阑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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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山脚及不起眼的地方,有个镇子叫梧桐镇,梧桐镇沿街一直走到最东头,有一座桥,名叫阑珊桥。这阑珊桥不大,两头相顾不过几十步的距离,桥上白石的台阶被往来一代又一代人的脚底磨出了光滑的边缘,栏杆底下堆积了泥土的缝隙里,丛生出了一团团绿意悠悠的杂草。桥头拐弯一处平地上,十几年前被村子里一个富户建起了一间茶肆,供过往的行人客商落一落脚,顺带着赚个茶水饭菜的钱,生意虽未能红红火火,却也经营得当细水长流,人们路过了,总爱驻下脚步,或坐着或站着,听村子里几个嘴巴利落的闲人,讲说一遍又一遍关于阑珊桥的传说。
话说这阑珊桥由来已久,祖祖辈辈都说不清它已经存在了多少年,又是哪一位先辈建的,可关于阑珊桥的新奇传说,当地人却是人人皆知,一代又一代的传了下来,其版本各有特色,却也大径相同。
传言中,说这阑珊桥曾是上古时候一位仙人所建,因是这太行山山深林密,幽静灵秀之处衍生出了许多妖魔精怪,那些妖魔精怪不甘心一辈子隐在山林之中,便入到世俗为祸一方,扰的名不聊生。民间百姓的哭诉请愿传到了仙帝那里,于是仙帝便派遣了仙郡最得力的神君前去降妖除魔,那神君下凡到了梧桐镇,耗尽通身灵力,才将那山林深处最大的一只妖魔镇在了阑珊桥下,从此太行山一带的百姓获得安宁,而那位镇妖的神君却就此陨落,天上地下再不见了踪迹。传言还道,说是阑珊桥本不叫这个名字,当地百姓为了纪念那位陨落的神君,便取了他姓名中的一个“阑”字,为这桥做了名。
镇子里一个瞎了一只眼睛的人往往说到这里,会喝上一口茶肆老板赠予的茶水,然后将表情做的夸张惊恐,小声朝着周遭的人们讲道,说是这阑珊桥只能镇压那大妖三百年,三百年后大妖便会破阵而出,将这梧桐镇杀出一场腥风血雨。
在井边打上一桶水来洗涮着碗碟的阿福静静听着,见过路的客人随着那瞎眼光棍的讲说惊的倒吸一口气的时候,不由得呵呵傻笑了两声,心中评判着这瞎眼光棍和镇西说媒的王婆讲说的故事明明是有出入的,王婆说那大妖一百年出来一次,瞎眼光棍说是三百年,昨天晌午还有个人说是五百年,孰对孰错谁也弄不清楚,只知晓自这里活着的人存在于这片土地上,仿佛身后的阑珊桥永远都是宁静的,哪怕是洪涝时节最汹涌的波浪到?了这里,也会比别处平静上几分。
其实阿福觉得,这个故事有可能是镇子上的人编排好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住过路游人的耳朵,好停留下来,买路边一块糖糕或者一碗茶水,那阑珊桥她自小就爬来爬去,端了脏衣服在桥下洗洗涮涮也是常有的事情,小鱼小虾倒是见了不少,哪里见过什么被镇住的大妖的影子。
当然这个怀疑只存在于阿福心里,她只是茶肆一个小小的伙计,勤勤快快做好自己的活就好,哪里还用想这么多的事情。
脑子里胡思乱想,手下洗碗的速度不停,木盆里冒出尖儿来的碗碟洗的干干净净摆放整齐后,阿福站起身来,将湿漉漉的双手在腰间的围裙上胡乱擦了几下,继续听着一旁边人们讲说的,关于阑珊桥和当年神君镇压大妖的种种传闻。
裤脚边痒痒的,黄狗福金凑过来蹭了蹭阿福的裤腿,阿福蹲下身子,轻轻捋了捋福金背上的毛发,把方才洗刷碗碟时剩饭里拣出来的,几快连着肉的骨头拿给福金。
福金低头嗅了几下,朝着阿福摇摇尾巴,对自己这同屋的好友,表示了十分的友好和感谢。
由心里,阿福也将福金看做是自己最亲的伙伴,因为说起来,他们一人一狗,算的上是同命相连。小时候的事情,阿福有些记不清楚了,只打记事开始,她就住在了茶肆旁边的柴棚里,掌柜的夫妇成日里挂在嘴边的话就是,她是他们捡来的孩子,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长大了就应该在茶肆里做些活儿来报答他们,所以阿福自八九岁有些力气之后,整日里面对的就是刷不完的碗碟洗不完的衣服,还有劈不完的柴火。
福金是掌柜家儿子养的一条狗,也是在路边捡回来的,掌柜的善心发了,便让它和阿福住在了一起,起了名字叫福金,和阿福一样,都是“福”字辈儿的,与他们同一辈儿的,还有掌柜媳妇儿怀中那只胖如肥猪的白猫,叫福银。那白猫阿福不甚喜欢,只觉得白猫同掌柜媳妇在一起处的时间久了,便养成了个一样的性子,走路时昂着脑袋惦着脚,高傲的仿佛是天上难以触及的云朵,并且极不喜欢和阿福还有福金在一起相处,阿福觉得不喜欢便拉到,她也乐的自在,阿福认为,福金一定也是这样想的。
如今阿福已经到?了十五六岁的年纪,前些日子村子里最会说道的王媒婆过来和掌柜的提说过关于阿福的婚事,这才让阿福从每日劳作的辛苦中恍然觉悟,她是一个女孩子,且是一个到了出嫁年龄的女孩子,自己身上穿的,这几件多年如一日缝缝补补极不合身的男子衣衫,已经险些让她忘了这个事实。
阿福没有父母,婚姻大事自己做不得主,还得由将她养大的掌柜夫妇做主,当天里阿福长了个心眼儿,还曾侧着耳朵听了几句,大致的意思就是掌柜的拒绝了那王媒婆说的婚事,说是本预备着将她说给他们的儿子大威做妾,好生养几个孩子后,继续在茶肆里打杂洗涮。
这个决定阿福只在耳朵里过了一遍,便有些不大乐意,并不是她不喜欢大威哥,而是觉得仿佛嫁给大威哥,她像如今这样的日子,便会一直一直的持续下去,直到她死。
大威哥是个热络的粗狂性子,喜欢背上弓箭带上福金去山里打猎,回来了也喜欢和阿福讲说一些新奇的见闻故事,可是大威哥似乎也和掌柜的夫妇一样,觉得阿福生来就应该在茶肆里洗洗涮涮做饭劈柴,而不是也向往着去山里探索玩乐,遇上一些新奇的人物事物。
算起来,唯一算的上是阿福生活里轻松一部分的,就是像方才一样,边坐着干活,边听巧嘴的人,一遍又一遍的讲说关于阑珊桥的传闻故事,入迷的时候,听到讲说那位为镇压大妖而陨落的神君时,竟没来由的,觉得一阵心疼怜惜,由此阿福常常清扫茶肆周围的时候,也会连带着,将那阑珊桥扫上一遍,心中觉得,神君果不枉为神君,若是换做她,必然舍不得殒身至此。连带着,阿福还会担忧,若果真如传说的那样,一百年三百年或者五百年过去了,那镇压在阑珊桥下的大妖破阵而出,会不会还有神人,牺牲自我而成大道,若是那样,可当真算是天上地下顶大的功德。
西方的天空渐渐染了暮色,橙红的光铺照在阑珊桥上,来来往往的行人重新挽起包袱挑起担子朝着别处远离,随着天色渐暗,拱成半弯新月的石桥,沉在迷蒙的夜色里,隐隐绰绰。
天空之中一颗星辰似乎偏了轨道,拖着长长的尾巴在太行山脉滑落,幽幽之中,阑珊桥下平静的水面似乎受到了什么波荡,轻轻荡开了一圈圈涟漪,随着河岸一只棕黄的土狗吠了两声,那波纹缓缓平复,又恢复了一片宁静。
太行山脚及不起眼的地方,有个镇子叫梧桐镇,梧桐镇沿街一直走到最东头,有一座桥,名叫阑珊桥。这阑珊桥不大,两头相顾不过几十步的距离,桥上白石的台阶被往来一代又一代人的脚底磨出了光滑的边缘,栏杆底下堆积了泥土的缝隙里,丛生出了一团团绿意悠悠的杂草。桥头拐弯一处平地上,十几年前被村子里一个富户建起了一间茶肆,供过往的行人客商落一落脚,顺带着赚个茶水饭菜的钱,生意虽未能红红火火,却也经营得当细水长流,人们路过了,总爱驻下脚步,或坐着或站着,听村子里几个嘴巴利落的闲人,讲说一遍又一遍关于阑珊桥的传说。
话说这阑珊桥由来已久,祖祖辈辈都说不清它已经存在了多少年,又是哪一位先辈建的,可关于阑珊桥的新奇传说,当地人却是人人皆知,一代又一代的传了下来,其版本各有特色,却也大径相同。
传言中,说这阑珊桥曾是上古时候一位仙人所建,因是这太行山山深林密,幽静灵秀之处衍生出了许多妖魔精怪,那些妖魔精怪不甘心一辈子隐在山林之中,便入到世俗为祸一方,扰的名不聊生。民间百姓的哭诉请愿传到了仙帝那里,于是仙帝便派遣了仙郡最得力的神君前去降妖除魔,那神君下凡到了梧桐镇,耗尽通身灵力,才将那山林深处最大的一只妖魔镇在了阑珊桥下,从此太行山一带的百姓获得安宁,而那位镇妖的神君却就此陨落,天上地下再不见了踪迹。传言还道,说是阑珊桥本不叫这个名字,当地百姓为了纪念那位陨落的神君,便取了他姓名中的一个“阑”字,为这桥做了名。
镇子里一个瞎了一只眼睛的人往往说到这里,会喝上一口茶肆老板赠予的茶水,然后将表情做的夸张惊恐,小声朝着周遭的人们讲道,说是这阑珊桥只能镇压那大妖三百年,三百年后大妖便会破阵而出,将这梧桐镇杀出一场腥风血雨。
在井边打上一桶水来洗涮着碗碟的阿福静静听着,见过路的客人随着那瞎眼光棍的讲说惊的倒吸一口气的时候,不由得呵呵傻笑了两声,心中评判着这瞎眼光棍和镇西说媒的王婆讲说的故事明明是有出入的,王婆说那大妖一百年出来一次,瞎眼光棍说是三百年,昨天晌午还有个人说是五百年,孰对孰错谁也弄不清楚,只知晓自这里活着的人存在于这片土地上,仿佛身后的阑珊桥永远都是宁静的,哪怕是洪涝时节最汹涌的波浪到?了这里,也会比别处平静上几分。
其实阿福觉得,这个故事有可能是镇子上的人编排好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住过路游人的耳朵,好停留下来,买路边一块糖糕或者一碗茶水,那阑珊桥她自小就爬来爬去,端了脏衣服在桥下洗洗涮涮也是常有的事情,小鱼小虾倒是见了不少,哪里见过什么被镇住的大妖的影子。
当然这个怀疑只存在于阿福心里,她只是茶肆一个小小的伙计,勤勤快快做好自己的活就好,哪里还用想这么多的事情。
脑子里胡思乱想,手下洗碗的速度不停,木盆里冒出尖儿来的碗碟洗的干干净净摆放整齐后,阿福站起身来,将湿漉漉的双手在腰间的围裙上胡乱擦了几下,继续听着一旁边人们讲说的,关于阑珊桥和当年神君镇压大妖的种种传闻。
裤脚边痒痒的,黄狗福金凑过来蹭了蹭阿福的裤腿,阿福蹲下身子,轻轻捋了捋福金背上的毛发,把方才洗刷碗碟时剩饭里拣出来的,几快连着肉的骨头拿给福金。
福金低头嗅了几下,朝着阿福摇摇尾巴,对自己这同屋的好友,表示了十分的友好和感谢。
由心里,阿福也将福金看做是自己最亲的伙伴,因为说起来,他们一人一狗,算的上是同命相连。小时候的事情,阿福有些记不清楚了,只打记事开始,她就住在了茶肆旁边的柴棚里,掌柜的夫妇成日里挂在嘴边的话就是,她是他们捡来的孩子,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长大了就应该在茶肆里做些活儿来报答他们,所以阿福自八九岁有些力气之后,整日里面对的就是刷不完的碗碟洗不完的衣服,还有劈不完的柴火。
福金是掌柜家儿子养的一条狗,也是在路边捡回来的,掌柜的善心发了,便让它和阿福住在了一起,起了名字叫福金,和阿福一样,都是“福”字辈儿的,与他们同一辈儿的,还有掌柜媳妇儿怀中那只胖如肥猪的白猫,叫福银。那白猫阿福不甚喜欢,只觉得白猫同掌柜媳妇在一起处的时间久了,便养成了个一样的性子,走路时昂着脑袋惦着脚,高傲的仿佛是天上难以触及的云朵,并且极不喜欢和阿福还有福金在一起相处,阿福觉得不喜欢便拉到,她也乐的自在,阿福认为,福金一定也是这样想的。
如今阿福已经到?了十五六岁的年纪,前些日子村子里最会说道的王媒婆过来和掌柜的提说过关于阿福的婚事,这才让阿福从每日劳作的辛苦中恍然觉悟,她是一个女孩子,且是一个到了出嫁年龄的女孩子,自己身上穿的,这几件多年如一日缝缝补补极不合身的男子衣衫,已经险些让她忘了这个事实。
阿福没有父母,婚姻大事自己做不得主,还得由将她养大的掌柜夫妇做主,当天里阿福长了个心眼儿,还曾侧着耳朵听了几句,大致的意思就是掌柜的拒绝了那王媒婆说的婚事,说是本预备着将她说给他们的儿子大威做妾,好生养几个孩子后,继续在茶肆里打杂洗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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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威哥是个热络的粗狂性子,喜欢背上弓箭带上福金去山里打猎,回来了也喜欢和阿福讲说一些新奇的见闻故事,可是大威哥似乎也和掌柜的夫妇一样,觉得阿福生来就应该在茶肆里洗洗涮涮做饭劈柴,而不是也向往着去山里探索玩乐,遇上一些新奇的人物事物。
算起来,唯一算的上是阿福生活里轻松一部分的,就是像方才一样,边坐着干活,边听巧嘴的人,一遍又一遍的讲说关于阑珊桥的传闻故事,入迷的时候,听到讲说那位为镇压大妖而陨落的神君时,竟没来由的,觉得一阵心疼怜惜,由此阿福常常清扫茶肆周围的时候,也会连带着,将那阑珊桥扫上一遍,心中觉得,神君果不枉为神君,若是换做她,必然舍不得殒身至此。连带着,阿福还会担忧,若果真如传说的那样,一百年三百年或者五百年过去了,那镇压在阑珊桥下的大妖破阵而出,会不会还有神人,牺牲自我而成大道,若是那样,可当真算是天上地下顶大的功德。
西方的天空渐渐染了暮色,橙红的光铺照在阑珊桥上,来来往往的行人重新挽起包袱挑起担子朝着别处远离,随着天色渐暗,拱成半弯新月的石桥,沉在迷蒙的夜色里,隐隐绰绰。
天空之中一颗星辰似乎偏了轨道,拖着长长的尾巴在太行山脉滑落,幽幽之中,阑珊桥下平静的水面似乎受到了什么波荡,轻轻荡开了一圈圈涟漪,随着河岸一只棕黄的土狗吠了两声,那波纹缓缓平复,又恢复了一片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