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不如给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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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无牵无挂的真不多。
大部分兵士都有亲人,他们逃了亲人怎么办?这时代流行连坐的。就算朝廷不追究亲属的责任,成了逃兵以后只能隐姓埋名,甚至入山做山民,如何对父母尽孝?
领头的先逃,就是另一回事了。
长官跑了,战斗注定失败,拼命毫无意义。反过来讲,若是长官还敢继续拼,未尝没机会反败为胜。
此刻的“山贼”,就是个典型例子。
带头大哥决定“扯呼”,手下人就算最后打赢了,找谁领赏去啊?
于是,山贼们无一例外,全员开启逃跑模式。
转眼间逃得精光。
稀里糊涂获胜的一方也没敢追,他们没那个胆量,也没能力追杀敌人。实际上,因为人数上的劣势,五百骑兵损失比山贼惨重。要不是沈器等人杀敌不少,对比恐怕更强烈。
“青樨,回来!”
沈器喊住试图追杀有痣首领的周青樨。
虽然跟计划有出入,但击退敌人就是胜利,没必要让周青樨冒险,大家都很累,周青樨也不例外。
况且,周青樨样子挺吓人。
横眉立目,杀气腾腾,这倒无所谓,沈器才不信什么“入魔”之类的狗屁说法。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为保护自己和亲人发飙,理直气壮,阎王都得点个赞。
关键是周青樨衣服上全是血,沈器担心她受了伤。
周青樨迟疑了一下,转身走回沈器身旁。
“受伤没有?”沈器急切问道。
周青樨摇了摇头。
“那就好。”沈器大大松了口气,“有武功,果然可以任性,刚才你放弃大部分防御的拼命打法,太吓人了!”
“我心中有数,确定能躲开才不格挡的。”周青樨皱眉,“沈器,我有点不对劲……”
“啊?怎么了?”沈器一惊。
“我杀了那么多人,身上溅满血,却仅仅觉得脏,一点不适都没有。地上如此多尸体,我知道可以形容为‘人间地狱’,可我还是毫无感觉……”
太子胆战心惊的看了周青樨一眼。
周青樨发威,吓到的何止敌人?在太子眼里,此刻的周青樨浑身浴血,就仍然是魔神的形象。
眼睛重新变回细长,天然带笑那种,然而在太子看来,比不笑还恐怖!
这真是自己的亲妹妹青樨?不会是妖怪假扮的吧?
“噗,以为多严重呢,这把我吓得……”沈器乐了,“放心吧,这是正常现象,生物的求生本能压制情感。回头冷静下来,你会有感觉的。”
真的吗?周青樨半信半疑。
“两位。”太子鼓起勇气叫道,“现在研究这些没意义啊,咱们仍处于危险之中,还是赶紧离开山区要紧!”
敌人暂时跑了,可他们人数仍旧多于己方,随时可能回来,甚至带更多人手。离开山区,最好能进入附近的县城,才会真正安全——人多眼杂,对方必有顾忌。
沈器环顾一周,说道:“太子说得对,但走之前必须先救治伤员,否则他们撑不到山外。死者就暂时顾不上了,只能以后再派人过来处置。”
现场真的非常惨烈。
五百骑兵,减员几乎一半,包括已经死亡和重伤不治的。剩下的也个个带伤,轻重程度不一。
当然对方也不轻松,留下接近二百的尸体及重伤失去行动力的人员。
太子嘟囔:“管那么多干嘛?”
沈器瞪他一眼:“咱敢不敢稍微有点良心?他们都是为你而死!别告诉我你看不出,对方是冲你来的。”
太子缩脖子:“好好,本宫同意救治伤员就是。”
“呵呵,我征求你的意见了?”
“你征求与否,这都是本宫的意见。”太子理直气壮的样子,“然而咱们都不是大夫,帮不上什么忙,不如留下几个有经验的兵士治伤,其他人先行一步?”
沈器懒得理会太子。
“对天发誓,本宫绝非无情无义。”太子却不依不饶,“你作为神医鲁灵枢的师弟应该清楚,目前条件下,轻伤不耽误赶路,重伤注定治不好,还不如给个痛快。”
沈器没回话,默默往前走,沿途召集兵士。
太子说出了残酷的真相。
可那又如何?
理智告诉沈器,按太子的建议行动是最佳选择,也最稳妥。然而他做不到,大脑训练绝非把沈器变成冷酷无情的机器,否则他就不会懒到令逍遥子无奈——理性容不下懒惰。
在沈器的指挥下,兵士们开始救治伤员。
都不是做这个的,水平真的寥寥。一支成建制的军队有专门的军医编制,这一都五百骑兵自然不会配备军医。
但也不能说,他们完全是门外汉。
这群骑兵可不是菜鸟,从军经验还算可以,明白依赖军医不靠谱,因此大多数人都随身携带了伤药。
裹伤的手法拙劣,好歹不怕血。
众人乱糟糟行动起来,互相裹伤,帮重伤的兄弟治疗。
当然太子也没说错,重伤基本没什么指望,轻伤即使不处理,暂时也问题不大。
沈器走到殷娇娇等人身旁。
卫齐被保护得很好,毫发无伤。
殷娇娇神情憔悴,火红色的大氅上有斑斑黑色血点。她有武功,倒也没受伤,就是那袍子太拉风,难免行动不便,被砍得破破烂烂。
飞鹰寨山民就没那么好运了。
说起来大家都练武,好歹应该比普通士兵强吧?这么想就错了,不修炼内力,纯锻炼身法和肌肉力量,练武和军中操练并没有本质区别。
为什么武功高手令人羡慕?
因为练武,真的可以彻底改变人。
比如周青樨,看着柔柔弱弱的小姑娘,随手一拳,甚至用不着运转内力,就能轻松击倒一个壮汉。注意,不是点穴,也不是什么四两拨千斤——她的力量就有那么大!
内力能自动强化肉身。
所以周青樨即便不使用内力,她的力量、速度以及反应等各项指标,都比普通人强。
不练内力,就完全拼先天条件,和后天个人努力了。
有机会修炼武功,没人会拒绝。
可惜武功这种东西太宝贵,拥有武功的高手轻易不对外传授,要么只传给后代,要么收徒挑挑拣拣,反复考验,最后还可能留一手……
例如殷娇娇的父亲殷天鹰,就只传给女儿。
总之个体实力上,飞鹰寨山民就算比兵士强,也非常有限。而且,他们不懂配合作战。
一场厮杀过后,山民死了三个,重伤两人,剩下的也和兵士一样,个个带伤。这还是因为殷娇娇救援及时,以及对方主攻方向不是他们,否则会更严重。
“沈小子,这仇得报哇!”
看见沈器走过来,老头儿翘着胡子大呼小叫。
没错,老头儿活了下来。
人生在世,无牵无挂的真不多。
大部分兵士都有亲人,他们逃了亲人怎么办?这时代流行连坐的。就算朝廷不追究亲属的责任,成了逃兵以后只能隐姓埋名,甚至入山做山民,如何对父母尽孝?
领头的先逃,就是另一回事了。
长官跑了,战斗注定失败,拼命毫无意义。反过来讲,若是长官还敢继续拼,未尝没机会反败为胜。
此刻的“山贼”,就是个典型例子。
带头大哥决定“扯呼”,手下人就算最后打赢了,找谁领赏去啊?
于是,山贼们无一例外,全员开启逃跑模式。
转眼间逃得精光。
稀里糊涂获胜的一方也没敢追,他们没那个胆量,也没能力追杀敌人。实际上,因为人数上的劣势,五百骑兵损失比山贼惨重。要不是沈器等人杀敌不少,对比恐怕更强烈。
“青樨,回来!”
沈器喊住试图追杀有痣首领的周青樨。
虽然跟计划有出入,但击退敌人就是胜利,没必要让周青樨冒险,大家都很累,周青樨也不例外。
况且,周青樨样子挺吓人。
横眉立目,杀气腾腾,这倒无所谓,沈器才不信什么“入魔”之类的狗屁说法。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为保护自己和亲人发飙,理直气壮,阎王都得点个赞。
关键是周青樨衣服上全是血,沈器担心她受了伤。
周青樨迟疑了一下,转身走回沈器身旁。
“受伤没有?”沈器急切问道。
周青樨摇了摇头。
“那就好。”沈器大大松了口气,“有武功,果然可以任性,刚才你放弃大部分防御的拼命打法,太吓人了!”
“我心中有数,确定能躲开才不格挡的。”周青樨皱眉,“沈器,我有点不对劲……”
“啊?怎么了?”沈器一惊。
“我杀了那么多人,身上溅满血,却仅仅觉得脏,一点不适都没有。地上如此多尸体,我知道可以形容为‘人间地狱’,可我还是毫无感觉……”
太子胆战心惊的看了周青樨一眼。
周青樨发威,吓到的何止敌人?在太子眼里,此刻的周青樨浑身浴血,就仍然是魔神的形象。
眼睛重新变回细长,天然带笑那种,然而在太子看来,比不笑还恐怖!
这真是自己的亲妹妹青樨?不会是妖怪假扮的吧?
“噗,以为多严重呢,这把我吓得……”沈器乐了,“放心吧,这是正常现象,生物的求生本能压制情感。回头冷静下来,你会有感觉的。”
真的吗?周青樨半信半疑。
“两位。”太子鼓起勇气叫道,“现在研究这些没意义啊,咱们仍处于危险之中,还是赶紧离开山区要紧!”
敌人暂时跑了,可他们人数仍旧多于己方,随时可能回来,甚至带更多人手。离开山区,最好能进入附近的县城,才会真正安全——人多眼杂,对方必有顾忌。
沈器环顾一周,说道:“太子说得对,但走之前必须先救治伤员,否则他们撑不到山外。死者就暂时顾不上了,只能以后再派人过来处置。”
现场真的非常惨烈。
五百骑兵,减员几乎一半,包括已经死亡和重伤不治的。剩下的也个个带伤,轻重程度不一。
当然对方也不轻松,留下接近二百的尸体及重伤失去行动力的人员。
太子嘟囔:“管那么多干嘛?”
沈器瞪他一眼:“咱敢不敢稍微有点良心?他们都是为你而死!别告诉我你看不出,对方是冲你来的。”
太子缩脖子:“好好,本宫同意救治伤员就是。”
“呵呵,我征求你的意见了?”
“你征求与否,这都是本宫的意见。”太子理直气壮的样子,“然而咱们都不是大夫,帮不上什么忙,不如留下几个有经验的兵士治伤,其他人先行一步?”
沈器懒得理会太子。
“对天发誓,本宫绝非无情无义。”太子却不依不饶,“你作为神医鲁灵枢的师弟应该清楚,目前条件下,轻伤不耽误赶路,重伤注定治不好,还不如给个痛快。”
沈器没回话,默默往前走,沿途召集兵士。
太子说出了残酷的真相。
可那又如何?
理智告诉沈器,按太子的建议行动是最佳选择,也最稳妥。然而他做不到,大脑训练绝非把沈器变成冷酷无情的机器,否则他就不会懒到令逍遥子无奈——理性容不下懒惰。
在沈器的指挥下,兵士们开始救治伤员。
都不是做这个的,水平真的寥寥。一支成建制的军队有专门的军医编制,这一都五百骑兵自然不会配备军医。
但也不能说,他们完全是门外汉。
这群骑兵可不是菜鸟,从军经验还算可以,明白依赖军医不靠谱,因此大多数人都随身携带了伤药。
裹伤的手法拙劣,好歹不怕血。
众人乱糟糟行动起来,互相裹伤,帮重伤的兄弟治疗。
当然太子也没说错,重伤基本没什么指望,轻伤即使不处理,暂时也问题不大。
沈器走到殷娇娇等人身旁。
卫齐被保护得很好,毫发无伤。
殷娇娇神情憔悴,火红色的大氅上有斑斑黑色血点。她有武功,倒也没受伤,就是那袍子太拉风,难免行动不便,被砍得破破烂烂。
飞鹰寨山民就没那么好运了。
说起来大家都练武,好歹应该比普通士兵强吧?这么想就错了,不修炼内力,纯锻炼身法和肌肉力量,练武和军中操练并没有本质区别。
为什么武功高手令人羡慕?
因为练武,真的可以彻底改变人。
比如周青樨,看着柔柔弱弱的小姑娘,随手一拳,甚至用不着运转内力,就能轻松击倒一个壮汉。注意,不是点穴,也不是什么四两拨千斤——她的力量就有那么大!
内力能自动强化肉身。
所以周青樨即便不使用内力,她的力量、速度以及反应等各项指标,都比普通人强。
不练内力,就完全拼先天条件,和后天个人努力了。
有机会修炼武功,没人会拒绝。
可惜武功这种东西太宝贵,拥有武功的高手轻易不对外传授,要么只传给后代,要么收徒挑挑拣拣,反复考验,最后还可能留一手……
例如殷娇娇的父亲殷天鹰,就只传给女儿。
总之个体实力上,飞鹰寨山民就算比兵士强,也非常有限。而且,他们不懂配合作战。
一场厮杀过后,山民死了三个,重伤两人,剩下的也和兵士一样,个个带伤。这还是因为殷娇娇救援及时,以及对方主攻方向不是他们,否则会更严重。
“沈小子,这仇得报哇!”
看见沈器走过来,老头儿翘着胡子大呼小叫。
没错,老头儿活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