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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野人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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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守夜人分别后,刘远的探索队改变方向。哈根这个老家伙在塞外厮混了半辈子,对各个部落的分布无比熟悉。除了大冰川上的食人族,他几乎都有过接触。
其实野人只是七国民众对他们的蔑称,这些人自称为自由民,以区别于长城以南向领主与国王屈膝的“下跪的人”。他们分布在整个塞外,甚至常年冰封永冬之地都有他们的身影。野人们组成了不同的文化的部落、氏族、村庄和掠袭队(有些野人的掠袭团队是以家庭为单位的)。部分野人具有一定的文明程度,其他的则野蛮而充满敌意。
而主体的几个大部族,分别是瑟恩人、夜行部、硬足部、穴居人、冰封海岸人、大冰川诸部。
冰封海岸人是居住在霜雪之牙西面的冰封海岸的自由民文化统称,他们沿着寒冰湾北部海岸捕鱼为生,生活习惯比较接近爱斯基摩人。他们主要分为两个派别,其中一支在帽子上插上鹿角或其他动物长牙,他们用冰原狼一般大的狗拉着海象骨制战车作为运输工具。他们还饲养驯鹿,女人多用海象皮制作衣服,也被称为海象民。
而另一支则时常越过寒冰湾,进入北境劫掠熊岛和沿岸诸地。但是双方之间的关系,几乎到了水火不容境地。
大冰川诸部落,是居住在塞外的大冰川附近的自由民部落。那里的生存环境严酷,食物十分的珍贵,生活在那里的人是掠夺者中的掠夺者,据说他们享用人肉,他们连尸体都不放过,被叫作食人族。
穴居人 是自由民的一个高山氏族,生活在霜雪之牙的洞穴里。他们的人数并不多,很少与其他人部落接触。穴居人把脸染成蓝、紫和绿色,因为饮食习惯的问题,他们的牙齿如锉刀般丑陋。
瑟恩人是居住在霜雪之牙极北群山中的瑟恩峡谷,瑟恩人为先民后裔。他们说古语,大多数人都掌握部分通用语词汇。瑟恩人是凶猛的斗士,但由于对马格拿神明般的信仰,他们对马格拿绝对的服从,比其他自由民更显得纪律严明。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律法和领主,更是比较完整的掌握先民发达的青铜冶炼技术。
瑟恩人远比其他自由民装备更精良,青铜头盔,青铜或者青铜斧,叶形尖头的短矛,缝着青铜甲片的衣服,还有镶铜边的简陋的皮革盾牌。据说瑟恩人也跟巨人打交道最多的部落,大部分的巨人都居住在瑟恩峡谷周边。
硬足民是自由民的一个山地氏族联盟,长城以南的人几乎不知道他们的存在。他们身材短小,由于赤脚在冰雪上疾走,使得他们的脚板像沸水煮过的皮革那么硬。他们的战士身穿毛皮,挥舞黑曜石长矛。他们一直居住于霜雪之牙极北处,与瑟恩人为邻。不知为什么硬足民与夜行部人一直战争不断。
夜行部是塞外自由民中,最大的一个部落联盟。他们生活在霜雪之牙与绝境长城的广袤区域,涵盖整个鬼影森林。夜行部与几乎所有的野人部众交战,就连自己人也不放过,常年南下劫掠的野人大部分来自夜行部。
在过去的几十年间,随着守夜人军团的日渐衰弱,自由民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一些野人尝试着劫掠北境腹地,甚至熊岛的领地,而不是像以往那样袭击布兰登的馈赠的村落。
越过长城掠袭是野人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野人在年幼至十二岁时就可加入掠袭者。他们可不是为鱼或苹果而穿过长城劫掠的,他们掠夺长剑和斧子,香料、丝绸与毛皮,攫取能找到的每枚硬币、每枚戒指和每只珠宝杯子,夏天抢酒,冬季抢肉,任何季节都抢女人,并将她们掳过长城。就在前年,安柏家族的小姐,莫尔斯·安柏的独生女也被掠走。
有了哈根领路,刘远的探险队就不用绕路了。来到森林中一个不大的小湖,一条蜿蜒的河流经过。据哈根说这是鹿角河,顺着河流向东直接注入颤抖海。一些零散的小部落,大多生活在鹿角河的两岸。
在鬼影森林中穿行,骤然看到的一座高耸的山。那就是先民拳峰,最早可以追溯到黎明纪元时期先民们所修筑的环堡。陡峭而乱石密布的顶峰上环绕着一圈,由灰色石头砌成齐胸高的矮墙。
冬季的塞外异常的寒冷,即便是山地野人们也不会在山上过冬。刘远此时就驻扎在先民拳峰,山峰的西面和北面都是险峻的陡坡,而东面也仅仅是略微平缓一些。在山顶上拥有非常好的视野,从这里可以清晰的俯瞰鬼影森林,就连南方的绝境长城都隐约可见。视线转向北方,那里更是一片连绵的山脉,最高处雪峰就是霜雪之牙。从那里分叉向东北方蔓延的支脉就是瑟恩人的家乡,而向西北方的支脉则直抵永冬之地。
刘远的目的则是从先民拳峰向西,翻越山脉后不远,会有一个五十余人的巨人部落。那里靠近大峡谷和冰川,临近海象人的领地。这是哈根几年以前发现的,这些巨人还豢养了一些长毛象。他们与邻居的关系挺一般的,主要是巨人力大无穷,实在是没什么人敢惹招惹,巨人们也不会无故攻击野人。而且巨人们的智力低下,一般成年巨人智慧也仅仅和八九岁的人类孩童相当。
哈根畏畏缩缩来到刘远身边,犹豫的说道:“领主大人,您找我?”
刘远抬头见到是他就说:“哈根,你来的正好。来试试看,看能不能和这家伙建立伙伴关系。”说着他把手里拽着的家伙往前一甩,赫然是一头成年的雪熊。这家伙也是倒霉,原本它在洞穴里睡得好好的。不知道为什么,就被这些两脚兽给惊醒了。原本它想怒吼两声,表达一下自己被惊扰后的怒火!结果那个两脚兽,上来就对着他就是一顿猛捶呀!顿时唤起了他童年的记忆,那大巴掌抽起来,比妈妈的熊掌还要狠。疼!那可是真的疼啊!
与守夜人分别后,刘远的探索队改变方向。哈根这个老家伙在塞外厮混了半辈子,对各个部落的分布无比熟悉。除了大冰川上的食人族,他几乎都有过接触。
其实野人只是七国民众对他们的蔑称,这些人自称为自由民,以区别于长城以南向领主与国王屈膝的“下跪的人”。他们分布在整个塞外,甚至常年冰封永冬之地都有他们的身影。野人们组成了不同的文化的部落、氏族、村庄和掠袭队(有些野人的掠袭团队是以家庭为单位的)。部分野人具有一定的文明程度,其他的则野蛮而充满敌意。
而主体的几个大部族,分别是瑟恩人、夜行部、硬足部、穴居人、冰封海岸人、大冰川诸部。
冰封海岸人是居住在霜雪之牙西面的冰封海岸的自由民文化统称,他们沿着寒冰湾北部海岸捕鱼为生,生活习惯比较接近爱斯基摩人。他们主要分为两个派别,其中一支在帽子上插上鹿角或其他动物长牙,他们用冰原狼一般大的狗拉着海象骨制战车作为运输工具。他们还饲养驯鹿,女人多用海象皮制作衣服,也被称为海象民。
而另一支则时常越过寒冰湾,进入北境劫掠熊岛和沿岸诸地。但是双方之间的关系,几乎到了水火不容境地。
大冰川诸部落,是居住在塞外的大冰川附近的自由民部落。那里的生存环境严酷,食物十分的珍贵,生活在那里的人是掠夺者中的掠夺者,据说他们享用人肉,他们连尸体都不放过,被叫作食人族。
穴居人 是自由民的一个高山氏族,生活在霜雪之牙的洞穴里。他们的人数并不多,很少与其他人部落接触。穴居人把脸染成蓝、紫和绿色,因为饮食习惯的问题,他们的牙齿如锉刀般丑陋。
瑟恩人是居住在霜雪之牙极北群山中的瑟恩峡谷,瑟恩人为先民后裔。他们说古语,大多数人都掌握部分通用语词汇。瑟恩人是凶猛的斗士,但由于对马格拿神明般的信仰,他们对马格拿绝对的服从,比其他自由民更显得纪律严明。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律法和领主,更是比较完整的掌握先民发达的青铜冶炼技术。
瑟恩人远比其他自由民装备更精良,青铜头盔,青铜或者青铜斧,叶形尖头的短矛,缝着青铜甲片的衣服,还有镶铜边的简陋的皮革盾牌。据说瑟恩人也跟巨人打交道最多的部落,大部分的巨人都居住在瑟恩峡谷周边。
硬足民是自由民的一个山地氏族联盟,长城以南的人几乎不知道他们的存在。他们身材短小,由于赤脚在冰雪上疾走,使得他们的脚板像沸水煮过的皮革那么硬。他们的战士身穿毛皮,挥舞黑曜石长矛。他们一直居住于霜雪之牙极北处,与瑟恩人为邻。不知为什么硬足民与夜行部人一直战争不断。
夜行部是塞外自由民中,最大的一个部落联盟。他们生活在霜雪之牙与绝境长城的广袤区域,涵盖整个鬼影森林。夜行部与几乎所有的野人部众交战,就连自己人也不放过,常年南下劫掠的野人大部分来自夜行部。
在过去的几十年间,随着守夜人军团的日渐衰弱,自由民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一些野人尝试着劫掠北境腹地,甚至熊岛的领地,而不是像以往那样袭击布兰登的馈赠的村落。
越过长城掠袭是野人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野人在年幼至十二岁时就可加入掠袭者。他们可不是为鱼或苹果而穿过长城劫掠的,他们掠夺长剑和斧子,香料、丝绸与毛皮,攫取能找到的每枚硬币、每枚戒指和每只珠宝杯子,夏天抢酒,冬季抢肉,任何季节都抢女人,并将她们掳过长城。就在前年,安柏家族的小姐,莫尔斯·安柏的独生女也被掠走。
有了哈根领路,刘远的探险队就不用绕路了。来到森林中一个不大的小湖,一条蜿蜒的河流经过。据哈根说这是鹿角河,顺着河流向东直接注入颤抖海。一些零散的小部落,大多生活在鹿角河的两岸。
在鬼影森林中穿行,骤然看到的一座高耸的山。那就是先民拳峰,最早可以追溯到黎明纪元时期先民们所修筑的环堡。陡峭而乱石密布的顶峰上环绕着一圈,由灰色石头砌成齐胸高的矮墙。
冬季的塞外异常的寒冷,即便是山地野人们也不会在山上过冬。刘远此时就驻扎在先民拳峰,山峰的西面和北面都是险峻的陡坡,而东面也仅仅是略微平缓一些。在山顶上拥有非常好的视野,从这里可以清晰的俯瞰鬼影森林,就连南方的绝境长城都隐约可见。视线转向北方,那里更是一片连绵的山脉,最高处雪峰就是霜雪之牙。从那里分叉向东北方蔓延的支脉就是瑟恩人的家乡,而向西北方的支脉则直抵永冬之地。
刘远的目的则是从先民拳峰向西,翻越山脉后不远,会有一个五十余人的巨人部落。那里靠近大峡谷和冰川,临近海象人的领地。这是哈根几年以前发现的,这些巨人还豢养了一些长毛象。他们与邻居的关系挺一般的,主要是巨人力大无穷,实在是没什么人敢惹招惹,巨人们也不会无故攻击野人。而且巨人们的智力低下,一般成年巨人智慧也仅仅和八九岁的人类孩童相当。
哈根畏畏缩缩来到刘远身边,犹豫的说道:“领主大人,您找我?”
刘远抬头见到是他就说:“哈根,你来的正好。来试试看,看能不能和这家伙建立伙伴关系。”说着他把手里拽着的家伙往前一甩,赫然是一头成年的雪熊。这家伙也是倒霉,原本它在洞穴里睡得好好的。不知道为什么,就被这些两脚兽给惊醒了。原本它想怒吼两声,表达一下自己被惊扰后的怒火!结果那个两脚兽,上来就对着他就是一顿猛捶呀!顿时唤起了他童年的记忆,那大巴掌抽起来,比妈妈的熊掌还要狠。疼!那可是真的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