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法盲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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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科.卡帕克和塔吉拉.库弗比试了21场。
塔吉拉库弗当了9次曼科.卡帕克的爸爸,曼科.卡帕克当了12次。
到后来,两人对于“叫爸爸”这种事也不那么在意了。两人的比试从一开始的你死我活,到后来更像是一场游戏。
在游戏的过程中,两人的仇恨越来越少,反倒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男人就是这样:不打不相识。经常跟你打架的人往往最后会变成你最好的朋友。打到后来,爸爸,儿子,仿佛变成了一种爱称……
木达扎大会的比赛本来都是很血腥的,但塔吉拉库弗和曼科卡帕克这比赛可以说一点都不血腥。
周围的观众都看得索然无味,看惯了流血场面的打架觉得这跟小孩子过家家似的,没什么意思。只是碍于上场选手是两个皇帝,因此才强忍着继续看下去。
但王希咖却觉得这种比赛才是自己心目中的盛会。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记得后世的奥运会,各国的运动员们都会互相交换纪念品的。许多本来素不相识的各国运动员通过比赛往往会变成很好的朋友。
这个时代的科技不发达,人类为了获得食物,居住地,不得不进行血腥的抢夺。所以人们都喜欢看流血。因为他们的日常生活就伴随着流血,所以木达扎大会基本上也是为了流血才举办的一场盛会
但是技术是可以提高的,王希咖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大家的生活方式,让大家不用流血也能获得足够的食物和土地。
到那个时候,大家进行比赛就只会是单纯的追求比赛的乐趣了。
对于塔吉拉库弗和曼科.卡帕克来说,这样的比赛也是第一次经历。如果不是王希咖的规则,那么在第一回合的徒手格斗比赛中曼科卡帕克就已经把塔吉拉库弗秒杀。
两人进行了多轮的比赛之后,实际上已经有了点惺惺相惜的意思,此刻两人都有点累了。只是碍于面子,双方都不想抢先放弃。
王希咖看穿了两人的心思,走到场中间说道:“好了,想必你们二人心中的怨恨已经化解得差不多了,那么,比赛就到此结束吧。
“是,大皇帝”
“遵命,大皇帝”。
经过多轮的比试,塔吉拉.库弗和曼科.卡帕克已经有了默契。看到王希咖“给了台阶”,两人便也就坡下驴,离开了斗兽场。
“既然你们都已经归顺了我,接下来,我会给你们立个规矩。请大家都来开会吧。”
王希咖吩咐道。
说是开会,但其实并没有什么会堂。大家随便找块空地席地而坐侃侃而谈。
王希咖开会,立的规矩还是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刑,天子与庶民同罪。
另外针对中南美洲地区的特点,制定了个特殊的规则:禁止吃人和制作“赞扎”。
在王希咖看来,这都是很基本的“规矩”。约法三章的制订者刘邦本来就是个流氓,号称“流氓皇帝”,做人没啥底线。很少有人底线比刘邦还低了。连流氓都认可的标准,可以算是做人的基本规则了。
而“天子与庶民同罪”,是也是基本的法治观念。虽然一般来说很少有国家能做到,达官贵人总是比普通人更容易获得法律的优待。但是说的话还是要这么说的,大家应该也能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而且当初王希咖收服北美的阿帕奇,科莫奇,因纽特人靠的就是约法三章。这几条最简单基本的法律是不同文化的大家都能接受的。
至于针对中南美洲印第安人设定的“不能吃人,不能制作赞扎”也是基本的文明礼仪。
在原始时代,吃人或者把真人做成各种工艺品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发展到2060时代,还没有哪个文明依然保持着吃人的传统的,也没有哪个文明还喜欢把死人做成工艺品的。
王希咖相信,这些法律都是最基本,最好理解的——毕竟自己现在刚刚收服这三个国家,要宽以待人,不适合整些严刑峻法。
“大皇帝,我觉得你这个法律是逼人造反,没人会同意的。”说话的是刚刚跟曼科.卡帕克结束了父子局的塔吉拉.库弗。
塔吉拉.库弗这个人自己的文化素养不高,算是一个茹毛饮血的野人,一个吃人的怪物。王希咖不想跟他一般见识。
“你们两个什么看法呢?”王希咖转而问曼科.卡帕克和帕卡尔。虽然同为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但王希咖总感觉曼科.卡帕克和帕卡尔的素质要比塔吉拉库弗高一些,是两个能讲道理的人。
“我认为这个法律很难实行。违背了我们的习惯。”曼科.卡帕克说道。这个印加帝国的皇帝现在竟然跟自己的死敌阿兹特克的皇帝一个态度,这倒让王希咖没有想到。
看来那几场父子局确实是加深了他们之间的友谊。本来王希咖觉得最能支持自己政策的应该就是这个曼科卡帕克了。没想到他竟然站到了塔吉拉.库弗一边。
“你呢?你怎么看?”王希咖问帕卡尔。
帕卡尔还是老习惯,话不多说。跟他聊天就像挤牙膏似的,你挤一下他说一句。你不挤他就不说。
“我觉得这样的法律肯定会引起人们的反抗。如果一部法律人人都反抗,那肯定不会是一部好的法律。”帕卡尔说道。
这真是奇了怪了!约法三章这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矩在中南美洲地区竟然受到了一致的反对。
“那你们的法律是怎么样的呢?我到真的想看看!”王希咖本来想要骂人了,但觉得也许他们的确有些特殊的原因。
所谓入乡随俗,那自己就来看看这里的“俗”是什么。他知道任何一个文明都会有自己的法律,否则就不能约束众人。
印加帝国,阿兹特克帝国,玛雅帝国的文明程度都不算太低,那肯定也是有自己的法律的。
曼科.卡帕克,塔吉拉.库弗,帕卡尔都把各自国家中管理法律的人叫出来,让他们把中南美洲自古以来的法典给王希咖看。
后世的法律文书动辄就是厚得像砖头一样的大部头,里面方方面面都有写到。这是人类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总结的。
后世的法律文书写的那么详细,以至于有人开玩笑说是“能赚钱的方法都被写进了刑法中”。
然而印加,阿兹特克,玛雅三国的法律文书都只有薄薄的几张纸。王希咖在翻译的帮助下一条条的查看。
他发现这些国家的法律基本上都是在教人要爱护自己的国王,夫妻要和睦。其他的就没了。
这些法律王希咖还是能理解的,忠君爱国么。各国的统治者都喜欢搞这一套。
王希咖是想看看这些法律里面有没有和自己的冲突的条款,自己也好修改。然而并没有。
中南美洲三国的法典里并没有和王希咖的冲突的地方。
这就怪了!如果没有什么冲突,为什么这三国的皇帝都对自己的法律意见那么大呢?
“你们究竟是对哪一条不满啊?我看你们的法律跟我订的也不冲突啊”王希咖问道。
“哪一条?每一条都不满好吧!”塔吉拉.库弗说道。
“你先别说了。来,你来说。”王希咖把发言权交给来他觉得最讲道理的帕卡尔。他真的很好奇这些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好吧。那我就来说说。”帕卡尔沉稳的说道:“首先是第一条,杀人者死。这是什么道理呢?一个人把另外一个人杀了,那说明他强大。一个强大的人杀了一个弱小的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什么要把这个强大的人杀了呢?这不合理。一头狮子杀了一头羊,为什么要把狮子杀了呢?狮子生来就是要杀人的啊。”
这套歪理王希咖一时没找到反驳的理由,塔吉拉库弗和曼科.卡帕克两个人倒是听得头头是道。王希咖只好让帕卡尔继续说下去。自己可以一边听一边找理由反驳。
“然后是第二个:伤人及盗抵罪”帕卡尔看来是要一条条的反驳了。
“这一条怎么了?”王希咖好奇的问道。在他看来,这一条是最公平不过的了。
“伤人了,你怎么让他抵罪呢?比如他给了你一道可怕的伤口,你差点死了。然后你了他一道同样可怕的伤口,但是他没挺过去,死了。这个时候你就不是伤人,而是杀人了。按照第一条杀人者死的缘故,加害者没有杀你,但是你杀了加害者,因此你就变成了罪犯,需要处死——这是什么道理呢?一个人伤害了你,但是最后你却因为杀了他,所以你也要死?”
这又是一个令王希咖耳目一新的解释。他从来没想过竟然还有人从这个角度解读这一条。其实按照后世的法律来说,这应该涉及到“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范畴。但他现在也不想反驳,只想继续听听帕卡尔的其他理论。
“所以偷窃抵罪你也不同意了?你们的小偷不用收到惩罚吗?”王希咖问道。
每个文明都有小偷,但每个文明里都不喜欢小偷。偷盗抵罪!这是王希咖觉得异常公平的一条。难道中南美洲的三个国家对小偷这么宽宏大量吗?
“当然要惩罚了。我们抓到小偷就是打死——小偷不打死怎么行呢?他不死的话接下来肯定要继续偷的。”帕卡尔认真的说道。
王希咖彻底无语,心里渐渐明白,要跟这些法盲普及法律知识,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曼科.卡帕克和塔吉拉.库弗比试了21场。
塔吉拉库弗当了9次曼科.卡帕克的爸爸,曼科.卡帕克当了12次。
到后来,两人对于“叫爸爸”这种事也不那么在意了。两人的比试从一开始的你死我活,到后来更像是一场游戏。
在游戏的过程中,两人的仇恨越来越少,反倒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男人就是这样:不打不相识。经常跟你打架的人往往最后会变成你最好的朋友。打到后来,爸爸,儿子,仿佛变成了一种爱称……
木达扎大会的比赛本来都是很血腥的,但塔吉拉库弗和曼科卡帕克这比赛可以说一点都不血腥。
周围的观众都看得索然无味,看惯了流血场面的打架觉得这跟小孩子过家家似的,没什么意思。只是碍于上场选手是两个皇帝,因此才强忍着继续看下去。
但王希咖却觉得这种比赛才是自己心目中的盛会。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记得后世的奥运会,各国的运动员们都会互相交换纪念品的。许多本来素不相识的各国运动员通过比赛往往会变成很好的朋友。
这个时代的科技不发达,人类为了获得食物,居住地,不得不进行血腥的抢夺。所以人们都喜欢看流血。因为他们的日常生活就伴随着流血,所以木达扎大会基本上也是为了流血才举办的一场盛会
但是技术是可以提高的,王希咖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大家的生活方式,让大家不用流血也能获得足够的食物和土地。
到那个时候,大家进行比赛就只会是单纯的追求比赛的乐趣了。
对于塔吉拉库弗和曼科.卡帕克来说,这样的比赛也是第一次经历。如果不是王希咖的规则,那么在第一回合的徒手格斗比赛中曼科卡帕克就已经把塔吉拉库弗秒杀。
两人进行了多轮的比赛之后,实际上已经有了点惺惺相惜的意思,此刻两人都有点累了。只是碍于面子,双方都不想抢先放弃。
王希咖看穿了两人的心思,走到场中间说道:“好了,想必你们二人心中的怨恨已经化解得差不多了,那么,比赛就到此结束吧。
“是,大皇帝”
“遵命,大皇帝”。
经过多轮的比试,塔吉拉.库弗和曼科.卡帕克已经有了默契。看到王希咖“给了台阶”,两人便也就坡下驴,离开了斗兽场。
“既然你们都已经归顺了我,接下来,我会给你们立个规矩。请大家都来开会吧。”
王希咖吩咐道。
说是开会,但其实并没有什么会堂。大家随便找块空地席地而坐侃侃而谈。
王希咖开会,立的规矩还是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刑,天子与庶民同罪。
另外针对中南美洲地区的特点,制定了个特殊的规则:禁止吃人和制作“赞扎”。
在王希咖看来,这都是很基本的“规矩”。约法三章的制订者刘邦本来就是个流氓,号称“流氓皇帝”,做人没啥底线。很少有人底线比刘邦还低了。连流氓都认可的标准,可以算是做人的基本规则了。
而“天子与庶民同罪”,是也是基本的法治观念。虽然一般来说很少有国家能做到,达官贵人总是比普通人更容易获得法律的优待。但是说的话还是要这么说的,大家应该也能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而且当初王希咖收服北美的阿帕奇,科莫奇,因纽特人靠的就是约法三章。这几条最简单基本的法律是不同文化的大家都能接受的。
至于针对中南美洲印第安人设定的“不能吃人,不能制作赞扎”也是基本的文明礼仪。
在原始时代,吃人或者把真人做成各种工艺品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发展到2060时代,还没有哪个文明依然保持着吃人的传统的,也没有哪个文明还喜欢把死人做成工艺品的。
王希咖相信,这些法律都是最基本,最好理解的——毕竟自己现在刚刚收服这三个国家,要宽以待人,不适合整些严刑峻法。
“大皇帝,我觉得你这个法律是逼人造反,没人会同意的。”说话的是刚刚跟曼科.卡帕克结束了父子局的塔吉拉.库弗。
塔吉拉.库弗这个人自己的文化素养不高,算是一个茹毛饮血的野人,一个吃人的怪物。王希咖不想跟他一般见识。
“你们两个什么看法呢?”王希咖转而问曼科.卡帕克和帕卡尔。虽然同为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但王希咖总感觉曼科.卡帕克和帕卡尔的素质要比塔吉拉库弗高一些,是两个能讲道理的人。
“我认为这个法律很难实行。违背了我们的习惯。”曼科.卡帕克说道。这个印加帝国的皇帝现在竟然跟自己的死敌阿兹特克的皇帝一个态度,这倒让王希咖没有想到。
看来那几场父子局确实是加深了他们之间的友谊。本来王希咖觉得最能支持自己政策的应该就是这个曼科卡帕克了。没想到他竟然站到了塔吉拉.库弗一边。
“你呢?你怎么看?”王希咖问帕卡尔。
帕卡尔还是老习惯,话不多说。跟他聊天就像挤牙膏似的,你挤一下他说一句。你不挤他就不说。
“我觉得这样的法律肯定会引起人们的反抗。如果一部法律人人都反抗,那肯定不会是一部好的法律。”帕卡尔说道。
这真是奇了怪了!约法三章这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矩在中南美洲地区竟然受到了一致的反对。
“那你们的法律是怎么样的呢?我到真的想看看!”王希咖本来想要骂人了,但觉得也许他们的确有些特殊的原因。
所谓入乡随俗,那自己就来看看这里的“俗”是什么。他知道任何一个文明都会有自己的法律,否则就不能约束众人。
印加帝国,阿兹特克帝国,玛雅帝国的文明程度都不算太低,那肯定也是有自己的法律的。
曼科.卡帕克,塔吉拉.库弗,帕卡尔都把各自国家中管理法律的人叫出来,让他们把中南美洲自古以来的法典给王希咖看。
后世的法律文书动辄就是厚得像砖头一样的大部头,里面方方面面都有写到。这是人类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总结的。
后世的法律文书写的那么详细,以至于有人开玩笑说是“能赚钱的方法都被写进了刑法中”。
然而印加,阿兹特克,玛雅三国的法律文书都只有薄薄的几张纸。王希咖在翻译的帮助下一条条的查看。
他发现这些国家的法律基本上都是在教人要爱护自己的国王,夫妻要和睦。其他的就没了。
这些法律王希咖还是能理解的,忠君爱国么。各国的统治者都喜欢搞这一套。
王希咖是想看看这些法律里面有没有和自己的冲突的条款,自己也好修改。然而并没有。
中南美洲三国的法典里并没有和王希咖的冲突的地方。
这就怪了!如果没有什么冲突,为什么这三国的皇帝都对自己的法律意见那么大呢?
“你们究竟是对哪一条不满啊?我看你们的法律跟我订的也不冲突啊”王希咖问道。
“哪一条?每一条都不满好吧!”塔吉拉.库弗说道。
“你先别说了。来,你来说。”王希咖把发言权交给来他觉得最讲道理的帕卡尔。他真的很好奇这些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好吧。那我就来说说。”帕卡尔沉稳的说道:“首先是第一条,杀人者死。这是什么道理呢?一个人把另外一个人杀了,那说明他强大。一个强大的人杀了一个弱小的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什么要把这个强大的人杀了呢?这不合理。一头狮子杀了一头羊,为什么要把狮子杀了呢?狮子生来就是要杀人的啊。”
这套歪理王希咖一时没找到反驳的理由,塔吉拉库弗和曼科.卡帕克两个人倒是听得头头是道。王希咖只好让帕卡尔继续说下去。自己可以一边听一边找理由反驳。
“然后是第二个:伤人及盗抵罪”帕卡尔看来是要一条条的反驳了。
“这一条怎么了?”王希咖好奇的问道。在他看来,这一条是最公平不过的了。
“伤人了,你怎么让他抵罪呢?比如他给了你一道可怕的伤口,你差点死了。然后你了他一道同样可怕的伤口,但是他没挺过去,死了。这个时候你就不是伤人,而是杀人了。按照第一条杀人者死的缘故,加害者没有杀你,但是你杀了加害者,因此你就变成了罪犯,需要处死——这是什么道理呢?一个人伤害了你,但是最后你却因为杀了他,所以你也要死?”
这又是一个令王希咖耳目一新的解释。他从来没想过竟然还有人从这个角度解读这一条。其实按照后世的法律来说,这应该涉及到“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范畴。但他现在也不想反驳,只想继续听听帕卡尔的其他理论。
“所以偷窃抵罪你也不同意了?你们的小偷不用收到惩罚吗?”王希咖问道。
每个文明都有小偷,但每个文明里都不喜欢小偷。偷盗抵罪!这是王希咖觉得异常公平的一条。难道中南美洲的三个国家对小偷这么宽宏大量吗?
“当然要惩罚了。我们抓到小偷就是打死——小偷不打死怎么行呢?他不死的话接下来肯定要继续偷的。”帕卡尔认真的说道。
王希咖彻底无语,心里渐渐明白,要跟这些法盲普及法律知识,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