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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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淳风沉思片刻,道:“粮草营出事那日,宋琪是去找金巧儿了?”
“这个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看八成是为了这小娘们。”
“此后可有他的下落?”
“没有,雷火那日就失踪了,一直到如今,没人见过他。”
听到这里,尉迟方已忍不住开口:“照这么说来,此人相当可疑。为何会单单在失火之前逃走?难道这件事与他有关?”
“尉迟兄弟说得有理,我这就去禀告元帅,通缉这小子。”
李淳风向于怀做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依旧问严虎:“倘若见了他,你能认出来么?”
“当然。”
“好。”酒肆主人长身而起,向坐在那里的二人道:“随我来。”
“到哪里去?”
望了一眼满脸疑问的校尉,李淳风漫不经心地将手中两粒长生果扔进了口里,拍了拍双手。
“自然是去见这位宋督粮官。”
厢房中,大汉依旧躺卧在那里,脸色惨白,双目紧闭,昏迷不醒。
“这……这是……是宋爷!”什么也顾不得,严虎大叫起来,指着床上大汉:“可……可他怎会在这里?又怎会变成这样?”
“果然如此。”李淳风仿佛早已料到,神色平静地走到大汉身边,为他号了号脉,脸上露出满意神情,“还好,过不多久便会清醒了。”
“你是说,这人就是宋琪?他怎会在你这里?!”刚从震惊中恢复,尉迟方立刻将疑问抛了出来。
“说来话长。此人是在雷雨那日闯进随意楼的,那时已经是这般模样。”
“但你怎知他就是……”
李淳风翻开大汉衣领,露出内衣领口绣着的“乙”字。
“虽然未着号衣,内里的衣裳却还是军中所制,且是全新。能在此时得到新军服补给的,必是这一次征突厥的部队。”他又伸手拎起床下的靴子,“此外,他的靴底还粘有干草和麦粒。这种麦粒不同于长安近郊的出产,形状略小且圆,应是从河北一带征集的军粮,和粮草营中谷物如出一辙。”
“嘿,真是神了!”于怀翘起拇指,“他怎样了?”
看了一眼于怀,李淳风淡淡道:“也未如何,只不过被人挖去了舌头。”
于怀倒抽一口凉气,脸色铁青,不由自主闭紧了嘴,像是生怕自己的舌头也凭空飞了去。酒肆主人微笑道:“走吧,堂上说话。”
连灌了三杯酒,于怀面色才平复下来。尉迟方知他胆小,也不理会,径自问道:“如此说来,粮草营被焚是人为,不是天意?”
“天意只是行恶的借口,至于雷火,”李淳风取出袖中硝石,“这是现场发现的。丹方中记载,将此物与他物混合,点燃之后生出巨力,可崩山裂石。”
带着些敬畏,尉迟方望向眼前之人,“李兄果然无所不知。”
“哈,是我运气好,碰巧认得知道的人。如今看来,此事决不简单。要制造雷火焚营的假相,须预知天文,计划详细,还要能在瞬息间杀死营中守军,决非一人之力。”
“布置如此周密,一定有深远图谋。难道要阻止朝廷对突厥用兵?若是如此,将人直接杀了灭口便是,为何独独留下宋琪一人?”
“也许这位宋琪身上另有奥秘。莫忘了,他是如何到这里的。”
“没错,”经他提醒,尉迟方也觉得奇怪,“即使误打误撞,找到随意楼的巧合也是极小,何况那么重的伤势。”
“巧合之外还有一个解释,”青衫男子笑容可掬地望向尉迟方:“有人故意将他扔在我门前。”
这句话出口,校尉也愣住了,“你的意思是,那人想将你卷入此事?”
酒肆主人修长手指有节奏地轻敲桌面,“容或有之,未必无之。”
回答虽然是一贯的闲散悠游,尉迟方却顿时恍然,“难怪你会答应马周……”
“嗯。”李淳风目中光华隐隐,如星耀夜空,映得清俊双眉也带出一抹剑意,“朝廷之事原本与我无关,但若有意邀战,那就另当别论。李某向来不喜是非,却也不惧是非。”
相识以来,常见酒肆主人漫不经心,置身事外,此刻这般宛如利剑出鞘的神情倒是头一次见到。校尉心头一热,慨然道:“放心!无论何事,只要能帮得上忙的,只管吩咐。”
“对,没错,”终于缓过神来的于怀也一拍胸脯,“老于这里的人手也随你调遣。”
“哈哈,多谢多谢。就请两位暂时勿泄露宋琪在我处之事。过两天等他清醒,或许能得到一些线索。”
“没问题,要不要我派人守卫?”
正要开口,一个洪钟般的声音响起,“李先生!”三人抬眼望去,竟是一名魁梧之极的巨人,赤着双脚,上衣敞开,露出毛茸茸的胸脯,刺着一只狼头;左耳戴着一枚硕大金环,恍然如巨灵现世。
“哗啦”一声,于怀仓促跳起身,碰翻了桌上的酒盏,“你不是那个钟……钟……”
“钟馗。”身后李淳风含笑接口:“不必担心,他是来寻我的。”
听他如此说,于怀才稍稍安心。之前傀儡术一案中,他曾冤枉钟馗是杀人凶手,后来得李淳风分辩,才没有酿成错案。无论如何,陡然见到这个神力惊人、对自己怀有敌意的巨人,心中还是忐忑不安的,尴尬笑道:“原来李先生还有事,那,那老于先告辞了。”
看他出门,李淳风转头望向钟馗。后者用不甚流利的汉语结结巴巴地说道:“先生,死了!”
叹了口气,酒肆主人道:“我还未死。”
“不,是女人死了!”
“什么女人?”
大汉伸手从背后抓小鸡一样抓出来一个孩子,看起来十三四岁,衣衫褴褛,双眼骨碌碌的灵活异常。他个头矮小,躲在这巨人身后,根本就看不见身形。
“这是谁?”
巨人手一松,那孩子就在地上磕了两个头,“葫芦拜见先生。”
“你叫葫芦?”
“是,老大常跟我们说,先生很厉害,是他的恩公……”
“这些以后再说,”李淳风望向钟馗,“你的手下?”
“嗨,”钟馗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比划道:“他们被人打,我帮他们,他们叫我老大……”
“没错,”葫芦抢先道:“咱们北城这一带,都听老大的。”神色甚是得意,似乎深以有这么个巨人做头儿为荣。
“那你说的女人是怎么回事?”
“这……这个……昨夜我和瓜哥到一户人家……那……那个……捡到一个箱子……”
见他吞吞吐吐,李淳风立刻明白了所谓的“捡”是怎么回事,不动声色道:“然后?”
“然后,打开一看,里面是一颗女人头!”
“哦?”
胆子大了一些,葫芦说话也利索多了,“先生您不知道,那人头啊,瞪着两只眼直勾勾的,可吓人了……心里一害怕,就把它扔到河里了。回来以后,瓜哥跟我吓得要命,生怕被人当杀人犯……天地良心,我们当真没杀人……”
“所以钟馗便带你来找我?”
“是啊,他说您什么都知道,有您在就冤屈不了我们……”
“那户人家姓什么?死去女子你们可认得?”
“认得认得,她姓金,叫金巧儿,”生怕李淳风不知道,少年又补充道:“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歌姬。”
李淳风沉思片刻,道:“粮草营出事那日,宋琪是去找金巧儿了?”
“这个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看八成是为了这小娘们。”
“此后可有他的下落?”
“没有,雷火那日就失踪了,一直到如今,没人见过他。”
听到这里,尉迟方已忍不住开口:“照这么说来,此人相当可疑。为何会单单在失火之前逃走?难道这件事与他有关?”
“尉迟兄弟说得有理,我这就去禀告元帅,通缉这小子。”
李淳风向于怀做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依旧问严虎:“倘若见了他,你能认出来么?”
“当然。”
“好。”酒肆主人长身而起,向坐在那里的二人道:“随我来。”
“到哪里去?”
望了一眼满脸疑问的校尉,李淳风漫不经心地将手中两粒长生果扔进了口里,拍了拍双手。
“自然是去见这位宋督粮官。”
厢房中,大汉依旧躺卧在那里,脸色惨白,双目紧闭,昏迷不醒。
“这……这是……是宋爷!”什么也顾不得,严虎大叫起来,指着床上大汉:“可……可他怎会在这里?又怎会变成这样?”
“果然如此。”李淳风仿佛早已料到,神色平静地走到大汉身边,为他号了号脉,脸上露出满意神情,“还好,过不多久便会清醒了。”
“你是说,这人就是宋琪?他怎会在你这里?!”刚从震惊中恢复,尉迟方立刻将疑问抛了出来。
“说来话长。此人是在雷雨那日闯进随意楼的,那时已经是这般模样。”
“但你怎知他就是……”
李淳风翻开大汉衣领,露出内衣领口绣着的“乙”字。
“虽然未着号衣,内里的衣裳却还是军中所制,且是全新。能在此时得到新军服补给的,必是这一次征突厥的部队。”他又伸手拎起床下的靴子,“此外,他的靴底还粘有干草和麦粒。这种麦粒不同于长安近郊的出产,形状略小且圆,应是从河北一带征集的军粮,和粮草营中谷物如出一辙。”
“嘿,真是神了!”于怀翘起拇指,“他怎样了?”
看了一眼于怀,李淳风淡淡道:“也未如何,只不过被人挖去了舌头。”
于怀倒抽一口凉气,脸色铁青,不由自主闭紧了嘴,像是生怕自己的舌头也凭空飞了去。酒肆主人微笑道:“走吧,堂上说话。”
连灌了三杯酒,于怀面色才平复下来。尉迟方知他胆小,也不理会,径自问道:“如此说来,粮草营被焚是人为,不是天意?”
“天意只是行恶的借口,至于雷火,”李淳风取出袖中硝石,“这是现场发现的。丹方中记载,将此物与他物混合,点燃之后生出巨力,可崩山裂石。”
带着些敬畏,尉迟方望向眼前之人,“李兄果然无所不知。”
“哈,是我运气好,碰巧认得知道的人。如今看来,此事决不简单。要制造雷火焚营的假相,须预知天文,计划详细,还要能在瞬息间杀死营中守军,决非一人之力。”
“布置如此周密,一定有深远图谋。难道要阻止朝廷对突厥用兵?若是如此,将人直接杀了灭口便是,为何独独留下宋琪一人?”
“也许这位宋琪身上另有奥秘。莫忘了,他是如何到这里的。”
“没错,”经他提醒,尉迟方也觉得奇怪,“即使误打误撞,找到随意楼的巧合也是极小,何况那么重的伤势。”
“巧合之外还有一个解释,”青衫男子笑容可掬地望向尉迟方:“有人故意将他扔在我门前。”
这句话出口,校尉也愣住了,“你的意思是,那人想将你卷入此事?”
酒肆主人修长手指有节奏地轻敲桌面,“容或有之,未必无之。”
回答虽然是一贯的闲散悠游,尉迟方却顿时恍然,“难怪你会答应马周……”
“嗯。”李淳风目中光华隐隐,如星耀夜空,映得清俊双眉也带出一抹剑意,“朝廷之事原本与我无关,但若有意邀战,那就另当别论。李某向来不喜是非,却也不惧是非。”
相识以来,常见酒肆主人漫不经心,置身事外,此刻这般宛如利剑出鞘的神情倒是头一次见到。校尉心头一热,慨然道:“放心!无论何事,只要能帮得上忙的,只管吩咐。”
“对,没错,”终于缓过神来的于怀也一拍胸脯,“老于这里的人手也随你调遣。”
“哈哈,多谢多谢。就请两位暂时勿泄露宋琪在我处之事。过两天等他清醒,或许能得到一些线索。”
“没问题,要不要我派人守卫?”
正要开口,一个洪钟般的声音响起,“李先生!”三人抬眼望去,竟是一名魁梧之极的巨人,赤着双脚,上衣敞开,露出毛茸茸的胸脯,刺着一只狼头;左耳戴着一枚硕大金环,恍然如巨灵现世。
“哗啦”一声,于怀仓促跳起身,碰翻了桌上的酒盏,“你不是那个钟……钟……”
“钟馗。”身后李淳风含笑接口:“不必担心,他是来寻我的。”
听他如此说,于怀才稍稍安心。之前傀儡术一案中,他曾冤枉钟馗是杀人凶手,后来得李淳风分辩,才没有酿成错案。无论如何,陡然见到这个神力惊人、对自己怀有敌意的巨人,心中还是忐忑不安的,尴尬笑道:“原来李先生还有事,那,那老于先告辞了。”
看他出门,李淳风转头望向钟馗。后者用不甚流利的汉语结结巴巴地说道:“先生,死了!”
叹了口气,酒肆主人道:“我还未死。”
“不,是女人死了!”
“什么女人?”
大汉伸手从背后抓小鸡一样抓出来一个孩子,看起来十三四岁,衣衫褴褛,双眼骨碌碌的灵活异常。他个头矮小,躲在这巨人身后,根本就看不见身形。
“这是谁?”
巨人手一松,那孩子就在地上磕了两个头,“葫芦拜见先生。”
“你叫葫芦?”
“是,老大常跟我们说,先生很厉害,是他的恩公……”
“这些以后再说,”李淳风望向钟馗,“你的手下?”
“嗨,”钟馗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比划道:“他们被人打,我帮他们,他们叫我老大……”
“没错,”葫芦抢先道:“咱们北城这一带,都听老大的。”神色甚是得意,似乎深以有这么个巨人做头儿为荣。
“那你说的女人是怎么回事?”
“这……这个……昨夜我和瓜哥到一户人家……那……那个……捡到一个箱子……”
见他吞吞吐吐,李淳风立刻明白了所谓的“捡”是怎么回事,不动声色道:“然后?”
“然后,打开一看,里面是一颗女人头!”
“哦?”
胆子大了一些,葫芦说话也利索多了,“先生您不知道,那人头啊,瞪着两只眼直勾勾的,可吓人了……心里一害怕,就把它扔到河里了。回来以后,瓜哥跟我吓得要命,生怕被人当杀人犯……天地良心,我们当真没杀人……”
“所以钟馗便带你来找我?”
“是啊,他说您什么都知道,有您在就冤屈不了我们……”
“那户人家姓什么?死去女子你们可认得?”
“认得认得,她姓金,叫金巧儿,”生怕李淳风不知道,少年又补充道:“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歌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