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局中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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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锦来找她时,是在第四日清晨,竟是约她去半月山,说是秦惜夜找她。时绯清正想请教淬炼星魂一事便欣然前往。
一路上,时锦一如往常温和,嘴角的弧度一直未见抚平,大概是心情不错。偶然向她询问些诸如在凌月阁住得习不习惯,中凌城如何如何等生活上的一些锁事,时绯清自是礼节性回应。
这辆中凌少城主专属的马车其实也并不奢华,虽然每年修缮保养,看起来,仍是有些年代。
车壁一角,仍旧挂着那个羊皮囊水袋。这让时绯清想起天机书阁那些年,每月和他一起去半月山的时光。
那次也是因为从半月山回来途中,又去城南看中凌民俗活动“赛马骡”,兴致勃勃看了半日,后来天色晚了,赶着回天机书院,便匆匆上了马车出城。谁知半路时绯清直喊头昏脑涨想喝水,没片刻竟自倒在软座上,迷迷糊糊起来。想想在烈日下站了半日,本就是体质相对较差的银魂之体,还和那些百姓卯了劲欢呼呐喊,兴奋之时未觉如何,兴头过去,身子自然告急。
时锦当时是慌了慌,因之时绯清那模样似乎有种不马上喝水就挺不过去的迹象。
见对方呢呢喃喃中,只喊着“水”,而中凌东部这一带的山间野地时锦万分熟悉,根本无处寻水。此时离中凌城已有距离,且天色已暗,等天机书阁落钥,更会视作夜不归宿,便是院规处罚,心中懊恼间,只有催马夫赶紧赶路。
时绯清昏昏沉沉中,只觉唇上一软,似乎感到温凉的水流入唇齿间,只是并不是很多,还带了些香甜,口渴难耐,模模糊糊间,只管拼命吮吸,只是体内炙热愈甚,脑袋愈发昏沉,最后终于失去知觉。
等再次醒来时,已在书院,那院医只说他中了热毒,吃几副药就好。
后来每次出去,时锦都会在车里准备一袋水,只是想起那次经历,时绯清总觉得似乎哪里怪怪的。
“这里怎么会有个水袋?里面有水?”
时锦顺他目光看去,微笑颔首,“只是习惯每次出门带些水。”
时绯清故作不解,“半月山并不远,不过十里之地。”
时锦含笑不语,流睐似的眸子忽又转到时绯清身上,“不知为何,看到温师弟,总是不自觉想起一个朋友。”
这川泫能与这位少城主做朋友的还能有谁?
“时师兄的朋友,一定也是风月韶举,天人之姿。”时绯清趁机狠狠自夸了一番。
目光因思绪游走而有些拉长,半晌才叹了口气,“是啊,她很特别。”
这时,马车陡然一震。
“嘶——”
“怎么了,温师弟。”
刚才那一震,没来得及稳住身,左手臂磕到车壁上,好巧不巧,车壁上赫然一根铁钉凸起,毫无悬念地被扎了下。
虽然不深,衣服破了个小洞,血珠直冒。
时绯清正要说无碍,抬眼却见时锦已坐她身侧,不由分说拉过那只手臂,调运星力替他止起血来。
“抱歉,我的错,这马车好久没叫人勘查,竟出了这纰漏,对不起。”
本就一点小伤,连止血都不需要,这时锦竟是一脸愧疚难当的模样,反倒叫受害人不好意思了,“无妨,皮肉之伤,根本不碍事,时少主也忒大惊小怪了……哦……在北砾时,有一种花叫雪慕,白花黄蕊,其味甘甜可泡茶,然而柄上却长满了刺,为采那花,戳破手指皮儿也是常有的事。”
如天池雪水般的眸子清风拂过一般,微微一涟,不着痕迹的避开令人尴尬地凝视,轻咳了声,“那个……半月山还挺远的啊。”
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轻声问道:“温师弟,自小生长在北砾么?”
“那是自然。”天下人皆知这温家二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否认岂等于不穿帮?
“哦,能有幸结识温师弟,真是三生有幸。”
时锦垂眸一笑,紫竹帘子的随着车身的晃动轻轻拍打着窗棱,在这并不怎么敞亮的空间里,时绯清不意瞥见对方的耳根竟似有些微微发红。
两人到听月小筑时,秦惜在茅亭中给丢丢喂食。
那小白鸟似乎并不买账,情绪厌厌,趴在石桌上,正盯着水晶似的米粒发呆。
“这坏东西越来越不听话了,西夜的珍珠米它都不吃,听月小筑已经养不来这尊大佛了。你俩无论谁,这次必须带走。”
话音刚落,这白鸟仿佛一下来了精神,抬起脑袋,一双乌珠似的圆溜眼睛盯着时绯清,“啾”了两声。
秦惜夜哈哈一笑,“瞧瞧,你一来,他就来了精神。”
这话说的,可不让人误会!
时绯清睃了时锦一眼,轻咳了声,伸出爪子揉了揉那白鸟的脑袋道:“你叫丢丢是吧?说起来咱们已经见过一次,怎么还认生?”
本是想轻描淡写地掩饰什么,谁知这个习惯性,用食指揉挲的动作落在时锦眼中,却瞬间勾起对那人的记忆——很显然这个动作是某人的专属。
那白鸟微微眯眼,很享受地低低啾了两声,又用脑袋蹭蹭时绯清的手指。
秦惜夜立刻觉察时锦的异样。
念及时绯清转魂之事,便上前挡开视线,准备将那鸟捉回笼里。
那鸟却将身一扭,飞窜起来,落在时绯清肩上,警惕地盯着秦惜夜的爪子,啾啾直叫。
注意到时锦怀疑探寻的目光飘过来,时绯清立刻将那鸟从肩上扒下来,“这鸟还挺热情的。不知是公的还是母的?”
显然某人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解猜疑地目光滞了滞,在他眼里,似乎并没多大差异,于是,脱口而出,“这鸟还有公母之分?”
不防时锦这么一问,秦惜夜嗤地笑出声,“锦儿一门心思扑在炼星之事上,连这基本常理都……”
时绯清何尝不知这位少主的性子,在天机阁,但凡与炼星之事无关,皆不闻不问。虽自小在为人处世上,受其父亲耳提面命的教导,耳濡目染的熏陶,生活小节上,说其单纯也不为过。当下挽了挽唇角,“这样,时少主,不妨来猜猜看,这鸟是公是母,若是猜中,我便为时少主做一事。”
“猜错又如何?”
“若是时少主愿意,为师弟做件事也无妨。”
时锦将信将疑接过小白鸟,这白鸟倒也配合,啾啾呢喃着,任由时锦的手指在细柔地碎毛里倒腾。
时绯清大概猜到时锦的辨别方法,盯着他的脸,笑得有些狭促。
被他这么一盯,瞬间感觉自己像在做什么龌龊事,脸微一烫,一把将那白鸟塞回时绯清手中。作为未来一城之主的骨子里的傲性,自然也不敢轻易服输,当下正了正脸色,振振有词,“但凡万物有灵,雌性通常爱撒娇,耍脾气,这鸟是雌的。”
秦惜夜显然也不知如何辨雄雌,甚至觉得时锦分析得很有道理,连连拍手附和,“锦儿言之有理,这鸟脾气这么大,岂止是个难伺候的主,当真跟女人一样麻烦!”
话音刚落,那白鸟倏地从时绯清手中掠起,扑向秦惜夜,一双细红爪子拽住秦惜夜衣襟,赤红尖喙直往他颈项里戳去。
被杀得个措手不及,差点从石凳上跌下,知道这白鸟还是个惹不起的主,将它从肩头扒下,好声安抚起来。
得到秦惜夜的肯定,时锦内心有些得意,看向时绯清,道:“我猜得如何?”
时绯清不置可否,只是高深莫测地一笑,道:“其实要辨鸟之雌雄,很简单,只要一摸二听。”
“愿闻其详。”
时绯清抓起秦惜夜手中的鸟,开始现身说法,“雄鸟骨质发硬,而雌鸟摸起来却软绵绵的,就像女子温香软玉。时少主,不妨摸摸看,感觉如何?”
时锦半信半疑,伸手去摸,平素一把抓,只觉得毛茸茸一团,摸着舒服,这回细细感受,才知这鸟温热皮下的骨骼硬硬朗朗的,甚为硌手。
看他剑眉微锁,双唇紧抿,不言不辨,就知道当年学业连贯天机书院数年的优秀学子,已经完全信服,心里不觉又起了逗弄的念头,继续说道:“这二听嘛,雄鸟叫声一般宏亮好听,而雌鸟却低沉,实无悦耳可言。雄鸟能婉转连鸣,而雌鸟只是单调直音。至于时少主说的鸟的性格,我想问时少主一句,这世上男子就没有爱撒娇,耍脾气的么?”
闻言,一旁的秦惜夜哈哈一笑,道:“有道理有道理,说起来,锦儿脾气也是不小的。记得……”
时锦脸微微一僵,睃了时绯清一眼,立刻打断他的话:“夜叔叔,温师弟现在身份特殊,不能常来半月山,看这天色也已经不早,有什么要事趁早交代了。我去山上看看琉玥。”也不等秦惜夜说什么,竟真出了茅亭,御剑而起。
*
回到无疆城已是薄暮时分,在中城与内城交接的东朗门下了马车,打算独自回凌月阁。
下车时,丢丢一个劲叫唤,似乎很不舍。到底是自己养出来,时绯清心里得意,也不敢表现出来,象征性揉了两下,开玩笑道:“是这鸟挺黏人,还是我魅力太大?不过逗了它半日,就离不开我了。”
此刻,车厢内的光线有些昏暗,时绯清只觉得昏暗中,一双明魄似的眼睛直勾勾盯了自己片刻,才缓缓道:“许是丢丢也与我一样将温师弟认作它的主人。”
从第一次遇见他起,那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随着每一次见面而愈发强烈,他的每个不经意举手投足,甚至说话的语气与情态,总能让他不自觉想到时绯清。
时绯清干笑两声,道:“时少主这么说,我倒有兴趣见见你那位朋友了。”
目光陡然柔和下来,“有机会一定介绍你们认识。”
闻言,时绯清心里一跳,要真有那么一天,那真是骇人得紧,也不敢再逗留,跳下车去。
目送那马车走远,时绯清这才吁了口气,哼着小曲,抬步上了树径山道。
却不知那渐行渐远的马车里的情景。
那日在证天殿里,当那些从破虚境出来的弟子进殿之后,灵台里刚刚解了堕梦术的月汐剑竟然有了感应,那种见到契主时欢悦的反应,当时的他着实惊了惊。
他百思不得其解,查看了各种书籍,最终猜想时绯清的魂魄既然没被星道磨灭,那么必然停留在某个无法磨灭的事物上。他首先想到的自然是人,然后他想到了寄魂,类似于夺舍的一种,这种非炼星五境而无法使用的术法想想也觉得不可思议,但是他还是抱了那么丁点的希望,将目标定在了温浔身上。
为了应证自己的猜测,找了个借口,约那人去半月山。
一切事实,都在证明他所料非差。
凝视那枚血迹干涸的铁钉片刻,幻出汐月剑,星力加持之下,发出湘妃色的光芒,当那光芒触及铁钉上的血迹时,犹如在火上喷了口火油似的,猝然一亮。
唇角颤了颤,浮起一丝轻笑,昏暗的车厢内,那双淡月疏星般的眸子因激动而发亮。
一阵向晚的风从树头刮下来,时绯清抖了抖身子,怎么忽然一种寒意瘆人的感觉。
时锦来找她时,是在第四日清晨,竟是约她去半月山,说是秦惜夜找她。时绯清正想请教淬炼星魂一事便欣然前往。
一路上,时锦一如往常温和,嘴角的弧度一直未见抚平,大概是心情不错。偶然向她询问些诸如在凌月阁住得习不习惯,中凌城如何如何等生活上的一些锁事,时绯清自是礼节性回应。
这辆中凌少城主专属的马车其实也并不奢华,虽然每年修缮保养,看起来,仍是有些年代。
车壁一角,仍旧挂着那个羊皮囊水袋。这让时绯清想起天机书阁那些年,每月和他一起去半月山的时光。
那次也是因为从半月山回来途中,又去城南看中凌民俗活动“赛马骡”,兴致勃勃看了半日,后来天色晚了,赶着回天机书院,便匆匆上了马车出城。谁知半路时绯清直喊头昏脑涨想喝水,没片刻竟自倒在软座上,迷迷糊糊起来。想想在烈日下站了半日,本就是体质相对较差的银魂之体,还和那些百姓卯了劲欢呼呐喊,兴奋之时未觉如何,兴头过去,身子自然告急。
时锦当时是慌了慌,因之时绯清那模样似乎有种不马上喝水就挺不过去的迹象。
见对方呢呢喃喃中,只喊着“水”,而中凌东部这一带的山间野地时锦万分熟悉,根本无处寻水。此时离中凌城已有距离,且天色已暗,等天机书阁落钥,更会视作夜不归宿,便是院规处罚,心中懊恼间,只有催马夫赶紧赶路。
时绯清昏昏沉沉中,只觉唇上一软,似乎感到温凉的水流入唇齿间,只是并不是很多,还带了些香甜,口渴难耐,模模糊糊间,只管拼命吮吸,只是体内炙热愈甚,脑袋愈发昏沉,最后终于失去知觉。
等再次醒来时,已在书院,那院医只说他中了热毒,吃几副药就好。
后来每次出去,时锦都会在车里准备一袋水,只是想起那次经历,时绯清总觉得似乎哪里怪怪的。
“这里怎么会有个水袋?里面有水?”
时锦顺他目光看去,微笑颔首,“只是习惯每次出门带些水。”
时绯清故作不解,“半月山并不远,不过十里之地。”
时锦含笑不语,流睐似的眸子忽又转到时绯清身上,“不知为何,看到温师弟,总是不自觉想起一个朋友。”
这川泫能与这位少城主做朋友的还能有谁?
“时师兄的朋友,一定也是风月韶举,天人之姿。”时绯清趁机狠狠自夸了一番。
目光因思绪游走而有些拉长,半晌才叹了口气,“是啊,她很特别。”
这时,马车陡然一震。
“嘶——”
“怎么了,温师弟。”
刚才那一震,没来得及稳住身,左手臂磕到车壁上,好巧不巧,车壁上赫然一根铁钉凸起,毫无悬念地被扎了下。
虽然不深,衣服破了个小洞,血珠直冒。
时绯清正要说无碍,抬眼却见时锦已坐她身侧,不由分说拉过那只手臂,调运星力替他止起血来。
“抱歉,我的错,这马车好久没叫人勘查,竟出了这纰漏,对不起。”
本就一点小伤,连止血都不需要,这时锦竟是一脸愧疚难当的模样,反倒叫受害人不好意思了,“无妨,皮肉之伤,根本不碍事,时少主也忒大惊小怪了……哦……在北砾时,有一种花叫雪慕,白花黄蕊,其味甘甜可泡茶,然而柄上却长满了刺,为采那花,戳破手指皮儿也是常有的事。”
如天池雪水般的眸子清风拂过一般,微微一涟,不着痕迹的避开令人尴尬地凝视,轻咳了声,“那个……半月山还挺远的啊。”
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轻声问道:“温师弟,自小生长在北砾么?”
“那是自然。”天下人皆知这温家二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否认岂等于不穿帮?
“哦,能有幸结识温师弟,真是三生有幸。”
时锦垂眸一笑,紫竹帘子的随着车身的晃动轻轻拍打着窗棱,在这并不怎么敞亮的空间里,时绯清不意瞥见对方的耳根竟似有些微微发红。
两人到听月小筑时,秦惜在茅亭中给丢丢喂食。
那小白鸟似乎并不买账,情绪厌厌,趴在石桌上,正盯着水晶似的米粒发呆。
“这坏东西越来越不听话了,西夜的珍珠米它都不吃,听月小筑已经养不来这尊大佛了。你俩无论谁,这次必须带走。”
话音刚落,这白鸟仿佛一下来了精神,抬起脑袋,一双乌珠似的圆溜眼睛盯着时绯清,“啾”了两声。
秦惜夜哈哈一笑,“瞧瞧,你一来,他就来了精神。”
这话说的,可不让人误会!
时绯清睃了时锦一眼,轻咳了声,伸出爪子揉了揉那白鸟的脑袋道:“你叫丢丢是吧?说起来咱们已经见过一次,怎么还认生?”
本是想轻描淡写地掩饰什么,谁知这个习惯性,用食指揉挲的动作落在时锦眼中,却瞬间勾起对那人的记忆——很显然这个动作是某人的专属。
那白鸟微微眯眼,很享受地低低啾了两声,又用脑袋蹭蹭时绯清的手指。
秦惜夜立刻觉察时锦的异样。
念及时绯清转魂之事,便上前挡开视线,准备将那鸟捉回笼里。
那鸟却将身一扭,飞窜起来,落在时绯清肩上,警惕地盯着秦惜夜的爪子,啾啾直叫。
注意到时锦怀疑探寻的目光飘过来,时绯清立刻将那鸟从肩上扒下来,“这鸟还挺热情的。不知是公的还是母的?”
显然某人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解猜疑地目光滞了滞,在他眼里,似乎并没多大差异,于是,脱口而出,“这鸟还有公母之分?”
不防时锦这么一问,秦惜夜嗤地笑出声,“锦儿一门心思扑在炼星之事上,连这基本常理都……”
时绯清何尝不知这位少主的性子,在天机阁,但凡与炼星之事无关,皆不闻不问。虽自小在为人处世上,受其父亲耳提面命的教导,耳濡目染的熏陶,生活小节上,说其单纯也不为过。当下挽了挽唇角,“这样,时少主,不妨来猜猜看,这鸟是公是母,若是猜中,我便为时少主做一事。”
“猜错又如何?”
“若是时少主愿意,为师弟做件事也无妨。”
时锦将信将疑接过小白鸟,这白鸟倒也配合,啾啾呢喃着,任由时锦的手指在细柔地碎毛里倒腾。
时绯清大概猜到时锦的辨别方法,盯着他的脸,笑得有些狭促。
被他这么一盯,瞬间感觉自己像在做什么龌龊事,脸微一烫,一把将那白鸟塞回时绯清手中。作为未来一城之主的骨子里的傲性,自然也不敢轻易服输,当下正了正脸色,振振有词,“但凡万物有灵,雌性通常爱撒娇,耍脾气,这鸟是雌的。”
秦惜夜显然也不知如何辨雄雌,甚至觉得时锦分析得很有道理,连连拍手附和,“锦儿言之有理,这鸟脾气这么大,岂止是个难伺候的主,当真跟女人一样麻烦!”
话音刚落,那白鸟倏地从时绯清手中掠起,扑向秦惜夜,一双细红爪子拽住秦惜夜衣襟,赤红尖喙直往他颈项里戳去。
被杀得个措手不及,差点从石凳上跌下,知道这白鸟还是个惹不起的主,将它从肩头扒下,好声安抚起来。
得到秦惜夜的肯定,时锦内心有些得意,看向时绯清,道:“我猜得如何?”
时绯清不置可否,只是高深莫测地一笑,道:“其实要辨鸟之雌雄,很简单,只要一摸二听。”
“愿闻其详。”
时绯清抓起秦惜夜手中的鸟,开始现身说法,“雄鸟骨质发硬,而雌鸟摸起来却软绵绵的,就像女子温香软玉。时少主,不妨摸摸看,感觉如何?”
时锦半信半疑,伸手去摸,平素一把抓,只觉得毛茸茸一团,摸着舒服,这回细细感受,才知这鸟温热皮下的骨骼硬硬朗朗的,甚为硌手。
看他剑眉微锁,双唇紧抿,不言不辨,就知道当年学业连贯天机书院数年的优秀学子,已经完全信服,心里不觉又起了逗弄的念头,继续说道:“这二听嘛,雄鸟叫声一般宏亮好听,而雌鸟却低沉,实无悦耳可言。雄鸟能婉转连鸣,而雌鸟只是单调直音。至于时少主说的鸟的性格,我想问时少主一句,这世上男子就没有爱撒娇,耍脾气的么?”
闻言,一旁的秦惜夜哈哈一笑,道:“有道理有道理,说起来,锦儿脾气也是不小的。记得……”
时锦脸微微一僵,睃了时绯清一眼,立刻打断他的话:“夜叔叔,温师弟现在身份特殊,不能常来半月山,看这天色也已经不早,有什么要事趁早交代了。我去山上看看琉玥。”也不等秦惜夜说什么,竟真出了茅亭,御剑而起。
*
回到无疆城已是薄暮时分,在中城与内城交接的东朗门下了马车,打算独自回凌月阁。
下车时,丢丢一个劲叫唤,似乎很不舍。到底是自己养出来,时绯清心里得意,也不敢表现出来,象征性揉了两下,开玩笑道:“是这鸟挺黏人,还是我魅力太大?不过逗了它半日,就离不开我了。”
此刻,车厢内的光线有些昏暗,时绯清只觉得昏暗中,一双明魄似的眼睛直勾勾盯了自己片刻,才缓缓道:“许是丢丢也与我一样将温师弟认作它的主人。”
从第一次遇见他起,那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随着每一次见面而愈发强烈,他的每个不经意举手投足,甚至说话的语气与情态,总能让他不自觉想到时绯清。
时绯清干笑两声,道:“时少主这么说,我倒有兴趣见见你那位朋友了。”
目光陡然柔和下来,“有机会一定介绍你们认识。”
闻言,时绯清心里一跳,要真有那么一天,那真是骇人得紧,也不敢再逗留,跳下车去。
目送那马车走远,时绯清这才吁了口气,哼着小曲,抬步上了树径山道。
却不知那渐行渐远的马车里的情景。
那日在证天殿里,当那些从破虚境出来的弟子进殿之后,灵台里刚刚解了堕梦术的月汐剑竟然有了感应,那种见到契主时欢悦的反应,当时的他着实惊了惊。
他百思不得其解,查看了各种书籍,最终猜想时绯清的魂魄既然没被星道磨灭,那么必然停留在某个无法磨灭的事物上。他首先想到的自然是人,然后他想到了寄魂,类似于夺舍的一种,这种非炼星五境而无法使用的术法想想也觉得不可思议,但是他还是抱了那么丁点的希望,将目标定在了温浔身上。
为了应证自己的猜测,找了个借口,约那人去半月山。
一切事实,都在证明他所料非差。
凝视那枚血迹干涸的铁钉片刻,幻出汐月剑,星力加持之下,发出湘妃色的光芒,当那光芒触及铁钉上的血迹时,犹如在火上喷了口火油似的,猝然一亮。
唇角颤了颤,浮起一丝轻笑,昏暗的车厢内,那双淡月疏星般的眸子因激动而发亮。
一阵向晚的风从树头刮下来,时绯清抖了抖身子,怎么忽然一种寒意瘆人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