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孟青和阚杳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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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青是在官府当差的,主要是对文书仓库的管理,但他并非主簿,只是主簿手底下的人,每月拿着稀少的俸禄,虽然比专门抬轿子的人和厨娘丫鬟的级别高一些,但也是属于官府里很底层的,而因为是跟着主簿,倒也没有太糟糕,甚至有可能在未来接任主簿的位置。
但也只是有可能,而且主簿什么时候卸任不好说,孟青需要做好可能在这个职位上坐几年,甚至十几年时间的准备,在其他方面倒好还说,但他年纪本来也不算小了,早到了该成亲的年纪。
他和阚杳兮算是相互爱慕,虽然没有到私定终身的地步,但也是有了非对方不娶不嫁的念头。
可是成亲并不是一件小事,阚杳兮的家世并非多么富有,但也不算穷苦,可孟青就是真的穷苦小子了,阚杳兮的父母对他也是颇有些意见。
虽然能够有机会接任主簿的职位,但也起码也得有十年时间,谁能够等得起?就算阚杳兮等得起,她父母也不会让她等,女孩子的青春总共才有几年?如果孟青没有本事,这场婚事就没有等待的机会。
但其实阚杳兮很爱孟青,孟青也很爱阚杳兮。
孟青是一个读书人,相貌白净俊朗,很有才华,只是他错过了考书院的时间,梨花书院开考和朝试的时间是紧接着的,成绩好的人,能够在梨花书院修习,只要想当官,那就是注定的,不会存在任何问题,甚至官职还不会低。
但如果考书院落榜,依成绩高低,过低者就只能返乡,偏高一些又未够梨花书院的标准,便是再经历朝试,正如当初和关慕云一起考书院的王川。
而就算朝试考出了成绩,也只是从底层开始做起,最多也就是当个县令,但考入书院的学子,却是能够直接入朝堂的,是真正的栋梁之才。
孟青错过了时间,只能等待下一次机会,而在此期间,他需要活着,便找了帮着主簿管理文书的工作,也是他有一定的才华,否则这个职位也不是随便读过几本书就能胜任的。
可以说,孟青的潜力还是很高的,退一步可在十年里接任主簿的职位,进一步也只需要等待短短几年,只要能够考入书院,那就是一步登天,而且就算从书院落榜,他也有机会谋个县令,怎么着都不可能是一个普通人。
但落魄一时,谁又会在意你未来怎么样,那毕竟是没有发生过的事情,也只有家人和爱人才会支持,但除了家人外,没有人会永远支持你。
至少孟青现在还有阚杳兮在支持着他。
但是最近也出现了一些状况,因为他发现阚杳兮在到处借钱,甚至听闻了一些那些被阚杳兮借钱的人口中很不好听的话。
他以为阚杳兮遇到了什么困难,专门向主簿预支了俸禄,虽然不是很多,但他要尽自己所能的帮助阚杳兮。
因为公务繁忙,他也已经多日未见阚杳兮,此刻见到,他很是惊讶。
在他想来,若是阚杳兮遇到了什么困难,应该是
满面愁容才对,但现在的阚杳兮却是红光满面,别提有多精神了,而且整个人的气质都似乎有了一些变化。
虽然他并不是很看重相貌这种东西,但也能够明显看出来,阚杳兮比以前好看了不止几倍。
联想到最近有关凝脂膏的事情,孟青很是诧异的说道:“杳兮,你也买了凝脂膏?”
阚杳兮很欣喜的在孟青面前转了一圈,说道:“果然有这么大的变化嘛?凝脂膏可真是好东西,幸好我没有犹豫。”
跟她父母不同的是,阚杳兮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配不上孟青,因为孟青长得很好看,但她并不好看,她已经苦恼了很长时间,总觉得孟青有一天会离开她。
她对凝脂膏的渴望很浓烈,因为那是爱情在支撑着她,她可以为此不顾一切。
孟青一时间有些不能理解,他清楚凝脂膏有多么火爆,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就算是男人也不例外,但凝脂膏的价格是真的很贵,总要量力而为,现如今已经有不少夫妻闹到了官府,甚至出现了休妻或和离的情况。
一瓶凝脂膏的价格对于普通百姓而言,那是可能一辈子都挣不来的,难道为了美,连家都不要了?
虽然这种情况很少,不是所有人都如此偏激,但也是确实存在的。
现在阚杳兮也买了凝脂膏,不由得让孟青很是担忧。
官府对凝脂膏的接触很多,他也很清楚,一开始只是想着就买一瓶凝脂膏的女子,因为抵抗不了继续变美的诱惑,在一瓶凝脂膏的效用失去时,容貌再次变得不堪时,心里无法接受这种落差,又会继续购买,从而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但孟青当然也没办法直言说些难听的话,只是劝导性的说道:“杳兮,你在我眼里就是最好看的,凝脂膏这种东西就是无底洞,买一瓶也就算了,千万不要继续买。”
读书人的知识是最充足的,但绝对不算是最会说话的,甚至有些读书人的嘴巴很笨,脑筋也很直,虽然读书人里面有不少嘴巴很厉害的,可对花言巧语这种事情还是不擅长的。
读书人多数是固执迂腐的代名词,大道理一篇又一篇,不能否认有一些读书人与众不同,但孟青显然就不在此列。
不过,孟青对阚杳兮的关怀,也是表露无遗的。
他只是很担心阚杳兮也会对凝脂膏上瘾,从而把家里的银子全都花出去,虽然他已经在尽力挣银子,每日每夜的待在文书室里,但如果碰到凝脂膏这种奢侈物品,恐怕将会是很惨的事情。
而最重要的是,他见到过因凝脂膏而变得疯狂的女子,他不希望阚杳兮也变成那样。
阚杳兮沉浸在自己皮肤变得水嫩,变得更好看的喜悦里,她也没有认真去听孟青的话,只是很开心的拉着孟青,像是很随意的说道:“我就只买一瓶,这东西这么贵,就算再好我也买不起。”
阚杳兮心里只是想着要让孟青看到最美的自己
,其他任何事情都不重要。
而孟青也只是很宠溺的看着阚杳兮,他当然会无条件的相信阚杳兮,而且他也坚信阚杳兮是有自己想法的女子,只要阚杳兮开心,他便开心。
......
入夜,天气依然燥热。
但锦州城的热情不减。
李梦舟和萧知南住在锦州城的仙府客栈里,他们没有住最奢华的独立院落,而只是普通的两个房间,仙府客栈里有着不少修行者,有就近的山门弟子暂住,但大多数都只是山野修士。
萧知南也算是目睹了凝脂膏的火爆,在短时间里席卷整个锦州城,甚至周边城镇,当真匪夷所思。
她虽然也对凝脂膏有所意动,但是那么昂贵的价格,仅仅只是买一瓶档次很高的胭脂水粉,她显然不愿意,她就算有银子,也不会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
而李梦舟一直想着的却是那位郎神医到底因此赚了多少银子,这简直就是暴利啊。
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
“原来药师是这么能赚钱的啊。”李梦舟回想着在树宁镇里曾经混吃等死的龙老,虽然他猜测龙老也只是一个野外游医,但在普通世俗里绝对是神医的级别,怎么着也不会比锦州城里的郎神医差,却在树宁镇连吃个饱饭都够呛。
虽说龙老对他有所企图,但终究朝夕相处了那么久,哪怕李梦舟亲手杀死了龙老,但其实也并没有多么恨他,他能依靠着被药浴淬炼过的体魄,多次死里逃生,也都是龙老的功劳,他其实反而很感激龙老。
但龙老想要杀他,他也不可能坐以待毙,每次想起这件事情,他便会多一些感伤。
现在回想起来,树宁镇的那三年,多么自由自在,而又无忧无虑,现在再想回到那个时候,已经是不可能了。
但他还是想要吐槽一下,虽然树宁镇里有钱人不多,但凭着龙老普通药师的身份,怎么着也能挣些银子吧,何苦他每日里还要打零工,几乎树宁镇里所有人的忙都帮过,才勉强挣到一日三餐的铜板,若非能够在王盼儿那里免费蹭豆腐花吃,怕是要生活的很艰难。
他显然把自己当‘浮生’时挣到的数百两银子藏起来不花的事情给选择性遗忘掉了。
树宁镇并非西北边境唯一的镇子,虽然大多穷苦,饿死冻死被杀死的人不计其数,但总会有部分手里衬着银子的人,而李梦舟能够在短短三年间筹足数百两银,积少成多之下,足可见他当时在边境杀了多少人。
李梦舟也不是很想去回忆那些事情,微微摇头,看着萧知南说道:“凝脂膏现在已经被疯抢,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你就不想也买来一瓶试试?”
他能够看得出来,其实萧知南也对凝脂膏很感兴趣,只是因为性格的缘故,让她刻意不表现出来,其实心里是很喜欢的,终究是女孩子,喜欢胭脂水粉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孟青是在官府当差的,主要是对文书仓库的管理,但他并非主簿,只是主簿手底下的人,每月拿着稀少的俸禄,虽然比专门抬轿子的人和厨娘丫鬟的级别高一些,但也是属于官府里很底层的,而因为是跟着主簿,倒也没有太糟糕,甚至有可能在未来接任主簿的位置。
但也只是有可能,而且主簿什么时候卸任不好说,孟青需要做好可能在这个职位上坐几年,甚至十几年时间的准备,在其他方面倒好还说,但他年纪本来也不算小了,早到了该成亲的年纪。
他和阚杳兮算是相互爱慕,虽然没有到私定终身的地步,但也是有了非对方不娶不嫁的念头。
可是成亲并不是一件小事,阚杳兮的家世并非多么富有,但也不算穷苦,可孟青就是真的穷苦小子了,阚杳兮的父母对他也是颇有些意见。
虽然能够有机会接任主簿的职位,但也起码也得有十年时间,谁能够等得起?就算阚杳兮等得起,她父母也不会让她等,女孩子的青春总共才有几年?如果孟青没有本事,这场婚事就没有等待的机会。
但其实阚杳兮很爱孟青,孟青也很爱阚杳兮。
孟青是一个读书人,相貌白净俊朗,很有才华,只是他错过了考书院的时间,梨花书院开考和朝试的时间是紧接着的,成绩好的人,能够在梨花书院修习,只要想当官,那就是注定的,不会存在任何问题,甚至官职还不会低。
但如果考书院落榜,依成绩高低,过低者就只能返乡,偏高一些又未够梨花书院的标准,便是再经历朝试,正如当初和关慕云一起考书院的王川。
而就算朝试考出了成绩,也只是从底层开始做起,最多也就是当个县令,但考入书院的学子,却是能够直接入朝堂的,是真正的栋梁之才。
孟青错过了时间,只能等待下一次机会,而在此期间,他需要活着,便找了帮着主簿管理文书的工作,也是他有一定的才华,否则这个职位也不是随便读过几本书就能胜任的。
可以说,孟青的潜力还是很高的,退一步可在十年里接任主簿的职位,进一步也只需要等待短短几年,只要能够考入书院,那就是一步登天,而且就算从书院落榜,他也有机会谋个县令,怎么着都不可能是一个普通人。
但落魄一时,谁又会在意你未来怎么样,那毕竟是没有发生过的事情,也只有家人和爱人才会支持,但除了家人外,没有人会永远支持你。
至少孟青现在还有阚杳兮在支持着他。
但是最近也出现了一些状况,因为他发现阚杳兮在到处借钱,甚至听闻了一些那些被阚杳兮借钱的人口中很不好听的话。
他以为阚杳兮遇到了什么困难,专门向主簿预支了俸禄,虽然不是很多,但他要尽自己所能的帮助阚杳兮。
因为公务繁忙,他也已经多日未见阚杳兮,此刻见到,他很是惊讶。
在他想来,若是阚杳兮遇到了什么困难,应该是
满面愁容才对,但现在的阚杳兮却是红光满面,别提有多精神了,而且整个人的气质都似乎有了一些变化。
虽然他并不是很看重相貌这种东西,但也能够明显看出来,阚杳兮比以前好看了不止几倍。
联想到最近有关凝脂膏的事情,孟青很是诧异的说道:“杳兮,你也买了凝脂膏?”
阚杳兮很欣喜的在孟青面前转了一圈,说道:“果然有这么大的变化嘛?凝脂膏可真是好东西,幸好我没有犹豫。”
跟她父母不同的是,阚杳兮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配不上孟青,因为孟青长得很好看,但她并不好看,她已经苦恼了很长时间,总觉得孟青有一天会离开她。
她对凝脂膏的渴望很浓烈,因为那是爱情在支撑着她,她可以为此不顾一切。
孟青一时间有些不能理解,他清楚凝脂膏有多么火爆,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就算是男人也不例外,但凝脂膏的价格是真的很贵,总要量力而为,现如今已经有不少夫妻闹到了官府,甚至出现了休妻或和离的情况。
一瓶凝脂膏的价格对于普通百姓而言,那是可能一辈子都挣不来的,难道为了美,连家都不要了?
虽然这种情况很少,不是所有人都如此偏激,但也是确实存在的。
现在阚杳兮也买了凝脂膏,不由得让孟青很是担忧。
官府对凝脂膏的接触很多,他也很清楚,一开始只是想着就买一瓶凝脂膏的女子,因为抵抗不了继续变美的诱惑,在一瓶凝脂膏的效用失去时,容貌再次变得不堪时,心里无法接受这种落差,又会继续购买,从而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但孟青当然也没办法直言说些难听的话,只是劝导性的说道:“杳兮,你在我眼里就是最好看的,凝脂膏这种东西就是无底洞,买一瓶也就算了,千万不要继续买。”
读书人的知识是最充足的,但绝对不算是最会说话的,甚至有些读书人的嘴巴很笨,脑筋也很直,虽然读书人里面有不少嘴巴很厉害的,可对花言巧语这种事情还是不擅长的。
读书人多数是固执迂腐的代名词,大道理一篇又一篇,不能否认有一些读书人与众不同,但孟青显然就不在此列。
不过,孟青对阚杳兮的关怀,也是表露无遗的。
他只是很担心阚杳兮也会对凝脂膏上瘾,从而把家里的银子全都花出去,虽然他已经在尽力挣银子,每日每夜的待在文书室里,但如果碰到凝脂膏这种奢侈物品,恐怕将会是很惨的事情。
而最重要的是,他见到过因凝脂膏而变得疯狂的女子,他不希望阚杳兮也变成那样。
阚杳兮沉浸在自己皮肤变得水嫩,变得更好看的喜悦里,她也没有认真去听孟青的话,只是很开心的拉着孟青,像是很随意的说道:“我就只买一瓶,这东西这么贵,就算再好我也买不起。”
阚杳兮心里只是想着要让孟青看到最美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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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孟青也只是很宠溺的看着阚杳兮,他当然会无条件的相信阚杳兮,而且他也坚信阚杳兮是有自己想法的女子,只要阚杳兮开心,他便开心。
......
入夜,天气依然燥热。
但锦州城的热情不减。
李梦舟和萧知南住在锦州城的仙府客栈里,他们没有住最奢华的独立院落,而只是普通的两个房间,仙府客栈里有着不少修行者,有就近的山门弟子暂住,但大多数都只是山野修士。
萧知南也算是目睹了凝脂膏的火爆,在短时间里席卷整个锦州城,甚至周边城镇,当真匪夷所思。
她虽然也对凝脂膏有所意动,但是那么昂贵的价格,仅仅只是买一瓶档次很高的胭脂水粉,她显然不愿意,她就算有银子,也不会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
而李梦舟一直想着的却是那位郎神医到底因此赚了多少银子,这简直就是暴利啊。
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
“原来药师是这么能赚钱的啊。”李梦舟回想着在树宁镇里曾经混吃等死的龙老,虽然他猜测龙老也只是一个野外游医,但在普通世俗里绝对是神医的级别,怎么着也不会比锦州城里的郎神医差,却在树宁镇连吃个饱饭都够呛。
虽说龙老对他有所企图,但终究朝夕相处了那么久,哪怕李梦舟亲手杀死了龙老,但其实也并没有多么恨他,他能依靠着被药浴淬炼过的体魄,多次死里逃生,也都是龙老的功劳,他其实反而很感激龙老。
但龙老想要杀他,他也不可能坐以待毙,每次想起这件事情,他便会多一些感伤。
现在回想起来,树宁镇的那三年,多么自由自在,而又无忧无虑,现在再想回到那个时候,已经是不可能了。
但他还是想要吐槽一下,虽然树宁镇里有钱人不多,但凭着龙老普通药师的身份,怎么着也能挣些银子吧,何苦他每日里还要打零工,几乎树宁镇里所有人的忙都帮过,才勉强挣到一日三餐的铜板,若非能够在王盼儿那里免费蹭豆腐花吃,怕是要生活的很艰难。
他显然把自己当‘浮生’时挣到的数百两银子藏起来不花的事情给选择性遗忘掉了。
树宁镇并非西北边境唯一的镇子,虽然大多穷苦,饿死冻死被杀死的人不计其数,但总会有部分手里衬着银子的人,而李梦舟能够在短短三年间筹足数百两银,积少成多之下,足可见他当时在边境杀了多少人。
李梦舟也不是很想去回忆那些事情,微微摇头,看着萧知南说道:“凝脂膏现在已经被疯抢,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你就不想也买来一瓶试试?”
他能够看得出来,其实萧知南也对凝脂膏很感兴趣,只是因为性格的缘故,让她刻意不表现出来,其实心里是很喜欢的,终究是女孩子,喜欢胭脂水粉也是很正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