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幻之森26精于计算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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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
一只飞得倦了的卡拉鸟大步走在白茫茫的沙漠里。
这只卡拉鸟不知从哪里弄来一顶破烂的大草帽,带在小脑袋上遮阳,同时也遮住了它的视线。它摇摇摆摆的前进,在沙漠里留下一溜蛇行足迹。
走不一会,卡拉鸟一脚绊在一头死骆驼的骨骸上,摔了个跟头。大草帽从脑袋上滑了下来。
卡拉鸟挣扎着爬了起来,气恼的啄了两下死骆驼的头骨。
不经意间卡拉鸟抬起了头。空中的景象把卡拉鸟吓了一大跳,它瞪着圆溜溜的小眼睛,一屁股坐在骆驼的硬骨头上。
“呱!”
头顶上,正有数万只蝙蝠怪驮着一只白色的球飞过,黑压压的像一片低飞的乌云。
白骨牢笼里,红发的少年用手遮住眼睛,昏昏沉沉的睡着。昨夜两位半神级别的魔法师激烈的魔法对攻也在少年身上留下了痕迹,几处不明显的擦伤。
一只生着双翅的大号骷髅拎着伟大的代森神使,像拎个包袱,不前不后的跟在白骨牢笼旁。
“醒了吗,李维小弟?”看到李维伸着懒腰,打了个大哈欠,灰袍笑着敲了敲白骨牢笼的栏杆。
“哦——是灰袍大哥啊。天啊,你这样子可真惨!这样吊着,你不难受吗?”李维揉着眼睛,瓮声瓮气的说道。
“没办法。代森魔法里没有好的飞行魔法。骷髅使者手脚是粗了点,可至少不会突然把我丢下去,还算可靠。”灰袍可怜巴巴的说。
骷髅使者咧开大嘴,冲着李维诡秘的一笑。
“希米拉呢?你打败她了吗?”
“还没。她暂时离开了。看来,就算是希米拉,也不能连续使用两次混沌神罚。”
“白天在外面走没有关系吗?地行兽呢?”李维看了看四周神情委顿的蝙蝠怪,生怕它们睡着了,把自己丢下去,担忧的说道。
太阳已经在东方露出了半张红红的小脸。
白天是蝙蝠怪的睡眠时间。这群蝙蝠怪此刻都困倦得要死,翅膀扇得无精打采,毫无力气。
“没关系。她已经输了。剩下的一次混沌神罚只是走走过程罢了。到下次月圆之夜前,她的力量会下降至初级神使,再也没有机会阻拦我。至于地行兽,这只已经是备用的了。以后再抓吧。对了,李维小弟,我还欠你一个故事呢。你想听什么故事?”
“希米拉。我想多知道些她的事。你和希米拉之间,有关系吧?我感觉得到的。”
“呵呵。小孩子的敏感啊。”灰袍笑着摸了摸鼻子,随手放了一个冰箭魔法,教训那讨厌的骷髅。骷髅使者正拎着主人左右摇晃呢。
“你说的没错。希米拉她,应该算是我的女友吧。”
“哎?你不是说艾拉是你的女友吗?”
“是啊。但这件事她不知道。”
“她不知道你在外面有其他的女孩子?”
“她知道。又不止希米拉一个,太多了,瞒不住的。”
“……”灰袍的无耻令李维为之语塞。
“她不知道的是,我喜欢希米拉。”灰袍继续讲道。
“哎?同时爱上两个女孩吗?”
“那有什么好奇怪的。你不是也喜欢两个吗?”
李维红着脸连连摆手:“不是的不是的不是的……”
“说实话,李维小弟,像我这种人,根本没想到会爱上女孩子的。你知道,女人,嗯,不止是女人,人类这种生物的思维模式是很简单的,只要分析他们的立场,知道他们要的是什么,就能猜到他们的想法,也就可以猜出他们行为的大致局限,加以利用。而女人的思维就更直接了。代森神使的眼睛是望着死亡的,根本不会被生命、自然的假相所欺骗。不夸张的说,我可以看穿人心。你说,怎么会爱上那些头脑简单得像白纸一样的生物呢?”
李维识相的点了点头。尽管他并不是很懂。
“可这样白痴的事却偏偏会发生。最初我是为了利用艾瑞拉王室才和艾拉订婚的。在这世界上,权力总是最好用的魔法。有了权力,做起任何事都事半功倍。即使再大的麻烦,也可以随手嫁祸与他人,丝毫不落痕迹。人类世界中最大的权力,就属艾瑞拉王室了。嗯,那时人类与盾矮人族闹得可欢呢,安德列侯爵那老鬼又在一旁煽风点火,弄到差点开战的地步。你知道,那些矮人脾气是硬了点,手艺可好的不得了。矮人这么好的动物不拉拢过来太可惜!”
“动物……”
“所以我就把安德列侯爵做掉了。”灰袍淡淡的说。
“做掉。侯爵。那不是麻烦了?”
“是麻烦。很麻烦,非常麻烦。我也为此后悔过。可是那家伙很不简单,单靠权术手段搞不跨他。”
“那怎么办呢?被通缉了吧?”
“我哪有那么差劲?虽然所有人都知道这事是我做的,可他们没有证据指证我。靠矮人朋友为我打造的武器,我用沃德魔法杀了那老东西。人人都知道我不会沃德与涅尔森魔法。何况那老东西的政敌不止我一个,没办法直接点到我身上。”
“自此以后,我就受到旧贵族们的合力排挤。所以我才想到弄点实权来用。我找上艾拉的初衷,就是想利用她的公主身份,和我找其他女人没什么两样。李维小弟,你知道吗,利用一个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爱上你。”
“这话好像在哪里听到过!这世上的坏人可真多!”
灰袍没理会李维的攻击:“老实说,要做到这一点真是太容易。而艾拉又是我见过的女人里最傻的一个,很轻松就搞定了。这个昵称还是我为她取的呢!”
说这话的时候,灰袍的口气带了点儿得意。
“稍早一些时候,为了相同的目的,我搞上了苏南公爵家的千金,嗯,就是希米拉。我在泡艾拉的同时也没对希米拉放手。希米拉表面上一点也不吃醋,因为她以为我并不喜欢艾拉,只是在利用她的身份,——我就是这么跟她讲的。”
“噢。”
“我在两位高贵美丽但是愚蠢的小姐之间把握着微妙的平衡,玩着心跳游戏。李维小弟,你知道吗,一个人太聪明了是很寂寞的,那种人群之中的孤独才是真正的孤独。你可以跟身边的每一个人讲话,谈得兴高采烈,或暴跳如雷,可是在欢喜在愤怒的只有对方。现在想想,在我这一生里,就那段日子最有意思。”
“后来,有一天晚上,希米拉告诉我说,我喜欢她。真自以为是的说法!可是该死。她说的是对的。我其实早就知道了,天啊,我怎么会爱上一看就懂的物体呢。我一直在抗拒这个可笑的事实。直到她,希米拉告诉我的那个晚上,我才肯承认了这件事。”
“也因此我才意识到,我也喜欢艾拉。或许,我更喜欢艾拉。她那种无忧无虑的小傻瓜,让人都懒得去利用,只有逗着玩才能发挥她的最大价值。”
“我想我还是喜欢艾拉最多。在大陆上漂泊了二十几年,我也有些累了。我决定好好珍惜她,开开心心的,一起度过以后的日子,因此才和希米拉分了手。她很痛快就答应,笑着说不在意。”
“可是这时却真的发生了战争。人类与龙族的战争。有一头老龙用打造的技巧改造了自己的身体,获得了超越世间一切魔法的能力。它用自己的力量登上了龙族的王座,自封为斯达赛特大帝。恩,就是星之见,用群星之眼俯视大地之意。你知道,这个名字把自己置于五芒星和魔力之月之上,算是彻彻底底的反叛宣言了。”
“不久以前,斯达赛特向人类发动了进攻。”
“龙族战争吗……”
“其实也没什么好怕的,虽然打不赢。龙那种东西,权力欲是很淡的。发动对人类的攻击,只是为了炫耀,或寻求挑战,当作向诸神挑战前的练习道具。因此,只要顺着它们就完了,又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坏处。”
“其他人会同意吗?”
“可以折中一下嘛,比如和龙族结成同盟什么的。反正都是形式。我现在已经有这种影响力了。可艾拉这小傻瓜却直接向龙族的王挑战。”
“那怎么办?以那种龙族的力量,去了不是白送死吗?”
“那当然。可是她不听我的。本来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到决斗还有一段时间,我还是有机会从中斡旋。可希米拉又在这时间找上了我,说她还是喜欢我,无论怎样都想跟我在一起。”
“不是分手了吗?”
“对呀。所以我说,女人就是这么纠缠不清的生物,根本不讲道理。她是混沌的神使,更是其中的极品。这个世界怎么样她根本就不在乎的。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撵走,让她到艾索米亚北方去等着。我一搞定艾瑞拉的实权就去找她。”
“事情结束之后,再靠外交手段搞定老龙已经来不及了。艾拉那小妮子又不听我的,不肯逃跑,别看她那样,倒也是个初级神使呢,关键时刻还真叫一个立场坚定。没办法,只好我和她一起去,至少能抱住她的小命。为了这件事,我还向一个老奸商求助,弄到了一件大神器。”
“哎?大神器?有了这东西就能赢吗?”
“赢是不能。对方太强了。就是天上的神亲临尘世都赢不了。可只要以我的性命为代价,发动大神器里的究级魔法,就能锁住它。”
“死,吗?”
灰袍没理会李维的问题,继续说道:
“希米拉能知道这件事,多半是老奸商那出了问题。本来她该等到一切结束。于是她就到里尔维斯到艾拉利亚的途中来阻拦我。我告诉她我爱的是艾拉,为了她送命我愿意,你这个婊子快死心吧,可她还是不放弃。妈的,真贱。楚奥斯真是瞎了眼,怎么会选中这种贱货?我用过了的女人喜欢丢掉,她不知道的吗?这么便宜的东西,根本不值得毁灭。砸了也没有快感。因此我想,一定要把这贱货甩掉。”
灰袍儒雅的吐出了一连串脏话,看他平淡的表情,当面看到也很难相信这些脏话是出自他口。
“甩女人理论上最温和的办法,是让她忘情。她分手的时候还挺干脆,可后来证明那是假相。忘却是做不到的。所以只有退而求其次,让她仇恨。让仇恨淹没了爱。为了让她恨我,我再怎么残忍的事也做得出来,甚至费了好大力气从幽界把萨格拉菲的灵体弄来,让怀疑毁掉她初恋的记忆。”
“可是,被她仇恨你不在乎吗?被人讨厌已经够让人伤心了,我觉得。”
“我才不在乎呢。我被人恨得多了。而且仇恨这东西总比绝望要好。能做到不是绝望就不错了。我想希米拉她最后还是会用完三次混沌神罚,然后心灰意冷的走掉。嗯,今天你就能见证到这件事。”
“让艾拉活下去的方法也差不多,只是程序更复杂一点。知道我死了,那傻瓜会立刻吊死的。因此要告诉她我还活着,只是失去了肉体。过了五百年就会再生……”
“为什么是五百年?”
“随便说的。时间当然是越长越好。李维小弟,你知道吗,时间这东西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即使不能让艾拉忘了我,也至少能让她对我淡漠。”
“然后呢?”
“告诉她五百年后我会显示些征兆给她。告诉她我为她留下了重要的留言。”
“哎?那如何显示征兆?”
“傻瓜!没有也没关系的。她会继续等。但是我想多半会有。为什么?因为她一直在想啊,想的多了,没有的也变有了,假的也变真了。”
“留言呢?”
“不能让她直接拿到。你知道,李维小弟,这世上越难得到的东西就越珍贵。追求的过程可以很好的加大留言的份量。我会用些不着边际的线索耍她,让她在大陆上跑来跑去。比如让她跑到迷幻之森的深处找那棵老树。老树最喜欢美女了,多半会耽搁她一些时间,把接下来的线索含糊其词的给她,好让她再回来询问。其它提供线索的人也是一样。这样把她由迷幻之森支到甘达,甘达再到佛卢斯,佛卢斯再到艾索米亚,如此。”
“最后呢?”
“最后,让她找到一些证据。”
“证据?”
“嗯。证据。证明我和希米拉有一腿。证明我根本是在玩她。告诉她我虽然复活了也不会再见她,这世上新鲜可爱的女人数不胜数。让她彻底死心。”
“如果她没有呢?”
“不会的。她一定会恨透了我,一定会死心的。我了解女人。”
“哦。”
两人平平淡淡的聊着,看太阳渐渐升高。不知何时,远方的天空出现了一座海市蜃楼。倒挂的城市里,有无数座胖胖的城堡,每座城堡都有几座高高的尖塔,像一个个冰锥。
现在还是上午,可那城市却好像在黄昏。淡金色的阳光照耀着城市,为灰白色的城墙和洁白的大理石塔楼涂上一层亮丽的金色。而在那金黄的底色上,闲游着的云朵投下美丽恬淡的云影,以极慢的速度悄悄游弋。
李维闭上眼睛,想象自己正坐在那城市的草坪中。草的腥味和泥土芬芳的气息被蒸发的水汽托起,钻入鼻息,令人醺醺欲醉。
快到中午,两人降落到地面,撑了一座冰做的凉棚,稍作休息。傍晚时候,他们开始步行向艾拉利亚前进。
希米拉,那个“贱女人”,一直等到夜幕低垂才出现。
因为受伤的缘故,再见面时她憔悴了许多。
女孩的左手一直按在右臂的伤口上,在夜色中慢慢走来,显得摇摇欲坠。
黎明。
一只飞得倦了的卡拉鸟大步走在白茫茫的沙漠里。
这只卡拉鸟不知从哪里弄来一顶破烂的大草帽,带在小脑袋上遮阳,同时也遮住了它的视线。它摇摇摆摆的前进,在沙漠里留下一溜蛇行足迹。
走不一会,卡拉鸟一脚绊在一头死骆驼的骨骸上,摔了个跟头。大草帽从脑袋上滑了下来。
卡拉鸟挣扎着爬了起来,气恼的啄了两下死骆驼的头骨。
不经意间卡拉鸟抬起了头。空中的景象把卡拉鸟吓了一大跳,它瞪着圆溜溜的小眼睛,一屁股坐在骆驼的硬骨头上。
“呱!”
头顶上,正有数万只蝙蝠怪驮着一只白色的球飞过,黑压压的像一片低飞的乌云。
白骨牢笼里,红发的少年用手遮住眼睛,昏昏沉沉的睡着。昨夜两位半神级别的魔法师激烈的魔法对攻也在少年身上留下了痕迹,几处不明显的擦伤。
一只生着双翅的大号骷髅拎着伟大的代森神使,像拎个包袱,不前不后的跟在白骨牢笼旁。
“醒了吗,李维小弟?”看到李维伸着懒腰,打了个大哈欠,灰袍笑着敲了敲白骨牢笼的栏杆。
“哦——是灰袍大哥啊。天啊,你这样子可真惨!这样吊着,你不难受吗?”李维揉着眼睛,瓮声瓮气的说道。
“没办法。代森魔法里没有好的飞行魔法。骷髅使者手脚是粗了点,可至少不会突然把我丢下去,还算可靠。”灰袍可怜巴巴的说。
骷髅使者咧开大嘴,冲着李维诡秘的一笑。
“希米拉呢?你打败她了吗?”
“还没。她暂时离开了。看来,就算是希米拉,也不能连续使用两次混沌神罚。”
“白天在外面走没有关系吗?地行兽呢?”李维看了看四周神情委顿的蝙蝠怪,生怕它们睡着了,把自己丢下去,担忧的说道。
太阳已经在东方露出了半张红红的小脸。
白天是蝙蝠怪的睡眠时间。这群蝙蝠怪此刻都困倦得要死,翅膀扇得无精打采,毫无力气。
“没关系。她已经输了。剩下的一次混沌神罚只是走走过程罢了。到下次月圆之夜前,她的力量会下降至初级神使,再也没有机会阻拦我。至于地行兽,这只已经是备用的了。以后再抓吧。对了,李维小弟,我还欠你一个故事呢。你想听什么故事?”
“希米拉。我想多知道些她的事。你和希米拉之间,有关系吧?我感觉得到的。”
“呵呵。小孩子的敏感啊。”灰袍笑着摸了摸鼻子,随手放了一个冰箭魔法,教训那讨厌的骷髅。骷髅使者正拎着主人左右摇晃呢。
“你说的没错。希米拉她,应该算是我的女友吧。”
“哎?你不是说艾拉是你的女友吗?”
“是啊。但这件事她不知道。”
“她不知道你在外面有其他的女孩子?”
“她知道。又不止希米拉一个,太多了,瞒不住的。”
“……”灰袍的无耻令李维为之语塞。
“她不知道的是,我喜欢希米拉。”灰袍继续讲道。
“哎?同时爱上两个女孩吗?”
“那有什么好奇怪的。你不是也喜欢两个吗?”
李维红着脸连连摆手:“不是的不是的不是的……”
“说实话,李维小弟,像我这种人,根本没想到会爱上女孩子的。你知道,女人,嗯,不止是女人,人类这种生物的思维模式是很简单的,只要分析他们的立场,知道他们要的是什么,就能猜到他们的想法,也就可以猜出他们行为的大致局限,加以利用。而女人的思维就更直接了。代森神使的眼睛是望着死亡的,根本不会被生命、自然的假相所欺骗。不夸张的说,我可以看穿人心。你说,怎么会爱上那些头脑简单得像白纸一样的生物呢?”
李维识相的点了点头。尽管他并不是很懂。
“可这样白痴的事却偏偏会发生。最初我是为了利用艾瑞拉王室才和艾拉订婚的。在这世界上,权力总是最好用的魔法。有了权力,做起任何事都事半功倍。即使再大的麻烦,也可以随手嫁祸与他人,丝毫不落痕迹。人类世界中最大的权力,就属艾瑞拉王室了。嗯,那时人类与盾矮人族闹得可欢呢,安德列侯爵那老鬼又在一旁煽风点火,弄到差点开战的地步。你知道,那些矮人脾气是硬了点,手艺可好的不得了。矮人这么好的动物不拉拢过来太可惜!”
“动物……”
“所以我就把安德列侯爵做掉了。”灰袍淡淡的说。
“做掉。侯爵。那不是麻烦了?”
“是麻烦。很麻烦,非常麻烦。我也为此后悔过。可是那家伙很不简单,单靠权术手段搞不跨他。”
“那怎么办呢?被通缉了吧?”
“我哪有那么差劲?虽然所有人都知道这事是我做的,可他们没有证据指证我。靠矮人朋友为我打造的武器,我用沃德魔法杀了那老东西。人人都知道我不会沃德与涅尔森魔法。何况那老东西的政敌不止我一个,没办法直接点到我身上。”
“自此以后,我就受到旧贵族们的合力排挤。所以我才想到弄点实权来用。我找上艾拉的初衷,就是想利用她的公主身份,和我找其他女人没什么两样。李维小弟,你知道吗,利用一个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爱上你。”
“这话好像在哪里听到过!这世上的坏人可真多!”
灰袍没理会李维的攻击:“老实说,要做到这一点真是太容易。而艾拉又是我见过的女人里最傻的一个,很轻松就搞定了。这个昵称还是我为她取的呢!”
说这话的时候,灰袍的口气带了点儿得意。
“稍早一些时候,为了相同的目的,我搞上了苏南公爵家的千金,嗯,就是希米拉。我在泡艾拉的同时也没对希米拉放手。希米拉表面上一点也不吃醋,因为她以为我并不喜欢艾拉,只是在利用她的身份,——我就是这么跟她讲的。”
“噢。”
“我在两位高贵美丽但是愚蠢的小姐之间把握着微妙的平衡,玩着心跳游戏。李维小弟,你知道吗,一个人太聪明了是很寂寞的,那种人群之中的孤独才是真正的孤独。你可以跟身边的每一个人讲话,谈得兴高采烈,或暴跳如雷,可是在欢喜在愤怒的只有对方。现在想想,在我这一生里,就那段日子最有意思。”
“后来,有一天晚上,希米拉告诉我说,我喜欢她。真自以为是的说法!可是该死。她说的是对的。我其实早就知道了,天啊,我怎么会爱上一看就懂的物体呢。我一直在抗拒这个可笑的事实。直到她,希米拉告诉我的那个晚上,我才肯承认了这件事。”
“也因此我才意识到,我也喜欢艾拉。或许,我更喜欢艾拉。她那种无忧无虑的小傻瓜,让人都懒得去利用,只有逗着玩才能发挥她的最大价值。”
“我想我还是喜欢艾拉最多。在大陆上漂泊了二十几年,我也有些累了。我决定好好珍惜她,开开心心的,一起度过以后的日子,因此才和希米拉分了手。她很痛快就答应,笑着说不在意。”
“可是这时却真的发生了战争。人类与龙族的战争。有一头老龙用打造的技巧改造了自己的身体,获得了超越世间一切魔法的能力。它用自己的力量登上了龙族的王座,自封为斯达赛特大帝。恩,就是星之见,用群星之眼俯视大地之意。你知道,这个名字把自己置于五芒星和魔力之月之上,算是彻彻底底的反叛宣言了。”
“不久以前,斯达赛特向人类发动了进攻。”
“龙族战争吗……”
“其实也没什么好怕的,虽然打不赢。龙那种东西,权力欲是很淡的。发动对人类的攻击,只是为了炫耀,或寻求挑战,当作向诸神挑战前的练习道具。因此,只要顺着它们就完了,又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坏处。”
“其他人会同意吗?”
“可以折中一下嘛,比如和龙族结成同盟什么的。反正都是形式。我现在已经有这种影响力了。可艾拉这小傻瓜却直接向龙族的王挑战。”
“那怎么办?以那种龙族的力量,去了不是白送死吗?”
“那当然。可是她不听我的。本来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到决斗还有一段时间,我还是有机会从中斡旋。可希米拉又在这时间找上了我,说她还是喜欢我,无论怎样都想跟我在一起。”
“不是分手了吗?”
“对呀。所以我说,女人就是这么纠缠不清的生物,根本不讲道理。她是混沌的神使,更是其中的极品。这个世界怎么样她根本就不在乎的。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撵走,让她到艾索米亚北方去等着。我一搞定艾瑞拉的实权就去找她。”
“事情结束之后,再靠外交手段搞定老龙已经来不及了。艾拉那小妮子又不听我的,不肯逃跑,别看她那样,倒也是个初级神使呢,关键时刻还真叫一个立场坚定。没办法,只好我和她一起去,至少能抱住她的小命。为了这件事,我还向一个老奸商求助,弄到了一件大神器。”
“哎?大神器?有了这东西就能赢吗?”
“赢是不能。对方太强了。就是天上的神亲临尘世都赢不了。可只要以我的性命为代价,发动大神器里的究级魔法,就能锁住它。”
“死,吗?”
灰袍没理会李维的问题,继续说道:
“希米拉能知道这件事,多半是老奸商那出了问题。本来她该等到一切结束。于是她就到里尔维斯到艾拉利亚的途中来阻拦我。我告诉她我爱的是艾拉,为了她送命我愿意,你这个婊子快死心吧,可她还是不放弃。妈的,真贱。楚奥斯真是瞎了眼,怎么会选中这种贱货?我用过了的女人喜欢丢掉,她不知道的吗?这么便宜的东西,根本不值得毁灭。砸了也没有快感。因此我想,一定要把这贱货甩掉。”
灰袍儒雅的吐出了一连串脏话,看他平淡的表情,当面看到也很难相信这些脏话是出自他口。
“甩女人理论上最温和的办法,是让她忘情。她分手的时候还挺干脆,可后来证明那是假相。忘却是做不到的。所以只有退而求其次,让她仇恨。让仇恨淹没了爱。为了让她恨我,我再怎么残忍的事也做得出来,甚至费了好大力气从幽界把萨格拉菲的灵体弄来,让怀疑毁掉她初恋的记忆。”
“可是,被她仇恨你不在乎吗?被人讨厌已经够让人伤心了,我觉得。”
“我才不在乎呢。我被人恨得多了。而且仇恨这东西总比绝望要好。能做到不是绝望就不错了。我想希米拉她最后还是会用完三次混沌神罚,然后心灰意冷的走掉。嗯,今天你就能见证到这件事。”
“让艾拉活下去的方法也差不多,只是程序更复杂一点。知道我死了,那傻瓜会立刻吊死的。因此要告诉她我还活着,只是失去了肉体。过了五百年就会再生……”
“为什么是五百年?”
“随便说的。时间当然是越长越好。李维小弟,你知道吗,时间这东西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即使不能让艾拉忘了我,也至少能让她对我淡漠。”
“然后呢?”
“告诉她五百年后我会显示些征兆给她。告诉她我为她留下了重要的留言。”
“哎?那如何显示征兆?”
“傻瓜!没有也没关系的。她会继续等。但是我想多半会有。为什么?因为她一直在想啊,想的多了,没有的也变有了,假的也变真了。”
“留言呢?”
“不能让她直接拿到。你知道,李维小弟,这世上越难得到的东西就越珍贵。追求的过程可以很好的加大留言的份量。我会用些不着边际的线索耍她,让她在大陆上跑来跑去。比如让她跑到迷幻之森的深处找那棵老树。老树最喜欢美女了,多半会耽搁她一些时间,把接下来的线索含糊其词的给她,好让她再回来询问。其它提供线索的人也是一样。这样把她由迷幻之森支到甘达,甘达再到佛卢斯,佛卢斯再到艾索米亚,如此。”
“最后呢?”
“最后,让她找到一些证据。”
“证据?”
“嗯。证据。证明我和希米拉有一腿。证明我根本是在玩她。告诉她我虽然复活了也不会再见她,这世上新鲜可爱的女人数不胜数。让她彻底死心。”
“如果她没有呢?”
“不会的。她一定会恨透了我,一定会死心的。我了解女人。”
“哦。”
两人平平淡淡的聊着,看太阳渐渐升高。不知何时,远方的天空出现了一座海市蜃楼。倒挂的城市里,有无数座胖胖的城堡,每座城堡都有几座高高的尖塔,像一个个冰锥。
现在还是上午,可那城市却好像在黄昏。淡金色的阳光照耀着城市,为灰白色的城墙和洁白的大理石塔楼涂上一层亮丽的金色。而在那金黄的底色上,闲游着的云朵投下美丽恬淡的云影,以极慢的速度悄悄游弋。
李维闭上眼睛,想象自己正坐在那城市的草坪中。草的腥味和泥土芬芳的气息被蒸发的水汽托起,钻入鼻息,令人醺醺欲醉。
快到中午,两人降落到地面,撑了一座冰做的凉棚,稍作休息。傍晚时候,他们开始步行向艾拉利亚前进。
希米拉,那个“贱女人”,一直等到夜幕低垂才出现。
因为受伤的缘故,再见面时她憔悴了许多。
女孩的左手一直按在右臂的伤口上,在夜色中慢慢走来,显得摇摇欲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