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坟头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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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晨从怀里拿出把十厘米来长的桃木剑出来,得意地道:“师父,看我的。”说着,狠狠咬了一下自己的手指,把血染到桃木剑上去,准备把剑往古曼童身上刺。邓禹拉住了他:“不可!”可是已经晚了……那古曼童的挂坠里升起一缕青色的烟,把安晨桃木剑上的血凝成了一个血珠,吸了进去。然后再慢慢变幻,成了一个三岁孩子的模样。
是个女孩子,生得特别可爱,只是脸略苍白了些。她飘在空中,睁着无辜的大眼睛,问我:“姐姐,这是哪里?”
“啊?”我见这古曼童似乎并没有什么恶意,反而多了许多天真,骨子里的母性就泛滥了。于是收了自己的指尖血,回道,“这是上海。你还记得你是谁么?”
古曼童眨着大眼睛思考了一番,朝我摇摇头。
安晨在一旁小声地问邓禹:“师父师父,我前几天也是这样收了它的啊,怎么现在不能用血了么?”
邓禹道:“可以是可以,只是这样做风险太大。刚开始它只是个灵胎,食了你的血之后就有了自己的思维。灵胎一旦有了思维,想要控制便难了。”
安晨道:“可我看她的样子,挺天真无邪的啊。”
古曼童从破碗上空飘到安晨的面前,脆生生地道:“你们是谁?是这位漂亮姐姐的丈夫么?”
“我们两个大男人,怎么可能同时是她的丈夫?”安晨把伸手出来,让古曼童落到他的掌心。
古曼童道:“可我家乡的姐姐们都有许多丈夫呀。”
我假意咳嗽了一声,问道:“你家乡在哪里啊?”
“银生。”
我脑中轰地一声炸响,如果这古曼童是从银生来的话,倒是不奇怪它这奇葩思想了。那里的风俗,比一女多夫制更怪的都有。
安晨并不晓得银生是哪里,只一个劲儿追问着。古曼童打了个哈欠,说自己累了,要休息。然后瞄准了我的茶晶冲来,却在茶晶十公分开外的地方,被一道结界所挡。九尾的声音愤愤道来:“滚开你这个灵胎,她是我先预定的,你还想打她的主意?!”
古曼童就道:“可这里就属她的灵力最强了。”
九尾道:“那你就能随随便便乱闯我的地盘儿了么?信不信我现在就吃了你。”
“不抢就不抢。”古曼童被九尾的气场震慑到了,回到安晨和邓禹的身边,左右为难起来,“你们俩一个是土命,一个身份特殊,虽说灵力稍逊了些,但也不失为一处难得的修炼之所。我选谁好呢?”
安晨抢道:“选我选我。”说着伸手过去抓古曼童,却被古曼童轻易跳开,立上了邓禹的肩头。轻盈得像个花仙子。安晨就急了,同邓禹道:“师父,我看除了你以外,每一个通灵术士都有一个灵宠,你快帮徒儿抓住这个古曼童啊。”
“它可不是一般的灵宠。”邓禹慢悠悠地道:“我们目前还不知道修化它的人是谁。如果那人道行很高,那这灵胎的法力必然很高,一般人肯定压制不住。”说着,就用红绳结了一个灵符,套到了古曼童的身上,很轻松地制服了它。“还是先放我这里保管吧。”
安晨大声道:“不行!这是我好不容易才抓到的,你虽是师父,但也不能强逼徒弟割爱啊。”
我坐下来,给自己续了杯茶,静静看他师徒俩怎么解决这事儿。邓禹性子温和,心又软,肯定要被安晨欺诈的。
果然,半个小时后,邓禹答应陪安晨到坟头去再弄一只灵宠给他,这才消了安晨的气。
我瞧安晨兴奋的嘴脸,就晓得这古曼童他原本就是要献给邓禹的,以他目前的灵力,根本控制不了古曼童。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抓获到的。
安晨这家伙,是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类型。邓禹眼光跟我一样欠缺啊,这收得是什么徒弟啊。
与其看安晨折磨邓禹,改日我还不如把安晨交给二殿整死算了,省得他总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我在心里盘算着。
晚饭后,我打算回家,却被安晨拉住,说让我一起去坟地抓灵宠。我都被他绕晕了,都忘记解释这根本不叫灵宠,是灵胎。世间万物生灵,并没有谁生下来就是谁的宠物,所以也没有灵宠一说!
安晨以会告诉我男人最喜欢哪一类女生为代价,诱惑我。并说只此一夜,下不为例。“求你了小猪!你的指尖血灵力强,能替我抓个厉害些的灵宠。”
我白了他一眼:“要不我找二殿来帮你?他会的法术比我多多了。”
“五千!”安晨一甩手,朝我比了一个数字,见我没有动容,又道,“一万……不,五万!”
我随手拿了一支木簪子去戳安晨的衣服,鄙视道:“走开点儿,我又不是七凤。”
“那怎么办?”安晨音调突然高了一个台阶,“小猪,我安爷虽说年龄不大,但阅美女无数。我可是最了解什么样的女人最吸引男人的眼光哦,你要不要试着改变一下风格。保管让石大哥见了魂不守舍。”
“改变形象?”我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汉风服装,道,“有那个必要么?”
安晨猛点头:“当然有!虽说石大生现在很喜欢你,可你要知道,天下男人一般‘色’,日子久了难免会有看腻的时候。怎样?我可是御姐萝莉通吃哦……”
“那……”我犹豫了一下,安晨立马接过话头:“我以人格担保,石大哥一定会很惊艳你的改变。”我思考了片刻,安晨又道:“楚臣明年能进全上海最好的幼儿园。”
我生命中两个最重要的男人,都被安晨点到这个份上了,我一想只是去收一缕残魂,以们三个齐上阵,应该也要不了多少时间,顶多半个时辰。便将脑中石三生和楚臣的模样用思念包裹住,压在了心里,这才对安晨做了妥协。
后来我才明白,安晨的人格有多么不靠谱!那次真是被他坑惨了。更加深了我要把他绑给二殿的决心。
当晚,风高月黑,安晨开着他的小宝马载着我跟邓禹,到了佘山山脚下。
佘山分为西园和东园。
西园有一座远东第一大教堂,相邻的据说是中国最古老的天文观测台。西南坡有一片茶园,盛产龙井。山腰分别排列着中山教堂、三圣亭和修道塔。
东园则山地秀丽,立有九峰,以竹笋和兰花最是出名。追溯至清朝,康熙帝南巡时,还为这山赐过一个名字,叫‘兰笋山’。更有传言至唐朝,说山顶的白石山庄曾一度为佛教圣地,中有得道高僧羽化升仙。山腰有座护珠宝光塔,始建于北宋元丰三年,差不多也有近千年的历史了。国人还说这斜塔的斜度比意大利比萨斜塔还要倾斜一度多,所以‘世界第一斜塔’应该是它才对。
传说终归只是传说,可我们今天要去的,偏偏就是这个白石山庄后面的墓葬群,途中要路过这‘世界第一斜塔’。
安晨把车停在山下,我们三人沿着石板台阶向上走着。佘山游客本就不多,尤其是这大晚上的,更是没有行人。我也没有见到宣传语中的鸟语、和闻到举世幽兰的香味,只有满眼的竹子,油青油青。果真是以竹为景、以竹为营、以竹为胜。
邓禹对这里不怎么熟悉,可我和安晨却闭着眼睛都能找到上山下山的路,因为我家离这里不远,安晨以前就经常带着我跟七凤来这里散心。不过,这公墓群我和安晨也是第二次来,谁没事总往墓地里跑哇?头一回来的时候,是多年前我生日那天,随着几百号老人登高来的。——“农历九月初九重阳登高节。”
安晨这时候突然停下了脚步,望着那座‘世界第一斜塔’发了番感叹。就说自从修道以来,很少放松心情去旅游了,今天一到这里才发现这斜塔比往日更斜了。并且佘山这西有教堂东建佛塔的搭配,真真算得上是中西合并了,比七凤还中西。
我听了安晨的话,脑中倒是多了一个念头:莫非这众多梵宫寺院佛塔,是为了困住什么灵物?我得小心一些才好,不要轻易使出指尖灵血,不然惹来更大的‘家伙’就不好了。
安晨让我们弃了石阶,绕小路到公墓群去,这样能节约时间。我和邓禹便跟着他走。可小路很不好走,时不时有一株苍耳挡路,苍耳粒粘在我的棉麻外套上,非常难弄下来。安晨从怀里拿出一把短刀,在前面开路,砍一片走几步。我便一边小心翼翼地揪衣服上的苍耳粒,一边跟在邓禹后面慢慢移动。
至少过了半个小时,这才到了公墓群。我也顾不得上埋怨安晨,只希望他快点找到一个魂魄,带回去好好炼化。
安晨左挑挑右看看,有一种去菜市场买菜的即视感。我便催他:“安晨,这世上没有谁心甘情愿当别人的宠物的,你收魂之时最好先跟人家商量一下。我们是收魂渡灵,并不是强行把人家关押起来供差遣的。”
“这里的魂魄大多数都没有记忆和意识,要我怎么商量啊?”安晨回道。
我想了想,也是。魂魄并没有鬼可怕,用科学的解释,它们只是一点残存的脑电波,并不会太过影响人类的生活。而它们如果没有找到通往阴司的路的话,过了七七四十九日的回魂之夜,就会变成残魂。残魂没有思维,只会重复做相同的事,如一遍一遍地上演死前的过程。
安晨从怀里拿出把十厘米来长的桃木剑出来,得意地道:“师父,看我的。”说着,狠狠咬了一下自己的手指,把血染到桃木剑上去,准备把剑往古曼童身上刺。邓禹拉住了他:“不可!”可是已经晚了……那古曼童的挂坠里升起一缕青色的烟,把安晨桃木剑上的血凝成了一个血珠,吸了进去。然后再慢慢变幻,成了一个三岁孩子的模样。
是个女孩子,生得特别可爱,只是脸略苍白了些。她飘在空中,睁着无辜的大眼睛,问我:“姐姐,这是哪里?”
“啊?”我见这古曼童似乎并没有什么恶意,反而多了许多天真,骨子里的母性就泛滥了。于是收了自己的指尖血,回道,“这是上海。你还记得你是谁么?”
古曼童眨着大眼睛思考了一番,朝我摇摇头。
安晨在一旁小声地问邓禹:“师父师父,我前几天也是这样收了它的啊,怎么现在不能用血了么?”
邓禹道:“可以是可以,只是这样做风险太大。刚开始它只是个灵胎,食了你的血之后就有了自己的思维。灵胎一旦有了思维,想要控制便难了。”
安晨道:“可我看她的样子,挺天真无邪的啊。”
古曼童从破碗上空飘到安晨的面前,脆生生地道:“你们是谁?是这位漂亮姐姐的丈夫么?”
“我们两个大男人,怎么可能同时是她的丈夫?”安晨把伸手出来,让古曼童落到他的掌心。
古曼童道:“可我家乡的姐姐们都有许多丈夫呀。”
我假意咳嗽了一声,问道:“你家乡在哪里啊?”
“银生。”
我脑中轰地一声炸响,如果这古曼童是从银生来的话,倒是不奇怪它这奇葩思想了。那里的风俗,比一女多夫制更怪的都有。
安晨并不晓得银生是哪里,只一个劲儿追问着。古曼童打了个哈欠,说自己累了,要休息。然后瞄准了我的茶晶冲来,却在茶晶十公分开外的地方,被一道结界所挡。九尾的声音愤愤道来:“滚开你这个灵胎,她是我先预定的,你还想打她的主意?!”
古曼童就道:“可这里就属她的灵力最强了。”
九尾道:“那你就能随随便便乱闯我的地盘儿了么?信不信我现在就吃了你。”
“不抢就不抢。”古曼童被九尾的气场震慑到了,回到安晨和邓禹的身边,左右为难起来,“你们俩一个是土命,一个身份特殊,虽说灵力稍逊了些,但也不失为一处难得的修炼之所。我选谁好呢?”
安晨抢道:“选我选我。”说着伸手过去抓古曼童,却被古曼童轻易跳开,立上了邓禹的肩头。轻盈得像个花仙子。安晨就急了,同邓禹道:“师父,我看除了你以外,每一个通灵术士都有一个灵宠,你快帮徒儿抓住这个古曼童啊。”
“它可不是一般的灵宠。”邓禹慢悠悠地道:“我们目前还不知道修化它的人是谁。如果那人道行很高,那这灵胎的法力必然很高,一般人肯定压制不住。”说着,就用红绳结了一个灵符,套到了古曼童的身上,很轻松地制服了它。“还是先放我这里保管吧。”
安晨大声道:“不行!这是我好不容易才抓到的,你虽是师父,但也不能强逼徒弟割爱啊。”
我坐下来,给自己续了杯茶,静静看他师徒俩怎么解决这事儿。邓禹性子温和,心又软,肯定要被安晨欺诈的。
果然,半个小时后,邓禹答应陪安晨到坟头去再弄一只灵宠给他,这才消了安晨的气。
我瞧安晨兴奋的嘴脸,就晓得这古曼童他原本就是要献给邓禹的,以他目前的灵力,根本控制不了古曼童。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抓获到的。
安晨这家伙,是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类型。邓禹眼光跟我一样欠缺啊,这收得是什么徒弟啊。
与其看安晨折磨邓禹,改日我还不如把安晨交给二殿整死算了,省得他总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我在心里盘算着。
晚饭后,我打算回家,却被安晨拉住,说让我一起去坟地抓灵宠。我都被他绕晕了,都忘记解释这根本不叫灵宠,是灵胎。世间万物生灵,并没有谁生下来就是谁的宠物,所以也没有灵宠一说!
安晨以会告诉我男人最喜欢哪一类女生为代价,诱惑我。并说只此一夜,下不为例。“求你了小猪!你的指尖血灵力强,能替我抓个厉害些的灵宠。”
我白了他一眼:“要不我找二殿来帮你?他会的法术比我多多了。”
“五千!”安晨一甩手,朝我比了一个数字,见我没有动容,又道,“一万……不,五万!”
我随手拿了一支木簪子去戳安晨的衣服,鄙视道:“走开点儿,我又不是七凤。”
“那怎么办?”安晨音调突然高了一个台阶,“小猪,我安爷虽说年龄不大,但阅美女无数。我可是最了解什么样的女人最吸引男人的眼光哦,你要不要试着改变一下风格。保管让石大哥见了魂不守舍。”
“改变形象?”我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汉风服装,道,“有那个必要么?”
安晨猛点头:“当然有!虽说石大生现在很喜欢你,可你要知道,天下男人一般‘色’,日子久了难免会有看腻的时候。怎样?我可是御姐萝莉通吃哦……”
“那……”我犹豫了一下,安晨立马接过话头:“我以人格担保,石大哥一定会很惊艳你的改变。”我思考了片刻,安晨又道:“楚臣明年能进全上海最好的幼儿园。”
我生命中两个最重要的男人,都被安晨点到这个份上了,我一想只是去收一缕残魂,以们三个齐上阵,应该也要不了多少时间,顶多半个时辰。便将脑中石三生和楚臣的模样用思念包裹住,压在了心里,这才对安晨做了妥协。
后来我才明白,安晨的人格有多么不靠谱!那次真是被他坑惨了。更加深了我要把他绑给二殿的决心。
当晚,风高月黑,安晨开着他的小宝马载着我跟邓禹,到了佘山山脚下。
佘山分为西园和东园。
西园有一座远东第一大教堂,相邻的据说是中国最古老的天文观测台。西南坡有一片茶园,盛产龙井。山腰分别排列着中山教堂、三圣亭和修道塔。
东园则山地秀丽,立有九峰,以竹笋和兰花最是出名。追溯至清朝,康熙帝南巡时,还为这山赐过一个名字,叫‘兰笋山’。更有传言至唐朝,说山顶的白石山庄曾一度为佛教圣地,中有得道高僧羽化升仙。山腰有座护珠宝光塔,始建于北宋元丰三年,差不多也有近千年的历史了。国人还说这斜塔的斜度比意大利比萨斜塔还要倾斜一度多,所以‘世界第一斜塔’应该是它才对。
传说终归只是传说,可我们今天要去的,偏偏就是这个白石山庄后面的墓葬群,途中要路过这‘世界第一斜塔’。
安晨把车停在山下,我们三人沿着石板台阶向上走着。佘山游客本就不多,尤其是这大晚上的,更是没有行人。我也没有见到宣传语中的鸟语、和闻到举世幽兰的香味,只有满眼的竹子,油青油青。果真是以竹为景、以竹为营、以竹为胜。
邓禹对这里不怎么熟悉,可我和安晨却闭着眼睛都能找到上山下山的路,因为我家离这里不远,安晨以前就经常带着我跟七凤来这里散心。不过,这公墓群我和安晨也是第二次来,谁没事总往墓地里跑哇?头一回来的时候,是多年前我生日那天,随着几百号老人登高来的。——“农历九月初九重阳登高节。”
安晨这时候突然停下了脚步,望着那座‘世界第一斜塔’发了番感叹。就说自从修道以来,很少放松心情去旅游了,今天一到这里才发现这斜塔比往日更斜了。并且佘山这西有教堂东建佛塔的搭配,真真算得上是中西合并了,比七凤还中西。
我听了安晨的话,脑中倒是多了一个念头:莫非这众多梵宫寺院佛塔,是为了困住什么灵物?我得小心一些才好,不要轻易使出指尖灵血,不然惹来更大的‘家伙’就不好了。
安晨让我们弃了石阶,绕小路到公墓群去,这样能节约时间。我和邓禹便跟着他走。可小路很不好走,时不时有一株苍耳挡路,苍耳粒粘在我的棉麻外套上,非常难弄下来。安晨从怀里拿出一把短刀,在前面开路,砍一片走几步。我便一边小心翼翼地揪衣服上的苍耳粒,一边跟在邓禹后面慢慢移动。
至少过了半个小时,这才到了公墓群。我也顾不得上埋怨安晨,只希望他快点找到一个魂魄,带回去好好炼化。
安晨左挑挑右看看,有一种去菜市场买菜的即视感。我便催他:“安晨,这世上没有谁心甘情愿当别人的宠物的,你收魂之时最好先跟人家商量一下。我们是收魂渡灵,并不是强行把人家关押起来供差遣的。”
“这里的魂魄大多数都没有记忆和意识,要我怎么商量啊?”安晨回道。
我想了想,也是。魂魄并没有鬼可怕,用科学的解释,它们只是一点残存的脑电波,并不会太过影响人类的生活。而它们如果没有找到通往阴司的路的话,过了七七四十九日的回魂之夜,就会变成残魂。残魂没有思维,只会重复做相同的事,如一遍一遍地上演死前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