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章 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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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绢被拉出一半后,正好看到上面绣着的那朵蔷薇花,艳而不俗,在泛着柔光的丝绸中悄然绽放。<b>【 高品质更新 】</b>
巴彦忽然笑了,松开手:“莫姑娘的东西?”
阿圣也松开他的手腕,起身,将怀里的手绢拿出来,小心叠好,然后在自己床上找了找,就将枕头旁边的包裹拿过来,很认真地将叠好的手绢放回包裹内,再谨慎地将包裹搁回原地。
将自己的私有物收好后,阿圣因觉得头有些沉,于是也不下床,只是往床上一靠,然后瞥了巴彦一眼:“什么事?”
“没事,你六七年没回来了,看你还住的习不习惯,随便聊聊。”巴彦呵呵一笑,也不叫人进来,而是自己站起身,倒了一杯奶茶和一杯水,然后拿到阿圣这,将水递给他,“渴了吧。”
“没事你起码下午才过来。”阿圣接过那杯水,道了一句。
巴彦一愣,随后就笑道:“你这小子,有时候聪明得让人吓一跳。”
阿圣喝完后,便将杯子一放,然后按了按有些发胀的额头,接下往下一躺:“又哪要出事了?”
草原很大,但水草肥美的地方却不算多,而草原上的部落却很多,因此这片广袤的草原上,小战是年年不断。而这种时候,一个部落要想得到周围部落的支持,要么是由王庭阿史那家族的人出声,要么是靠自己的实力来凝聚周围部落的力量来对敌。
见阿圣都问了,巴彦只好道:“突厥人要拿下茗山,打开通往乌孙国的路,照长老们的估计,可能春末就开战。”
阿圣有些兴致缺缺地垂下眼。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巴彦继续道:“听说突厥人打算请你过去。给他们的士兵增加士气,但族长和长老们却担心你这一过去,突厥人就不放你回来了。但阿史那家族的人提出这样的请求,族长却不能拒绝,所以族长和长老们都很为难。”
阿圣瞧着像是要睡过去了,乌黑的头发有几丝落到他长长的睫毛上,他轻轻眨了眨,然后半眯起眼。
巴彦不由苦笑,总算将长老们刚刚的决定道了出来。然后又补充了几句族长私下的交代:“如果你看不上娜仁的话,族长膝下那几位姑娘也随便你挑,想多娶几个也行。<b></b>当然,哥哥我也跟族长说了你心有所属的事。所以族长也表示。到时你若想离开一样不会拦着你,你这里的女人有孕后,部族的人会负责照顾。”
这许诺是私下许诺的。到底有没有这么便宜,谁也不知道。不过阿圣不在乎这些,此时他还懒懒地躺在床上,依旧是那副刚刚睡醒的样子,但眼神里却已隐隐露出几分睥睨之色。不过他看起来也不像是生气,听完巴彦的话。只是很平静地陈诉一句:“他们还打算拉我去配种。”
巴彦说了半天,嘴里有些干了。便喝一口奶茶润润嗓子,却他刚一喝,忽的就听到阿圣这句话,于是嘴里的奶茶差点一下子喷出来。
“咳,咳咳……”好容易咽下,却也是被呛到了,巴彦咳了好一会,然后哈哈大笑。
这小子,有时候说话直接得一下子就点中要害,对他们来说,族长家的女儿可以随意挑,想多娶几个也行,而且还不将人强留一辈子,若想离开草原跟汉人女子成立家庭也不拦着。而且你离开后,你的孩子和女人,整个部族的人都会负责照顾。这简直是不敢想象的好事,但此等好事,巴彦却清楚,这对阿圣来说似乎真只是配种罢了。
族长和长老的意思确实是若真留不住大的,那将小的留下也行,只要这条血脉留在乞颜部,并融入乞颜部,那就定能具有一定的意义。就算阿史那家族的人不在乎,可是近百万的突厥人却不会都不在乎。
草原上的狼,皮毛多是普通的灰色,只有那等极少数,皮毛的灰色中泛着银光或是泛着金光的异种狼,才被称为圣狼,而且这样的异种狼,一般都是狼群之王。阿圣当年被一匹年迈的圣狼带到叶尼塞圣河边,交给乞颜部落的人一事,早已传遍整个草原。
突厥人的传说,狼是他们的祖先,他们的始祖就是一位被狼养大的男孩。
将信仰看得比生命还重的草原人,阿圣的身份是值得敬畏的,更何况他并不仅仅有这样离奇的身世,少年英雄,也是值得每个男人尊重的。
乞颜部的人是不敢强行留下阿圣,当年圣狼将阿圣送来的时候,突厥王庭里最有智慧的星象师乌云卓尔,也曾过来教过阿圣数年。只是三年前,乌云卓尔徒步往乌孙国那边去了,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不然突厥王庭怕是早请乌云卓尔过来领阿圣过去了。
笑够后,巴彦才拍着阿圣的胳膊道:“族长和长老们确实有些私心,但其实也是为着你好,方方面面都为你想到了,你先考虑考虑吧,再说汉人女子向来不反对丈夫纳妾。而你这也算不上纳妾,不高兴的话,到时拍拍屁股直接就走,什么麻烦也没有。”
“这个跟莫璃没大关系,我对她们没兴趣。”阿圣躺在床上,打了个呵欠,然后眯着眼懒洋洋地道了一句。略长的刘海有些凌乱地落在他脸上,令他此时看起来,真似一头慵懒的野兽。
巴彦苦笑:“那突厥王庭的邀请,你打算怎么办?不去是不行的,但这次要真去了,你想再回来怕是也难。而且,他们既然不打算让你回到乞颜部,自然不可能让你再回到汉地去。族长和长老们出的这一计,虽说有私心,但也算是在帮你,只要占了理,咱乞颜部十多万男儿也不是白吃饭的。”
阿圣想了一会,然后睁开眼道:“族长不打算参加攻打茗山的战事?”
“这个……”巴彦迟疑了一下,才道,“这事我不知道。”
阿圣抬手拨了拨落在额头的刘海,张口道:“配种的事就算了,让我同乞颜部的男儿一块去出一份力,报答那几年的收留和教养之恩倒是可以。”
……
年后,京州皇城内三皇子与太子之间的争斗愈加激烈。谢歌弦将查出丝行行贿数位朝中官员之事上报后,元宵一过,太子就将此事整合一番,然后直接上奏到皇上面前,打算狠狠打击牵涉此事的某些官员,削弱三皇子的势力。却不想三皇子却借着此事,将大半的错推到丝行身上,便建议直接解散这等民间私下建立的团体。
不过是为高着随意的几句话,但消息传下来后,却足以刮起一阵风暴。
上面的人还没争出个高下,下面的人已经开始要遭殃了。
永州丝行对龙座上的天子来说,根本不入眼,是不是要解散,他不在乎。只是两个儿子之间的事让他有些愤怒,人只要愤怒,自然就会下意识地想发泄出气一番,而皇帝,虽是百姓万民口中的天子,但其实还是人。
于是,此事既然是由永州丝行而起,那么永州丝行很可能就要首当天子一怒了。
但太子殿下却明白,此事若真顺了三皇子的意思转移矛盾,那自己前后一番心血就白费了,于是力保永州丝行,并让底下的人继续挖掘受贿行贿的人和事。
然而,皇帝都动了心思,如今有人想要保,皇帝也得看这丝行值不值得保住才行。
而姬家,似乎早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因此待上京那边的消息传来后,即安排韩四道等人陆续退出丝行,另起炉灶。如此,只要永州丝行一倒下,那么莫家就真真正正是孤家寡人一个了。
阳春三月,突厥人正式攻打茗山。
与此同时,谢歌弦也在皇后娘娘的牵线之下,同文渊阁大学士王横家的三姑娘正式订下了亲事,择年底完婚。
四月,皇城内,双龙之争还未落幕,谢歌弦入宫谢皇后娘娘美意;永州,莫氏祖宅内,莫璃再次参与全族会议,商讨丝行和莫家的存亡之事;茗山,狼烟四起,鼓声如雷的战场上,有一人一马一刀再创传奇。
五月,被两个儿子的争斗彻底烦了心的皇上总算发了话,户部尚书即当领命,派人拟一纸文书发下去,解散永州丝行,问责相关之人。
却还不等文书送出去,大昭这就收到了北方大草原那边的消息,茗山的路被突厥人拿下了,从此通往乌孙国以及乌孙国以西等地的路将畅通无阻。已有嗅觉灵敏的商人预测出,从此大草原那边同大昭的商贸往来,定会更加频繁。
谢歌弦知道此为天降时机,即修书送入东宫,再又亲自面谈一番。
次日,太子面圣,谈及国富民生之论。
六月初,韩四道及之前丁向南一派的人已全都退出丝行,以姬家为首,另起炉灶,名为永州丝绸商社。而原本已是板上钉钉,马上要被解散的永州丝行,却不知为何,竟被暂时保了下来。
六月中,几次往返永州和京城的谢歌弦再次回到永州,并给莫璃带回一个消息,太子殿下需要永州丝行派人入草原同突厥人谈下整个丝织品的买卖。而此笔买卖,以姬家为首的永州丝绸商社也志在必得。
【终于要开始新篇章了,而且俺今日更新得很早有木有有木有,这都是大家的支持啊泪~乃们的支持真滴很有用滴啊有木有!】(未完待续)<】</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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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圣也松开他的手腕,起身,将怀里的手绢拿出来,小心叠好,然后在自己床上找了找,就将枕头旁边的包裹拿过来,很认真地将叠好的手绢放回包裹内,再谨慎地将包裹搁回原地。
将自己的私有物收好后,阿圣因觉得头有些沉,于是也不下床,只是往床上一靠,然后瞥了巴彦一眼:“什么事?”
“没事,你六七年没回来了,看你还住的习不习惯,随便聊聊。”巴彦呵呵一笑,也不叫人进来,而是自己站起身,倒了一杯奶茶和一杯水,然后拿到阿圣这,将水递给他,“渴了吧。”
“没事你起码下午才过来。”阿圣接过那杯水,道了一句。
巴彦一愣,随后就笑道:“你这小子,有时候聪明得让人吓一跳。”
阿圣喝完后,便将杯子一放,然后按了按有些发胀的额头,接下往下一躺:“又哪要出事了?”
草原很大,但水草肥美的地方却不算多,而草原上的部落却很多,因此这片广袤的草原上,小战是年年不断。而这种时候,一个部落要想得到周围部落的支持,要么是由王庭阿史那家族的人出声,要么是靠自己的实力来凝聚周围部落的力量来对敌。
见阿圣都问了,巴彦只好道:“突厥人要拿下茗山,打开通往乌孙国的路,照长老们的估计,可能春末就开战。”
阿圣有些兴致缺缺地垂下眼。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巴彦继续道:“听说突厥人打算请你过去。给他们的士兵增加士气,但族长和长老们却担心你这一过去,突厥人就不放你回来了。但阿史那家族的人提出这样的请求,族长却不能拒绝,所以族长和长老们都很为难。”
阿圣瞧着像是要睡过去了,乌黑的头发有几丝落到他长长的睫毛上,他轻轻眨了眨,然后半眯起眼。
巴彦不由苦笑,总算将长老们刚刚的决定道了出来。然后又补充了几句族长私下的交代:“如果你看不上娜仁的话,族长膝下那几位姑娘也随便你挑,想多娶几个也行。<b></b>当然,哥哥我也跟族长说了你心有所属的事。所以族长也表示。到时你若想离开一样不会拦着你,你这里的女人有孕后,部族的人会负责照顾。”
这许诺是私下许诺的。到底有没有这么便宜,谁也不知道。不过阿圣不在乎这些,此时他还懒懒地躺在床上,依旧是那副刚刚睡醒的样子,但眼神里却已隐隐露出几分睥睨之色。不过他看起来也不像是生气,听完巴彦的话。只是很平静地陈诉一句:“他们还打算拉我去配种。”
巴彦说了半天,嘴里有些干了。便喝一口奶茶润润嗓子,却他刚一喝,忽的就听到阿圣这句话,于是嘴里的奶茶差点一下子喷出来。
“咳,咳咳……”好容易咽下,却也是被呛到了,巴彦咳了好一会,然后哈哈大笑。
这小子,有时候说话直接得一下子就点中要害,对他们来说,族长家的女儿可以随意挑,想多娶几个也行,而且还不将人强留一辈子,若想离开草原跟汉人女子成立家庭也不拦着。而且你离开后,你的孩子和女人,整个部族的人都会负责照顾。这简直是不敢想象的好事,但此等好事,巴彦却清楚,这对阿圣来说似乎真只是配种罢了。
族长和长老的意思确实是若真留不住大的,那将小的留下也行,只要这条血脉留在乞颜部,并融入乞颜部,那就定能具有一定的意义。就算阿史那家族的人不在乎,可是近百万的突厥人却不会都不在乎。
草原上的狼,皮毛多是普通的灰色,只有那等极少数,皮毛的灰色中泛着银光或是泛着金光的异种狼,才被称为圣狼,而且这样的异种狼,一般都是狼群之王。阿圣当年被一匹年迈的圣狼带到叶尼塞圣河边,交给乞颜部落的人一事,早已传遍整个草原。
突厥人的传说,狼是他们的祖先,他们的始祖就是一位被狼养大的男孩。
将信仰看得比生命还重的草原人,阿圣的身份是值得敬畏的,更何况他并不仅仅有这样离奇的身世,少年英雄,也是值得每个男人尊重的。
乞颜部的人是不敢强行留下阿圣,当年圣狼将阿圣送来的时候,突厥王庭里最有智慧的星象师乌云卓尔,也曾过来教过阿圣数年。只是三年前,乌云卓尔徒步往乌孙国那边去了,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不然突厥王庭怕是早请乌云卓尔过来领阿圣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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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苦笑:“那突厥王庭的邀请,你打算怎么办?不去是不行的,但这次要真去了,你想再回来怕是也难。而且,他们既然不打算让你回到乞颜部,自然不可能让你再回到汉地去。族长和长老们出的这一计,虽说有私心,但也算是在帮你,只要占了理,咱乞颜部十多万男儿也不是白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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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被两个儿子的争斗彻底烦了心的皇上总算发了话,户部尚书即当领命,派人拟一纸文书发下去,解散永州丝行,问责相关之人。
却还不等文书送出去,大昭这就收到了北方大草原那边的消息,茗山的路被突厥人拿下了,从此通往乌孙国以及乌孙国以西等地的路将畅通无阻。已有嗅觉灵敏的商人预测出,从此大草原那边同大昭的商贸往来,定会更加频繁。
谢歌弦知道此为天降时机,即修书送入东宫,再又亲自面谈一番。
次日,太子面圣,谈及国富民生之论。
六月初,韩四道及之前丁向南一派的人已全都退出丝行,以姬家为首,另起炉灶,名为永州丝绸商社。而原本已是板上钉钉,马上要被解散的永州丝行,却不知为何,竟被暂时保了下来。
六月中,几次往返永州和京城的谢歌弦再次回到永州,并给莫璃带回一个消息,太子殿下需要永州丝行派人入草原同突厥人谈下整个丝织品的买卖。而此笔买卖,以姬家为首的永州丝绸商社也志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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