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他还有资格爱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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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墨舫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警察局。
进去后,他将手上的三张纸和一本书分别放在暨尚宇的面前,“帮我鉴定一下这几个笔迹。”
暨尚宇疑惑地抬头,“现在?”
“对,现在。”程墨舫确定道。
暨尚宇拿起程墨舫给的东西,无奈地叹了口气,“哎,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可真的为自己感到悲哀,难得不用熬夜,却还要给你当免费劳力,谁来可怜……”说道这里,暨尚宇的声音戛然而止。
他盯着程墨舫从日记本上撕下来的那一页纸上的字,疑惑道:“林婉夏?阿玨来找我问她的事也是你让他查的吧?她都躺了五年,这事还有必要查嘛,再说,当年都没有查出来什么,你觉得现在还能查出来?”
程墨舫双手抱肘瞥他一眼,开口道:“我现在只是让你鉴定一下这几份字迹,没说要问你其他的,不想早点做完回家睡觉了?”
暨尚宇撇撇嘴,拿着那几张纸往办公室外面走,“得,我去还不行。坐这等我几分钟。”
看在自己以前没少麻烦程大总裁,以后可能还要麻烦他的份上,也就不再多少什么了。
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
没过多久,他便拿着东西回来了。
他将四张纸分成三处,“这两首诗,明显是一个人的字迹,不过不是同一只手写的,喏,这边是左手写的,这边是右手。”
程墨舫点头,确实不错,字体漂亮的是左手写的,字体稍微差点的是右手写的。
这首诗,还是苏樱高中毕业后去他家玩,闲得无聊抄的。
是她最喜欢的,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他记得,她两张都写好的时候,右手写的那张,最后那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因为她不小心倒了奶茶染上了水渍,她强迫症的点很奇怪,换任何人,应该也都会再写一份。
她倒好,非得将另外一张也倒上水渍,结果就是两张都一样花了一个角。
“喏,苏樱的专属摘抄,独一无二的,送给你啦!”
程墨舫万分嫌弃的接过她手中的纸,“那我就勉为其难收下,改天养只猫给他铲屎。”
苏樱气得脸通红,“程墨舫,你敢!”
那个时候的苏樱,活泼开朗有朝气,像是每天都不会有烦恼一般。他不是一个爱说话,爱开玩笑的人,但跟她在一起,他也会忍不住开几句玩笑。
好像不管有任何的不开心,只要跟她在一起,那些不开心就全部都不存在。她总是有办法让人心情愉悦。
现在想来,自己还真的是很蠢,她这么单纯善良的女孩,怎么可能写出这些恶毒的话来,又怎么会做出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
“这张纸上的字,和书上的字,是两个人的笔迹。”暨尚宇的话把陷在回忆里的程墨舫拉了回来。
程墨舫转了转屁股下的转椅,抬眸一脸严肃的看着暨尚宇,低沉着声音问:“不是一个人的字迹?”
暨尚宇点头,“很明显不是一个人的字迹啊,看都看得出来。但,没有猜错的话,这张……”暨尚宇指着从日记本里撕下来的那张。
“应该是模仿了这两张左手的字迹,两者很像,如果肉眼看的话,几乎是察觉不出来的,但……你要相信我们的鉴定技术。”
暨尚宇的话让程墨舫再次陷入了沉思。
那本书是林婉夏借过的,她在上面写满了批注。
虽然,在脑海里一出现这个想法的时候,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但为了确认,他还是把这些拿了过来。
万一林婉夏真的如司玨所说,如殷傲讨厌的那般呢?
处心积虑了这么多年,到底是为了什么?
事实证明,他真的误会了苏樱,但日记,也并不是林婉夏写的。
他觉得自己不该怀疑林婉夏,毕竟,她已经躺在病床上整整五年了。
而她,救了自己母亲是事实,性格好长辈喜欢也是事实。虽然不算是从小一起长大,但毕竟很小就认识了,两家关系也一直都还算不错,对她也还算了解。
他会怀疑她,只因为这本日记本,是林婉夏跟他一起去定制的,她是能事无巨细了解苏樱生活的人,也是苏樱身边唯一能接近自己母亲的人。
那么,如果不是林婉夏,能找到那家定制的店,定制出一样的日记本,能将苏樱字体模样的这么像的人,还有谁?
程墨舫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警察局。
进去后,他将手上的三张纸和一本书分别放在暨尚宇的面前,“帮我鉴定一下这几个笔迹。”
暨尚宇疑惑地抬头,“现在?”
“对,现在。”程墨舫确定道。
暨尚宇拿起程墨舫给的东西,无奈地叹了口气,“哎,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可真的为自己感到悲哀,难得不用熬夜,却还要给你当免费劳力,谁来可怜……”说道这里,暨尚宇的声音戛然而止。
他盯着程墨舫从日记本上撕下来的那一页纸上的字,疑惑道:“林婉夏?阿玨来找我问她的事也是你让他查的吧?她都躺了五年,这事还有必要查嘛,再说,当年都没有查出来什么,你觉得现在还能查出来?”
程墨舫双手抱肘瞥他一眼,开口道:“我现在只是让你鉴定一下这几份字迹,没说要问你其他的,不想早点做完回家睡觉了?”
暨尚宇撇撇嘴,拿着那几张纸往办公室外面走,“得,我去还不行。坐这等我几分钟。”
看在自己以前没少麻烦程大总裁,以后可能还要麻烦他的份上,也就不再多少什么了。
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
没过多久,他便拿着东西回来了。
他将四张纸分成三处,“这两首诗,明显是一个人的字迹,不过不是同一只手写的,喏,这边是左手写的,这边是右手。”
程墨舫点头,确实不错,字体漂亮的是左手写的,字体稍微差点的是右手写的。
这首诗,还是苏樱高中毕业后去他家玩,闲得无聊抄的。
是她最喜欢的,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他记得,她两张都写好的时候,右手写的那张,最后那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因为她不小心倒了奶茶染上了水渍,她强迫症的点很奇怪,换任何人,应该也都会再写一份。
她倒好,非得将另外一张也倒上水渍,结果就是两张都一样花了一个角。
“喏,苏樱的专属摘抄,独一无二的,送给你啦!”
程墨舫万分嫌弃的接过她手中的纸,“那我就勉为其难收下,改天养只猫给他铲屎。”
苏樱气得脸通红,“程墨舫,你敢!”
那个时候的苏樱,活泼开朗有朝气,像是每天都不会有烦恼一般。他不是一个爱说话,爱开玩笑的人,但跟她在一起,他也会忍不住开几句玩笑。
好像不管有任何的不开心,只要跟她在一起,那些不开心就全部都不存在。她总是有办法让人心情愉悦。
现在想来,自己还真的是很蠢,她这么单纯善良的女孩,怎么可能写出这些恶毒的话来,又怎么会做出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
“这张纸上的字,和书上的字,是两个人的笔迹。”暨尚宇的话把陷在回忆里的程墨舫拉了回来。
程墨舫转了转屁股下的转椅,抬眸一脸严肃的看着暨尚宇,低沉着声音问:“不是一个人的字迹?”
暨尚宇点头,“很明显不是一个人的字迹啊,看都看得出来。但,没有猜错的话,这张……”暨尚宇指着从日记本里撕下来的那张。
“应该是模仿了这两张左手的字迹,两者很像,如果肉眼看的话,几乎是察觉不出来的,但……你要相信我们的鉴定技术。”
暨尚宇的话让程墨舫再次陷入了沉思。
那本书是林婉夏借过的,她在上面写满了批注。
虽然,在脑海里一出现这个想法的时候,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但为了确认,他还是把这些拿了过来。
万一林婉夏真的如司玨所说,如殷傲讨厌的那般呢?
处心积虑了这么多年,到底是为了什么?
事实证明,他真的误会了苏樱,但日记,也并不是林婉夏写的。
他觉得自己不该怀疑林婉夏,毕竟,她已经躺在病床上整整五年了。
而她,救了自己母亲是事实,性格好长辈喜欢也是事实。虽然不算是从小一起长大,但毕竟很小就认识了,两家关系也一直都还算不错,对她也还算了解。
他会怀疑她,只因为这本日记本,是林婉夏跟他一起去定制的,她是能事无巨细了解苏樱生活的人,也是苏樱身边唯一能接近自己母亲的人。
那么,如果不是林婉夏,能找到那家定制的店,定制出一样的日记本,能将苏樱字体模样的这么像的人,还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