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斯朗异界卷 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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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乞丐是个可怜的家伙,运气很差劲地出生在一个穷困得连土房子都住不上的家庭中。
没有充足的食物,没有温暖的衣服,没有好玩的玩具,小乞丐的童年是在桥底下那片由纸皮箱当地板的“家”中度过的……然而他最值得可怜的地方,是他被父母卖掉了,还是卖给犯罪集团。
大概是在他七岁的时候吧,也不知道是父母认为让他子承父业一起行乞不如直接一手卖掉划算,还是他的父母敌不过乞丐集团势力的威胁不得不为之,毕竟没有人给他一个解释,他只看见未来的“老大”给了老爸一点钱然后他就被带走了,无论他怎么哭闹老爸老妈都没有来救他……也没所谓啦,反正怎么样小乞丐还是要去当乞丐。
集团里面有很多年纪比他大不了多少的乞丐,每天他们的工作就是上街行乞然后将所得交纳给老大,之后吃香的喝辣的那是不可能,然而勉勉强强也算是能吃饱,晚上算有瓦遮头,和其他乞丐一起睡在在笼子里……假如不是没有自由以及整天担惊受怕被人打,总体听上去比跟着老爸老妈混还强。
也仅仅是“假如”而已,小乞丐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想过逃跑,谁不想脱离苦海呢?然而先不说逃去哪,他够胆逃吗?看着那个因为不听话而被切掉一条手臂一只脚的红发乞丐的惨状,小乞丐还有勇气去尝试吗?
小乞丐放弃了,或者说他已经准备放弃了。然而,他一辈子的运气来了。
在他被卖进集团之后一些天的晚上,老大他似乎有点喝高,捉了个女乞丐就想做那种事情,于是那个天天只能在地上爬的蟑螂不如的红发小孩进入暴走状态,将所有犯罪团的大人们全杀掉……别问为什么用“于是”来转接,小乞丐他都不清楚。那个小女孩乞丐似乎跟红发也不熟,他干嘛这么生气?
……之后发生的事情并不如常人所预料的那样红发乞丐将其他同样受压迫的乞丐解救出来。相反的,他将乞丐们一一射杀……对,一个一个射杀,伙伴们在牢笼里发疯地乱跑,悲鸣着求饶的场景小乞丐到现在都还记得。
当然,小乞丐没有死。原因不明,他所在的笼子里除了他和另一个小女乞丐,其他人都被射杀了,可是红发小孩却并没有对他们下杀手。不仅仅如此,他还将老大他们的金币食物武器都拿出来分掉了,小乞丐也能拿其中的六分之一。
小乞丐拿掉自己那份后就立刻逃离事发现场,他害怕啊,作为一个小孩子他当然害怕若无其事地将伙伴们射杀的红发……即便那些所谓的伙伴往日似乎也经常对他拳打脚踢。
然后小乞丐的可怜人生进入第二阶段。
那笔钱并不能让他过得多么舒服……事实上他才花出去那么一丁点就被人抢去了,连人带钱地被抢去了!小乞丐他以那份钱作为“入会费”被迫加入了另一个犯罪集团。刚离虎穴又入狼窝说的就是这个。
没办法,小乞丐只能死死地气地干下去。路边扒手,入屋行窃的小偷,强盗,小乞丐在这犯罪团伙里面实现了从低做起的典型角色。到他自己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由于老大不小心招惹上了不该招惹的人物而很荣幸地和其他人一起登上了通缉犯名单。
跟斯朗不同,他是纯粹的犯罪者,也是个假如没有手上那把该死的弹簧刀就是废人的弱渣,所以他只能和老大们一起逃命了……对了,那个红发的名字叫斯朗,就是那位惊天动地的大英雄加大通缉犯“斯朗”。
小乞丐可不敢跟斯朗攀关系,他现在最害怕的就是撞上斯朗,他干了这么多坏事够正义的大英雄杀掉他几十次了。
最后,小乞丐的可怜人生进入第三阶段,都说了是最后了,自然是“死亡”。有比十五岁就死掉更可怜的事情吗?!
小乞丐都在想,他上辈子是不是跟酒精和女人有仇,怎么两个老大都因为同样的理由自寻死路?!好不容易从共和国溜到密斯玛鲁卡王国,天天吼着“低调做人,这里可是斯朗这尊杀神的管辖地”的是谁!结果在酒吧喝高了居然就这么拉着一群人上街躲在暗巷里,等待女人走夜路轮X!?
好吧,小乞丐也承认自己也喝了一点,十五岁的他也很想发泄一下兽欲,所以他也跟着去了……可这是他的责任吗?不是!他认为错的绝对是老大!他只是跟风的!
女人真被他们逮住了,虽然只是个脸相糟糕的大妈,可是在黑巷子里大妈和美女都是一样的,有洞80分!
可是……他们都没提枪上马,英雄就出来了。
“别,别杀我!我只是被逼的!”对,就连加入这犯罪团都是被逼的!跌坐在老大的尸体旁的小乞丐真的认为自己是无辜的!
“对啊,刚才那句‘我喜欢嘴巴,那里留给我’最好也是他们逼你说的。”红发……不,斯朗的枪口已经瞄准了他。
“住手!我们小时候可是见过的!你还记得吗?”攀交情……话说他和斯朗真的有交情可言吗?
“不记得,再说就算你是我亲儿子我都要大义灭亲,死吧,小鬼。”斯朗口下扳机。
小乞丐的生命伴随着子弹穿入脑壳结束。
……
小乞丐假如他出身在幸福美满的家庭,他大概不会走上这种道路。
从这点来看他真的很可怜。
可是,明明他的开端似乎跟某人一样,那一位却又没有堕落。那又要怎么说呢?
好吧,“可怜”与否有待商榷,总之他百分百是个“可恨”的家伙。
他的堕落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
(2)
“好,这样子今天也能睡个好觉了~”将那千感激万感激的大妈送回家,再通知值夜班的侍卫处理收尾,斯朗终于打算结束晚上的溜达日常。
“斯朗……你经常做这种事情?”露娜斯问道。嘛,她和露恩还在跟着我们的主角大人呢……
“密斯玛鲁卡没这么乱,我也不可能天天撞上所有犯罪。”斯朗随口回答,“但是假如你的问题是我理解的那样,那算是吧……这些你该不会现在才知道吧?”
“……不,只是亲眼看到……有点……”刚才那状况,露娜斯会采取的行动跟斯朗完全一样,直接开杀!可是现在跳出来以旁观者的眼睛分析……又似乎有点微妙。
“往好方面想我就是经常料理这些小毛贼的路过超人,往坏方面想我就是跨过法律私自行刑的杀人犯,纠结什么~事情就这么简单~”
“……那我果然……”
只能往好的方面想啊。
(1)
小乞丐是个可怜的家伙,运气很差劲地出生在一个穷困得连土房子都住不上的家庭中。
没有充足的食物,没有温暖的衣服,没有好玩的玩具,小乞丐的童年是在桥底下那片由纸皮箱当地板的“家”中度过的……然而他最值得可怜的地方,是他被父母卖掉了,还是卖给犯罪集团。
大概是在他七岁的时候吧,也不知道是父母认为让他子承父业一起行乞不如直接一手卖掉划算,还是他的父母敌不过乞丐集团势力的威胁不得不为之,毕竟没有人给他一个解释,他只看见未来的“老大”给了老爸一点钱然后他就被带走了,无论他怎么哭闹老爸老妈都没有来救他……也没所谓啦,反正怎么样小乞丐还是要去当乞丐。
集团里面有很多年纪比他大不了多少的乞丐,每天他们的工作就是上街行乞然后将所得交纳给老大,之后吃香的喝辣的那是不可能,然而勉勉强强也算是能吃饱,晚上算有瓦遮头,和其他乞丐一起睡在在笼子里……假如不是没有自由以及整天担惊受怕被人打,总体听上去比跟着老爸老妈混还强。
也仅仅是“假如”而已,小乞丐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想过逃跑,谁不想脱离苦海呢?然而先不说逃去哪,他够胆逃吗?看着那个因为不听话而被切掉一条手臂一只脚的红发乞丐的惨状,小乞丐还有勇气去尝试吗?
小乞丐放弃了,或者说他已经准备放弃了。然而,他一辈子的运气来了。
在他被卖进集团之后一些天的晚上,老大他似乎有点喝高,捉了个女乞丐就想做那种事情,于是那个天天只能在地上爬的蟑螂不如的红发小孩进入暴走状态,将所有犯罪团的大人们全杀掉……别问为什么用“于是”来转接,小乞丐他都不清楚。那个小女孩乞丐似乎跟红发也不熟,他干嘛这么生气?
……之后发生的事情并不如常人所预料的那样红发乞丐将其他同样受压迫的乞丐解救出来。相反的,他将乞丐们一一射杀……对,一个一个射杀,伙伴们在牢笼里发疯地乱跑,悲鸣着求饶的场景小乞丐到现在都还记得。
当然,小乞丐没有死。原因不明,他所在的笼子里除了他和另一个小女乞丐,其他人都被射杀了,可是红发小孩却并没有对他们下杀手。不仅仅如此,他还将老大他们的金币食物武器都拿出来分掉了,小乞丐也能拿其中的六分之一。
小乞丐拿掉自己那份后就立刻逃离事发现场,他害怕啊,作为一个小孩子他当然害怕若无其事地将伙伴们射杀的红发……即便那些所谓的伙伴往日似乎也经常对他拳打脚踢。
然后小乞丐的可怜人生进入第二阶段。
那笔钱并不能让他过得多么舒服……事实上他才花出去那么一丁点就被人抢去了,连人带钱地被抢去了!小乞丐他以那份钱作为“入会费”被迫加入了另一个犯罪集团。刚离虎穴又入狼窝说的就是这个。
没办法,小乞丐只能死死地气地干下去。路边扒手,入屋行窃的小偷,强盗,小乞丐在这犯罪团伙里面实现了从低做起的典型角色。到他自己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由于老大不小心招惹上了不该招惹的人物而很荣幸地和其他人一起登上了通缉犯名单。
跟斯朗不同,他是纯粹的犯罪者,也是个假如没有手上那把该死的弹簧刀就是废人的弱渣,所以他只能和老大们一起逃命了……对了,那个红发的名字叫斯朗,就是那位惊天动地的大英雄加大通缉犯“斯朗”。
小乞丐可不敢跟斯朗攀关系,他现在最害怕的就是撞上斯朗,他干了这么多坏事够正义的大英雄杀掉他几十次了。
最后,小乞丐的可怜人生进入第三阶段,都说了是最后了,自然是“死亡”。有比十五岁就死掉更可怜的事情吗?!
小乞丐都在想,他上辈子是不是跟酒精和女人有仇,怎么两个老大都因为同样的理由自寻死路?!好不容易从共和国溜到密斯玛鲁卡王国,天天吼着“低调做人,这里可是斯朗这尊杀神的管辖地”的是谁!结果在酒吧喝高了居然就这么拉着一群人上街躲在暗巷里,等待女人走夜路轮X!?
好吧,小乞丐也承认自己也喝了一点,十五岁的他也很想发泄一下兽欲,所以他也跟着去了……可这是他的责任吗?不是!他认为错的绝对是老大!他只是跟风的!
女人真被他们逮住了,虽然只是个脸相糟糕的大妈,可是在黑巷子里大妈和美女都是一样的,有洞80分!
可是……他们都没提枪上马,英雄就出来了。
“别,别杀我!我只是被逼的!”对,就连加入这犯罪团都是被逼的!跌坐在老大的尸体旁的小乞丐真的认为自己是无辜的!
“对啊,刚才那句‘我喜欢嘴巴,那里留给我’最好也是他们逼你说的。”红发……不,斯朗的枪口已经瞄准了他。
“住手!我们小时候可是见过的!你还记得吗?”攀交情……话说他和斯朗真的有交情可言吗?
“不记得,再说就算你是我亲儿子我都要大义灭亲,死吧,小鬼。”斯朗口下扳机。
小乞丐的生命伴随着子弹穿入脑壳结束。
……
小乞丐假如他出身在幸福美满的家庭,他大概不会走上这种道路。
从这点来看他真的很可怜。
可是,明明他的开端似乎跟某人一样,那一位却又没有堕落。那又要怎么说呢?
好吧,“可怜”与否有待商榷,总之他百分百是个“可恨”的家伙。
他的堕落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
(2)
“好,这样子今天也能睡个好觉了~”将那千感激万感激的大妈送回家,再通知值夜班的侍卫处理收尾,斯朗终于打算结束晚上的溜达日常。
“斯朗……你经常做这种事情?”露娜斯问道。嘛,她和露恩还在跟着我们的主角大人呢……
“密斯玛鲁卡没这么乱,我也不可能天天撞上所有犯罪。”斯朗随口回答,“但是假如你的问题是我理解的那样,那算是吧……这些你该不会现在才知道吧?”
“……不,只是亲眼看到……有点……”刚才那状况,露娜斯会采取的行动跟斯朗完全一样,直接开杀!可是现在跳出来以旁观者的眼睛分析……又似乎有点微妙。
“往好方面想我就是经常料理这些小毛贼的路过超人,往坏方面想我就是跨过法律私自行刑的杀人犯,纠结什么~事情就这么简单~”
“……那我果然……”
只能往好的方面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