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叔叔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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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克雷顿·怀特是镇子上有名的警探,从我能够记事的时候开始,每次走出我们家那扇小小的门的时候,都能够听到邻居们对我的叔叔那种赞扬的话语。
当然,并没有什么隐情,从小到大叔叔一直都是那种兢兢业业地去工作的人,他为了自己的工作甚至一生都没有结婚,似乎曾经有过爱慕他的姑娘,也因为他那危险的工作而自动放弃了这一份并不容易保留的幸福。
即便是这样,在叔叔的葬礼那天,我还是能够看到有很多人接二连三地来到葬礼现场进行哀悼,他在我们的小镇上就像是一个伟人,尽管小镇很大,但是知晓克雷顿·怀特的名字的人却也不少。
不同于别处的那种百人组成的小镇,我们这里的小镇少说也有几千的人口,想要把镇子上的所有人都认识一遍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就像是在城市里,大家同样也是陌生人。
叔叔的过世并不是因为什么特殊的案件又或者是谁的报复,根据医生的说法,多年的高强度工作让他落下了病根,在晚年的时候这些恶疾就全部都找上了门来。他死的时候一个人在病床上,没有挣扎也没有呻吟,甚至连呼叫护士的机器也没有摁下去。大概是知晓自己大限已至了吧,没有任何的声音,离开地极其安详。
我是在前不久才知晓怀特叔叔过世的消息的,那个时候我正在华盛顿上着大学,在假期期间才收到了家人过世的信息。而在那个时候,叔叔已经去世三个月之久了。
由于我的父母在很久之前就去世了,所以养大我的人就是怀特叔叔,能够在华盛顿念大学自然也是怀特叔叔奋力工作的结果。无论如何,这个对我来说犹如父亲一般的男人在我不知道的时候过世了,心中仍旧会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我已经有半年的时间没有回到镇子上了,在我回来的时候,这里仍旧和我离开的时候一样,几十年来小镇一直都是一成不变的,据说叔叔年轻的时候喜欢去的酒吧直到现在也没有倒闭,他总是对这个小镇轻车熟路,一直说着要把我送到大城市这样的话,但是自己从没有离开过这里。
究竟是舍不得在这里的荣耀呢?还是因为对这里有特别的感情,这些事情我已经无从而知了,之所以在短暂的假期之间回到这里,是因为当我看到镇子上的朋友寄过来的信件的时候,他们特别提起了怀特叔叔在去世之前留有遗物。
怀特叔叔是一个十分节俭朴素的人,这恐怕也是造成了我的生活极其清淡这一习惯的原因。要说他留下了一大笔财富作为遗产这样的话我是不可能相信的。因为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大学录取的消息传过来的时候,那个老男人翻遍了自己的口袋和房间里的所有抽屉,才勉勉强强凑齐了一年的学费。
当然,我并不是那种能够让人暴富的财产感到兴奋,我在上学的期间也有在勤工俭学,每年的奖学金也足以让我在华盛顿生活。因此那所谓的遗产若是被积压下来的金钱,也确实会让人感到无趣了。
结果果然没有辜负我的期待,当我走进一家落了一层厚厚的灰尘的老旧屋子的时候,曾经在这里生活过的记忆就如同虚幻的蝴蝶一般从我的眼前飞过,能够看出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但是我并不在意这些——我将我的视线转向了怀特叔叔的写字台,那是他曾经用来工作的地方。随便写一些东西,又或者是画出什么画来推导案件。
小时候的记忆仍旧在我的脑海之中作祟,我似乎能够看到那个小小的我在楼梯和椅子之间上下乱窜,抬起头来的时候能够看到一个木制的梯子,从这里往上能够通往阁楼,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上面就是我的房间。
我回来的时候并没有通知任何人,因此那些曾经寄信件给我,通知我这件消息的朋友也并没有在这里等我回来,他们曾经在信中说过,怀特叔叔的遗物就放在房子里,钥匙就在我的手上,另一把钥匙在怀特叔叔的手里,但是在他去世的时候被一起扔进了焚化炉。
我并没有着急地想要去翻找那所谓的遗物,半年没有打扫过的老房子能够给人无限的回忆,曾经我需要踮起脚尖才能够触碰到的房顶对现在的我来说,需要弯下腰才能在那里面行走。
房间里面唯一的床就是我的那张床,我仍旧记得,在晚上的时候,怀特叔叔从不休息,楼下的等永远是亮着的,他总是在写字台上坐着什么工作,那似乎是他从警局带回来的东西,他每天都在工作,累了或困了就随意地在桌子上趴下休息。
他长年累月的工作情况总是让我以为,我们的镇子并不那么安全,毕竟如果警察一直都没有闲着,那就说明无时无刻都有案件在发生,然而我长了这么大,那些总是被怀特叔叔叮嘱了“危险”的案件我也一次都没有遇到过。
这或许是我的幸运,也可能是怀特叔叔呕心沥血地工作的结果。
等到我爬上了阁楼的时候,我看到了被蒙上了一层灰尘的我的床,它正对着一个小窗口,阳光从那里照射进来,绑在房顶上的灯泡已经没有办法再通电,从前在停电的时候应急用的蜡烛倒是还七倒八歪地摆放在我的书桌上。
一张床,一张桌子,一张椅子,还有一盏电灯,这就是我房间的全部了,但即使是在这种地方长大,现在回忆起来也都并不是痛苦的过去。
同样,也是在我的书桌上,我看到了被贴上了特别的标记,并且用一个巨大的锁给锁住的铁盒子。
那上面已经生了一层厚厚的铁锈和灰尘,早就已经发旧的纸张上写着我熟悉的字迹:“留给我亲爱的侄子:克劳德”。
我想在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寄给我信件的朋友只口不提遗物究竟是什么的原因了,那把大锁和这间房子门外的锁一模一样,所剩下的唯一一把钥匙在我的手里。
我打开了这个巨大的铁盒,里面装着的并不是什么金碧辉煌的宝物亦或是叠在一起的美金,放在那里面的是一本厚重的笔记本,我认得它,在很久之前怀特叔叔就是用它来做日记,他从不让我去看那些东西,总是说时候未到。
我想现在时候到了。
我的叔叔克雷顿·怀特是镇子上有名的警探,从我能够记事的时候开始,每次走出我们家那扇小小的门的时候,都能够听到邻居们对我的叔叔那种赞扬的话语。
当然,并没有什么隐情,从小到大叔叔一直都是那种兢兢业业地去工作的人,他为了自己的工作甚至一生都没有结婚,似乎曾经有过爱慕他的姑娘,也因为他那危险的工作而自动放弃了这一份并不容易保留的幸福。
即便是这样,在叔叔的葬礼那天,我还是能够看到有很多人接二连三地来到葬礼现场进行哀悼,他在我们的小镇上就像是一个伟人,尽管小镇很大,但是知晓克雷顿·怀特的名字的人却也不少。
不同于别处的那种百人组成的小镇,我们这里的小镇少说也有几千的人口,想要把镇子上的所有人都认识一遍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就像是在城市里,大家同样也是陌生人。
叔叔的过世并不是因为什么特殊的案件又或者是谁的报复,根据医生的说法,多年的高强度工作让他落下了病根,在晚年的时候这些恶疾就全部都找上了门来。他死的时候一个人在病床上,没有挣扎也没有呻吟,甚至连呼叫护士的机器也没有摁下去。大概是知晓自己大限已至了吧,没有任何的声音,离开地极其安详。
我是在前不久才知晓怀特叔叔过世的消息的,那个时候我正在华盛顿上着大学,在假期期间才收到了家人过世的信息。而在那个时候,叔叔已经去世三个月之久了。
由于我的父母在很久之前就去世了,所以养大我的人就是怀特叔叔,能够在华盛顿念大学自然也是怀特叔叔奋力工作的结果。无论如何,这个对我来说犹如父亲一般的男人在我不知道的时候过世了,心中仍旧会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我已经有半年的时间没有回到镇子上了,在我回来的时候,这里仍旧和我离开的时候一样,几十年来小镇一直都是一成不变的,据说叔叔年轻的时候喜欢去的酒吧直到现在也没有倒闭,他总是对这个小镇轻车熟路,一直说着要把我送到大城市这样的话,但是自己从没有离开过这里。
究竟是舍不得在这里的荣耀呢?还是因为对这里有特别的感情,这些事情我已经无从而知了,之所以在短暂的假期之间回到这里,是因为当我看到镇子上的朋友寄过来的信件的时候,他们特别提起了怀特叔叔在去世之前留有遗物。
怀特叔叔是一个十分节俭朴素的人,这恐怕也是造成了我的生活极其清淡这一习惯的原因。要说他留下了一大笔财富作为遗产这样的话我是不可能相信的。因为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大学录取的消息传过来的时候,那个老男人翻遍了自己的口袋和房间里的所有抽屉,才勉勉强强凑齐了一年的学费。
当然,我并不是那种能够让人暴富的财产感到兴奋,我在上学的期间也有在勤工俭学,每年的奖学金也足以让我在华盛顿生活。因此那所谓的遗产若是被积压下来的金钱,也确实会让人感到无趣了。
结果果然没有辜负我的期待,当我走进一家落了一层厚厚的灰尘的老旧屋子的时候,曾经在这里生活过的记忆就如同虚幻的蝴蝶一般从我的眼前飞过,能够看出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但是我并不在意这些——我将我的视线转向了怀特叔叔的写字台,那是他曾经用来工作的地方。随便写一些东西,又或者是画出什么画来推导案件。
小时候的记忆仍旧在我的脑海之中作祟,我似乎能够看到那个小小的我在楼梯和椅子之间上下乱窜,抬起头来的时候能够看到一个木制的梯子,从这里往上能够通往阁楼,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上面就是我的房间。
我回来的时候并没有通知任何人,因此那些曾经寄信件给我,通知我这件消息的朋友也并没有在这里等我回来,他们曾经在信中说过,怀特叔叔的遗物就放在房子里,钥匙就在我的手上,另一把钥匙在怀特叔叔的手里,但是在他去世的时候被一起扔进了焚化炉。
我并没有着急地想要去翻找那所谓的遗物,半年没有打扫过的老房子能够给人无限的回忆,曾经我需要踮起脚尖才能够触碰到的房顶对现在的我来说,需要弯下腰才能在那里面行走。
房间里面唯一的床就是我的那张床,我仍旧记得,在晚上的时候,怀特叔叔从不休息,楼下的等永远是亮着的,他总是在写字台上坐着什么工作,那似乎是他从警局带回来的东西,他每天都在工作,累了或困了就随意地在桌子上趴下休息。
他长年累月的工作情况总是让我以为,我们的镇子并不那么安全,毕竟如果警察一直都没有闲着,那就说明无时无刻都有案件在发生,然而我长了这么大,那些总是被怀特叔叔叮嘱了“危险”的案件我也一次都没有遇到过。
这或许是我的幸运,也可能是怀特叔叔呕心沥血地工作的结果。
等到我爬上了阁楼的时候,我看到了被蒙上了一层灰尘的我的床,它正对着一个小窗口,阳光从那里照射进来,绑在房顶上的灯泡已经没有办法再通电,从前在停电的时候应急用的蜡烛倒是还七倒八歪地摆放在我的书桌上。
一张床,一张桌子,一张椅子,还有一盏电灯,这就是我房间的全部了,但即使是在这种地方长大,现在回忆起来也都并不是痛苦的过去。
同样,也是在我的书桌上,我看到了被贴上了特别的标记,并且用一个巨大的锁给锁住的铁盒子。
那上面已经生了一层厚厚的铁锈和灰尘,早就已经发旧的纸张上写着我熟悉的字迹:“留给我亲爱的侄子:克劳德”。
我想在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寄给我信件的朋友只口不提遗物究竟是什么的原因了,那把大锁和这间房子门外的锁一模一样,所剩下的唯一一把钥匙在我的手里。
我打开了这个巨大的铁盒,里面装着的并不是什么金碧辉煌的宝物亦或是叠在一起的美金,放在那里面的是一本厚重的笔记本,我认得它,在很久之前怀特叔叔就是用它来做日记,他从不让我去看那些东西,总是说时候未到。
我想现在时候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