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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红霜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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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红霜命悬一线之际,一个苍老有力的使温文首赶紧收起了手枪,“混账东西,儿子救不会来,你难道要亲手杀了自己的孙子吗”说话的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夫人,一身的绫罗绸缎,拄着一直拐杖由丫鬟搀扶着,虽然精神依然十分健朗,可是双目浑浊不堪,原来老人家早已经失明多年。
“孩儿不敢。”温文首虽然也是五六十岁的人,可是在母亲大人面前永远像个孩子一样毕恭毕敬,惟命是从,而与此同时,红霜已经跪倒在老夫人面前,痛哭流涕地说:“红霜知道一切都是红霜的错,求老夫人看在红霜腹中胎儿的份上饶了红霜。”
老夫人轻蔑地哼了一声说:“你不规规矩矩做下人,反倒勾引起东家少爷来,老婆子瞎了多年,瞧不见这等事情,否则早将你逐出温府大门,省得你坏了我温家子孙的行止。”
“老夫人教训的是。”红霜跪在地上低着头不敢多说一句话。
“看在我重孙子的份上,我就让你活在这个世上,好好养着,平平安安把孩子生下来,万一世卿有个好歹,也留一条后,人也不必整日锁在房中了,世卿不在,这丫头一个人不会跑的。”。老夫人说完由丫鬟们搀扶着离开,临走前口中仍喃喃地说:“世卿,世卿,奶奶的好孙子唉,什么时候回来孝敬奶奶哦”
众人走后,红霜的心依旧扑扑跳个不停,她不禁暗暗思索起来,公主若真是找不到,大少爷若真是回不来,那自己生个儿子还好,万一生了个女孩,她在温家如何立足?要想大少爷无事,必须要把公主找回来,可是公主到现在还没有半点消息,温文首已经将北京城翻了一个底朝天,“不行,一定要找到公主,只有她才能救大少爷。”于是红霜便每天与个人穿梭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处处打听,她每一时每一刻都在希望就在一个拐角,或者一回首,她就看见公主圆嘟嘟地的大脸,大脸上有小小的眼睛和大大的鼻子,红霜一遍遍回想着袁一帧的 模样,虽然只是一面之缘,可她依旧清晰的记得公主的相貌:和所有平民姑娘一样,公主梳着乌溜溜的大辫子,整齐地刘海附在额前,个子也只是比大多数姑娘都高一些罢了,也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五官根本就说不上漂亮,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公主的浑身上下总散发着说不出的感觉,她很爱说爱笑也很风趣,也很勇敢,她的身上似乎有一个光圈,让人不自觉地就陷入其中,她最动人的地方不是脸,不是身材,只是一种气质,也许那种气质就叫公主的高贵,在拥挤的人群中,会叫人一眼就看到的。
可是就是这样容易被发现的人,红霜连续转悠几天都没有发现袁一帧的影子,“公主啊公主,难道你真的钻到地下当耗子去了吗?”红霜想,眼看天色渐暮,一天的时间又过完了,如果再不尽快找到公主,温世卿的命可真就没了可真就被袁世凯枪毙,想到这里,红霜绝开始绝望起来了,就连天边最后一缕太阳的余辉也隐身而去,一声大响雷,天地间开始被灰色笼罩。“快走,马上要下大雨。”街上的行人急急忙忙地奔走,小摊小贩也在收拾着家伙,果然,一滴雨水地扫红霜的脸颊上,湿湿的,凉凉的,这突如其来的雨水彻底熄灭了红霜心头最后的一丝希望。
“大少爷若是死了,我在温家也只是受气的份儿,那我还活着做什么?”红霜一路跌跌撞撞、踉踉跄跄,直走到到护城河前,望着那波渺渺、白茫茫的河流,雨水在河面上激起一圈圈的涟漪,“不如死的干净,大少爷没了,我活着也不会有好的结果。”想到这些,红霜眼一闭,只要微微一抬脚就会跌入到深不可测的河水中随波而去。
“夫人,万不可如此。”随着一声紧张的叫声,红霜被一只有力的手拽住。“红霜转身一看,只见眼前立着一位男子,虽然衣裳整齐,可是满脸胡须,头发也是长不长、短不短,乍一看还叫人有些发怵。“人生不如意十常**,夫人万不可轻生,更何况腹中已经有了胎儿。”
“公子何必救我。”红霜一时迷了心窍,只是巴不得早死。
“天色不早。夫人还是赶快回家。”男子说完,转生欲走,
“不我不回家,我根本就没有家。“红霜有些凄惨地说,这几日自从温世卿关进大牢,温家上上下下全部都唉声叹气,叫苦连天,人人都怪红霜,没有一个那好脸色对她,甚至有人嘲讽她说:“想飞上之枝头当凤凰,我呸,仗着有个漂亮的脸蛋勾引大少爷,这下却害得大少爷连命都保不住,贱货,害人的狐狸精。”想到这些,红霜真的再也不想回到那个让她受尽冷眼的地方,反正大少爷是十有**活不成了。
“夫人还是回家吧。”男子猜想这位女子不过是为了家庭琐事与夫婿争吵,哪里有什么深仇大恨是不能回家的。
红霜不再说话,眼睛又望着河面。
男子见情形有些不妙,怕对方又寻了短见,便说:“夫人如果不嫌弃,请先到舍下安顿几日,不如等你心情好些在回家吧”
红霜一时没了主意,见面前的男子相貌端正,不想坏人,也就稀里糊涂地答应下来。
逃婚走后,就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红霜在跳河的关键时刻,被人所救,那个人自然就是金兰绪,而经过这番曲折,几千士兵都没有找到的公主袁一帧,竟让红霜在这儿遇见了,只是不知道,袁一帧会不会救温世卿,他们可是有仇的。(未完待续)
就在红霜命悬一线之际,一个苍老有力的使温文首赶紧收起了手枪,“混账东西,儿子救不会来,你难道要亲手杀了自己的孙子吗”说话的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夫人,一身的绫罗绸缎,拄着一直拐杖由丫鬟搀扶着,虽然精神依然十分健朗,可是双目浑浊不堪,原来老人家早已经失明多年。
“孩儿不敢。”温文首虽然也是五六十岁的人,可是在母亲大人面前永远像个孩子一样毕恭毕敬,惟命是从,而与此同时,红霜已经跪倒在老夫人面前,痛哭流涕地说:“红霜知道一切都是红霜的错,求老夫人看在红霜腹中胎儿的份上饶了红霜。”
老夫人轻蔑地哼了一声说:“你不规规矩矩做下人,反倒勾引起东家少爷来,老婆子瞎了多年,瞧不见这等事情,否则早将你逐出温府大门,省得你坏了我温家子孙的行止。”
“老夫人教训的是。”红霜跪在地上低着头不敢多说一句话。
“看在我重孙子的份上,我就让你活在这个世上,好好养着,平平安安把孩子生下来,万一世卿有个好歹,也留一条后,人也不必整日锁在房中了,世卿不在,这丫头一个人不会跑的。”。老夫人说完由丫鬟们搀扶着离开,临走前口中仍喃喃地说:“世卿,世卿,奶奶的好孙子唉,什么时候回来孝敬奶奶哦”
众人走后,红霜的心依旧扑扑跳个不停,她不禁暗暗思索起来,公主若真是找不到,大少爷若真是回不来,那自己生个儿子还好,万一生了个女孩,她在温家如何立足?要想大少爷无事,必须要把公主找回来,可是公主到现在还没有半点消息,温文首已经将北京城翻了一个底朝天,“不行,一定要找到公主,只有她才能救大少爷。”于是红霜便每天与个人穿梭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处处打听,她每一时每一刻都在希望就在一个拐角,或者一回首,她就看见公主圆嘟嘟地的大脸,大脸上有小小的眼睛和大大的鼻子,红霜一遍遍回想着袁一帧的 模样,虽然只是一面之缘,可她依旧清晰的记得公主的相貌:和所有平民姑娘一样,公主梳着乌溜溜的大辫子,整齐地刘海附在额前,个子也只是比大多数姑娘都高一些罢了,也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五官根本就说不上漂亮,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公主的浑身上下总散发着说不出的感觉,她很爱说爱笑也很风趣,也很勇敢,她的身上似乎有一个光圈,让人不自觉地就陷入其中,她最动人的地方不是脸,不是身材,只是一种气质,也许那种气质就叫公主的高贵,在拥挤的人群中,会叫人一眼就看到的。
可是就是这样容易被发现的人,红霜连续转悠几天都没有发现袁一帧的影子,“公主啊公主,难道你真的钻到地下当耗子去了吗?”红霜想,眼看天色渐暮,一天的时间又过完了,如果再不尽快找到公主,温世卿的命可真就没了可真就被袁世凯枪毙,想到这里,红霜绝开始绝望起来了,就连天边最后一缕太阳的余辉也隐身而去,一声大响雷,天地间开始被灰色笼罩。“快走,马上要下大雨。”街上的行人急急忙忙地奔走,小摊小贩也在收拾着家伙,果然,一滴雨水地扫红霜的脸颊上,湿湿的,凉凉的,这突如其来的雨水彻底熄灭了红霜心头最后的一丝希望。
“大少爷若是死了,我在温家也只是受气的份儿,那我还活着做什么?”红霜一路跌跌撞撞、踉踉跄跄,直走到到护城河前,望着那波渺渺、白茫茫的河流,雨水在河面上激起一圈圈的涟漪,“不如死的干净,大少爷没了,我活着也不会有好的结果。”想到这些,红霜眼一闭,只要微微一抬脚就会跌入到深不可测的河水中随波而去。
“夫人,万不可如此。”随着一声紧张的叫声,红霜被一只有力的手拽住。“红霜转身一看,只见眼前立着一位男子,虽然衣裳整齐,可是满脸胡须,头发也是长不长、短不短,乍一看还叫人有些发怵。“人生不如意十常**,夫人万不可轻生,更何况腹中已经有了胎儿。”
“公子何必救我。”红霜一时迷了心窍,只是巴不得早死。
“天色不早。夫人还是赶快回家。”男子说完,转生欲走,
“不我不回家,我根本就没有家。“红霜有些凄惨地说,这几日自从温世卿关进大牢,温家上上下下全部都唉声叹气,叫苦连天,人人都怪红霜,没有一个那好脸色对她,甚至有人嘲讽她说:“想飞上之枝头当凤凰,我呸,仗着有个漂亮的脸蛋勾引大少爷,这下却害得大少爷连命都保不住,贱货,害人的狐狸精。”想到这些,红霜真的再也不想回到那个让她受尽冷眼的地方,反正大少爷是十有**活不成了。
“夫人还是回家吧。”男子猜想这位女子不过是为了家庭琐事与夫婿争吵,哪里有什么深仇大恨是不能回家的。
红霜不再说话,眼睛又望着河面。
男子见情形有些不妙,怕对方又寻了短见,便说:“夫人如果不嫌弃,请先到舍下安顿几日,不如等你心情好些在回家吧”
红霜一时没了主意,见面前的男子相貌端正,不想坏人,也就稀里糊涂地答应下来。
逃婚走后,就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红霜在跳河的关键时刻,被人所救,那个人自然就是金兰绪,而经过这番曲折,几千士兵都没有找到的公主袁一帧,竟让红霜在这儿遇见了,只是不知道,袁一帧会不会救温世卿,他们可是有仇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