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逃亡的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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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初出生在华国东南沿海的某个渔村。
他从小就聪明,别看学习不好,脑袋却很灵光,可惜从小就走上了歧途,成了当地的小混混,整天一打架斗殴,敲诈别人为生。
后来严打,郑初被混混头目当成替罪羊送进监狱,蹲了几年。
也就是在监狱里,郑初真正见识到了一个人做事的底线能有多低,而且从监狱中释放后,他的心态就变了。
他用混混头目的犯罪证据威胁对方,敲诈了一大笔钱。
又通过监狱中结实的关系,开始走私“毒”。
没几年,郑初就赚的盆满钵满,成了当地有名的土老板。也就是那时候,他和巨蝰组织认识了。
不过很快就有一个警察查到了他头上,郑初也是狠人,在那个警察找他调查取证时,直接宰了他。
于是,一场追杀和逃窜开始了,郑初把他的小聪明发挥到了极致,利用巨蝰组织的人脉,更是前后坑杀了数个警察,从东南沿海辗转到了西部内陆。
这场追杀,持续了数年。
眼看他要踏上出国的列车,从此自由自在时,西部某城市当地的驻军,却杀到了他歇脚的农家小院前。
郑初永远忘不了那个晚上。
那个农家小院,聚集了和他一样的多个“毒”头头。保护他们的是来自巨蝰组织,全副武装的精英。
他们甚至很自信就算被警方发现,也能在巨蝰组织的强大火力掩护下,成功逃脱。
军方开始进攻小院的一开始,也确实是这样。
在巨蝰组织十几个精英用步枪编织的火力网前,当地十人小队的驻军没法攻入大院。郑初和其他“生意人”也要趁机上车逃走时,那个人出现了。
郑初亲眼看到,那个人远远的冲来,就好像能预判巨蝰组织精英们开枪的方向一样,躲开枪林弹雨,奇迹般的冲进了大院。然后靠着两把手枪,就解决了半数以上的组织精英。
军队也凭着他撕开的缺口,一举攻破大院。
所有巨蝰组织成员都被击毙,其他贩毒的也全部被抓。只有郑初,凭借着自制的大量烟雾弹,翻墙逃走,并且在对方追来之前,不嫌恶心的跳进了隔壁院子的茅厕里。
茅厕,直通村外的一条小河。
郑初就是通过这条河,连夜不停的游泳,逃出升天。
之后的事就简单多了,郑初再次联系上巨蝰组织,并在他们的帮助下离开华国,来到北非大漠中,成了组织的一个线人。
距离那晚已经过去了多年,但郑初还记的枪林弹雨中那个鬼魅般的军人。
有时梦回故乡,终结他的也都是那个身影。
而如今那个身影,竟然出现在了哈兹镇!
白天在街上看到沈欢、和他四目相对时,郑初就认出了他,随后他就立马向总部报告了这件事。
因为最近组织也在华国有计划,所以听到郑初的话后,就下令让他盯紧沈欢。
沈欢那可是个杀神,但郑初也不是当年的他了。
在哈兹镇这种无法之地呆了这么多年,郑初也练就了一身好本领,发现门微微开了一条缝后,心立马就提了起来。
他猛地从窗户旁离开,拔出腰间的手枪往旁边柜子后一躲,竖起耳朵仔细听着黑暗里的动静。
没有脚步声。
也没有呼吸声。
进来的,难道不是沈欢而是幽灵?
还是说,我想多了,根本就没人进来?
多年的流亡生活,让郑初培养出了远超一般恐怖分子的警惕,他谨慎的探出脑袋,看向门口方向时,终于听到了一阵轻微的风声。
果然有人!
郑初忙举起枪口,四下寻找目标,可连个黑影都没看到。
他的心,越跳越快。
突兀的,郑初好像察觉到了什么,猛地扭头——一双眼睛,正和他四目相对!
沈欢!
他多年前的噩梦!
郑初瞬间就想起了那天晚上的恐惧,惊诧中,猛地转身抬枪就想射击,只是刚转过身来,右手就猛地一凉。
接着,钻心的刺痛从手背传来,让郑初忍不住尖叫一声:“啊!!”
一把幽蓝的刀,就插在他手背上!
喀啦!
手枪掉在地上时,幽蓝刀锋被沈欢拔走了,黑暗中看不到鲜血迸溅的样子,但郑初却能感觉到血液在流逝。
他咬紧牙关,转身就跑。
他没有管失血的伤口,甚至没有用手去捂,因为双手在一起的动作会影响跑步的速度。
他也没惨叫,忍住了足以让人昏迷的疼痛。
因为他知道现在不能浪费一丝一毫的力气,他必须用最快的反应速度、用全部的力气,连滚带爬的冲向门口——逃!
不得不说,郑初的反应是对的。
甚至有些出乎沈欢的意料。
“骨气不错。”
沈欢冷冷的说了声,闪身追了上去。
他没听到郑初打电话的全部内容,已经判断出了郑初是巨蝰组织的线人,而且很有可能知道叶朝歌的行踪。
这可是个难得的情报员啊,沈欢怎么可能放过他?
感受着背后的如影随形,郑初也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冲出房间后就拼命往前跑。这个荒凉的旅馆院子,正对着就是后门。
而郑初的车,就停在门外两米远的地方。
只要他能逃上车,踩下油门,就算是幽灵,也能甩掉吧?
郑初真的疯狂了,他一生经历了那么多颠簸,怎么能死在这?
三米,两米,一米……
使出吃奶力气,跑出平生未有速度的郑初,终于来到了自己的小越野车前,飞快开门上车,插上钥匙打火后,就狠狠踩下了油门。
引擎呼啸,车轮碾在铺着一层沙子的地面上,带着车身利剑般冲向小镇外时,郑初听着自己怦怦的心跳看向后视镜。
后面的路面上黑漆漆的,看不到半个人影。
“我甩开他了!”
郑初激动的说着,顾不得还在流血的手,去调整衣领中的耳麦。
那边的组织成员还在呼叫:“郑初,发生了什么?赶快回答!”
“我,我被对方追杀了!”
郑初大口喘息着:“不过我已经甩掉对方了,他们肯定是冲着神使大人来的,告诉拉丝忒大人,赶快回基地,那个人太可怕了!”
“你先别激动,你确定你把对方甩掉了?”
电话那头快速问:“追来的,可能是华国最强特工组织山海组的高手。”
“我确定。”
这次看了眼后视镜,确实没看到后面又追来的车影后,郑初确定的说。
对方这才送了口气,快速说:“神使那边你不用担心,今晚还需要给祭品服用一次药物,就在戈悍沙地的老地方,明天才能出发返回弗雷姆,你去和神使大人汇合,报告这件事吧。”
“是!”
郑初答应一声,等那边扣掉卫星通讯后,才想着包扎下伤口。
不然一直流血,他就算不会死,也会因为失血眩晕。
绷带等医疗用品,放在左边后座上,郑初忍着痛用右手开车,左手探向后面摸医疗箱。
但因为距离太远,他摸了几下没够到,只好半站起身去够时,医疗箱却自己递到了他手里。
同时,还想起了沈欢笑呵呵的声音:“需要帮忙吗?”
郑初出生在华国东南沿海的某个渔村。
他从小就聪明,别看学习不好,脑袋却很灵光,可惜从小就走上了歧途,成了当地的小混混,整天一打架斗殴,敲诈别人为生。
后来严打,郑初被混混头目当成替罪羊送进监狱,蹲了几年。
也就是在监狱里,郑初真正见识到了一个人做事的底线能有多低,而且从监狱中释放后,他的心态就变了。
他用混混头目的犯罪证据威胁对方,敲诈了一大笔钱。
又通过监狱中结实的关系,开始走私“毒”。
没几年,郑初就赚的盆满钵满,成了当地有名的土老板。也就是那时候,他和巨蝰组织认识了。
不过很快就有一个警察查到了他头上,郑初也是狠人,在那个警察找他调查取证时,直接宰了他。
于是,一场追杀和逃窜开始了,郑初把他的小聪明发挥到了极致,利用巨蝰组织的人脉,更是前后坑杀了数个警察,从东南沿海辗转到了西部内陆。
这场追杀,持续了数年。
眼看他要踏上出国的列车,从此自由自在时,西部某城市当地的驻军,却杀到了他歇脚的农家小院前。
郑初永远忘不了那个晚上。
那个农家小院,聚集了和他一样的多个“毒”头头。保护他们的是来自巨蝰组织,全副武装的精英。
他们甚至很自信就算被警方发现,也能在巨蝰组织的强大火力掩护下,成功逃脱。
军方开始进攻小院的一开始,也确实是这样。
在巨蝰组织十几个精英用步枪编织的火力网前,当地十人小队的驻军没法攻入大院。郑初和其他“生意人”也要趁机上车逃走时,那个人出现了。
郑初亲眼看到,那个人远远的冲来,就好像能预判巨蝰组织精英们开枪的方向一样,躲开枪林弹雨,奇迹般的冲进了大院。然后靠着两把手枪,就解决了半数以上的组织精英。
军队也凭着他撕开的缺口,一举攻破大院。
所有巨蝰组织成员都被击毙,其他贩毒的也全部被抓。只有郑初,凭借着自制的大量烟雾弹,翻墙逃走,并且在对方追来之前,不嫌恶心的跳进了隔壁院子的茅厕里。
茅厕,直通村外的一条小河。
郑初就是通过这条河,连夜不停的游泳,逃出升天。
之后的事就简单多了,郑初再次联系上巨蝰组织,并在他们的帮助下离开华国,来到北非大漠中,成了组织的一个线人。
距离那晚已经过去了多年,但郑初还记的枪林弹雨中那个鬼魅般的军人。
有时梦回故乡,终结他的也都是那个身影。
而如今那个身影,竟然出现在了哈兹镇!
白天在街上看到沈欢、和他四目相对时,郑初就认出了他,随后他就立马向总部报告了这件事。
因为最近组织也在华国有计划,所以听到郑初的话后,就下令让他盯紧沈欢。
沈欢那可是个杀神,但郑初也不是当年的他了。
在哈兹镇这种无法之地呆了这么多年,郑初也练就了一身好本领,发现门微微开了一条缝后,心立马就提了起来。
他猛地从窗户旁离开,拔出腰间的手枪往旁边柜子后一躲,竖起耳朵仔细听着黑暗里的动静。
没有脚步声。
也没有呼吸声。
进来的,难道不是沈欢而是幽灵?
还是说,我想多了,根本就没人进来?
多年的流亡生活,让郑初培养出了远超一般恐怖分子的警惕,他谨慎的探出脑袋,看向门口方向时,终于听到了一阵轻微的风声。
果然有人!
郑初忙举起枪口,四下寻找目标,可连个黑影都没看到。
他的心,越跳越快。
突兀的,郑初好像察觉到了什么,猛地扭头——一双眼睛,正和他四目相对!
沈欢!
他多年前的噩梦!
郑初瞬间就想起了那天晚上的恐惧,惊诧中,猛地转身抬枪就想射击,只是刚转过身来,右手就猛地一凉。
接着,钻心的刺痛从手背传来,让郑初忍不住尖叫一声:“啊!!”
一把幽蓝的刀,就插在他手背上!
喀啦!
手枪掉在地上时,幽蓝刀锋被沈欢拔走了,黑暗中看不到鲜血迸溅的样子,但郑初却能感觉到血液在流逝。
他咬紧牙关,转身就跑。
他没有管失血的伤口,甚至没有用手去捂,因为双手在一起的动作会影响跑步的速度。
他也没惨叫,忍住了足以让人昏迷的疼痛。
因为他知道现在不能浪费一丝一毫的力气,他必须用最快的反应速度、用全部的力气,连滚带爬的冲向门口——逃!
不得不说,郑初的反应是对的。
甚至有些出乎沈欢的意料。
“骨气不错。”
沈欢冷冷的说了声,闪身追了上去。
他没听到郑初打电话的全部内容,已经判断出了郑初是巨蝰组织的线人,而且很有可能知道叶朝歌的行踪。
这可是个难得的情报员啊,沈欢怎么可能放过他?
感受着背后的如影随形,郑初也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冲出房间后就拼命往前跑。这个荒凉的旅馆院子,正对着就是后门。
而郑初的车,就停在门外两米远的地方。
只要他能逃上车,踩下油门,就算是幽灵,也能甩掉吧?
郑初真的疯狂了,他一生经历了那么多颠簸,怎么能死在这?
三米,两米,一米……
使出吃奶力气,跑出平生未有速度的郑初,终于来到了自己的小越野车前,飞快开门上车,插上钥匙打火后,就狠狠踩下了油门。
引擎呼啸,车轮碾在铺着一层沙子的地面上,带着车身利剑般冲向小镇外时,郑初听着自己怦怦的心跳看向后视镜。
后面的路面上黑漆漆的,看不到半个人影。
“我甩开他了!”
郑初激动的说着,顾不得还在流血的手,去调整衣领中的耳麦。
那边的组织成员还在呼叫:“郑初,发生了什么?赶快回答!”
“我,我被对方追杀了!”
郑初大口喘息着:“不过我已经甩掉对方了,他们肯定是冲着神使大人来的,告诉拉丝忒大人,赶快回基地,那个人太可怕了!”
“你先别激动,你确定你把对方甩掉了?”
电话那头快速问:“追来的,可能是华国最强特工组织山海组的高手。”
“我确定。”
这次看了眼后视镜,确实没看到后面又追来的车影后,郑初确定的说。
对方这才送了口气,快速说:“神使那边你不用担心,今晚还需要给祭品服用一次药物,就在戈悍沙地的老地方,明天才能出发返回弗雷姆,你去和神使大人汇合,报告这件事吧。”
“是!”
郑初答应一声,等那边扣掉卫星通讯后,才想着包扎下伤口。
不然一直流血,他就算不会死,也会因为失血眩晕。
绷带等医疗用品,放在左边后座上,郑初忍着痛用右手开车,左手探向后面摸医疗箱。
但因为距离太远,他摸了几下没够到,只好半站起身去够时,医疗箱却自己递到了他手里。
同时,还想起了沈欢笑呵呵的声音:“需要帮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