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八章:久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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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带煮糖水是真的非常难吃,腥味特别重。
但是,海带煮肉汤却是很好喝,肉汤会中和它的腥味。
司徒长宇今天亲手下厨。
原本,长卿不在的,他见了池净,然后随口一问,才知道司徒长宇在厨房,所以,长卿也来看看他了,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不。
这会儿,两人都在忙着,将那些小的孩子都打发出去了。
长卿一边忙,一边问他。
“你怎么会想到,今天要来自己做饭了?”
闻言,司徒长宇也在忙,他嘿嘿一笑,回答。
“我先前不是说,要池净做那个海带糖水吗?结果池净做失败了。”
长卿一听,他立即看向司徒长宇,惊讶着。
“你不会是想又自己亲自做一遍吧?”
真的,那个海带糖水,长卿吃一次就不想再吃第二次,太难吃了,他实在没勇气再去记第二次的滋味。
司徒长宇见长卿吓成这样,他笑了,解释道。
“没有,我没有要做海带糖水,我只是想亲自做一顿饭而已,海带倒的确是有,不过,是放进肉汤里熬海带汤。”
一听,长卿松了口气。
不是做海带糖水就好,他现在一回想起当时那个味,他都想吐。
当时能吃得下,完全是本着不想浪费食物的心态来硬逼自己吃的,并不代表他就真的可以再吃第二次。
有些恐怖,真的只经历一次就足够。
海带煮肉汤,非常好吃,长卿以前吃过,他一直记住那个味,印象中一直记得,是很好吃来着。
司徒长宇忙着中道。
“长卿,我做了肉,火腿肠,玉米,还有海带,哦,对了,葱,长卿,你吃得惯葱吧?”
对于配料,长卿有些禁忌的。
他不是什么配料都能吃的,而且分做法。
姜不能切碎,切成那种小丁粒去炒菜,但可以切片,来熬那个汤。
蒜,长卿无论什么做法,都吃不了的,他单纯吃不惯那个味,还有香菜的这些,但香菜的这些,池净他们是购买有的。
因为,长卿吃不惯,不代表灵山全部人马都吃不惯。
像池净他们,就可以吃那个香菜。
至于葱,长卿以前吃不惯,现在倒吃得惯了,对长卿来说,似乎还分时间的情况。
但是,生葱直接切碎,倒酱油、盐之类的生吃,这种吃法,长卿无法接受,但灵山中,也有人能吃得了这种做法。
长卿听着司徒长宇的话,他看过去,应着。
“嗯,吃得惯,你是要放进去熬汤吧?”
“对,熬汤。”
司徒长宇应着。
见此,长卿便说。
“那你就放进去熬吧,这种的,我吃得惯。”
“好。”
司徒长宇便又去忙了。
他在忙着中,忍不住对长卿道。
“长卿,我发现我们好像很久没来厨房了,真的,刚才我进来的时候,第一眼,竟然还感觉有些生疏,真是奇怪了。”
闻言,长卿应着。
“我也感觉有些生疏,的确是很久没来了,都快忘了这儿的一切,以前,这个地方,我可是天天来。”
司徒长宇听着,笑笑。
自从池净他们开始做饭起,做饭的工作,就不再归长卿管了。
今天难得有雅兴,两人不禁来厨房忙活一下。
要说这种感觉也真奇怪,天天做的时候,会很烦,但难得很久才来做一顿饭,又感觉很新鲜。
司徒长宇的心情不错,他每当这个时候,都会忍不住想起灵山的好来。
司徒长宇说。
“长卿,我发现灵山真是太好了,感觉超级棒。”
闻言,长卿沉默着。
他心头是暖的,因为,他也感觉灵山超级好,不理会外界的俗世纷争,他们就在这里,过他们的小日子。
想起曾经那段经历,长卿说。
“或许是累了,毕竟,我们不算真正地与世隔绝的人,我们是累了,然后找到这么一个地方,然后来这里生活,这是我们主动意识的选择。”
司徒长宇笑笑。
“主动意识的选择,所以才会更珍惜呀,长卿,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的心态,它若珍惜,即使面对的在外人眼中只是很普通的东西,它也当块宝,它若不珍惜,即使在外人眼中,明明是块宝的东西,它也不会多看一眼。”
闻言,长卿没吭声。
但他听懂了司徒长宇这比喻。
长卿现在很珍惜灵山的一切,很珍惜灵山的所有人,所以,灵山,以及灵山里生活着的一切人,都是他眼中的宝。
长卿只想好好守护灵山里的一切。
至于外界的一切纷争,长卿不会看,不知道,也不好奇,不插手。
这时,司徒长宇打开盖子,他看着一阵浓烟过后,再闻着香喷喷的肉汤味,司徒长宇高兴不已。
“长卿,好香呀。”
长卿也闻到了,的确是好香,司徒长宇的厨艺其实不错,只是,他住进灵山后,就犯懒了,变得不爱做饭,不再做就是,但不代表他不会做。
见此,长卿笑说。
“待会,可以大饱口福了。”
闻言,司徒长宇也笑笑,他没说什么,拿过勺子,开始去搅那个大锅里的汤。
长卿闻着这香味,他却想到了惊月。
有空的时候,得去看看惊月,惊月先前刚从外界游历回来,他肯定戾气满满。
然而,现在也在灵山住上这么些天,不知道他的心境平和下来没有?
接下来,长卿与司徒长宇做好食物,两人就搬回房中吃。
这是两人单独为自己开的小灶,所以,不需要分给别人,如果腾蛇他们中的谁要吃东西,可尽管喊池净去做即可。
司徒长宇夹了汤里的一块腿肉,他对长卿道。
“这汤我特意熬了好久的,长卿,你知道吗?我现在做饭都做出经验来了,肉类,特别是带骨头的,一定要炖好久,这样吃起来,它就会非常烂,特别好吃,也特别容易吃,口感跟那种刚煮熟的,是不同的。”
闻言,长卿也夹了一块,他应着。
“这个我早就知道了,只是我从没说过而已,不过,看你这样子,好像很喜欢吃这种炖得很烂的肉。”
司徒长宇笑答。
“当然,我觉得口感好吃,软软的,入口即化,虽然这个形容词有点夸张,但的确找不到别的形容词来形容这种口感了。”
海带煮糖水是真的非常难吃,腥味特别重。
但是,海带煮肉汤却是很好喝,肉汤会中和它的腥味。
司徒长宇今天亲手下厨。
原本,长卿不在的,他见了池净,然后随口一问,才知道司徒长宇在厨房,所以,长卿也来看看他了,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不。
这会儿,两人都在忙着,将那些小的孩子都打发出去了。
长卿一边忙,一边问他。
“你怎么会想到,今天要来自己做饭了?”
闻言,司徒长宇也在忙,他嘿嘿一笑,回答。
“我先前不是说,要池净做那个海带糖水吗?结果池净做失败了。”
长卿一听,他立即看向司徒长宇,惊讶着。
“你不会是想又自己亲自做一遍吧?”
真的,那个海带糖水,长卿吃一次就不想再吃第二次,太难吃了,他实在没勇气再去记第二次的滋味。
司徒长宇见长卿吓成这样,他笑了,解释道。
“没有,我没有要做海带糖水,我只是想亲自做一顿饭而已,海带倒的确是有,不过,是放进肉汤里熬海带汤。”
一听,长卿松了口气。
不是做海带糖水就好,他现在一回想起当时那个味,他都想吐。
当时能吃得下,完全是本着不想浪费食物的心态来硬逼自己吃的,并不代表他就真的可以再吃第二次。
有些恐怖,真的只经历一次就足够。
海带煮肉汤,非常好吃,长卿以前吃过,他一直记住那个味,印象中一直记得,是很好吃来着。
司徒长宇忙着中道。
“长卿,我做了肉,火腿肠,玉米,还有海带,哦,对了,葱,长卿,你吃得惯葱吧?”
对于配料,长卿有些禁忌的。
他不是什么配料都能吃的,而且分做法。
姜不能切碎,切成那种小丁粒去炒菜,但可以切片,来熬那个汤。
蒜,长卿无论什么做法,都吃不了的,他单纯吃不惯那个味,还有香菜的这些,但香菜的这些,池净他们是购买有的。
因为,长卿吃不惯,不代表灵山全部人马都吃不惯。
像池净他们,就可以吃那个香菜。
至于葱,长卿以前吃不惯,现在倒吃得惯了,对长卿来说,似乎还分时间的情况。
但是,生葱直接切碎,倒酱油、盐之类的生吃,这种吃法,长卿无法接受,但灵山中,也有人能吃得了这种做法。
长卿听着司徒长宇的话,他看过去,应着。
“嗯,吃得惯,你是要放进去熬汤吧?”
“对,熬汤。”
司徒长宇应着。
见此,长卿便说。
“那你就放进去熬吧,这种的,我吃得惯。”
“好。”
司徒长宇便又去忙了。
他在忙着中,忍不住对长卿道。
“长卿,我发现我们好像很久没来厨房了,真的,刚才我进来的时候,第一眼,竟然还感觉有些生疏,真是奇怪了。”
闻言,长卿应着。
“我也感觉有些生疏,的确是很久没来了,都快忘了这儿的一切,以前,这个地方,我可是天天来。”
司徒长宇听着,笑笑。
自从池净他们开始做饭起,做饭的工作,就不再归长卿管了。
今天难得有雅兴,两人不禁来厨房忙活一下。
要说这种感觉也真奇怪,天天做的时候,会很烦,但难得很久才来做一顿饭,又感觉很新鲜。
司徒长宇的心情不错,他每当这个时候,都会忍不住想起灵山的好来。
司徒长宇说。
“长卿,我发现灵山真是太好了,感觉超级棒。”
闻言,长卿沉默着。
他心头是暖的,因为,他也感觉灵山超级好,不理会外界的俗世纷争,他们就在这里,过他们的小日子。
想起曾经那段经历,长卿说。
“或许是累了,毕竟,我们不算真正地与世隔绝的人,我们是累了,然后找到这么一个地方,然后来这里生活,这是我们主动意识的选择。”
司徒长宇笑笑。
“主动意识的选择,所以才会更珍惜呀,长卿,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的心态,它若珍惜,即使面对的在外人眼中只是很普通的东西,它也当块宝,它若不珍惜,即使在外人眼中,明明是块宝的东西,它也不会多看一眼。”
闻言,长卿没吭声。
但他听懂了司徒长宇这比喻。
长卿现在很珍惜灵山的一切,很珍惜灵山的所有人,所以,灵山,以及灵山里生活着的一切人,都是他眼中的宝。
长卿只想好好守护灵山里的一切。
至于外界的一切纷争,长卿不会看,不知道,也不好奇,不插手。
这时,司徒长宇打开盖子,他看着一阵浓烟过后,再闻着香喷喷的肉汤味,司徒长宇高兴不已。
“长卿,好香呀。”
长卿也闻到了,的确是好香,司徒长宇的厨艺其实不错,只是,他住进灵山后,就犯懒了,变得不爱做饭,不再做就是,但不代表他不会做。
见此,长卿笑说。
“待会,可以大饱口福了。”
闻言,司徒长宇也笑笑,他没说什么,拿过勺子,开始去搅那个大锅里的汤。
长卿闻着这香味,他却想到了惊月。
有空的时候,得去看看惊月,惊月先前刚从外界游历回来,他肯定戾气满满。
然而,现在也在灵山住上这么些天,不知道他的心境平和下来没有?
接下来,长卿与司徒长宇做好食物,两人就搬回房中吃。
这是两人单独为自己开的小灶,所以,不需要分给别人,如果腾蛇他们中的谁要吃东西,可尽管喊池净去做即可。
司徒长宇夹了汤里的一块腿肉,他对长卿道。
“这汤我特意熬了好久的,长卿,你知道吗?我现在做饭都做出经验来了,肉类,特别是带骨头的,一定要炖好久,这样吃起来,它就会非常烂,特别好吃,也特别容易吃,口感跟那种刚煮熟的,是不同的。”
闻言,长卿也夹了一块,他应着。
“这个我早就知道了,只是我从没说过而已,不过,看你这样子,好像很喜欢吃这种炖得很烂的肉。”
司徒长宇笑答。
“当然,我觉得口感好吃,软软的,入口即化,虽然这个形容词有点夸张,但的确找不到别的形容词来形容这种口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