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第六章 万丈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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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周易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走在去往酒楼的路上了,三天的时间转瞬即逝,时间也似乎在指尖悄然划过了,也可能是他的内心对于这件事情其实也存在着些许的期待吧。
正如同他之前来到这里的时候一样,其实周易已经在家里待了三天了,他有些不敢出去,不敢面对自己心中的那些真实想法,那些丑恶的,将自己内心的本质暴露无遗的真实想法。
毕竟面对那种女人,又有哪个男人能支撑着不动情色呢,女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对男人最好的武器,周易应当是明白这一点的,就算不作为武器使用,有些时候对男人来说,女人也是最好的道具和用具。
周易对拥有着这些想法的自己痛斥不已,但是他却不可能更改这种想法,毕竟对于他来说这就是真实,然而真实也是这般反映在他的面前的,根本无处躲藏,无处躲闪,他从没有如此真实地面对过自己的内心。
究竟是在这三天之中,他自己改变了,还是他只是发掘出了自己的本心,这种事情似乎已经无从考究,可变了就是变了,没有任何辩解的道理和理由,唯一的证据便是他现在还在去往酒楼的路上。
街道上的喧闹声,大家一同前往的那个目标就是一切真实的证明,这一路上的所有人都心怀不轨,去往这条道路上的人都是怀着相同目的的人,大家都是心知肚明,却从不挑破,人与人之间就是从这之间的伪装开始交流的,若是不披着人皮,就好像没有人和人可以交流了一样。
周易在恍惚之间坦然坐在了先前的位子上,这里好像知道他绝对你会来一样,老早地准备好了花酒和小菜,他坐下身子的时候,耳边响起了古筝的声音,这旋律他从未听过,可是入耳的时候却感觉舒心。
他抬起头来,看到的是穿着汉服的叶晚秋踩在了舞台上,仍旧是那高不可及的舞台,这一次没有脚步声,可是她踏上去的那一步却仿佛在一瞬间万念俱灰,嘈杂的声音骤然安静了下来,又或者是从那一刻开始,周易的心中就只有站在舞台上的那一个人了。
仿佛这个世界之中就只剩下了周易和舞台上的那个女人一样,没有了别的多余的声音,周易抬起头来,好像叶晚秋也在看着自己一样,就算他明白这是自作多情,但是那双眼睛也仍旧把自己吸引住了。
纯白色的底色上简简单单地装饰着淡红色的装饰,她散着头发,可那带着流苏的发簪仍旧别再她的发间,也仍旧只有那流苏闪耀着闪耀的光,就如同周易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回眸轻轻一笑之时,发饰之上闪烁着的光辉一般。
似乎从这一刻开始,就算是自作多情也没有任何的关系了,周易明白了更加简单明了的道理,或许他打从一开始就不应当想这么多的东西,那些东西只会徒增自己的烦恼罢了。
周易没有办法改变那些东西,那就不要尝试着改变,只要去适应就可以了,他这些天早就已经被自己脑中所想到的那些问题折磨得忧郁无比,甚至感觉自己二十多年的人生白活了一场,可今天再次来到这里之后,忘记了那些让人烦恼无比的东西,转念一想回来之后,竟然如此神清气爽。
没错,只要融入其中就可以了,不需要去思考别人的想法与动机,任何人都明白这样活着是一件累人的事情,周易不想要这么活着,但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不得不去揣测别人的想法和意见,因此能看懂别人的人才活的更累。
没错,成功与否才是次要的,无论因为这种生存技能早就了什么样的未来,拥有这种能力的人活着毫无疑问是劳累无比的。
周易不想逃避这种问题,他现在正在深入自己的内心,在台上的女人在乐声之中缓缓舞蹈的时候,他的思维也在这一刻爆炸一般地飞速运转着,他周易从来就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因此恐怕从没有必要去思考这些对他来说没有用处的东西吧。
说到底,人归根结底会思考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差别问题,还是因为想要与他人拉开差距,并且这种差距带来的优越感会让思考这件事情的人感受到舒服。
那么说来,自己就算是那种想要强行找优越的人渣了吧,毕竟越是自卑的人才越是会在意更多的东西,以此来让自己显得不那么的自卑,但是其实仍旧显得可怜。
那么,既然这样的话,自己站在这里,自己正想着这些,那么是不是意味着,自己其实就是那个自卑的可怜人呢。也正是因为清楚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所以才明白那些东西对自己来说是一生也无法触及的。
正是因为明白了差距,所以才更加的自卑,更加的无畏,毕竟那本身就是自己不可能获得,不可能去追求的东西——没错,自己就连追求的资格都没有,那本身就不是自己有资格能够获得的东西。
所以人才会嫉妒,人才会想要找回场子,才想要让自己显得并不是那么的狼狈吧,不然,人群之中只有自己一个人像是败犬一样,纵使大家都是披着人皮的狼,但是败犬和狼仍旧是两种不同的生物。
原来我不是狼啊。
狼是野性的生物,会去撕咬,会为了生命拼搏致死,其实大家都是狼,只是有尊严活着的生物,是没有什么好羞耻的。
原来只有我一个人在感受到羞耻啊。
因为我不是狼,而是一个混在狼群之中的败犬罢了,披着狼的皮毛,可是却没有狼的魄力和尊严,这就导致了他在面对狼的时候,也只能通过思考的方式寻找优越感了。
我不是狼,而是狗吗。
在盛大的灯火之下,周易缓缓地抬起头来。
他听到了一个老女人的声音,从前应当是叫老鸨的,可现在酒楼改头换面了,就只能叫老板娘。
他听到那个声音说,“今晚叶晚秋叶姑娘要在在座的各位之中选一个意中人,哪个被叶姑娘相中的,可以和叶姑娘单独见面。”
耳边的喧闹声哗然之间犹如惊雷一般炸响,这一条消息仿佛一石激起千层浪一般,整个酒楼的大大小小全都炸开了锅来,那些个有能耐有家世坐在二楼的花花公子们无一不挺起胸膛来,想要表露出自己风流倜傥的模样来。
舞曲结束,周易仍旧徘徊在他方才的思想之中,他想明白了,但是这个结果似乎并不是那么的尽人意。
就在这个时候,世界仿佛都安静了下来,他是楞着的,可等到他抬起头来,真的准备像是个狗一样灰溜溜地回家的时候,他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万丈的光芒。
等到周易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走在去往酒楼的路上了,三天的时间转瞬即逝,时间也似乎在指尖悄然划过了,也可能是他的内心对于这件事情其实也存在着些许的期待吧。
正如同他之前来到这里的时候一样,其实周易已经在家里待了三天了,他有些不敢出去,不敢面对自己心中的那些真实想法,那些丑恶的,将自己内心的本质暴露无遗的真实想法。
毕竟面对那种女人,又有哪个男人能支撑着不动情色呢,女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对男人最好的武器,周易应当是明白这一点的,就算不作为武器使用,有些时候对男人来说,女人也是最好的道具和用具。
周易对拥有着这些想法的自己痛斥不已,但是他却不可能更改这种想法,毕竟对于他来说这就是真实,然而真实也是这般反映在他的面前的,根本无处躲藏,无处躲闪,他从没有如此真实地面对过自己的内心。
究竟是在这三天之中,他自己改变了,还是他只是发掘出了自己的本心,这种事情似乎已经无从考究,可变了就是变了,没有任何辩解的道理和理由,唯一的证据便是他现在还在去往酒楼的路上。
街道上的喧闹声,大家一同前往的那个目标就是一切真实的证明,这一路上的所有人都心怀不轨,去往这条道路上的人都是怀着相同目的的人,大家都是心知肚明,却从不挑破,人与人之间就是从这之间的伪装开始交流的,若是不披着人皮,就好像没有人和人可以交流了一样。
周易在恍惚之间坦然坐在了先前的位子上,这里好像知道他绝对你会来一样,老早地准备好了花酒和小菜,他坐下身子的时候,耳边响起了古筝的声音,这旋律他从未听过,可是入耳的时候却感觉舒心。
他抬起头来,看到的是穿着汉服的叶晚秋踩在了舞台上,仍旧是那高不可及的舞台,这一次没有脚步声,可是她踏上去的那一步却仿佛在一瞬间万念俱灰,嘈杂的声音骤然安静了下来,又或者是从那一刻开始,周易的心中就只有站在舞台上的那一个人了。
仿佛这个世界之中就只剩下了周易和舞台上的那个女人一样,没有了别的多余的声音,周易抬起头来,好像叶晚秋也在看着自己一样,就算他明白这是自作多情,但是那双眼睛也仍旧把自己吸引住了。
纯白色的底色上简简单单地装饰着淡红色的装饰,她散着头发,可那带着流苏的发簪仍旧别再她的发间,也仍旧只有那流苏闪耀着闪耀的光,就如同周易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回眸轻轻一笑之时,发饰之上闪烁着的光辉一般。
似乎从这一刻开始,就算是自作多情也没有任何的关系了,周易明白了更加简单明了的道理,或许他打从一开始就不应当想这么多的东西,那些东西只会徒增自己的烦恼罢了。
周易没有办法改变那些东西,那就不要尝试着改变,只要去适应就可以了,他这些天早就已经被自己脑中所想到的那些问题折磨得忧郁无比,甚至感觉自己二十多年的人生白活了一场,可今天再次来到这里之后,忘记了那些让人烦恼无比的东西,转念一想回来之后,竟然如此神清气爽。
没错,只要融入其中就可以了,不需要去思考别人的想法与动机,任何人都明白这样活着是一件累人的事情,周易不想要这么活着,但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不得不去揣测别人的想法和意见,因此能看懂别人的人才活的更累。
没错,成功与否才是次要的,无论因为这种生存技能早就了什么样的未来,拥有这种能力的人活着毫无疑问是劳累无比的。
周易不想逃避这种问题,他现在正在深入自己的内心,在台上的女人在乐声之中缓缓舞蹈的时候,他的思维也在这一刻爆炸一般地飞速运转着,他周易从来就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因此恐怕从没有必要去思考这些对他来说没有用处的东西吧。
说到底,人归根结底会思考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差别问题,还是因为想要与他人拉开差距,并且这种差距带来的优越感会让思考这件事情的人感受到舒服。
那么说来,自己就算是那种想要强行找优越的人渣了吧,毕竟越是自卑的人才越是会在意更多的东西,以此来让自己显得不那么的自卑,但是其实仍旧显得可怜。
那么,既然这样的话,自己站在这里,自己正想着这些,那么是不是意味着,自己其实就是那个自卑的可怜人呢。也正是因为清楚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所以才明白那些东西对自己来说是一生也无法触及的。
正是因为明白了差距,所以才更加的自卑,更加的无畏,毕竟那本身就是自己不可能获得,不可能去追求的东西——没错,自己就连追求的资格都没有,那本身就不是自己有资格能够获得的东西。
所以人才会嫉妒,人才会想要找回场子,才想要让自己显得并不是那么的狼狈吧,不然,人群之中只有自己一个人像是败犬一样,纵使大家都是披着人皮的狼,但是败犬和狼仍旧是两种不同的生物。
原来我不是狼啊。
狼是野性的生物,会去撕咬,会为了生命拼搏致死,其实大家都是狼,只是有尊严活着的生物,是没有什么好羞耻的。
原来只有我一个人在感受到羞耻啊。
因为我不是狼,而是一个混在狼群之中的败犬罢了,披着狼的皮毛,可是却没有狼的魄力和尊严,这就导致了他在面对狼的时候,也只能通过思考的方式寻找优越感了。
我不是狼,而是狗吗。
在盛大的灯火之下,周易缓缓地抬起头来。
他听到了一个老女人的声音,从前应当是叫老鸨的,可现在酒楼改头换面了,就只能叫老板娘。
他听到那个声音说,“今晚叶晚秋叶姑娘要在在座的各位之中选一个意中人,哪个被叶姑娘相中的,可以和叶姑娘单独见面。”
耳边的喧闹声哗然之间犹如惊雷一般炸响,这一条消息仿佛一石激起千层浪一般,整个酒楼的大大小小全都炸开了锅来,那些个有能耐有家世坐在二楼的花花公子们无一不挺起胸膛来,想要表露出自己风流倜傥的模样来。
舞曲结束,周易仍旧徘徊在他方才的思想之中,他想明白了,但是这个结果似乎并不是那么的尽人意。
就在这个时候,世界仿佛都安静了下来,他是楞着的,可等到他抬起头来,真的准备像是个狗一样灰溜溜地回家的时候,他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万丈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