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八章 腻腻歪歪的小日子(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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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灵一怔,“纪离殇?”
“对,那天……”无阴缓缓道来。
那天他漫无目的的寻人,寻到了夜国的一座小镇上,路过一个卖糖人的小贩,随意一撇觉那小贩很是眼熟,便驻足面对小贩,才发现是纪离殇。
在灵儿恢复记忆的那天,他有看过他,而纪离殇自然也认识他,可看着他站在他面前,纪离殇完全是陌生的神色。
他大概明白了,灵儿把他的记忆抹除了。
他问他要了几十个狐狸糖人儿,想留着等去主体时空时,拿给几个小家伙吃,一方面瞧他穿的朴素,想救济他一下。
陌灵把纪离殇的那些记忆全部抹除了,同时给他添加了一段新的人生记忆,他名叫离歌,生活在一座小镇上,无父无母被邻居救济长大,衣食住行包括上学堂,自小读书学识渊博,她给他的记忆虽没有父母,却都是很快乐的片段,好友多,邻居和睦友好,是很美满的人生。
在回了神界后,她使了个分身咒,操控分身把昏迷的纪离殇运到了这座小镇上,同时她把整座镇上的人的记忆全部篡改了,加入了纪离殇的生活记忆。
待他醒来后,已然是一个全新的纪离殇,顺着她编织的记忆,融入到了这座小镇。
离歌熟捻的做着糖人儿,眸子时不时的看向无阴,他穿着华贵无论气质还是长相都绝非凡人,他在镇上生活了二十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贵人。
无阴问道:“有事么?”
离歌摇摇头,轻笑道:“只是感叹此地穷乡僻壤,竟会有贵人前来。”
无阴:“来寻人路过此地。”
“那想来是很重要的人吧。”
“何以见得?”
“寻人都寻到这般穷困之地,足以说明那个人在您心中的地位。”离歌道。
“是啊,很重要的一个人,我不知寻了多久,不知寻了多少地方,却都不见她。”
“也许某一天就会寻到了,上天不会辜负痴情人。”
他说错了,上天最会辜负痴情人,无阴一叹,转移话题道:“你为何不去考举,做这糖人儿赚不到多少钱,为官可是有大好前途。”
离歌淡笑道:“为官有为官的好处与坏处,而当一个普通人虽无权无势有些许贫困,却肆意快活,我只想过这简单的日子,并无多大追求。”
无阴叹道:“也是,当个普通人挺好。”
像纪离殇之前一直生活在仇恨里,坐上那龙椅是权力滔天,却最终什么都没得到。
而他现在当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过着简简单单的日子,不在处于权利之中,不在有仇恨不再有算计,真的挺好的。
“愿您能寻到您重要的人。三十个狐狸糖人好了,您且拿着。”离歌把油纸袋递给他。
“多谢。”无阴付了钱就要走,这时突然一名妙龄少女领着食盒过来了。
“离哥哥吃饭啦!”
少女十六模样长相娇俏可人儿,大眼透露着一股活泼灵动劲儿,声音也活力十足,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女孩子。
无阴驻足看他们。
离歌接过食盒,嗔怪道:“脚才刚好,就又蹦又跳,小心又扭到了。”
少女吐了吐舌头,“知道了啦,我会小心。”
她说完,看向无阴眸子一亮,“唔,好俊俏的公子,跟离哥哥的容颜不分上下哦。”
离歌把少女护在身后,朝无阴歉意道:“韵儿随性惯了,请公子见谅。”
无阴多问了一句:“无碍,这位是?”
离歌眸中泛起柔情,“这是我还未过门的娘子,名叫百里雨韵。”
百里雨韵脸红了红,“离哥哥,你就不能叫声娘子嘛,明明再过五日我们就要成亲了。”
“不可,规矩不可废,一个女孩子主动说让叫娘子,也不觉羞。”离歌语气虽是嗔怪,但不难听出宠溺。
无阴一笑,从怀里掏出一对玉佩,“人生甚少逢知己,与阁下言几句觉一见如故,也算是难得的缘分,这对龙凤佩就赠予阁下,祝阁下新婚大吉。”
离歌推托不要,无阴放下玉佩再次道了声贺就走了,离歌忙去追,却不见他身影。
无阴说完那天经历,道:“看得出来他很爱那姑娘,他俩很相配。赠予龙凤佩是代你而赠,就当你送了他们新婚礼物。”
“谢谢干爹。”陌灵笑道,他能找到心爱的人,也算是了了她一个担忧,他全新的人生会朝她所祝福的方向而走。
墨莲巴巴的看着她,语气酸酸,“他找到心爱之人你乐什么,咋,还想着他呢?”
陌灵翻了个白眼,“大哥,我就笑笑您也吃醋?”
“吃,不准笑,不准想他!”
“那我还想着去看看离歌呢。”
墨莲:“不许!我不同意!看什么看,他无病无痛又以成婚,幸福着呢,还要你去看?”
好不容易跟那些烂桃花都没了关系,谁知道在看到灵儿后,离歌会不会突然抽风想起那些来。
陌灵又是一个白眼,“您这醋劲真是一天比一天厉害。”
“反正不许去!”
无阴也很嫌弃某醋缸,从戒指里调出离歌前段时间做的狐狸糖人儿给陌灵,起身道:“今日来除了看看你以外,就是想与你说纪离殇的事,现话以带到,我就先走了。”
实在不想在此地看某人吃醋。
“好,干爹加油,我相信你一定会寻到干娘的。”
“也许吧。”话落,无阴消失在房间里。
陌灵打开油纸袋正想吃,袋子被一只大**去,“不许吃!”
陌灵当即炸毛,“你丫没完了是吧!不准想不准去看,连糖人儿都不给吃了?”
“他做的你不许!”墨莲把油纸袋丢到一旁,把编好的花冠戴到她头上,“吃什么糖人儿,戴我的花冠。”
“啊……”陌灵无力瘫在椅子上,家里大型吃醋犬,真是一件开心又稍微令人头疼的事啊。
*
凌风退休的第二天,五月十九日,陌灵带着几位老人回了现代,临走前给他们传了些关于现代的记忆,好让他们能快速融入那里的生活。
传到庄园里,虽记忆里有相关信息,可当亲眼看到现代建筑后,几位老人也不由得连连惊叹。
太后一辈子都被人伺候惯了,陌灵怕她一时无法适应无人侍候在左右,特意把跟了她几十年的容嬷嬷给带上了。
猛地看到几位老人到此,众年轻们忙乖巧问奶奶好,姥姥姥爷好,随着陌灵叫。
陌灵解释了一句,“皇奶奶,这里没有行礼一说,是很开放的问安方式。”
太后在一厅惊奇的左顾右盼,一边回道:“哀家知,你给哀家的记忆现代人无须行礼,既哀家以来这个世界,那就会丢弃太后的身份,做一个普通的小老太。”
陌灵揶揄道:“噗,那皇奶奶请您先把哀家二字给丢弃。”
太后微微羞赧,“这叫了一生,一时真难改掉。”
容嬷嬷搀扶着太后笑道:“太后,让老奴伺候您换料衣裳吧。”
陌灵无奈一笑,“容嬷嬷,这里也没有老奴一称。”
凌风点头道:“改,老夫也会改,改一些不必要的自称。”
“噗,姥爷,这老夫二字这里也木有……”
陌灵纠正了半天几位老人的称呼,他们还是有意无意蹦出古代自称,多年的习惯一时真改不了,也就无奈的任之了,一切都慢慢来吧。
昨儿陌灵拜托孟清毓提前买了几套老人的衣物,本想亲自给他们穿,谁知老人齐齐摆手,很骄傲的说自己会穿。
十几分钟后,陌奶奶跟容嬷嬷提前下来,穿着一身很具民族特色的长裙,头上的簪、珠也被取下,简单的盘了个发髻,雍容华贵秒变现代时尚老奶奶。
几个小年轻很捧场的拍手。
楚郎:“好看,奶奶真好看,容嬷嬷也很好看。”
小雯:“果然这种刺绣民族风衣服,也只有奶奶们才能穿出感觉。”
宫斗过,经历过大风大浪的陌奶奶,此时被夸有些不好意思,“好了,别打趣我这个老太婆了。”
陌灵上前长度她,赞道:“是真的很好看的呀奶奶,不过穿的还习惯么?”
头一天来这里,伙伴们可吐槽的现代紧身衣服很久很久,后来穿习惯了也就真香了,有的那次回古代时空,都不愿在换上古装。
顶着一头短发,穿着一身嘻哈风,在古代大街上溜达,别提有多引人注目了。
对,说的就是小楚子。
陌奶奶拽了下长裙,“甚是习惯,很宽松,感觉与古装无二,只是在古装设计上更加轻便了些,清丫头眼光真是好。”
孟清毓:“您喜欢就好,改天我在陪您去买两件。”
说话间,姥姥跟姥爷下来了,众年轻又很捧场的鼓掌大叫好看。
凌姥姥穿的也是刺绣民族风衣服,而凌姥爷穿的就很普遍了。
他在几件棉袄、中山装来回选,都觉那些很花里胡哨,最终选了套纯白的没任何花纹的长袖唐装白褂穿,在套上了一双黑色布鞋,舒服又轻便。
只是,只看头部以下的话,跟普通老爷子没啥区别,而在看那头长发,就显得很怪异了。
陌灵一怔,“纪离殇?”
“对,那天……”无阴缓缓道来。
那天他漫无目的的寻人,寻到了夜国的一座小镇上,路过一个卖糖人的小贩,随意一撇觉那小贩很是眼熟,便驻足面对小贩,才发现是纪离殇。
在灵儿恢复记忆的那天,他有看过他,而纪离殇自然也认识他,可看着他站在他面前,纪离殇完全是陌生的神色。
他大概明白了,灵儿把他的记忆抹除了。
他问他要了几十个狐狸糖人儿,想留着等去主体时空时,拿给几个小家伙吃,一方面瞧他穿的朴素,想救济他一下。
陌灵把纪离殇的那些记忆全部抹除了,同时给他添加了一段新的人生记忆,他名叫离歌,生活在一座小镇上,无父无母被邻居救济长大,衣食住行包括上学堂,自小读书学识渊博,她给他的记忆虽没有父母,却都是很快乐的片段,好友多,邻居和睦友好,是很美满的人生。
在回了神界后,她使了个分身咒,操控分身把昏迷的纪离殇运到了这座小镇上,同时她把整座镇上的人的记忆全部篡改了,加入了纪离殇的生活记忆。
待他醒来后,已然是一个全新的纪离殇,顺着她编织的记忆,融入到了这座小镇。
离歌熟捻的做着糖人儿,眸子时不时的看向无阴,他穿着华贵无论气质还是长相都绝非凡人,他在镇上生活了二十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贵人。
无阴问道:“有事么?”
离歌摇摇头,轻笑道:“只是感叹此地穷乡僻壤,竟会有贵人前来。”
无阴:“来寻人路过此地。”
“那想来是很重要的人吧。”
“何以见得?”
“寻人都寻到这般穷困之地,足以说明那个人在您心中的地位。”离歌道。
“是啊,很重要的一个人,我不知寻了多久,不知寻了多少地方,却都不见她。”
“也许某一天就会寻到了,上天不会辜负痴情人。”
他说错了,上天最会辜负痴情人,无阴一叹,转移话题道:“你为何不去考举,做这糖人儿赚不到多少钱,为官可是有大好前途。”
离歌淡笑道:“为官有为官的好处与坏处,而当一个普通人虽无权无势有些许贫困,却肆意快活,我只想过这简单的日子,并无多大追求。”
无阴叹道:“也是,当个普通人挺好。”
像纪离殇之前一直生活在仇恨里,坐上那龙椅是权力滔天,却最终什么都没得到。
而他现在当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过着简简单单的日子,不在处于权利之中,不在有仇恨不再有算计,真的挺好的。
“愿您能寻到您重要的人。三十个狐狸糖人好了,您且拿着。”离歌把油纸袋递给他。
“多谢。”无阴付了钱就要走,这时突然一名妙龄少女领着食盒过来了。
“离哥哥吃饭啦!”
少女十六模样长相娇俏可人儿,大眼透露着一股活泼灵动劲儿,声音也活力十足,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女孩子。
无阴驻足看他们。
离歌接过食盒,嗔怪道:“脚才刚好,就又蹦又跳,小心又扭到了。”
少女吐了吐舌头,“知道了啦,我会小心。”
她说完,看向无阴眸子一亮,“唔,好俊俏的公子,跟离哥哥的容颜不分上下哦。”
离歌把少女护在身后,朝无阴歉意道:“韵儿随性惯了,请公子见谅。”
无阴多问了一句:“无碍,这位是?”
离歌眸中泛起柔情,“这是我还未过门的娘子,名叫百里雨韵。”
百里雨韵脸红了红,“离哥哥,你就不能叫声娘子嘛,明明再过五日我们就要成亲了。”
“不可,规矩不可废,一个女孩子主动说让叫娘子,也不觉羞。”离歌语气虽是嗔怪,但不难听出宠溺。
无阴一笑,从怀里掏出一对玉佩,“人生甚少逢知己,与阁下言几句觉一见如故,也算是难得的缘分,这对龙凤佩就赠予阁下,祝阁下新婚大吉。”
离歌推托不要,无阴放下玉佩再次道了声贺就走了,离歌忙去追,却不见他身影。
无阴说完那天经历,道:“看得出来他很爱那姑娘,他俩很相配。赠予龙凤佩是代你而赠,就当你送了他们新婚礼物。”
“谢谢干爹。”陌灵笑道,他能找到心爱的人,也算是了了她一个担忧,他全新的人生会朝她所祝福的方向而走。
墨莲巴巴的看着她,语气酸酸,“他找到心爱之人你乐什么,咋,还想着他呢?”
陌灵翻了个白眼,“大哥,我就笑笑您也吃醋?”
“吃,不准笑,不准想他!”
“那我还想着去看看离歌呢。”
墨莲:“不许!我不同意!看什么看,他无病无痛又以成婚,幸福着呢,还要你去看?”
好不容易跟那些烂桃花都没了关系,谁知道在看到灵儿后,离歌会不会突然抽风想起那些来。
陌灵又是一个白眼,“您这醋劲真是一天比一天厉害。”
“反正不许去!”
无阴也很嫌弃某醋缸,从戒指里调出离歌前段时间做的狐狸糖人儿给陌灵,起身道:“今日来除了看看你以外,就是想与你说纪离殇的事,现话以带到,我就先走了。”
实在不想在此地看某人吃醋。
“好,干爹加油,我相信你一定会寻到干娘的。”
“也许吧。”话落,无阴消失在房间里。
陌灵打开油纸袋正想吃,袋子被一只大**去,“不许吃!”
陌灵当即炸毛,“你丫没完了是吧!不准想不准去看,连糖人儿都不给吃了?”
“他做的你不许!”墨莲把油纸袋丢到一旁,把编好的花冠戴到她头上,“吃什么糖人儿,戴我的花冠。”
“啊……”陌灵无力瘫在椅子上,家里大型吃醋犬,真是一件开心又稍微令人头疼的事啊。
*
凌风退休的第二天,五月十九日,陌灵带着几位老人回了现代,临走前给他们传了些关于现代的记忆,好让他们能快速融入那里的生活。
传到庄园里,虽记忆里有相关信息,可当亲眼看到现代建筑后,几位老人也不由得连连惊叹。
太后一辈子都被人伺候惯了,陌灵怕她一时无法适应无人侍候在左右,特意把跟了她几十年的容嬷嬷给带上了。
猛地看到几位老人到此,众年轻们忙乖巧问奶奶好,姥姥姥爷好,随着陌灵叫。
陌灵解释了一句,“皇奶奶,这里没有行礼一说,是很开放的问安方式。”
太后在一厅惊奇的左顾右盼,一边回道:“哀家知,你给哀家的记忆现代人无须行礼,既哀家以来这个世界,那就会丢弃太后的身份,做一个普通的小老太。”
陌灵揶揄道:“噗,那皇奶奶请您先把哀家二字给丢弃。”
太后微微羞赧,“这叫了一生,一时真难改掉。”
容嬷嬷搀扶着太后笑道:“太后,让老奴伺候您换料衣裳吧。”
陌灵无奈一笑,“容嬷嬷,这里也没有老奴一称。”
凌风点头道:“改,老夫也会改,改一些不必要的自称。”
“噗,姥爷,这老夫二字这里也木有……”
陌灵纠正了半天几位老人的称呼,他们还是有意无意蹦出古代自称,多年的习惯一时真改不了,也就无奈的任之了,一切都慢慢来吧。
昨儿陌灵拜托孟清毓提前买了几套老人的衣物,本想亲自给他们穿,谁知老人齐齐摆手,很骄傲的说自己会穿。
十几分钟后,陌奶奶跟容嬷嬷提前下来,穿着一身很具民族特色的长裙,头上的簪、珠也被取下,简单的盘了个发髻,雍容华贵秒变现代时尚老奶奶。
几个小年轻很捧场的拍手。
楚郎:“好看,奶奶真好看,容嬷嬷也很好看。”
小雯:“果然这种刺绣民族风衣服,也只有奶奶们才能穿出感觉。”
宫斗过,经历过大风大浪的陌奶奶,此时被夸有些不好意思,“好了,别打趣我这个老太婆了。”
陌灵上前长度她,赞道:“是真的很好看的呀奶奶,不过穿的还习惯么?”
头一天来这里,伙伴们可吐槽的现代紧身衣服很久很久,后来穿习惯了也就真香了,有的那次回古代时空,都不愿在换上古装。
顶着一头短发,穿着一身嘻哈风,在古代大街上溜达,别提有多引人注目了。
对,说的就是小楚子。
陌奶奶拽了下长裙,“甚是习惯,很宽松,感觉与古装无二,只是在古装设计上更加轻便了些,清丫头眼光真是好。”
孟清毓:“您喜欢就好,改天我在陪您去买两件。”
说话间,姥姥跟姥爷下来了,众年轻又很捧场的鼓掌大叫好看。
凌姥姥穿的也是刺绣民族风衣服,而凌姥爷穿的就很普遍了。
他在几件棉袄、中山装来回选,都觉那些很花里胡哨,最终选了套纯白的没任何花纹的长袖唐装白褂穿,在套上了一双黑色布鞋,舒服又轻便。
只是,只看头部以下的话,跟普通老爷子没啥区别,而在看那头长发,就显得很怪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