又激灵,送他去上学堂,先生都夸他学东西快,记子记得牢,以后是个能当秀才的料……”
谈及爱子,老板的眸子中泛出晶莹的光:“我和他娘都指望着他长大了考取功名光宗耀祖呢,但是谁曾想……他竟然不见了!不知道是哪个杀千刀的拐走了我儿,我与他娘行事本分,从没做过伤天害理之事啊!我儿丢了,我都找不出是哪家仇人所为。”
童洛锦为他递了张帕子,“这是何时的事情?可有报官?”
老板没接,用袖子拭了拭泪,继续道:“一个多月了吧,早就报过官了,但是这时有发生的事,官府查了多年也未见结果,只能等着了。”
“时有发生?”童洛锦道,“莫不成彭霞经常有孩子失踪?”
老板奇怪的看她一眼:“姑娘不是本地人?不知道这回事儿么。”
童洛锦道:“我与舍弟是来探亲的,确实不是本地人士,不过我阿弟曾在官府里当过差,指不定能帮上什么忙呢。”
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官府里当过差的童温祺一脸茫然。
老板扫了一眼童温祺,生得一副好皮相,瞧上去就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看不出来有什么本事,他哀叹一声,道:“罢了,官府里这么多年都没有查出来的事情,难不成你们还能查出来不成?”
童洛锦生怕断了老板这条线索,瞬间将童温祺的侦察能力吹得天上有地上无的,老板听的一愣一愣的,心中想着死马当成活马医也是好的,便道:“那……你们愿意帮我?”
童洛锦自然愿意,大街上多有不便,他们与老板约好了日子了解详细情况,便先行离开了。
童洛锦抬手在童温祺的眉峰上按揉几下,道:“怎么老是皱着眉头,放轻松些。”
眉间被她触碰过的地方热乎乎的,童温祺还想回味之际童洛锦已经把手拿开了,他有些失落,却听见身侧传来一声冷嗤声,同问起侧过头,瞧见温平正用一种古怪的神色瞧着他。
“给。”就在他晃神的片刻里,童洛锦竟又买了两串糖葫芦,一串递给温平,一串递给童温祺,童温祺盯着那糖葫芦,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我……也有吗?”
童洛锦道:“不喜欢吗?我以为你也想吃。”
先前她给温平买的时候,童温祺盯着糖葫芦的眼神几乎要冒出火来。
见他迟迟不接,童洛锦以为她不喜欢,将手收了回来:“不喜欢就算了。”
“不!我很喜欢!”童温祺急切地抓住她缩回去的手,郑重道,“我很喜欢。”
不是喜欢糖葫芦,而是喜欢她给自己的所有东西。
童洛锦觉得他这副急切的模样跟个小孩儿似的,忍不住玩笑道:“又没人跟你抢,这么着急干嘛。”
正抿着糖葫芦的温平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低声发出一声凉气。
童温祺等了他一眼,他也毫不客气地瞪回去。
童洛锦:“……”啧,怎么感觉她养了两个小孩一样。
第二日,童洛锦本几日按照约定的时间去了肉摊老板的家里,这老板姓万,旁人都叫他一声万老三,童洛锦便喊他一声万大哥,万老三的家在村子角上,只有他和妻子两个人住,自从孩子丢了后,他的妻子便失了魂一样,整日里躺在床上,跟她说话好似听不见一般。
万老三灌了一碗水,道:“那天晚上我去给村西头的刘大娘送猪肉,他娘在河边洗衣裳,留他一个人在家里做功课。我家小子很乖的,你不让他出门他就不出门,我们也是万万没有想过他会出事啊。但是偏就那天我们回来的时候,发现屋门开着,孩子不见了,一开始还以为他是去别人家玩了,但是我们把村子里的人都问遍了,也没人看见他,我们这才意识到,孩子……可能丢了。”
顿了一顿,万老三抹了一把脸,方才继续道:“其实丢孩子这个事,在我们这儿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前两年丢得勤,把人吓坏了,都把孩子看的跟眼珠子一样,这俩年渐渐没人丢孩子了,我们都以为偷孩子的人已经收手了,或者是不在彭霞了,这才逐渐大了胆子,不在亦步亦趋地跟着孩子了。但是谁知道……怎么就是我家孩子呢?!你说怎么就是我家孩子呢?!”
彭霞的猪肉摊并不多,熬炼猪油的摊子更是少之又少。
童洛锦三人挨个摊子去了一趟,多亏了温平的鼻子,他竟然能准确地在几个摊位中间辨别出味道最为相近的那一个摊子,没想到自己的一时心软竟给自己寻了个得力的助手,童洛锦欣喜若狂,揉着温平的头发好一顿夸奖,还特地给他买了两串糖葫芦当作奖励。
童洛锦借着买猪油的借口和猪肉摊的老板攀谈几句,这老板是个仗义人,说起话来果断又爽利,临了还给童洛锦多搭上了一勺猪油,童洛锦连连道谢,老板不肯多收钱,她摸遍了全身,只能将手中给温平买的梨花酥送给老板一袋,让他带回去吃,那老板瞧见梨花酥,竟唉唉叹了一口气,道过谢却没有接:“客人若是早些日子来,我家那小子见了这梨花酥定是要走不动道的,只是……”
他叹了口气,没有继续说。童洛锦瞧着这摊位上只他一人,好奇道:“大哥家中有孩子?”
老板的眼神暗淡下去:“有过的……”
联想到这残留的纸屑,色呈牙黄,那模样不正是学童誊写习字时用的毛边纸吗?!
那大概是找对地方了!童洛锦的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起来,问那老板道:“许是谈到了您的伤心事,不过您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说给我听听,说不定我能帮上什么忙的。”
那老板看她一眼,也没指望他能帮上什么忙,不过有人愿意听他倾诉也是极好的,他扯了扯嘴角,道:“我家有一个小子,七岁了,懂事又激灵,送他去上学堂,先生都夸他学东西快,记子记得牢,以后是个能当秀才的料……”
谈及爱子,老板的眸子中泛出晶莹的光:“我和他娘都指望着他长大了考取功名光宗耀祖呢,但是谁曾想……他竟然不见了!不知道是哪个杀千刀的拐走了我儿,我与他娘行事本分,从没做过伤天害理之事啊!我儿丢了,我都找不出是哪家仇人所为。”
童洛锦为他递了张帕子,“这是何时的事情?可有报官?”
老板没接,用袖子拭了拭泪,继续道:“一个多月了吧,早就报过官了,但是这时有发生的事,官府查了多年也未见结果,只能等着了。”
“时有发生?”童洛锦道,“莫不成彭霞经常有孩子失踪?”
老板奇怪的看她一眼:“姑娘不是本地人?不知道这回事儿么。”
童洛锦道:“我与舍弟是来探亲的,确实不是本地人士,不过我阿弟曾在官府里当过差,指不定能帮上什么忙呢。”
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官府里当过差的童温祺一脸茫然。
老板扫了一眼童温祺,生得一副好皮相,瞧上去就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看不出来有什么本事,他哀叹一声,道:“罢了,官府里这么多年都没有查出来的事情,难不成你们还能查出来不成?”
童洛锦生怕断了老板这条线索,瞬间将童温祺的侦察能力吹得天上有地上无的,老板听的一愣一愣的,心中想着死马当成活马医也是好的,便道:“那……你们愿意帮我?”
童洛锦自然愿意,大街上多有不便,他们与老板约好了日子了解详细情况,便先行离开了。
童洛锦抬手在童温祺的眉峰上按揉几下,道:“怎么老是皱着眉头,放轻松些。”
眉间被她触碰过的地方热乎乎的,童温祺还想回味之际童洛锦已经把手拿开了,他有些失落,却听见身侧传来一声冷嗤声,同问起侧过头,瞧见温平正用一种古怪的神色瞧着他。
“给。”就在他晃神的片刻里,童洛锦竟又买了两串糖葫芦,一串递给温平,一串递给童温祺,童温祺盯着那糖葫芦,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我……也有吗?”
童洛锦道:“不喜欢吗?我以为你也想吃。”
先前她给温平买的时候,童温祺盯着糖葫芦的眼神几乎要冒出火来。
见他迟迟不接,童洛锦以为她不喜欢,将手收了回来:“不喜欢就算了。”
“不!我很喜欢!”童温祺急切地抓住她缩回去的手,郑重道,“我很喜欢。”
不是喜欢糖葫芦,而是喜欢她给自己的所有东西。
童洛锦觉得他这副急切的模样跟个小孩儿似的,忍不住玩笑道:“又没人跟你抢,这么着急干嘛。”
正抿着糖葫芦的温平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低声发出一声凉气。
童温祺等了他一眼,他也毫不客气地瞪回去。
童洛锦:“……”啧,怎么感觉她养了两个小孩一样。
第二日,童洛锦本几日按照约定的时间去了肉摊老板的家里,这老板姓万,旁人都叫他一声万老三,童洛锦便喊他一声万大哥,万老三的家在村子角上,只有他和妻子两个人住,自从孩子丢了后,他的妻子便失了魂一样,整日里躺在床上,跟她说话好似听不见一般。
万老三灌了一碗水,道:“那天晚上我去给村西头的刘大娘送猪肉,他娘在河边洗衣裳,留他一个人在家里做功课。我家小子很乖的,你不让他出门他就不出门,我们也是万万没有想过他会出事啊。但是偏就那天我们回来的时候,发现屋门开着,孩子不见了,一开始还以为他是去别人家玩了,但是我们把村子里的人都问遍了,也没人看见他,我们这才意识到,孩子……可能丢了。”
顿了一顿,万老三抹了一把脸,方才继续道:“其实丢孩子这个事,在我们这儿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前两年丢得勤,把人吓坏了,都把孩子看的跟眼珠子一样,这俩年渐渐没人丢孩子了,我们都以为偷孩子的人已经收手了,或者是不在彭霞了,这才逐渐大了胆子,不在亦步亦趋地跟着孩子了。但是谁知道……怎么就是我家孩子呢?!你说怎么就是我家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