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初见马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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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李淳风怕骑马冻着泠风,特意雇了辆马车载着两个人去了黄河边,第一天出门的泠风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不时掀着帘子看沿途风景,不禁问李淳风:“哥哥,怎么一路见到的人这么少?山东人口密集,而且现在刚过新年应该很热闹啊?”
李淳风也探头往外看了几眼,面色有些黯然道:“山东人口本占天下半余,大业五年时此地有户四百七十余万,然隋炀帝东征高丽以此为基地,伤民甚深,而自隋末开始山东豪强遍起,连年战乱,血流漂杵,白骨盈野,此时人口不过六十五万余户,已是十去八九了。”
泠风心中狠狠一颤,全身的血液仿佛都一下子失去了热度,血流漂杵,白骨盈野,读史的时候这两个词的出现频率可说是十分之高,每每伴随着外族入侵祸起萧墙等等事件,看的时候也许也为那冷冰冰的文字血淋淋的数字所震慑,但史书之中,从兵连祸结到四海升平不过半页纸,那一页翻过去了,那些头颅和鲜血对看书的人来说也不过就是些铅墨罢了。
可是现在,猝不及防的,居然就离那百战的乱世如此之近,近到那暗淡的血腥还萦绕在每一寸土地,近到那累累的白骨还纠缠于每一条阡陌,近到那萧萧的亡魂还呜咽于每一处村舍。泠风鼻子发酸,只觉心中沉得透不过气来,内乱,外患,每一次动乱都伴着成千上万条性命的毁灭,到改朝换代的时候更是死伤籍枕,动辄以千万计,这不能再称为灾难,这是浩劫,每一次,都是我华夏百姓的浩劫!是我中华文明的浩劫!
为什么,总是自己人杀自己人?为什么,总是被别人屠杀!
泠风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了下来,她拿衣袖胡乱抹了一把,望着沿途流逝的荒芜和凄清,咬了咬唇,深深吸了口气,努力驱散心里涌动着的那一股无名的暴虐。
李淳风在一旁默默地看着,泠风那细小的表情变化全都落在他的眼里,虽然他不知道孩子心里在想什么,但他分明看到了她眼中有三分苍凉,三分悲怆,三分哀痛,甚至,还有一分杀意。面对这人烟凋敝道路荒塞的景象他心里又何尝不沉重如铅,又何尝不是苍凉欲诉悲怆欲呼哀痛欲哭,此伤此痛,人心俱同!但他不知道,为什么这张本该天真无邪的脸上,还会闪现那直欲拔剑而起挺身而斗的杀意?
一大一小二人各有所思,一时无语。所幸这沉寂没有持续太久,只听赶车的大汉一声呼喝停了马车,转身冲着车厢喊:“郎君,前头就是黄河滩区了,今冬暖,有不少大雁来过冬哩!”
听得“大雁”二字,泠风顿时精神一振,一掀车帘就要往下跳,李淳风手疾眼快忙一把把她揪住,“慢点!”他略带无奈道,一边自己先下了车,这才把泠风抱了下来。
一看到眼前的景色,泠风的眼睛一下子就瞪大了,近处是一片残雪半积的浅滩,雪下隐约还犹带青绿,无数只灰黑的鸟类正栖息在这浅滩之上,或立或伏,或扑翅或追逐,一派生机盎然,放眼望去怕不下于几千只,再远处是丛丛的芦苇荡,花絮尚未落尽,飘飘袅袅,迎风飞舞如霰雪流云,层层的苇叶飒飒轻摆,在阳光下恍若千万只鸟儿轻抖着羽毛。
更远处,便是黄河了,只见茫茫的河面上波舒浪卷,这条以桀骜不驯闻名于世的大河此刻平静而安详,只是沉默地向着大海一路汤汤而去。
“真美!”泠风只觉千言万语都不足以描述这幅天然画卷,她愣愣地看着浅滩上的大鸟,“这就是大雁?活的……”
她忍不住就向前跑去,想跑到那群大鸟中间看个仔细,大雁被她所惊,连片飞起,雁呖声声,她顿时玩兴大发,在浅滩上来回奔突,连芦苇丛中也惊出无数大雁,展翅挥翼腾空而起,一时间满天雁舞,映着高阳长河,生机无限。
天高地广,四野苍茫,大河汤汤,群雁翱翔。
泠风奔到黄河边,浩荡的长风卷着河水的潮腥扑面而来,她激动万分,穿越前她也见过黄河,却从未如此靠近这条伟大的河流,一伸手就能够着,她突然放声高喊:“黄河,黄河,我是长江,我是长江!听到请回答!”
旁边的李淳风一直笑吟吟地看着她闹腾,一听她这一声却差点没闪了腰,这孩子,真是太不正常了……他嘴角抽了抽。
然而出乎他意料更出乎泠风意料的是,竟然真的响起了一个声音。
“何人在此喧哗?”
芦苇荡后面晃出了一个身影,一身洗得发白的灰色圆领衫,还有几个补丁,右手还拎着个酒瓶,高高瘦瘦,身姿挺拔,一张脸十分英俊,前额开阔,鼻梁挺直,眉如青山,目若朗星,眉宇间还有一股傲岸之色,只是此时脸上的表情十分古怪,影响了整体效果。
一时间三个人都有些发愣,泠风心里冒出一句话:黄河,原来你长这样……不知怎么就觉得很有喜感,“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李淳风正和那傲岸的青年正在互相打量着,听到这无比傻缺的笑声,李淳风给青年送上一个略带歉意的微笑:这孩子有点缺心眼,请多包涵。于是那青年也不再纠结于刚才那句石破天惊的呼叫黄河,也回了一个微笑:没关系,小的时候都这样,没有最傻,只有更傻。
顿时二人心生一股一见如故惺惺相惜之感,李淳风便上前施礼道:“某岐州李淳风,与小妹泠风在此游览,不意打扰足下,请足下勿怪!”
傲岸青年放下酒瓶回礼:“不敢,马周,本地茌平县人氏。”
“马周——”泠风一把捂住自己的嘴,把后面的话硬吞了回去,尼玛,马周啊!唐初名相,贞观重臣,李治的老师,就是这货?!她瞪着马周,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瞅着,最后目光定格在那个大酒瓶上。大白天跑到黄河边喝酒,这是有多颓废有多堕落啊,这能是马周?话又说回来,这还真不是一般人干得出来的事儿,而且气质如此放旷眼神如此桀骜,没准真是他!
她那一声“马周”又让两个男人把目光投向了她,换了一般人估计早在心里腹诽:这家大人怎么教的,居然直呼本公子大名……马周显然不属于一般人,再者又看了一眼之后他发现这个傻乎乎的胖娃娃长得粉粉嫩嫩的,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大得出奇,着实讨人喜欢,于是便弯下腰,对着泠风呲牙笑了一笑:“小娃儿,叫叔叔!”
泠风舌头打着结:“马……蜀……黍……”等下,这么叫我不是吃亏了?还连带着占我淳风哥的便宜!“不行!你和我哥哥差不多大,我怎么能叫你叔叔呢!”
马周一愣,哈哈大笑,伸手摸了摸泠风的头,“小娃娃很机灵啊!”原来不傻的啊……
泠风心中吐槽:欺负人长得矮啊,一天到晚被人揉脑袋,发型都要乱了啊!“马周……兄你为什么大过年的一个人跑到黄河边来喝酒啊?”
李淳风也关注地看着马周,显然也对这个问题颇感好奇。
却见马周面色黯淡下来,似是自嘲又似自傲地一笑,道:“何惜邓林树,不借一枝栖。无人可伴,自然一人,无处可去,只好来此。”
“何惜邓林树,不借一枝栖……”李淳风心头一震,不由仔细打量起了马周,唐初时尚十分讲究门第家世,李淳风看马周的衣着便知他家境贫寒,但他却神情挥洒自若,气度傲岸不群,颇有魏晋名士之风,不由令李淳风十分心折,他有心想问问马周何事烦心,却又觉得初才相识,多问不免唐突,心中一时犹疑。
泠风却没那么多顾忌,她正在八卦着马周是失恋了还是失业了,在她看来,马周的神情无非就此两种情况,她想了想,道:“相逢即是有缘,马兄可愿与我兄妹同赏黄河,一抒胸臆?”
马周闻言愣了愣,又仔细打量了下泠风,这才觉得这小娃儿有些不同寻常,不由自主点头道:“独饮寂寥,如此甚好。”
李淳风哈哈一笑,一手牵起泠风,一手上前把住马周手臂,道:“不错,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马周亦是一笑,三人遂一起沿着河岸缓步而行,一番攀谈下来,泠风得到的信息是:马周幼时家境尚可,十岁父母丧于战乱,慢慢的就家徒四壁了,有时候饿极了四处去蹭饭,还被人翻几个白眼说上些奚落话,哪怕是自己的几个亲戚都不待见他,典型的屌丝一枚。
好在马周自幼爱读书,所以虽然穷得一塌糊涂但还是成长为了一名有识青年。而且他除了一身才学别的生计营生啥也不会,生活落魄又一直饱受世态炎凉,于是同时也成为了一位愤青,还学会了喝酒。一个年纪轻轻啥都不会又整天酩酊大醉的愤青屌丝,基本就是众人眼中的混混,跟刘邦当年的境遇差不多,但有一点马周要比刘邦强,那就是他的文化水平。
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慢慢的他的才华还是得到了认可,并传到了博州刺史达奚恕耳朵里,达奚刺史就提拔他当了州里的助教。然而马周显然志不在此,因此相当不敬业,迟到早退加醉酒旷工,有一次甚至醉醺醺地在大马路上拦了县令讨要酒钱。
这时候的大唐还很穷,博州的财政当然也不富裕,至少没有富裕到养这么个只拿薪水不干活同时还言传身教误人子弟的助教,达奚刺史已经通报批评他N次了,直到两日前他又一次喝酒误事,被达奚刺史当众骂了个狗血淋头,士可杀不可辱,热血青年马周当场就脱了官服,雄纠纠气昂昂地把老板给炒了。
弄清楚马周同学的生平,泠风不禁唏嘘不已,果然是失业了!话说达奚刺史你真不容易啊,忍了这么个好吃懒做的下属这么久……
不过也不能怪马周同学这种表现,人本来是当宰相的料,你给人一从九品的助教……
撇开对达奚刺史的同情,以泠风的本心来说,她还是十分欣赏马周的,毕竟是他们是同款自由散漫的性子……而且虽然马周不够敬岗爱业,但至少没有为了往上爬而去趋炎附势嘛,否则以他的实力何至于沉沦下僚,这人品就值得大大的赞扬了!
而对李淳风这样出生一个道士世家的青年才俊来说,那更是自由是必须,散漫是常态,除了治学要严谨,其它没啥不能云淡风轻的。
所以,马周这个自父母双亡后孤独了十多年的愤青屌丝,终于迎来了人生中第一对知己!可想而知,三人是越谈越欢,越谈越相见恨晚,恨不得立马斩鸡头烧黄纸磕头拜把子。
当然,此时还不流行这套仪式,寒碜点的撮土为香,庄重点的就得摆三牲歃血为盟了,不过大家都不是拘礼之辈,马周就指着黄河道:“今日与李兄相逢,实乃马周平生之幸,若李兄不弃,周愿与李兄以黄河为誓,结为异性兄弟!”
李淳风大笑道:“正该如此!”二人叙了年齿,马周大一岁,便为兄长,称李淳风为弟。李淳风不由大乐:“此番出来我先得一妹,复得一兄,真乃不虚此行!”
泠风在一旁乐得眼睛都眯起来了,虽然自己没跟着一块儿结拜,不过哥哥的大哥自然也是自己大哥,这位大哥可是大唐将来的宰相啊,有这样的大哥罩着,何等的拉风!这番的大腿可真是抱着了!
第二天一早,李淳风怕骑马冻着泠风,特意雇了辆马车载着两个人去了黄河边,第一天出门的泠风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不时掀着帘子看沿途风景,不禁问李淳风:“哥哥,怎么一路见到的人这么少?山东人口密集,而且现在刚过新年应该很热闹啊?”
李淳风也探头往外看了几眼,面色有些黯然道:“山东人口本占天下半余,大业五年时此地有户四百七十余万,然隋炀帝东征高丽以此为基地,伤民甚深,而自隋末开始山东豪强遍起,连年战乱,血流漂杵,白骨盈野,此时人口不过六十五万余户,已是十去八九了。”
泠风心中狠狠一颤,全身的血液仿佛都一下子失去了热度,血流漂杵,白骨盈野,读史的时候这两个词的出现频率可说是十分之高,每每伴随着外族入侵祸起萧墙等等事件,看的时候也许也为那冷冰冰的文字血淋淋的数字所震慑,但史书之中,从兵连祸结到四海升平不过半页纸,那一页翻过去了,那些头颅和鲜血对看书的人来说也不过就是些铅墨罢了。
可是现在,猝不及防的,居然就离那百战的乱世如此之近,近到那暗淡的血腥还萦绕在每一寸土地,近到那累累的白骨还纠缠于每一条阡陌,近到那萧萧的亡魂还呜咽于每一处村舍。泠风鼻子发酸,只觉心中沉得透不过气来,内乱,外患,每一次动乱都伴着成千上万条性命的毁灭,到改朝换代的时候更是死伤籍枕,动辄以千万计,这不能再称为灾难,这是浩劫,每一次,都是我华夏百姓的浩劫!是我中华文明的浩劫!
为什么,总是自己人杀自己人?为什么,总是被别人屠杀!
泠风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了下来,她拿衣袖胡乱抹了一把,望着沿途流逝的荒芜和凄清,咬了咬唇,深深吸了口气,努力驱散心里涌动着的那一股无名的暴虐。
李淳风在一旁默默地看着,泠风那细小的表情变化全都落在他的眼里,虽然他不知道孩子心里在想什么,但他分明看到了她眼中有三分苍凉,三分悲怆,三分哀痛,甚至,还有一分杀意。面对这人烟凋敝道路荒塞的景象他心里又何尝不沉重如铅,又何尝不是苍凉欲诉悲怆欲呼哀痛欲哭,此伤此痛,人心俱同!但他不知道,为什么这张本该天真无邪的脸上,还会闪现那直欲拔剑而起挺身而斗的杀意?
一大一小二人各有所思,一时无语。所幸这沉寂没有持续太久,只听赶车的大汉一声呼喝停了马车,转身冲着车厢喊:“郎君,前头就是黄河滩区了,今冬暖,有不少大雁来过冬哩!”
听得“大雁”二字,泠风顿时精神一振,一掀车帘就要往下跳,李淳风手疾眼快忙一把把她揪住,“慢点!”他略带无奈道,一边自己先下了车,这才把泠风抱了下来。
一看到眼前的景色,泠风的眼睛一下子就瞪大了,近处是一片残雪半积的浅滩,雪下隐约还犹带青绿,无数只灰黑的鸟类正栖息在这浅滩之上,或立或伏,或扑翅或追逐,一派生机盎然,放眼望去怕不下于几千只,再远处是丛丛的芦苇荡,花絮尚未落尽,飘飘袅袅,迎风飞舞如霰雪流云,层层的苇叶飒飒轻摆,在阳光下恍若千万只鸟儿轻抖着羽毛。
更远处,便是黄河了,只见茫茫的河面上波舒浪卷,这条以桀骜不驯闻名于世的大河此刻平静而安详,只是沉默地向着大海一路汤汤而去。
“真美!”泠风只觉千言万语都不足以描述这幅天然画卷,她愣愣地看着浅滩上的大鸟,“这就是大雁?活的……”
她忍不住就向前跑去,想跑到那群大鸟中间看个仔细,大雁被她所惊,连片飞起,雁呖声声,她顿时玩兴大发,在浅滩上来回奔突,连芦苇丛中也惊出无数大雁,展翅挥翼腾空而起,一时间满天雁舞,映着高阳长河,生机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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泠风奔到黄河边,浩荡的长风卷着河水的潮腥扑面而来,她激动万分,穿越前她也见过黄河,却从未如此靠近这条伟大的河流,一伸手就能够着,她突然放声高喊:“黄河,黄河,我是长江,我是长江!听到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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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三个人都有些发愣,泠风心里冒出一句话:黄河,原来你长这样……不知怎么就觉得很有喜感,“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李淳风正和那傲岸的青年正在互相打量着,听到这无比傻缺的笑声,李淳风给青年送上一个略带歉意的微笑:这孩子有点缺心眼,请多包涵。于是那青年也不再纠结于刚才那句石破天惊的呼叫黄河,也回了一个微笑:没关系,小的时候都这样,没有最傻,只有更傻。
顿时二人心生一股一见如故惺惺相惜之感,李淳风便上前施礼道:“某岐州李淳风,与小妹泠风在此游览,不意打扰足下,请足下勿怪!”
傲岸青年放下酒瓶回礼:“不敢,马周,本地茌平县人氏。”
“马周——”泠风一把捂住自己的嘴,把后面的话硬吞了回去,尼玛,马周啊!唐初名相,贞观重臣,李治的老师,就是这货?!她瞪着马周,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瞅着,最后目光定格在那个大酒瓶上。大白天跑到黄河边喝酒,这是有多颓废有多堕落啊,这能是马周?话又说回来,这还真不是一般人干得出来的事儿,而且气质如此放旷眼神如此桀骜,没准真是他!
她那一声“马周”又让两个男人把目光投向了她,换了一般人估计早在心里腹诽:这家大人怎么教的,居然直呼本公子大名……马周显然不属于一般人,再者又看了一眼之后他发现这个傻乎乎的胖娃娃长得粉粉嫩嫩的,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大得出奇,着实讨人喜欢,于是便弯下腰,对着泠风呲牙笑了一笑:“小娃儿,叫叔叔!”
泠风舌头打着结:“马……蜀……黍……”等下,这么叫我不是吃亏了?还连带着占我淳风哥的便宜!“不行!你和我哥哥差不多大,我怎么能叫你叔叔呢!”
马周一愣,哈哈大笑,伸手摸了摸泠风的头,“小娃娃很机灵啊!”原来不傻的啊……
泠风心中吐槽:欺负人长得矮啊,一天到晚被人揉脑袋,发型都要乱了啊!“马周……兄你为什么大过年的一个人跑到黄河边来喝酒啊?”
李淳风也关注地看着马周,显然也对这个问题颇感好奇。
却见马周面色黯淡下来,似是自嘲又似自傲地一笑,道:“何惜邓林树,不借一枝栖。无人可伴,自然一人,无处可去,只好来此。”
“何惜邓林树,不借一枝栖……”李淳风心头一震,不由仔细打量起了马周,唐初时尚十分讲究门第家世,李淳风看马周的衣着便知他家境贫寒,但他却神情挥洒自若,气度傲岸不群,颇有魏晋名士之风,不由令李淳风十分心折,他有心想问问马周何事烦心,却又觉得初才相识,多问不免唐突,心中一时犹疑。
泠风却没那么多顾忌,她正在八卦着马周是失恋了还是失业了,在她看来,马周的神情无非就此两种情况,她想了想,道:“相逢即是有缘,马兄可愿与我兄妹同赏黄河,一抒胸臆?”
马周闻言愣了愣,又仔细打量了下泠风,这才觉得这小娃儿有些不同寻常,不由自主点头道:“独饮寂寥,如此甚好。”
李淳风哈哈一笑,一手牵起泠风,一手上前把住马周手臂,道:“不错,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马周亦是一笑,三人遂一起沿着河岸缓步而行,一番攀谈下来,泠风得到的信息是:马周幼时家境尚可,十岁父母丧于战乱,慢慢的就家徒四壁了,有时候饿极了四处去蹭饭,还被人翻几个白眼说上些奚落话,哪怕是自己的几个亲戚都不待见他,典型的屌丝一枚。
好在马周自幼爱读书,所以虽然穷得一塌糊涂但还是成长为了一名有识青年。而且他除了一身才学别的生计营生啥也不会,生活落魄又一直饱受世态炎凉,于是同时也成为了一位愤青,还学会了喝酒。一个年纪轻轻啥都不会又整天酩酊大醉的愤青屌丝,基本就是众人眼中的混混,跟刘邦当年的境遇差不多,但有一点马周要比刘邦强,那就是他的文化水平。
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慢慢的他的才华还是得到了认可,并传到了博州刺史达奚恕耳朵里,达奚刺史就提拔他当了州里的助教。然而马周显然志不在此,因此相当不敬业,迟到早退加醉酒旷工,有一次甚至醉醺醺地在大马路上拦了县令讨要酒钱。
这时候的大唐还很穷,博州的财政当然也不富裕,至少没有富裕到养这么个只拿薪水不干活同时还言传身教误人子弟的助教,达奚刺史已经通报批评他N次了,直到两日前他又一次喝酒误事,被达奚刺史当众骂了个狗血淋头,士可杀不可辱,热血青年马周当场就脱了官服,雄纠纠气昂昂地把老板给炒了。
弄清楚马周同学的生平,泠风不禁唏嘘不已,果然是失业了!话说达奚刺史你真不容易啊,忍了这么个好吃懒做的下属这么久……
不过也不能怪马周同学这种表现,人本来是当宰相的料,你给人一从九品的助教……
撇开对达奚刺史的同情,以泠风的本心来说,她还是十分欣赏马周的,毕竟是他们是同款自由散漫的性子……而且虽然马周不够敬岗爱业,但至少没有为了往上爬而去趋炎附势嘛,否则以他的实力何至于沉沦下僚,这人品就值得大大的赞扬了!
而对李淳风这样出生一个道士世家的青年才俊来说,那更是自由是必须,散漫是常态,除了治学要严谨,其它没啥不能云淡风轻的。
所以,马周这个自父母双亡后孤独了十多年的愤青屌丝,终于迎来了人生中第一对知己!可想而知,三人是越谈越欢,越谈越相见恨晚,恨不得立马斩鸡头烧黄纸磕头拜把子。
当然,此时还不流行这套仪式,寒碜点的撮土为香,庄重点的就得摆三牲歃血为盟了,不过大家都不是拘礼之辈,马周就指着黄河道:“今日与李兄相逢,实乃马周平生之幸,若李兄不弃,周愿与李兄以黄河为誓,结为异性兄弟!”
李淳风大笑道:“正该如此!”二人叙了年齿,马周大一岁,便为兄长,称李淳风为弟。李淳风不由大乐:“此番出来我先得一妹,复得一兄,真乃不虚此行!”
泠风在一旁乐得眼睛都眯起来了,虽然自己没跟着一块儿结拜,不过哥哥的大哥自然也是自己大哥,这位大哥可是大唐将来的宰相啊,有这样的大哥罩着,何等的拉风!这番的大腿可真是抱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