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九十四章 骑马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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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克明带着左姝箐出城门的时候,正好一个道士模样的人和一个灰头土脸的青年、一个垂头村妇打扮的人坐在牛车上进城。
避过了这些风尘仆仆和那些挑菜背柴的辛苦人,高克明和左姝箐总算走到离城门稍远的开阔处,可惜京师太过繁华,即使是在这宽敞的大路上,也有很多车马拥挤,麻烦就此诞生。
“你确定是走这条路?这路上的车马都快比城门那边多了。”高克明对此有所怀疑。
“兄长放心,主要是这边平坦,适合跑马也自然适合赶路,所以那些商人们才走这条路。咱们再往前走一两里就好多了。”左姝箐解释。
“让开!让开!”一个声音从前边传来,不等高克明反应过来,一个士卒就骑着黄马,背上一杆小旗,狂飙突进,冲到了眼前,而后根本不停留,继续往城门口冲。
“死了你爹啊,急着奔丧啊!”左姝箐骑着墨麒麟差点被撞倒,完全失了风度,不禁破口大骂。
高克明则是扶住一个瘦弱的汉子,关切地问:“兄弟,怎么样,没事吧?”
那汉子慌忙推开高克明,站立起来,摆摆手:“没事,没事。”而后捂着衣服,低着头跑了。
高克明目送那人离开,又瞧了一眼远去城门的士卒,眉头皱了皱。这种情况,八成是紧急军情,想一想,现在有紧急军情的地方怕是只有山南四郡,难不成是官军打了败仗?
“没事吧?”高克明抬头问。
左姝箐摇了摇头,还是有些生气:“这些当兵的,就不看人吗?”
“大概是军情紧急吧。”高克明也算是当过兵的,不由解释,“有时候消息晚传递一会儿,前线就是数百条人命啊。”
“哼,我倒是见刚才不少人为了避马,把自己都给摔倒了。”左姝箐依旧有些生气,不过她也不是那种胡搅蛮缠之人,“走吧,从这往东,到南边那片林子附近,就是那处很适合跑马的山坡,有路,但是行人少。”
“嗯。”高克明边拍自己身上的灰边点头。
进林子没多远,高克明、左姝箐就发现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坐在路边,说是很漂亮其实也不对,她脸上和衣服上都有些尘土,整个人瞧着有些脏,但是她的眼睛异常的迷人,仿佛其中有星辰大海,让人深陷其中;那褐色的眸子明亮中带些渴求,让人不禁升起一些怜爱。
她瞧着左姝箐,左姝箐也瞧着她,直到拉开点距离之后,左姝箐才收回目光,小声说:“兄长,你刚才发现了没有,那人的眼睛真漂亮啊,就像会说话一样。”
高克明头也没抬,继续看着前方:“她眼睛是在说话啊,你没发现吗?她手放在脚上,看咱们三人却一直盯着你吗,想说话却什么也没说,这是犹豫呢。”
“哦?”左姝箐闻言又扭头瞧了瞧,然后俯下身子问:“兄长,她想说什么?”
“当然是求人帮忙啦,我看她八成是扭了脚,看见咱们有马,想请咱们帮忙载一程。又想到是陌生人,可能咱们和她不是顺路什么的缘故,所以才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高克明优哉游哉地说。
“兄长,停一下。”
“怎么?”高克明抬头,然后顺着左姝箐的目光往后瞅了瞅,“你打算去帮忙?”
“一个姑娘家,要是真像你说得那样,在这种地方等人帮忙那还不得等到天黑,咱们去问问,说不定还能载她一程。”左姝箐认真道。
高克明瞧着左姝箐,片刻之后,他点点头。不能因为自己讨厌麻烦而伤害了一份善良。
大概是因为有左姝箐这么一个姑娘,所以那位女人很容易放下了戒心,和高克明他们聊了起来。和高克明猜测的几乎一样,那个觉得军情如火的士卒吓得这位女子在躲避时一不小心崴了脚,只能坐在这离城三四里的林子里期待过路的好心人帮忙。不过由于她是要回城,而瞧着高克明三人是往山里走,所以打消了请求的心思。
在了解情况后,左姝箐大手一挥,把阿虎这个小尾巴派去送女人回城了。没这个眼线,她可以在山坡这里放纵地骑一会了。
不过,这山坡并非私人的土地,除了左姝箐,竟然还有一些少年在此练习。让高克明比较意外的是,左姝箐和其中两个比较熟,甚至称兄道弟。
“这是茅大头,别看他的马是好马,可是骑术还不如我呢。这个小帅哥是丁宝宝,这快结婚了,还不会骑马,所以来这练一练。这位,就是我兄长,你们要叫他高大哥。”左姝箐俨然一副熟人老大派头。
“姝箐,你这个魔女啊。”被称为茅大头那个少年无奈一笑,而后抱拳道:“高大哥,小弟姓茅名健,字传康,你叫我传康或者小茅都行。算是姝箐小妹的邻居。”
“高兄弟。”丁宝宝抱拳,客气道:“在下丁共征,勉强算是姝箐的姐夫吧,如她所说,过两个月要和她的闺中姐妹结婚了。只是都快结婚了,我这个新郎还不会骑马,所以才跑到这里来练一练。”
“在下高克明,姝箐的义兄,如今在太学读书。虽然读书,但是骑马这件事,我擅长。”高克明笑道。
“高大哥这么说,那我们这些半桶水就要向你讨教一下了,这几天练习骑马,可是磨得我腚都疼。”茅传康开玩笑道。
“不光骑马,兄长可是能马上开弓射箭,一箭三矢的英雄呢。”左姝箐吹嘘道。
“是吗?”丁共征脸上有些愕然。
“嘿嘿!”高克明尴尬地笑了笑。这小妮子,自己当初是吹牛呢,是能马上开弓不假,但一箭三矢,你为我你老哥是连弩呢!
“我听说这一箭三矢可是胡人‘射雕儿’还是‘巴图鲁’才有的本事啊,难道高兄是生长在边境附近?”茅传康又惊又喜地问,这可是小说里才有的本事啊。
“差不多,差不多。”高克明打哈哈。胡人也没这本事,别说一箭三矢,就是一箭双雕的胡人自己都没见过,倒是偶尔能见一些尿分叉的小头领。
“那高兄弟可算是人杰啊,能文能武!说起来我也在太学挂名,只不过一直在宫中当值,所以几乎没去过。”丁共征赞叹
“快别提你的大内中宵殿前卫了,有几个大内的侍卫不会骑马呢?”茅传康打趣道。
“哈哈!”丁共征笑着摆了摆手,其实里边不会骑马的还真不少,毕竟战马这东西,太金贵;驮马这东西,主要也不是用来骑的。
“丁兄可是春风得意,又是成了大内的侍卫,又要娶美娇娘,哪天来太学咱们一起来个金榜题名,这人生,就算完美了!”高克明拿出一副闲聊的架势。这种吹捧的屁话,他从当上衙役第一天起就无师自通,这是小人物生存技能之一,只要在里边混过,都学会了。
“哪里哪里,我是蒙荫的,比不上高兄这种,高兄是走地方举荐进的太学吧。”丁共征很开心地说。
“是,走的举荐,比不上丁兄啊,蒙荫啊,那可是公侯之家的荣耀啊。”高克明说着好话。
但左姝箐的脸色却不是很好,虽然还挂着笑容,高克明还是能看到她眼角眉梢的不快。
稍稍思索了一下,高克明决定在几人面前表演一下自己的马术。之后是叫好,几人短暂的再次寒暄,最后分开。
“你不喜欢那个两人?”高克明牵着墨麒麟和左姝箐到山坡另一头时问道。
“不是,我只是不喜欢丁宝宝……嗯,还有他娘。”左姝箐摇了摇头。
高克明眼睛转了转:“你不会是讨厌他,不想让你的姐妹嫁给他吧。”
左姝箐点点头,又摇摇头:“说起来他们也算青梅竹马,门当户对。可是丁宝宝他娘是个很刁蛮任性而且喜欢摆架子的女人,璇姐嫁过去肯定要受气,而丁宝宝又是个没主见还好色的家伙,璇姐受气了,他肯定不敢维护璇姐,说不定还要在外边拈花惹草。”
对于这种事,高克明不想评论什么,一来他评论没什么意义;二来,少女也只是想找个倾诉的对象,自己只要静静听着就好。
“其实这事儿也没什么好说的,璇姐自己愿意,家里又定下了亲,我个外人插什么嘴。只不过是处得时间久了,替她担心罢了。兄长,你放开辔头,我自己骑一小会。”
高克明松开,小心地看着少女驰骋。大概她出门时的心情应该还是很快活,见到丁共征时也没多想什么,只是开口之后突然意识到了。人,最大的悲哀不是自己有个悲哀的结局,而是一个人能清醒地看到最亲近之人悲哀的结局却无力改变,而最亲近之人却自以为幸福地接受了这种注定悲哀。
不过别人的事,不是高克明的事情。做人不能想太多,不然活太累。从草原到现在,高克明从来不去主动承担和招惹事情,除非这能给他带来同风险成正比的收益。现在,他眼前和心里只有那个英姿飒爽的少女,这算是他在人世间的半个亲人。
高克明带着左姝箐出城门的时候,正好一个道士模样的人和一个灰头土脸的青年、一个垂头村妇打扮的人坐在牛车上进城。
避过了这些风尘仆仆和那些挑菜背柴的辛苦人,高克明和左姝箐总算走到离城门稍远的开阔处,可惜京师太过繁华,即使是在这宽敞的大路上,也有很多车马拥挤,麻烦就此诞生。
“你确定是走这条路?这路上的车马都快比城门那边多了。”高克明对此有所怀疑。
“兄长放心,主要是这边平坦,适合跑马也自然适合赶路,所以那些商人们才走这条路。咱们再往前走一两里就好多了。”左姝箐解释。
“让开!让开!”一个声音从前边传来,不等高克明反应过来,一个士卒就骑着黄马,背上一杆小旗,狂飙突进,冲到了眼前,而后根本不停留,继续往城门口冲。
“死了你爹啊,急着奔丧啊!”左姝箐骑着墨麒麟差点被撞倒,完全失了风度,不禁破口大骂。
高克明则是扶住一个瘦弱的汉子,关切地问:“兄弟,怎么样,没事吧?”
那汉子慌忙推开高克明,站立起来,摆摆手:“没事,没事。”而后捂着衣服,低着头跑了。
高克明目送那人离开,又瞧了一眼远去城门的士卒,眉头皱了皱。这种情况,八成是紧急军情,想一想,现在有紧急军情的地方怕是只有山南四郡,难不成是官军打了败仗?
“没事吧?”高克明抬头问。
左姝箐摇了摇头,还是有些生气:“这些当兵的,就不看人吗?”
“大概是军情紧急吧。”高克明也算是当过兵的,不由解释,“有时候消息晚传递一会儿,前线就是数百条人命啊。”
“哼,我倒是见刚才不少人为了避马,把自己都给摔倒了。”左姝箐依旧有些生气,不过她也不是那种胡搅蛮缠之人,“走吧,从这往东,到南边那片林子附近,就是那处很适合跑马的山坡,有路,但是行人少。”
“嗯。”高克明边拍自己身上的灰边点头。
进林子没多远,高克明、左姝箐就发现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坐在路边,说是很漂亮其实也不对,她脸上和衣服上都有些尘土,整个人瞧着有些脏,但是她的眼睛异常的迷人,仿佛其中有星辰大海,让人深陷其中;那褐色的眸子明亮中带些渴求,让人不禁升起一些怜爱。
她瞧着左姝箐,左姝箐也瞧着她,直到拉开点距离之后,左姝箐才收回目光,小声说:“兄长,你刚才发现了没有,那人的眼睛真漂亮啊,就像会说话一样。”
高克明头也没抬,继续看着前方:“她眼睛是在说话啊,你没发现吗?她手放在脚上,看咱们三人却一直盯着你吗,想说话却什么也没说,这是犹豫呢。”
“哦?”左姝箐闻言又扭头瞧了瞧,然后俯下身子问:“兄长,她想说什么?”
“当然是求人帮忙啦,我看她八成是扭了脚,看见咱们有马,想请咱们帮忙载一程。又想到是陌生人,可能咱们和她不是顺路什么的缘故,所以才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高克明优哉游哉地说。
“兄长,停一下。”
“怎么?”高克明抬头,然后顺着左姝箐的目光往后瞅了瞅,“你打算去帮忙?”
“一个姑娘家,要是真像你说得那样,在这种地方等人帮忙那还不得等到天黑,咱们去问问,说不定还能载她一程。”左姝箐认真道。
高克明瞧着左姝箐,片刻之后,他点点头。不能因为自己讨厌麻烦而伤害了一份善良。
大概是因为有左姝箐这么一个姑娘,所以那位女人很容易放下了戒心,和高克明他们聊了起来。和高克明猜测的几乎一样,那个觉得军情如火的士卒吓得这位女子在躲避时一不小心崴了脚,只能坐在这离城三四里的林子里期待过路的好心人帮忙。不过由于她是要回城,而瞧着高克明三人是往山里走,所以打消了请求的心思。
在了解情况后,左姝箐大手一挥,把阿虎这个小尾巴派去送女人回城了。没这个眼线,她可以在山坡这里放纵地骑一会了。
不过,这山坡并非私人的土地,除了左姝箐,竟然还有一些少年在此练习。让高克明比较意外的是,左姝箐和其中两个比较熟,甚至称兄道弟。
“这是茅大头,别看他的马是好马,可是骑术还不如我呢。这个小帅哥是丁宝宝,这快结婚了,还不会骑马,所以来这练一练。这位,就是我兄长,你们要叫他高大哥。”左姝箐俨然一副熟人老大派头。
“姝箐,你这个魔女啊。”被称为茅大头那个少年无奈一笑,而后抱拳道:“高大哥,小弟姓茅名健,字传康,你叫我传康或者小茅都行。算是姝箐小妹的邻居。”
“高兄弟。”丁宝宝抱拳,客气道:“在下丁共征,勉强算是姝箐的姐夫吧,如她所说,过两个月要和她的闺中姐妹结婚了。只是都快结婚了,我这个新郎还不会骑马,所以才跑到这里来练一练。”
“在下高克明,姝箐的义兄,如今在太学读书。虽然读书,但是骑马这件事,我擅长。”高克明笑道。
“高大哥这么说,那我们这些半桶水就要向你讨教一下了,这几天练习骑马,可是磨得我腚都疼。”茅传康开玩笑道。
“不光骑马,兄长可是能马上开弓射箭,一箭三矢的英雄呢。”左姝箐吹嘘道。
“是吗?”丁共征脸上有些愕然。
“嘿嘿!”高克明尴尬地笑了笑。这小妮子,自己当初是吹牛呢,是能马上开弓不假,但一箭三矢,你为我你老哥是连弩呢!
“我听说这一箭三矢可是胡人‘射雕儿’还是‘巴图鲁’才有的本事啊,难道高兄是生长在边境附近?”茅传康又惊又喜地问,这可是小说里才有的本事啊。
“差不多,差不多。”高克明打哈哈。胡人也没这本事,别说一箭三矢,就是一箭双雕的胡人自己都没见过,倒是偶尔能见一些尿分叉的小头领。
“那高兄弟可算是人杰啊,能文能武!说起来我也在太学挂名,只不过一直在宫中当值,所以几乎没去过。”丁共征赞叹
“快别提你的大内中宵殿前卫了,有几个大内的侍卫不会骑马呢?”茅传康打趣道。
“哈哈!”丁共征笑着摆了摆手,其实里边不会骑马的还真不少,毕竟战马这东西,太金贵;驮马这东西,主要也不是用来骑的。
“丁兄可是春风得意,又是成了大内的侍卫,又要娶美娇娘,哪天来太学咱们一起来个金榜题名,这人生,就算完美了!”高克明拿出一副闲聊的架势。这种吹捧的屁话,他从当上衙役第一天起就无师自通,这是小人物生存技能之一,只要在里边混过,都学会了。
“哪里哪里,我是蒙荫的,比不上高兄这种,高兄是走地方举荐进的太学吧。”丁共征很开心地说。
“是,走的举荐,比不上丁兄啊,蒙荫啊,那可是公侯之家的荣耀啊。”高克明说着好话。
但左姝箐的脸色却不是很好,虽然还挂着笑容,高克明还是能看到她眼角眉梢的不快。
稍稍思索了一下,高克明决定在几人面前表演一下自己的马术。之后是叫好,几人短暂的再次寒暄,最后分开。
“你不喜欢那个两人?”高克明牵着墨麒麟和左姝箐到山坡另一头时问道。
“不是,我只是不喜欢丁宝宝……嗯,还有他娘。”左姝箐摇了摇头。
高克明眼睛转了转:“你不会是讨厌他,不想让你的姐妹嫁给他吧。”
左姝箐点点头,又摇摇头:“说起来他们也算青梅竹马,门当户对。可是丁宝宝他娘是个很刁蛮任性而且喜欢摆架子的女人,璇姐嫁过去肯定要受气,而丁宝宝又是个没主见还好色的家伙,璇姐受气了,他肯定不敢维护璇姐,说不定还要在外边拈花惹草。”
对于这种事,高克明不想评论什么,一来他评论没什么意义;二来,少女也只是想找个倾诉的对象,自己只要静静听着就好。
“其实这事儿也没什么好说的,璇姐自己愿意,家里又定下了亲,我个外人插什么嘴。只不过是处得时间久了,替她担心罢了。兄长,你放开辔头,我自己骑一小会。”
高克明松开,小心地看着少女驰骋。大概她出门时的心情应该还是很快活,见到丁共征时也没多想什么,只是开口之后突然意识到了。人,最大的悲哀不是自己有个悲哀的结局,而是一个人能清醒地看到最亲近之人悲哀的结局却无力改变,而最亲近之人却自以为幸福地接受了这种注定悲哀。
不过别人的事,不是高克明的事情。做人不能想太多,不然活太累。从草原到现在,高克明从来不去主动承担和招惹事情,除非这能给他带来同风险成正比的收益。现在,他眼前和心里只有那个英姿飒爽的少女,这算是他在人世间的半个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