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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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
人多嘈杂,但大多是往商场高层吃午饭的,走服装楼的人不多。
绾绾揪着霍隐的衣服下摆,仪态大方的走着,心里早已是开始跑马车了。
小郡主从前只在马车里见过商铺还有街边摊贩,从来没有亲自买过东西,看着这些装潢高档的店铺,一时也没反应过来霍隐带她来干嘛。
霍隐指了一下一间门店,绾绾便跟着进去了。
海城是一个偏远的小城市,在硬件设施上甚至稍显落后。
这算是整个海城唯二的一家奢侈品牌店了,因为消费太高,平日里很少有主顾上门,加之这个时间点没什么人来买东西,所以绾绾和霍隐一进去,所有人都侧目看过来。
安妮在一众柜姐里算是眼睛很尖的,两人一进来她便先于别人走过来。
因为两人的气质实在不凡。
也是在走的近了,她才惊讶的发现,两位客人身上穿的好像是很普通的衣物。
特别是霍隐,一件青年路地摊买的长棉服,一百八十两条,不说设计剪裁,就连布料都是那种眼见的廉价。
但到底人靠衣装,衣装也看人穿,两人就那么站在奢侈门店内,半点也不会让人觉得寒酸。
霍隐让绾绾自己挑,但这个世界的服装对她来说还是过于陌生,最后还是柜姐举荐的,眼光独到,搭配的两套都很适合绾绾。
特别是帮着她换好了之后,安妮觉得自己果然没看错人。
明珠装上名贵的展台,耀眼的叫人移不开眼。
两人空手进去,大包小包的出来。
当然,都是霍隐拎的。
绾绾买的这些衣服,全部都是柜姐推荐的,唯独绾绾脚上那双鞋子,是霍隐挑的。
米色的雪地靴,够保暖。
绾绾没有金钱概念,并不知道今天买的衣服抵得上普通白领两年的工资,她只是由衷的高兴。
女孩子得了漂亮的衣服首饰都会高兴,特别是看到了镜子里自己的模样。
新衣服,确实挺好看的。
…
买完衣服霍隐就带着绾绾回家了。
吃的午饭依旧是点外卖,因为霍隐不会做,而外头人太多,他不喜欢在外头吃饭。
点外卖的时候手机响了两下。
刘同:小霍啊,伤好了吗?什么时间能回来?
霍隐很快回复:再说。
刘同:今天过来吧,不让你做事。
霍隐:走不开。
刘同在那头乐了:你孤家寡人一个?有什么走不开?家里头养人了?
霍隐半天没回复,刘同略有些兴奋的囔囔:“不会真养人了吧?”
旁边打牌的小混混叼着烟回答:“谁?”
刘同笑:“他啊,我想让他来一趟,说走不开。”
别人有女人不奇怪,霍隐有那刘同真是觉得不容易。
在他们这个圈子,全是没学问没家世的小混混,龟缩在这片码头替弘宁波做事。
刀口舔血,拿命换钱,日子自然过的荒唐。
唯独霍隐。
他是被弘宁波从后海捞上来的。
……
说起这件事,刘同记忆犹深。
在海边生活的人都知道,风雨天不宜出海,容易死人。
但那天弘宁波坚持出港,还坚定的要往大风头走。
这一走,捞到了个人。
刚捞上来的时候,刘同都被吓到了,说是一副带着血肉的骨架还差不多。
完全看不出一点人样。
浑身是血,全身大面积灼伤,烧伤和刀伤混在一起,面目都看不清。
刘同大着胆子去探了鼻息:“死的。”
弘宁波却皱眉,喃喃道:“不可能,怎么会是死的。”
刘同心想那你自己过来看啊,结果弘宁波还真的亲自去探,摸了一下就不说话了,沉思半晌,坚持将霍隐送到了一个老中医那里。
也不知道是上天保佑,还是霍隐命不该绝,原本呼吸都停了的人,愣是给挺过来了,不但挺过来,还恢复的常人无异。
只是不会说话。
商场。
人多嘈杂,但大多是往商场高层吃午饭的,走服装楼的人不多。
绾绾揪着霍隐的衣服下摆,仪态大方的走着,心里早已是开始跑马车了。
小郡主从前只在马车里见过商铺还有街边摊贩,从来没有亲自买过东西,看着这些装潢高档的店铺,一时也没反应过来霍隐带她来干嘛。
霍隐指了一下一间门店,绾绾便跟着进去了。
海城是一个偏远的小城市,在硬件设施上甚至稍显落后。
这算是整个海城唯二的一家奢侈品牌店了,因为消费太高,平日里很少有主顾上门,加之这个时间点没什么人来买东西,所以绾绾和霍隐一进去,所有人都侧目看过来。
安妮在一众柜姐里算是眼睛很尖的,两人一进来她便先于别人走过来。
因为两人的气质实在不凡。
也是在走的近了,她才惊讶的发现,两位客人身上穿的好像是很普通的衣物。
特别是霍隐,一件青年路地摊买的长棉服,一百八十两条,不说设计剪裁,就连布料都是那种眼见的廉价。
但到底人靠衣装,衣装也看人穿,两人就那么站在奢侈门店内,半点也不会让人觉得寒酸。
霍隐让绾绾自己挑,但这个世界的服装对她来说还是过于陌生,最后还是柜姐举荐的,眼光独到,搭配的两套都很适合绾绾。
特别是帮着她换好了之后,安妮觉得自己果然没看错人。
明珠装上名贵的展台,耀眼的叫人移不开眼。
两人空手进去,大包小包的出来。
当然,都是霍隐拎的。
绾绾买的这些衣服,全部都是柜姐推荐的,唯独绾绾脚上那双鞋子,是霍隐挑的。
米色的雪地靴,够保暖。
绾绾没有金钱概念,并不知道今天买的衣服抵得上普通白领两年的工资,她只是由衷的高兴。
女孩子得了漂亮的衣服首饰都会高兴,特别是看到了镜子里自己的模样。
新衣服,确实挺好看的。
…
买完衣服霍隐就带着绾绾回家了。
吃的午饭依旧是点外卖,因为霍隐不会做,而外头人太多,他不喜欢在外头吃饭。
点外卖的时候手机响了两下。
刘同:小霍啊,伤好了吗?什么时间能回来?
霍隐很快回复:再说。
刘同:今天过来吧,不让你做事。
霍隐:走不开。
刘同在那头乐了:你孤家寡人一个?有什么走不开?家里头养人了?
霍隐半天没回复,刘同略有些兴奋的囔囔:“不会真养人了吧?”
旁边打牌的小混混叼着烟回答:“谁?”
刘同笑:“他啊,我想让他来一趟,说走不开。”
别人有女人不奇怪,霍隐有那刘同真是觉得不容易。
在他们这个圈子,全是没学问没家世的小混混,龟缩在这片码头替弘宁波做事。
刀口舔血,拿命换钱,日子自然过的荒唐。
唯独霍隐。
他是被弘宁波从后海捞上来的。
……
说起这件事,刘同记忆犹深。
在海边生活的人都知道,风雨天不宜出海,容易死人。
但那天弘宁波坚持出港,还坚定的要往大风头走。
这一走,捞到了个人。
刚捞上来的时候,刘同都被吓到了,说是一副带着血肉的骨架还差不多。
完全看不出一点人样。
浑身是血,全身大面积灼伤,烧伤和刀伤混在一起,面目都看不清。
刘同大着胆子去探了鼻息:“死的。”
弘宁波却皱眉,喃喃道:“不可能,怎么会是死的。”
刘同心想那你自己过来看啊,结果弘宁波还真的亲自去探,摸了一下就不说话了,沉思半晌,坚持将霍隐送到了一个老中医那里。
也不知道是上天保佑,还是霍隐命不该绝,原本呼吸都停了的人,愣是给挺过来了,不但挺过来,还恢复的常人无异。
只是不会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