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迷朦人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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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爱
昨天,是我29的岁生日,由于爱情无着落,又挨了老妈一顿唠叨,心情极为不爽。
周一去上班,进了公司,我强打起精神,不管嫁不嫁人,饭还是要吃的。这时,对面桌的Linda悄声告诉我,今天新的CEO上任,他是哈佛大学商学院的高才生,才32岁,年薪百万,钻石王老五啊!看着Linda兴致勃勃的脸,我忍不住恶意地说:“这么好的条件都不肯结婚,也许是这位仁兄奇丑无比或者性格变态。”Linda瞪了我一眼:“据说长相直逼吴彦祖呢,你看了可别流口水!”
我见了他口水倒没流,下巴却差点掉下来:这位CEO竟是和风!和风是我大学时代的暗恋对象。我读大一的时候,他读大四,我给他写过16页的情书,给他偷偷织过毛衣,给他课本里夹过字条,所有情窦初开的女孩子能做的傻事,我全为他做过。他来做我的上司,可真是糗大了,更糗的是,隔了10年时光,再见他的面,我依然心慌脸红,恰如当初那个青涩的小女孩。和风的眼光接触到我,一跳,随即荡开了一丝微笑,显然,他仍记得我。我红着脸将目光移向别处。
这一晚,我彻底失眠,我绝望地想,十年前我青春年少尚不能打动和风,如今他阅遍百媚千红,我更是遥遥无望了。上天真不公平,十年将一个男人打造成“钻石王老五”,将女人却变成了“没女”。
第二天我肿着两只熊猫眼去上班,打开电脑发现我的办公邮箱有封新邮件,标题是“挥手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我的心都快跳出了喉咙,是和风,他仍准确地记得我的名字:李鱼儿,今天一起去吃午餐如何?在公司附近的西餐厅,我俩相对而坐。和风绝口不提我以前的种种糗事,只说些校园趣事,打听相熟人的近况,亲切如春风拂面。我却很没出息,不停地将刀叉掉到地上。和风看着我笑道:“想不到你还是以前那个样子,一点儿都没变。”我讪讪地笑,脸一定红得像个大苹果。
但很快我就笑不出来了。公司里悄悄展开了一场“女人的战争”,各位未婚美女打扮得花枝招展,轮番去敲CEO办公室的门。其中数美艳的Rose战果最为显著,几天下来,她就跟和风熟到在电梯口聊天了。我沮丧万分,Linda给我出策说:“现在的小姑娘,个个精明伶俐,要想战胜她们,需先下手为强啊!”在Linda的鼓励下,我约和风下班后喝咖啡,他爽快地答应了。
一下班,我先赶到了咖啡店等他。等和风来了,我却傻了眼,他身边竟跟着Rose。和风笑道:“Rose说有些工作没谈完,我就请她一起来了。”听着Rose汇报“工作”,我不耐烦地搅着咖啡。好不容易等她的话告一段落,和风却频频看表了。Rose开玩笑:“家里还有美女等啊?”“猜中了,是个跟我从美国来的洋妞,金发碧眼呢。”和风自顾自站起来,“开饭时间迟了,她要给我脸色看了。抱歉,下周我回请你!”说完,径自走了。我和Rose不禁面面相觑,傻住了。
和风有个“洋妞”的消息不胫而走,“女人的战争”随即偃旗息鼓。Linda不满,很爱国地说:“怎么,洋妞就怕了?你别泄气,要给国人争脸。”我想起和风提到他的“洋妞”时在意的样子,灰心地摇了摇头。周末,和风果然约了我。我少了负担,反倒自如了很多,望着他俊朗的脸,生动的眼眸,我想,与这样的优质男人做朋友,也是件幸福的事。和风好像也喜欢这样的约会,隔三差五就会约上我,喝喝茶,聊聊天。
“十一”长假到了,和风苦着脸来找我:“你能不能客串一下我的女朋友?”原来他的父母从千里之外赶来,要看看“准儿媳妇”。我刚想问“洋妞”呢,猛然想到,也许是怕保守的父母接受不了,他未敢告知呢。我只好同意了。原想只陪吃顿饭就罢了,没料到和风的父母竟抓牢我不放,这个长假,我这个“准儿媳”可累惨了,和风连个谢谢都没说,真服了他。和风的父母回去前,他妈妈送给我一只玉镯,我忙推辞,和风妈妈嗔怪:“都是自家人,客气什么。”我只好道谢着接过来。
送走和风父母,我将玉镯交到和风手上:“这是你父母送给儿媳妇的见面礼,回去给你的洋妞吧。”和风愣了一下:“哦,她不喜欢这个,还是你拿去吧。”我生气了:“你怎么能轻贱父母的心意?”和风看着我:“傻丫头,这样吧,你当面交给她,让她收下,好不好?”“去就去,谁怕谁啊!”
进了门,和风就叫:“咪咪噜,快来,有客人!”这时,走出来一只黄色波斯猫。我惊讶地张大了嘴,和风将我的下巴托回去:“我的洋妞是很漂亮,可你也不必惊艳成这个样!如何,见面礼呢,看它收不收?”我岂是傻瓜,将镯子轻轻巧巧地戴在自己的腕上,厚着脸皮说:“是你母亲大人送给我的,看谁敢抢去!”和风大笑,走上前,将我圈在他怀里。
我幸福得要晕倒。突然,我想到一个疑问:“为什么要故意让大家误解呢?”“没有这洋妞挡驾,我这CEO如何做得下去?”“美女你都不动心,如何会喜欢我?”和风点点我的鼻子:“知道我这些年最遗憾的是什么吗?就是当年错过了你!再次遇见你的那一刻,我就决心不让你这条小鱼再溜掉了。”听了这么甜蜜温馨的话,我的眼睛禁不住潮湿了。
迷朦的空间
秋像刚败阵的老将,拖着断腿,带着伤兵残卒,落荒而逃。
狼狈,但安静。
窗外是几处赖活着的树木,远的,近的,木叶尽脱。枝丫如被啃得精光的鸡爪,杂乱无章地伸向四面八方,地上最后一批落叶早已干枯,颓废地堆在一起,许久没人来扫了。风像醉酒的汉子,摇摇晃晃地撞过来,冷不丁,扑到我的脸上,像刀。
窗台上有霜露,晃晃欲滴,晶莹透亮。像纱棉擦拭过的小珍珠,像一碧如洗的水晶。
像平纯洁无邪的双眸。
像朗日碧辉下光芒逼人的剑尖。
刺眼的强光,一并刺痛我的心。
如平的笑容。
美丽、大方、温柔、善良、学习认真、开朗向上、尊敬师长……我不想用千百个次来形容平的好,我害怕与平的天壤之别如此凸显地摆在自己眼前。那是揪心的痛。
但平确实不平凡。
我常透过迷朦的空间,偷偷地将眼光落在那个没有人比我更熟悉的位置。平的一举一动、一眸一笑、平乌黑的秀发、发上细细的发出微光的发夹;平专心地低着头看书,微风拂过她的秀发的样子;平轻轻抬起头,睫毛缓缓挑起,看着黑板的样子……这所有一切,到如今依然像午夜燃起的火焰般鲜明地绽开,混乱、交织、重叠,继而模糊下去,如同万千半透明的轻纱,一块接一块地遮住所有的影像,然后又被无形的巨大力量迅速撕开,画面如电影的片段忽而跳出,所有的朦胧被撑开,之后再次逐渐模糊。从头到尾循环不息,无声、杂乱、急促,但显著、深刻。
周围灰绿色的空气侵入了我狭窄的空间。
平是我的梦,我梦里的童话,童话里的公主。
在梦中,我是王子。王子英俊潇洒,会骑马、懂剑术、能杀敌救人、保护公主。所有的一切在王子与公主的世界里都只是陪衬,任何一个情节都只是王子与公主浪漫爱情的调剂和佐料。童话里的一切都美,宝剑、白马、雪地、木屋、森林、小鹿、大山、小河、城墙、迷宫,甚至恶人、魔鬼、怪兽,都是那么的让人怦然心动。王子与公主的每一句对白都那么深情款款,鲜花开放在他们周围,蝴蝶在当中竞相追逐,鸟儿为他们唱起欢快的歌。王子与公主虽然会遇到很多坎坷,很多波折,但是在他们至死不渝的爱情里,那都是无足轻重的。他们同骑一匹马,一起看日出、一起数天上的星星、一起喝酒赏月、一起教小孩子堆雪人、一起给木屋里的老奶奶劈柴煮饭,一起围在火炉边听老奶奶讲故事……
我害怕梦醒,害怕现实宣告自己的王子身份结束。平始终是公主,梦里梦外。但我不,我太微不足道了。
我任由想爱不敢爱的心像被万条毒蛇咬噬般剧痛。
我把头扎进永远也甩不掉的书堆里,在枯燥乏味的练习中苦苦徜徉。
我以笑脸对着身边每一个人,每天每时。即使再痛、再苦。
我以为这样可能就能取得进步,就能拉近现实与童话的差距。
或者说,我与平的差距。
整整两年,我用了整整两年把一份重于千钧鼎的感情强压在心底。
但老天还是狠得下心去玩弄我,漫长的时间熬过了一大截,成绩却依然像没有半丝进步的迹象,同学老师也并未对我另眼相看。
我听见气球泄气时发出的唧唏声,拖冗,沉重。
我旷课上网,喝酒打架,把自己的灵魂随手扔给时间,任其麻痹。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已经知道,这叫堕落。
但我不在乎。
破罐破摔。我不再想平,不再看平,就让我做一滩烂泥,让我永远沉于腐臭的乌池中吧,我要狠狠地撕碎那个遥不可及的梦,并让它尽归灰烬。
老天不让。
大学后的第一个寒假,一帮同学相约到另一同学家玩。我为了打发无聊的日子,也去了。
曾经的爱
昨天,是我29的岁生日,由于爱情无着落,又挨了老妈一顿唠叨,心情极为不爽。
周一去上班,进了公司,我强打起精神,不管嫁不嫁人,饭还是要吃的。这时,对面桌的Linda悄声告诉我,今天新的CEO上任,他是哈佛大学商学院的高才生,才32岁,年薪百万,钻石王老五啊!看着Linda兴致勃勃的脸,我忍不住恶意地说:“这么好的条件都不肯结婚,也许是这位仁兄奇丑无比或者性格变态。”Linda瞪了我一眼:“据说长相直逼吴彦祖呢,你看了可别流口水!”
我见了他口水倒没流,下巴却差点掉下来:这位CEO竟是和风!和风是我大学时代的暗恋对象。我读大一的时候,他读大四,我给他写过16页的情书,给他偷偷织过毛衣,给他课本里夹过字条,所有情窦初开的女孩子能做的傻事,我全为他做过。他来做我的上司,可真是糗大了,更糗的是,隔了10年时光,再见他的面,我依然心慌脸红,恰如当初那个青涩的小女孩。和风的眼光接触到我,一跳,随即荡开了一丝微笑,显然,他仍记得我。我红着脸将目光移向别处。
这一晚,我彻底失眠,我绝望地想,十年前我青春年少尚不能打动和风,如今他阅遍百媚千红,我更是遥遥无望了。上天真不公平,十年将一个男人打造成“钻石王老五”,将女人却变成了“没女”。
第二天我肿着两只熊猫眼去上班,打开电脑发现我的办公邮箱有封新邮件,标题是“挥手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我的心都快跳出了喉咙,是和风,他仍准确地记得我的名字:李鱼儿,今天一起去吃午餐如何?在公司附近的西餐厅,我俩相对而坐。和风绝口不提我以前的种种糗事,只说些校园趣事,打听相熟人的近况,亲切如春风拂面。我却很没出息,不停地将刀叉掉到地上。和风看着我笑道:“想不到你还是以前那个样子,一点儿都没变。”我讪讪地笑,脸一定红得像个大苹果。
但很快我就笑不出来了。公司里悄悄展开了一场“女人的战争”,各位未婚美女打扮得花枝招展,轮番去敲CEO办公室的门。其中数美艳的Rose战果最为显著,几天下来,她就跟和风熟到在电梯口聊天了。我沮丧万分,Linda给我出策说:“现在的小姑娘,个个精明伶俐,要想战胜她们,需先下手为强啊!”在Linda的鼓励下,我约和风下班后喝咖啡,他爽快地答应了。
一下班,我先赶到了咖啡店等他。等和风来了,我却傻了眼,他身边竟跟着Rose。和风笑道:“Rose说有些工作没谈完,我就请她一起来了。”听着Rose汇报“工作”,我不耐烦地搅着咖啡。好不容易等她的话告一段落,和风却频频看表了。Rose开玩笑:“家里还有美女等啊?”“猜中了,是个跟我从美国来的洋妞,金发碧眼呢。”和风自顾自站起来,“开饭时间迟了,她要给我脸色看了。抱歉,下周我回请你!”说完,径自走了。我和Rose不禁面面相觑,傻住了。
和风有个“洋妞”的消息不胫而走,“女人的战争”随即偃旗息鼓。Linda不满,很爱国地说:“怎么,洋妞就怕了?你别泄气,要给国人争脸。”我想起和风提到他的“洋妞”时在意的样子,灰心地摇了摇头。周末,和风果然约了我。我少了负担,反倒自如了很多,望着他俊朗的脸,生动的眼眸,我想,与这样的优质男人做朋友,也是件幸福的事。和风好像也喜欢这样的约会,隔三差五就会约上我,喝喝茶,聊聊天。
“十一”长假到了,和风苦着脸来找我:“你能不能客串一下我的女朋友?”原来他的父母从千里之外赶来,要看看“准儿媳妇”。我刚想问“洋妞”呢,猛然想到,也许是怕保守的父母接受不了,他未敢告知呢。我只好同意了。原想只陪吃顿饭就罢了,没料到和风的父母竟抓牢我不放,这个长假,我这个“准儿媳”可累惨了,和风连个谢谢都没说,真服了他。和风的父母回去前,他妈妈送给我一只玉镯,我忙推辞,和风妈妈嗔怪:“都是自家人,客气什么。”我只好道谢着接过来。
送走和风父母,我将玉镯交到和风手上:“这是你父母送给儿媳妇的见面礼,回去给你的洋妞吧。”和风愣了一下:“哦,她不喜欢这个,还是你拿去吧。”我生气了:“你怎么能轻贱父母的心意?”和风看着我:“傻丫头,这样吧,你当面交给她,让她收下,好不好?”“去就去,谁怕谁啊!”
进了门,和风就叫:“咪咪噜,快来,有客人!”这时,走出来一只黄色波斯猫。我惊讶地张大了嘴,和风将我的下巴托回去:“我的洋妞是很漂亮,可你也不必惊艳成这个样!如何,见面礼呢,看它收不收?”我岂是傻瓜,将镯子轻轻巧巧地戴在自己的腕上,厚着脸皮说:“是你母亲大人送给我的,看谁敢抢去!”和风大笑,走上前,将我圈在他怀里。
我幸福得要晕倒。突然,我想到一个疑问:“为什么要故意让大家误解呢?”“没有这洋妞挡驾,我这CEO如何做得下去?”“美女你都不动心,如何会喜欢我?”和风点点我的鼻子:“知道我这些年最遗憾的是什么吗?就是当年错过了你!再次遇见你的那一刻,我就决心不让你这条小鱼再溜掉了。”听了这么甜蜜温馨的话,我的眼睛禁不住潮湿了。
迷朦的空间
秋像刚败阵的老将,拖着断腿,带着伤兵残卒,落荒而逃。
狼狈,但安静。
窗外是几处赖活着的树木,远的,近的,木叶尽脱。枝丫如被啃得精光的鸡爪,杂乱无章地伸向四面八方,地上最后一批落叶早已干枯,颓废地堆在一起,许久没人来扫了。风像醉酒的汉子,摇摇晃晃地撞过来,冷不丁,扑到我的脸上,像刀。
窗台上有霜露,晃晃欲滴,晶莹透亮。像纱棉擦拭过的小珍珠,像一碧如洗的水晶。
像平纯洁无邪的双眸。
像朗日碧辉下光芒逼人的剑尖。
刺眼的强光,一并刺痛我的心。
如平的笑容。
美丽、大方、温柔、善良、学习认真、开朗向上、尊敬师长……我不想用千百个次来形容平的好,我害怕与平的天壤之别如此凸显地摆在自己眼前。那是揪心的痛。
但平确实不平凡。
我常透过迷朦的空间,偷偷地将眼光落在那个没有人比我更熟悉的位置。平的一举一动、一眸一笑、平乌黑的秀发、发上细细的发出微光的发夹;平专心地低着头看书,微风拂过她的秀发的样子;平轻轻抬起头,睫毛缓缓挑起,看着黑板的样子……这所有一切,到如今依然像午夜燃起的火焰般鲜明地绽开,混乱、交织、重叠,继而模糊下去,如同万千半透明的轻纱,一块接一块地遮住所有的影像,然后又被无形的巨大力量迅速撕开,画面如电影的片段忽而跳出,所有的朦胧被撑开,之后再次逐渐模糊。从头到尾循环不息,无声、杂乱、急促,但显著、深刻。
周围灰绿色的空气侵入了我狭窄的空间。
平是我的梦,我梦里的童话,童话里的公主。
在梦中,我是王子。王子英俊潇洒,会骑马、懂剑术、能杀敌救人、保护公主。所有的一切在王子与公主的世界里都只是陪衬,任何一个情节都只是王子与公主浪漫爱情的调剂和佐料。童话里的一切都美,宝剑、白马、雪地、木屋、森林、小鹿、大山、小河、城墙、迷宫,甚至恶人、魔鬼、怪兽,都是那么的让人怦然心动。王子与公主的每一句对白都那么深情款款,鲜花开放在他们周围,蝴蝶在当中竞相追逐,鸟儿为他们唱起欢快的歌。王子与公主虽然会遇到很多坎坷,很多波折,但是在他们至死不渝的爱情里,那都是无足轻重的。他们同骑一匹马,一起看日出、一起数天上的星星、一起喝酒赏月、一起教小孩子堆雪人、一起给木屋里的老奶奶劈柴煮饭,一起围在火炉边听老奶奶讲故事……
我害怕梦醒,害怕现实宣告自己的王子身份结束。平始终是公主,梦里梦外。但我不,我太微不足道了。
我任由想爱不敢爱的心像被万条毒蛇咬噬般剧痛。
我把头扎进永远也甩不掉的书堆里,在枯燥乏味的练习中苦苦徜徉。
我以笑脸对着身边每一个人,每天每时。即使再痛、再苦。
我以为这样可能就能取得进步,就能拉近现实与童话的差距。
或者说,我与平的差距。
整整两年,我用了整整两年把一份重于千钧鼎的感情强压在心底。
但老天还是狠得下心去玩弄我,漫长的时间熬过了一大截,成绩却依然像没有半丝进步的迹象,同学老师也并未对我另眼相看。
我听见气球泄气时发出的唧唏声,拖冗,沉重。
我旷课上网,喝酒打架,把自己的灵魂随手扔给时间,任其麻痹。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已经知道,这叫堕落。
但我不在乎。
破罐破摔。我不再想平,不再看平,就让我做一滩烂泥,让我永远沉于腐臭的乌池中吧,我要狠狠地撕碎那个遥不可及的梦,并让它尽归灰烬。
老天不让。
大学后的第一个寒假,一帮同学相约到另一同学家玩。我为了打发无聊的日子,也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