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秋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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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长莺飞的春天,北京南郊的皇家猎场百草丰茂,到处都是活蹦乱跳的野物,兔子,梅花鹿,还有偷猎的猎户,看了就让人食指大动。

    可惜现在不是春天,鹿都换上了准备过冬的长毛,变成了没花鹿,兔子也换上了和枯草落叶一般的棕色冬衣,猎起来颇费功夫。

    你说人得多富,才能在北京城外弄一猎场呢?

    不过今天并非是来打猎的,而是为了练兵,刘之纶的八千新军,御马监的一万两千禁军,还有被朕寄予厚望的忠嗣书院子弟,都被开到了南海子,名义上是围猎,实际上是演习。

    尽管朕隔三差五就去视察各支军队,就差把户籍迁过去了,但朕在军营里最多看到百人一队的连级编制演练,除了刚刚帝选营刚刚成军时,仓促合练了一次大阵之外,其余几次营级的训练朕都没有看到。

    具体情况朕只是听前往观摩的锦衣卫说过,据说对得起朕苦心搜OTg2NTc=刮的田地和银子,拿出去也是一等一的强军。

    今天看到帝选营的大阵排开,果然金戈铁马,旌旗猎猎,站在远处都能感受到肃杀之气。

    黄得功骑着一匹乌骓马,手里提着根马槊,正在指挥几个方阵变阵,南海子里有两个小湖,并不适合大军摆开阵型,所以边角上的方阵须得向后挪动,让原本排成一线的帝选营大阵变得有些散乱。

    两万多人挤在猎场里,打猎是不用想了,那些鹿和兔子早就跑没了影,原本朕还打算猎两头回去当晚饭呢,没想到塞了两万人之后会如此狭促,早知如此,当初就该把秋狩安排在西边的南苑机场。

    几只南海子的鹿从高高的芦苇中探头探脑,好奇的打量着这支禁军,忽然一万多人齐声大喊了声“虎”。

    一听到有虎,没花鹿一缩脑袋,消失在滩涂深处。

    禁军又大喝两声“虎”,随着三声虎,一万两千马步军朝前各走三步,南苑内登时地动山摇,惊起河滩中飞鸟无数,明晃晃的长枪丛在太阳底下一片闪亮,朕心中大喜,这绝对值回票价啊!

    北京的三大营原本也有秋操,但京营都是存在军队,平日是不存在的,到了秋操点卯的时候,才会有道士做法,撒豆成兵,让京城的黄豆和毛豆一斤涨价十文,凭空变出十万大军来。

    因为是凭空变出来的,谁也不知道盔甲里面究竟是纸人还是狐妖,故而只能看,不能动,十万人的大阵在冬至大祭时都是站定的,一走就散。

    这并非没有道理,既然京营是朝廷的门面,难道你家的门面会走动吗?门面往前走两步就到街上了,那不成占道经营了吗?

    所以朕见到帝选营的大阵居然能动,感到非常不可思议,说明朕的心思没白花。

    黄得功见朕来了,丢下自己领的那个龙骑兵营,领着身边几个家丁小跑过来:“禁军第一步兵营,应到一千零九十四人,实到一千零三十二人,请陛下检阅!”

    朕目光扫过他身后的士兵,各个身强体健,手中不是执着长矛就是端着鲁密铳,还披着鲜亮的铁甲,头盔擦的锃亮,一眼就能看出极为精锐。

    汉人自古就是农耕民族,要找大量自江浙湖汉北古就精通骑术和马战的士兵还是很困难的,因为搞不到太多好马,骑术训练也需要时日,虽说骑兵也在练,但合格的骑兵仍然不可多得,难以迅速成军。

    所以朕退而求其次,买了许多便宜的劣马,配给帝选营中精锐的寒门子弟,这些士兵出身清贫,并不会将门、蒙古人那样精妙的骑术,但突击学习几个月,学一下基本的马术,用骡马代步,倒还是很简单的。

    将第一营转换成骑马步兵后,经过几个月测试,成效很是不错,蒙古马价格便宜,又耐粗饲,黑豆干草都能养活,以驮马代步,第一步兵营的行军速度快到可以日行两百里,比慢吞吞的步兵好用多了。

    不同于骑兵,在行军时要保留马力,以免到达了战场失去战斗力,这些骑马步兵可以每天把马力耗光,到了地方下马步战,他们甚至比一些马军轻装简行还要快。

    尽管有着诸多好处,朕还是只改编了第一营为龙骑兵,毕竟远距离快速投放兵力并非当务之急,帝选营成军之后主要打的几仗都是在北京周围剿匪,编入一个骑炮兵连的千人步兵营已经足够了——如果北直隶冒出超过一千人规模的土匪,大明也快完了。

    “虎山。”朕亲切的喊了一声黄得功的表字,“这些人,泰半都是你从辽东带来的弟兄吧?”

    黄得功拱手道:“皇爷还记得弟兄们,可折煞标下了。这些人一半是标下从山海关带回来的,另一半是京郊募的辽地流民。”

    他们在袁崇焕手下只能当流民,到了朕的禁军,却成了杀贼立功的好汉……所以袁都督究竟贪了多少,起码五十个点吧?

    去广东调查的厂卫已经回来一批了,袁崇焕在东莞当地买的地阡陌相连,明面上就有几百顷,上一次抄他家拖得太久,老孙头和他的徒子徒孙早早的把袁崇焕家产转移了干净,置朕一个杀清流的罪名,这回可不能轻易放过。

    “去吧,开始演兵,让朕看看这一年练得如何。”

    黄得功一拱手,调转马头,重新回到大阵中,长枪方阵自动打开一个口子,放自己的主将入内。

    朕也一夹闪蹄马腹,这畜生颇通人性,迈开四条雪白的蹄子,很快就冲到麋角台,上头摆着华盖和座椅,供朕歇息。

    大阵中忽得想起一声铳声,尽管隔着两三百步,朕也看到一万两千人齐齐屏息,因为铳声之后,就是军令,或是喇叭,或是打铜锣,或是吹孛罗,或是敲军鼓,各自都有不同的含义。

    点鼓咚咚响起,各个连队中的旗帜也开始朝前点旗,士兵们得到命令,开始朝前进军。

    一万多人即使排成两重军阵之后,侧翼依然伸展不开,前面又是一处水潭,但军鼓似乎完全没顾虑到这点,依然不急不缓的敲着,每敲一下就是十步,催促着大阵朝前挪动。

    芦苇从和泥地拦在第一步兵营面前,但士兵们只是略一犹豫,义无反顾的朝前急需推进,靴子踩在烂泥地里,再艰难的拔出,沿途的草丛都被踏倒。

    直到前排的士兵踩在齐腰深的湖水里,军鼓才停下,火铳手艰难的举着火绳和鸟铳,免得被潭水打湿。

    中军旗帜朝后虚点两下,又敲了两下铜锣,大阵又徐徐后撤了十步,这才把水里的几百号人救出来,那几个入水的方阵在短暂的混乱之后又重新恢复了秩序,依然整齐的站在没过膝盖的水里。

    三个手持大幡的士兵站在朕身边,不停的按照一定次序挥动幡旗,将朕的命令传到中军,很快两翼的骑兵也动了起来,排成两排的绵长纵队,从左右冲出。

    最后是第二线的步兵方阵也开始朝前调动,排成纵队从第一线留出的缝隙中穿过,等走出一里地,才重新变成横队。

    一万两千人的大阵彻底展开,排成一个极其庞大的空心方阵,围住了中间的小湖,东西两条边是厚实的步兵方阵,南北则是摊平的骑兵。

    这样的阵型在战场上毫无作用,甚至可以说是愚蠢,但朕只是在测试禁军的令行禁止程度。

    见天罗地网已经布下,朕一挥手:“让骑士出动。”

    一直等在第三线,没有出动过的重骑兵策马前行,进入了四边形大阵的中心。

    刚刚探头探脑的鹿这时才发现,它们被朕包围了。

    “骑士听令,对那些鹿发起夹枪冲锋!”

    这些重甲骑兵拢共只有五六百人,骑的马不是御马监精挑细选的好马,就是从青海一带重金购置的河曲马,骨骼致密,肌肉虬结,只有这样的马才能驼着两百多斤的骑士冲锋。

    比起战马,骑士的甲更是凡品,胸甲都是按欧洲板甲的样式打造的,再加上整块铁板打成的胫甲、护手,好似铁人一般。

    像这样的欧洲板甲极难打造,甲匠不仅要会打铁,制革,还要会量体裁衣的本事,不然盔甲穿着不合身,没法穿着打一天。连着带面罩的夏雷尔式头盔和龙虾壳一般的裙甲,这样一套盔甲须得一百多两的工本费,算上废品,平摊下来价格就朝着二百两去了。

    即使朕搜罗了工部和兵仗局最好的工匠,又有内帑的巨款撑腰,才打造了五百多套,再多造朕也造不起了,后面还是接着用布面甲吧。

    盔甲作坊每月打个几件,保证手艺不生疏,供应军官将领就够了,要真给几万士兵换上板甲,没等李自成来北京,朕就该先跳楼了。

    刘之纶脸色发青,来到麋角台时,朕正举着望远镜,看着朕的伙友骑兵头目李自成正跨着匹骏马,手持长枪驱赶着鹿群。

    “老大,您这么伤筋动骨,就为了抓两头鹿啊?”

    朕嗤笑一声:“你最喜欢的豹式战车,不也天天往炮管上放红酒杯么?朕又不是为了吃两个梅花鹿,不过是考验军队的素养罢了。”

    刘之纶犹豫再三,还是禀报道:“老大,那些不是梅花鹿,是麋鹿啊,是保护动物,不让吃的。”

    朕仔细回忆了一下,现在是崇祯元年没错啊,这个年代应该没这说法吧?

    “行行行,等打完仗朕就命你全权负责帝国动物保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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