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756章 娶她才是言诺最大的不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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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龙觉得这样安排挺好,只是有一个不对劲之处,他问季饮冰,“让我一个离过婚的男人当伴郎,你们不介意么?”
听到庄龙这问题,季饮冰脸色一正。庄龙见她表情严肃起来,也跟着认真起来。
季饮冰穿着平底鞋,得仰头才能望着庄龙的眼睛说话,她说,“你永远都是我们的好友,我们不介意这个。”
庄龙不肯承认自己有些被感动到。
他假装搓了搓胳膊,说,“好麻,肉麻。”
知他这别扭反应,是为了掩盖真实的内心想法,季饮冰也没有直接戳破他的伪装,她就问,“那你来不来啊?”
“来啊,让言老大用八抬大轿来请呗。”庄龙语气特别傲。
季饮冰哼了声,怼他,“你不是相当伴郎,你是想当他的新娘子吧?还八抬大轿!要不,我把位置让给你?”饶是季饮冰,也被庄龙厚颜无耻的程度给惊到了。
一向说话不多的她,一口气说了很多字。
庄龙听了这话,不由得想到自己坐上大花轿那,还要跟言诺成亲的样子,不由得心中一寒。他一哆嗦,吓走了脑海里那些不和谐的吓人画面。
“算了算了,我自己开车去,行了吧?”
季饮冰没说行,也没说不行,抬步就走。庄龙赶紧追上去,一路叨叨不停——
“谁当你伴娘?”
这是个正儿八经的问题,季饮冰想了想,还是告诉了他。
“苏珊娜跟阿笙,还有郡阳市季家一个堂妹,叫季玉。”在拟定伴娘名单的时候,季饮冰本来是想邀请潇离的。但潇离的婚礼举办日子定在六月二十七号这天,他们婚期相近,冲撞到一起,潇离肯定是没空的。
一番权衡后,季饮冰才没有邀请潇离。不得已,她就只好找堂妹季玉了。
发现三个伴娘中,两个都是结过婚的,庄龙扬着一对浓黑的眉,说道,“你们倒是不忌讳。”一般人结婚都忌讳颇多,选伴郎伴娘时,要求更是特别多。感情生活不顺的不要,结过婚的不要,离过婚的不要,长得歪瓜裂枣的不要,长得比自己好看的也不想要…
他俩这伴娘伴郎,选的真是随心所欲。
季饮冰说,“百无禁忌才好。”说完,她自己想到了和言诺走到如今,经历过的那些艰辛事,忍不住感慨了一句,她叹道,“敢娶我,才是言诺最大的不忌。”
言诺连她都敢娶,有哪会介意别的。
庄龙是旁观这两个人如何相爱相离,最终又相逢相守的,知他们为了走到今天这一步,都付出了多大的努力,特别的不容易,庄龙不禁肃然起敬来。
“你要幸福。”他祝福季饮冰。
季饮冰仰头去看他,男人脸色很认真,只一个侧身,也可以看出来他脸上带着笑容。
她心里一暖,也说,“你也是。”
庄龙这次没接话。
潇离都要嫁给别的男人了,他的亲儿子就要管别的男人喊爸爸了,他幸福个锤子!
但这些烦心事,庄龙自然不会讲给一个准新娘听。
季饮冰离开庄家后,庄龙亲自开车去商场逛了大半天,终于挑中了一份合适的礼物。回了家,天快黑了,他已经在外面吃了晚饭,回家就直接回了房间。
庄龙洗完澡,穿着短袖短裤坐在阳台上。
闲来无事,他才想起自己之前写过的那篇博客,也不知道有没有看过。他进入自己的博客主页,竟发现那片博客火了,他盯着两千多条的评论,不禁感到愕然。
他竟不知道,他还有当小说作家的潜力。
庄龙挑了些问题,随意回复了几条,然后就退出了博客。他打开文档,打算再写一个有趣的故事。
可这一次,鼠标在一片空白的页面闪烁了很久,迟迟没有敲出一个字来。
他索性放弃。
第二天一早,庄龙故意提前半个小时开始晨跑。
他围着门外的公路跑了两圈,在第三圈的时候,遇见了吉米。吉米穿着白色的背心和黑色的长裤,五十多岁的他跑起步来依然脚下生风。
也不知道他跑了多久,吉米大叔的呼吸都带着一些喘意。
庄龙在吉米的身后喊道,“吉米大叔,早安!”
吉米闻声回过头来,他盯着庄龙看了一会儿,才说,“早啊,阿龙。”
庄龙迈长了步子,跑到了吉米的身旁。
两人像是父子,边谈话边跑步。
吉米问他,“最近好久没看到你了,你在忙什么?”
“在做一个研究。”
“不错。”吉米很尊重别人,不会询问过多关于他人工作的事情。
“吉米大叔,你一定想不到,我将你给我讲的那个案件写成故事后,发到网上,竟然有了几十万的点击量。还有两千多条的留言呢!”庄龙像是被幼儿园老师夸奖的小朋友那样,笑得特别得意。
“吉米大叔,你讲的案件真有吸引力!要不要再讲一个,让我再去笼络一批粉丝?”
吉米盯着庄龙那充满了笑意的脸。
这样的庄龙,天真善良如孩童。
吉米大叔眉目染上笑意,显得没有那么严肃,浑身都充满了正义感。他说,“好啊!”
“今早去我家吃早餐吧,瑞秋最近在研究中国的肉夹馍,老实说,她做的味道很难吃。我建议你也去尝尝,好跟我一起感受下痛苦。”吉米话是这么说,但却笑呵呵的。
一看,就是在变相地秀恩爱。
庄龙听说有肉夹馍吃,就答应了一起吃早餐。
他想着,瑞秋烤的小饼干味道很不错,那么她做的肉夹馍,应该也不会差哪里去。
他抱着期待之心,咬了一大口。
他嚼着嘴里的食物,若说在品尝这肉夹馍之前,他的期待值是一百,那么现在,就成了零了。
这真是…难吃。
庄龙看向吉米,见吉米眉头都没动一下,几口就吃完了一个肉夹馍。见庄龙在发呆,趁瑞秋转身,吉米朝庄龙比了个浮夸的难受表情。
庄龙却笑了。
吃完了早餐,在吉米讲故事前,庄龙先说了一句,“尽管我觉得自己很荣幸,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瑞秋做的肉夹馍,其实很难吃。”
庄龙觉得这样安排挺好,只是有一个不对劲之处,他问季饮冰,“让我一个离过婚的男人当伴郎,你们不介意么?”
听到庄龙这问题,季饮冰脸色一正。庄龙见她表情严肃起来,也跟着认真起来。
季饮冰穿着平底鞋,得仰头才能望着庄龙的眼睛说话,她说,“你永远都是我们的好友,我们不介意这个。”
庄龙不肯承认自己有些被感动到。
他假装搓了搓胳膊,说,“好麻,肉麻。”
知他这别扭反应,是为了掩盖真实的内心想法,季饮冰也没有直接戳破他的伪装,她就问,“那你来不来啊?”
“来啊,让言老大用八抬大轿来请呗。”庄龙语气特别傲。
季饮冰哼了声,怼他,“你不是相当伴郎,你是想当他的新娘子吧?还八抬大轿!要不,我把位置让给你?”饶是季饮冰,也被庄龙厚颜无耻的程度给惊到了。
一向说话不多的她,一口气说了很多字。
庄龙听了这话,不由得想到自己坐上大花轿那,还要跟言诺成亲的样子,不由得心中一寒。他一哆嗦,吓走了脑海里那些不和谐的吓人画面。
“算了算了,我自己开车去,行了吧?”
季饮冰没说行,也没说不行,抬步就走。庄龙赶紧追上去,一路叨叨不停——
“谁当你伴娘?”
这是个正儿八经的问题,季饮冰想了想,还是告诉了他。
“苏珊娜跟阿笙,还有郡阳市季家一个堂妹,叫季玉。”在拟定伴娘名单的时候,季饮冰本来是想邀请潇离的。但潇离的婚礼举办日子定在六月二十七号这天,他们婚期相近,冲撞到一起,潇离肯定是没空的。
一番权衡后,季饮冰才没有邀请潇离。不得已,她就只好找堂妹季玉了。
发现三个伴娘中,两个都是结过婚的,庄龙扬着一对浓黑的眉,说道,“你们倒是不忌讳。”一般人结婚都忌讳颇多,选伴郎伴娘时,要求更是特别多。感情生活不顺的不要,结过婚的不要,离过婚的不要,长得歪瓜裂枣的不要,长得比自己好看的也不想要…
他俩这伴娘伴郎,选的真是随心所欲。
季饮冰说,“百无禁忌才好。”说完,她自己想到了和言诺走到如今,经历过的那些艰辛事,忍不住感慨了一句,她叹道,“敢娶我,才是言诺最大的不忌。”
言诺连她都敢娶,有哪会介意别的。
庄龙是旁观这两个人如何相爱相离,最终又相逢相守的,知他们为了走到今天这一步,都付出了多大的努力,特别的不容易,庄龙不禁肃然起敬来。
“你要幸福。”他祝福季饮冰。
季饮冰仰头去看他,男人脸色很认真,只一个侧身,也可以看出来他脸上带着笑容。
她心里一暖,也说,“你也是。”
庄龙这次没接话。
潇离都要嫁给别的男人了,他的亲儿子就要管别的男人喊爸爸了,他幸福个锤子!
但这些烦心事,庄龙自然不会讲给一个准新娘听。
季饮冰离开庄家后,庄龙亲自开车去商场逛了大半天,终于挑中了一份合适的礼物。回了家,天快黑了,他已经在外面吃了晚饭,回家就直接回了房间。
庄龙洗完澡,穿着短袖短裤坐在阳台上。
闲来无事,他才想起自己之前写过的那篇博客,也不知道有没有看过。他进入自己的博客主页,竟发现那片博客火了,他盯着两千多条的评论,不禁感到愕然。
他竟不知道,他还有当小说作家的潜力。
庄龙挑了些问题,随意回复了几条,然后就退出了博客。他打开文档,打算再写一个有趣的故事。
可这一次,鼠标在一片空白的页面闪烁了很久,迟迟没有敲出一个字来。
他索性放弃。
第二天一早,庄龙故意提前半个小时开始晨跑。
他围着门外的公路跑了两圈,在第三圈的时候,遇见了吉米。吉米穿着白色的背心和黑色的长裤,五十多岁的他跑起步来依然脚下生风。
也不知道他跑了多久,吉米大叔的呼吸都带着一些喘意。
庄龙在吉米的身后喊道,“吉米大叔,早安!”
吉米闻声回过头来,他盯着庄龙看了一会儿,才说,“早啊,阿龙。”
庄龙迈长了步子,跑到了吉米的身旁。
两人像是父子,边谈话边跑步。
吉米问他,“最近好久没看到你了,你在忙什么?”
“在做一个研究。”
“不错。”吉米很尊重别人,不会询问过多关于他人工作的事情。
“吉米大叔,你一定想不到,我将你给我讲的那个案件写成故事后,发到网上,竟然有了几十万的点击量。还有两千多条的留言呢!”庄龙像是被幼儿园老师夸奖的小朋友那样,笑得特别得意。
“吉米大叔,你讲的案件真有吸引力!要不要再讲一个,让我再去笼络一批粉丝?”
吉米盯着庄龙那充满了笑意的脸。
这样的庄龙,天真善良如孩童。
吉米大叔眉目染上笑意,显得没有那么严肃,浑身都充满了正义感。他说,“好啊!”
“今早去我家吃早餐吧,瑞秋最近在研究中国的肉夹馍,老实说,她做的味道很难吃。我建议你也去尝尝,好跟我一起感受下痛苦。”吉米话是这么说,但却笑呵呵的。
一看,就是在变相地秀恩爱。
庄龙听说有肉夹馍吃,就答应了一起吃早餐。
他想着,瑞秋烤的小饼干味道很不错,那么她做的肉夹馍,应该也不会差哪里去。
他抱着期待之心,咬了一大口。
他嚼着嘴里的食物,若说在品尝这肉夹馍之前,他的期待值是一百,那么现在,就成了零了。
这真是…难吃。
庄龙看向吉米,见吉米眉头都没动一下,几口就吃完了一个肉夹馍。见庄龙在发呆,趁瑞秋转身,吉米朝庄龙比了个浮夸的难受表情。
庄龙却笑了。
吃完了早餐,在吉米讲故事前,庄龙先说了一句,“尽管我觉得自己很荣幸,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瑞秋做的肉夹馍,其实很难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