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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高街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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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秋碧喜欢看我的丑态,反讨来,我爱好使得路冬声露出岩态。

    人呐,不变态则已,一变态全他圈的不是人哩。

    发现无论如何费尽口舌也和我讲不明白,路冬声总算是反安过来他又被我当节假日消遣了,也不生气,好脾气的叹息摇头,吩咐了一回祭奠将在下月十一日举办,并许多需统筹准备的物品备办方法和去处,便出去了。

    他将要准备的东西说与我听也只是告诉我一声罢了,没期待我能够为他分忧节力,倒是他期翼的目光中写满包容,一种无论我做了什么捣乱的事的包容。

    擦,不期待我有所作为就算了,为啥子还反倒期待我做点子捣乱事情捏?

    既然是成秋碧的意见,我也就顺了路冬声的意,允许他大张旗鼓地为我办个祭日祭奠仪式,也就是祭日的庆祝会。

    我并没有什么可供旱魃修炼的东西或是法力,路冬声的意思,是梦魅儿从前收藏的某件东西。据说,那是上古始祖女魃留下的神物,得到者修为法力自会日增千里,而借助其修炼者,亦可以加快修炼的步伐,可谓帮助修炼的佳品中的精品。

    外界有许多传闻,其一便是梦魅儿之所以能够拥有白羽和凌驾众多旱魅之上的法力,就是因为那件神物,即使是她同始祖女魃相似的容貌,也是因此得之。

    可那神物是什么呢?路冬声说是一块玉。

    玉?什么玉?路冬声说,是血玉,一块雕有龙纹羽翅图样的血玉。

    卖糕的,不会那么巧吧。

    听到路冬声的解释时,我的手下意识摸上胸前从桃hua林一直佩戴至今的那块血红色妆佩,那是一个形同无脸鬼的男人赠予我的,据成秋碧说,这个男人就是这世上除了天界和魔界最为憎恨旱魃的僵猎,也就是僵尸猎人。而这枚黑红色妆佩就是曾锁住成秋碧半分元魂的血印。

    路冬声离开后,我左思右想,终于还是忍不住,跑去成秋碧的望天园把血印拿给他看过后,说:“你确定它是血印?”

    “确信无疑。”成秋碧肯定地说。

    我皱眉摸着下巴,做思考状:“可刚刚听路冬声给我形容了一枚玉佩,形状模样都和血印很想,可功效却完全相悖。血印可以吸食旱魃的灵魂,但路冬声说的那个却可以帮助旱魅们修炼是你给路冬声出的主意要我通过此次祭日祭奠仪式提升在旱魃域的地位,那你一定知道各中缘由是不是?”若不是深信成秋碧一定知道各中就里我也不会直接来问他。

    “血印虽可用作收服僵尸旱魅的用具,但亦可成为帮度旱魃提高修为的凭借。”

    “你是说,血印就是路冬声口中的那块血玉?”

    成秋碧却摇摇头:“不是,那块玉已经失落良久,副主府中除了素之外无人知晓,恰好血印和那块血玉极像,因此我才会想出这个办法来帮你。”

    “帮我?”

    “难道你不想在这三城中堂堂正正的出入吗?”

    抿了抿唇,我说:“想。”

    “这就是了,收买低等旱魅的心,远比和上等旱魃打好关系来的实际和容易。”

    我忍不住笑道:“确实,三城中,旱魃贵族再多,也多不过普通旱魅大众。

    ”和普通旱魃们搞好关系,以后上街起码不会被甩满头满脸的菜叶臭鸡蛋。“俟?听你这么说你和素的关系还蛮好的,连梦魅儿丢了血玉这么大的事情都和你说了。”

    “是他主动来找我说的,而且,举办祭日祭奠仪式的主意,也是他建议的。”

    “他?”素的做法,令我惊讶也令我不解,可想到其中对我的利处,又觉得感激,然感激之余又多了些莫名惧意。

    种种情绪交杂在一处,令我突然有些恐慌和手足无措。

    依照成秋碧和素的共同商议血印既和那块遗失了的血玉有同等作用,那么拿出血印将血玉的位置取而代之李代桃僵也是理所应当。我没有反对的理由,因为我想要更好的活着。

    距离我的祭日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日子里那个,为毛是“我的祭日”为毛为毛啊!小生命还鲜活鲜活的呢,说起来咋还朗朗上口了捏?

    咳咳,前接上文,在这段不长不短的等待日子里,我也没闲着。

    府上要事自是有路冬声去打理,之前我主要就是没事抱着奶娃苍溜达溜达在别院和养龙场中逛逛,终于在一个消失已久的人到来后,改变了我这一做吃等死的习惯。

    不要怀疑,来者不是“人”而是一只妖,还是一只狐妖,俗称狐狸精。

    我说:“风飞廉,好些日子不见了呐,死哪去了?”

    风飞廉红绿配,穿得那叫一个俗,可就是注个俗,衬在她的身上,愣是穿出了一种国际大牌的范儿。这就是所谓的气场,无人可敌的气场。雪白的尾巴放在身后摇晃来摇晃去,我一看:“咦?咋又多了一个尾巴?”是的,记得上一次见到她时,她身后清楚只有一条尾巴,而现在,两条尾巴相得益彰,舞出划过的弧度都更添妩媚了些。

    她笑得有点儿无耻:“1小叶子这是想我了。”比笑容还要无耻的是她说话时的肯定语气。

    娄说:“是哈,想死了,想你死呢,不知道你死没死呢?”

    风飞廉笑得更加肆意,却收起玩笑回答道:“看到我现在的模样,你也应该知道我去了哪里。”

    了然地看向她身后多出的那条雪白柔软狐尾,自是明白了她这些日子的去处。我说:“嗯,以后还会长出一条?”

    风飞廉随意地将手探向后方撩起那两只乱摆的狐尾,眼中似有些惆怅:“四条?五条?”九条?甚或更多,我也说不好,做狐狸我不是个合格的狐狸,做其他更是不用说”惆怅如浓苦汤药,空气中都弥漫了那丝丝入脾的苦味。

    我茫然:“你说的,为什么我有点听不懂?”狐狸就狐狸了,狐狸中长很多条尾巴的貌似只有九尾狐,以我匮乏的知识面也就只知道九尾狐,然听风飞廉的话,为何感觉她不是呢。若不是,那她是什么?

    “许多事情,不懂得才是福气。”风飞廉之前肆意且无耻的笑容完全收尽,爱抚般摸过我浅淡的发丝。“人间常说难得糊涂,且不说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会糊涂的人才是智者,大智若愚,愚者自明,不是眼明,不是耳明,而是心明。”

    沁明不必说。”我说“你今天来是找我逛铺子的吧。”

    风飞廉又开始无耻地笑起来,她说:“这是我做了女人后最大的乐趣。”

    我说:“听你的意思,那你以前不是女人喽?”

    “是呢”风飞廉说“如果我不是女人,1小叶子还敢跟我一起去逛铺子吗?”

    我挑眉:“这有啥不敢的,逛街又不是逛”我捂住嘴,把差点没顺嘴冒出来的“窑子”憋回去,心中默念几句“我要做淑女”后才干咳道:“咳咳,你要是男人才好,这样买东西也有人帮拎着是不是?”其实,我更想说的,是如果她是男人,那我岂不是多了个小

    受闺蜜?嘿嘿嘿嘿嘿嘿不知道风飞廉知道我这么想后会是啥子表情。

    吩咐侍从去准备了足够庄票,把庄票拿回来的却不是刚离开的那个侍从,而是濡以沫。

    我说:“1小灰呢?”括弧,府中上上下下只要是当侍从的全都叫小灰,省事儿呐!括弧完了。

    濡以沫抖了抖漂亮性感地眉毛:“既然要出府,作为贴身侍卫自然是由我负责你的安全。”看看,长得漂亮就是好,连眉毛都是性感的,不知道别的地方的毛性感不。呃……咳咳,咳咳咳咳咳!

    上下把濡以沫瞄了一回,贴身侍卫呐,不知道咋个贴身法,贴身上?那个,我是不是想多了?是!

    有免费苦力陪着,我怎么会拒绝?我怎么可能会拒绝!?秀逗了我。所以,甩了怀里的奶娃子,一人一妖一旱魃就这么出了副主府别院。

    别院自从扩建出养龙场以来,比同血城的副主府已相差未几,因为地段极好,所以不出多久就到了最为繁荣的一条街道,也就是这个世界的高街时尚地带。

    和血城相比,我真的是很喜欢冥祉,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人文建筑,都无法不让我不亲近。不过,这条高街着实让我亲近不起来,因为…黄灿灿的金子铺就的地面,连条金砖缝儿都看不到,金子盖起来的商铺,水晶石打磨而成的硕大落地橱窗,各色商品标牌上的数字看得我手抖不止,奢侈之程度令我咋舌之余只顾着吐血了。

    冥祉各种人文建筑都意在古质,遵循古代应有的五行八卦风水之术,可这繁荣的黄金街却完全不同,可以说,是完全颠覆了我过往对冥祉的印象。

    同天上轮番升起的太阳遥相呼应,黄金一条街时时刻刻都迸射出令人睁不开眼睛的光芒。街道店铺奢侈也就算了,就连商品,也贵得要死。就那眼前那双绣工一点也不精美的手帕来说吧,标价就是十万两,而且是正儿八百的十万两黄金,还不许还价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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