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全职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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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娶了活辣子是福气,那么她会逼着你走向远方。因为有这样的婆娘在家里谁受得了?她不吝啬,性格豪爽,就是喜欢无理强夺理。
吕黑子很开心我能在他家里养伤,因为他的烦恼我能帮他分担一半。不过这真是受够了。她不小心将碗打坏了,如果我又不小心看见,不用说,这碗是我摔坏了。没有为什么,就因为我看见了。
周雯经常来找我,我无意中老是惹得她很开心,她说见到我真好,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燥热的夏季已经来临,对于劳动人民而言,夏秋两季是工作的最好时节,吕黑子早就在家里坐不住了。他需要一份工作,一份不在乎有多累,只在乎有多少钱的工作。
吕黑子就找得一个,伐木。这个工作很累,进入湿度很重的森林,不过在树木环保下,伐木受到严重抑制,所以这份工作的时间不会有太长,等到数量够了工作也就结束。
雇吕黑子这种劳力的老板,一般都喜欢员工叫上自己的朋友,他不喜欢公开招不熟悉的人,喜欢找一些信得过的人,出了事情相互之间也可以关照,熟人也好说话,工资也可以往后拖一拖,大家都认识不怕员工胡闹。
吕黑子本来只想叫孙侯云的,而我也想跟着去。吕黑子知道我的实力,我如果开一个店,做一些帮人驱邪抓鬼的过活,生活完全就是小康。为什么偏偏要做这种累死人的工作?我只解释自己缺钱,其实我还想摆脱周雯,周雯给我的感觉很亲切。
男人落魄无能的时候,最怕遇上一个想要照顾终生的人。我恐惧的也该就是这个,我想要逃避的最多的还是自己。
我没跟周雯打招呼就想偷偷的跟着吕黑子他们走了,在车站的时候,周雯追了过来,她问我为什么要偷偷的走。
我说:“嗯!我出去工作了,再见!”
周雯问:“你这算什么?告别?”
我说:“我觉得算告白。”
周雯很失落,我做的最错的一件事就是安慰她,告诉她很好很漂亮,用尽欢颜巧语的博得她的欢笑。我不知道这是男人的本能,还是我不忍心见周雯悲伤。
我走了,带着不一样的心情走进了那片树木参天的森林。社会的进步少不了木头,但是树木的砍伐又许有规律,太大太小的都不能砍伐,除非需要清除一条道路来。
这里只是边缘地区,山
峦叠嶂,绿茵如海,风吹而起,树木摇摆如海上波浪翻滚连连。
从山上留下的水清澈见底,暴雨来袭,整个山林波澜不惊,长满树叶的树木如同一把把大伞,为森林中的朋友们遮风挡雨。
每一条被山水冲出来的沟壑,汇集着划过树叶的雨水,他们又汇集成一条清澈的小溪,溪水流淌,将这个生物链串接起来。这里就是一副天然的七彩画卷,画中藏着各色生物,七彩的鸟儿,百类的虫子,各色的动物有荤有素。白天黑夜交替,生命循环,如此往复而生,都在这片森林之下静悄悄的进行着。
我们进入山林之后,感受着这片森林的富足,吃着这里的野草,有时还能抓到野味。我们每次在森林中挑选着树木,砍了之后切成段,抬出崎岖的路段。暴雨之后的路很难行,尤其是遇上烈日当空,燥热与湿土在一起,前路又滑又难,头顶的太阳又能将人烤熟。夜晚同样不舒服,潮湿与寒冷在一起,被子半夜都湿了,几乎不保暖,还有那蚊虫,似乎人血比什么都香,蚊香都没有多大用作,而且被这林子里面的蚊虫咬一口,能起小半个巴掌大的包,比城市污水里面长出的蚊虫还要毒。
我突然明白这里的老板为什么只找熟人或者信得过的人,如果是一般的人,恐怕早就叫嚷着加工资,不然就甩手不干。
这里的休息是轮流的,休息只是不用去山里干活,休息的人必须准备每日三餐的饭食。都是一群大老爷们,就算都不挑食,也难免会说,毕竟大部分都不善厨房,很多人煮饭要么稀要么干,甚至还有人煮不熟并且还有一半是锅巴,炒菜根不用说了,肉与胡萝卜炖在一起,然后胡萝卜烂成泥,肉还有生的。最过分的是还有人碗都洗不干净,吃晚饭的时候,碗上还有早上的菜叶。
我是休息天数最多的,一个月至少有二十天都不用进山干活,而且每个人没有人有异议,大家还非常开心。不为别的,就因为我煮的饭能吃。
“小徐,今天轮我煮饭休息,我们换一下,我进山抬木头,你留下来煮饭。改天轮到你休息煮饭的时候,我们就换回来。”
说了无数个改天,然后还是我煮饭,他替我进山干活。我本是大山里面出生的孩子,又是留守儿童,五岁的时候就帮助奶奶煮饭烧火,八岁就能炒几个家常小菜。十岁就知道山里的那些野菜能吃。那个时候城里的同龄孩子还玩着玩具,我却已经学会了一些简单的打猎,这听起来很悲伤,却成为我成年之后的优势。
连续三天煮饭,
由于前两天食材准备充分,这第三天我也发现自己的陷阱抓住了野鸡野兔,小溪里面还抓到了鱼,中午一顿宴席让每个人都吃得非常香。毕竟这有野菜炒回锅肉,炖野鸡,萝卜排骨汤,爆炒野兔肉,粉蒸肉,还有红烧鱼。
采沙场的老板老常也跟我们在一起,老常呵呵说道:“没想到这种地方还能享福,这个小厨郎真不错。”
小厨郎还是小厨娘?老常是夸我吗?
这伐木的老板是一个身材魁梧、皮肤黝黑的大汉,粗手粗脚,长相平凡却很聪明的人,人脉也非常广。大家都叫他牛哥。
牛哥嘴里吃着野兔肉,得意的拍着我的肩:“小徐呀!你真不错,你就跟牛哥混了,牛哥保你挣大钱,享清福。”
我的红烧鱼出锅上桌,一分钟就只剩下骨头。我苦笑:“我怎么感觉是牛哥享清福呢?”
“哎……”牛哥声音粗狂的长叹:“这福大家一起享受才算兄弟嘛!”
我说:“我才二十岁,牛哥恐怕四十了吧!我与你儿子称兄弟可能还差不多。”
牛哥说:“兄弟在乎年龄吗?性格合得来,那就是兄弟。”
我笑笑说:“好像是这么一个道理!”
然后,我成为了大家的全职厨师,每天待遇与大家一样,而我只用负责每日三餐就行。进山的次数越来越少,到最后一个月只进山两三天。只是暴雨时,所有人休息而我还得煮饭。
我以为这种日子会一直持续到伐木结束,可是周雯来了。
那一天阴气沉沉,天空飘着不能将衣服打湿的零点细雨。
周雯穿着红色的裙子,一件薄薄的红衣外套,染过的淡紫色长发。风吹起,迎风而舞的不止有长发还有红色裙子,极美极迷人。我的心在很快的跳动,因为红色是我最爱的颜色,只是我一直隐忍着没有告诉他人,也没有一件红色物件。我喜欢红色的主要原因只因为小时候开始记事起,见到母亲从外地回家过年,她就是穿着红色的裙子,带着一块红色的糖果。曾经的一幕,此刻彻底映入我的脑海,那是我对母亲的第一次印象。
周雯用手指拨开被风吹起挡住脸的长发,她的笑容如同盛开的一朵鲜花,她说:“嗨!想我没有?”
我手足无措,脑子一片空白,不知怎么的就回答:“想!”
如果说娶了活辣子是福气,那么她会逼着你走向远方。因为有这样的婆娘在家里谁受得了?她不吝啬,性格豪爽,就是喜欢无理强夺理。
吕黑子很开心我能在他家里养伤,因为他的烦恼我能帮他分担一半。不过这真是受够了。她不小心将碗打坏了,如果我又不小心看见,不用说,这碗是我摔坏了。没有为什么,就因为我看见了。
周雯经常来找我,我无意中老是惹得她很开心,她说见到我真好,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燥热的夏季已经来临,对于劳动人民而言,夏秋两季是工作的最好时节,吕黑子早就在家里坐不住了。他需要一份工作,一份不在乎有多累,只在乎有多少钱的工作。
吕黑子就找得一个,伐木。这个工作很累,进入湿度很重的森林,不过在树木环保下,伐木受到严重抑制,所以这份工作的时间不会有太长,等到数量够了工作也就结束。
雇吕黑子这种劳力的老板,一般都喜欢员工叫上自己的朋友,他不喜欢公开招不熟悉的人,喜欢找一些信得过的人,出了事情相互之间也可以关照,熟人也好说话,工资也可以往后拖一拖,大家都认识不怕员工胡闹。
吕黑子本来只想叫孙侯云的,而我也想跟着去。吕黑子知道我的实力,我如果开一个店,做一些帮人驱邪抓鬼的过活,生活完全就是小康。为什么偏偏要做这种累死人的工作?我只解释自己缺钱,其实我还想摆脱周雯,周雯给我的感觉很亲切。
男人落魄无能的时候,最怕遇上一个想要照顾终生的人。我恐惧的也该就是这个,我想要逃避的最多的还是自己。
我没跟周雯打招呼就想偷偷的跟着吕黑子他们走了,在车站的时候,周雯追了过来,她问我为什么要偷偷的走。
我说:“嗯!我出去工作了,再见!”
周雯问:“你这算什么?告别?”
我说:“我觉得算告白。”
周雯很失落,我做的最错的一件事就是安慰她,告诉她很好很漂亮,用尽欢颜巧语的博得她的欢笑。我不知道这是男人的本能,还是我不忍心见周雯悲伤。
我走了,带着不一样的心情走进了那片树木参天的森林。社会的进步少不了木头,但是树木的砍伐又许有规律,太大太小的都不能砍伐,除非需要清除一条道路来。
这里只是边缘地区,山
峦叠嶂,绿茵如海,风吹而起,树木摇摆如海上波浪翻滚连连。
从山上留下的水清澈见底,暴雨来袭,整个山林波澜不惊,长满树叶的树木如同一把把大伞,为森林中的朋友们遮风挡雨。
每一条被山水冲出来的沟壑,汇集着划过树叶的雨水,他们又汇集成一条清澈的小溪,溪水流淌,将这个生物链串接起来。这里就是一副天然的七彩画卷,画中藏着各色生物,七彩的鸟儿,百类的虫子,各色的动物有荤有素。白天黑夜交替,生命循环,如此往复而生,都在这片森林之下静悄悄的进行着。
我们进入山林之后,感受着这片森林的富足,吃着这里的野草,有时还能抓到野味。我们每次在森林中挑选着树木,砍了之后切成段,抬出崎岖的路段。暴雨之后的路很难行,尤其是遇上烈日当空,燥热与湿土在一起,前路又滑又难,头顶的太阳又能将人烤熟。夜晚同样不舒服,潮湿与寒冷在一起,被子半夜都湿了,几乎不保暖,还有那蚊虫,似乎人血比什么都香,蚊香都没有多大用作,而且被这林子里面的蚊虫咬一口,能起小半个巴掌大的包,比城市污水里面长出的蚊虫还要毒。
我突然明白这里的老板为什么只找熟人或者信得过的人,如果是一般的人,恐怕早就叫嚷着加工资,不然就甩手不干。
这里的休息是轮流的,休息只是不用去山里干活,休息的人必须准备每日三餐的饭食。都是一群大老爷们,就算都不挑食,也难免会说,毕竟大部分都不善厨房,很多人煮饭要么稀要么干,甚至还有人煮不熟并且还有一半是锅巴,炒菜根不用说了,肉与胡萝卜炖在一起,然后胡萝卜烂成泥,肉还有生的。最过分的是还有人碗都洗不干净,吃晚饭的时候,碗上还有早上的菜叶。
我是休息天数最多的,一个月至少有二十天都不用进山干活,而且每个人没有人有异议,大家还非常开心。不为别的,就因为我煮的饭能吃。
“小徐,今天轮我煮饭休息,我们换一下,我进山抬木头,你留下来煮饭。改天轮到你休息煮饭的时候,我们就换回来。”
说了无数个改天,然后还是我煮饭,他替我进山干活。我本是大山里面出生的孩子,又是留守儿童,五岁的时候就帮助奶奶煮饭烧火,八岁就能炒几个家常小菜。十岁就知道山里的那些野菜能吃。那个时候城里的同龄孩子还玩着玩具,我却已经学会了一些简单的打猎,这听起来很悲伤,却成为我成年之后的优势。
连续三天煮饭,
由于前两天食材准备充分,这第三天我也发现自己的陷阱抓住了野鸡野兔,小溪里面还抓到了鱼,中午一顿宴席让每个人都吃得非常香。毕竟这有野菜炒回锅肉,炖野鸡,萝卜排骨汤,爆炒野兔肉,粉蒸肉,还有红烧鱼。
采沙场的老板老常也跟我们在一起,老常呵呵说道:“没想到这种地方还能享福,这个小厨郎真不错。”
小厨郎还是小厨娘?老常是夸我吗?
这伐木的老板是一个身材魁梧、皮肤黝黑的大汉,粗手粗脚,长相平凡却很聪明的人,人脉也非常广。大家都叫他牛哥。
牛哥嘴里吃着野兔肉,得意的拍着我的肩:“小徐呀!你真不错,你就跟牛哥混了,牛哥保你挣大钱,享清福。”
我的红烧鱼出锅上桌,一分钟就只剩下骨头。我苦笑:“我怎么感觉是牛哥享清福呢?”
“哎……”牛哥声音粗狂的长叹:“这福大家一起享受才算兄弟嘛!”
我说:“我才二十岁,牛哥恐怕四十了吧!我与你儿子称兄弟可能还差不多。”
牛哥说:“兄弟在乎年龄吗?性格合得来,那就是兄弟。”
我笑笑说:“好像是这么一个道理!”
然后,我成为了大家的全职厨师,每天待遇与大家一样,而我只用负责每日三餐就行。进山的次数越来越少,到最后一个月只进山两三天。只是暴雨时,所有人休息而我还得煮饭。
我以为这种日子会一直持续到伐木结束,可是周雯来了。
那一天阴气沉沉,天空飘着不能将衣服打湿的零点细雨。
周雯穿着红色的裙子,一件薄薄的红衣外套,染过的淡紫色长发。风吹起,迎风而舞的不止有长发还有红色裙子,极美极迷人。我的心在很快的跳动,因为红色是我最爱的颜色,只是我一直隐忍着没有告诉他人,也没有一件红色物件。我喜欢红色的主要原因只因为小时候开始记事起,见到母亲从外地回家过年,她就是穿着红色的裙子,带着一块红色的糖果。曾经的一幕,此刻彻底映入我的脑海,那是我对母亲的第一次印象。
周雯用手指拨开被风吹起挡住脸的长发,她的笑容如同盛开的一朵鲜花,她说:“嗨!想我没有?”
我手足无措,脑子一片空白,不知怎么的就回答:“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