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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贵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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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禹自己也在房中吃着萝卜炖羊肉,虽然这是冬季时节的好吃食,现在并不合时宜,可是因为城中猪肉太少,也只能这么做了。

    “禹哥儿,你看。”军装萝莉蹦跳着跑进来,将一个大布包放到桌上,刘禹立刻闻到了一股生石灰的味道,不用打开,他也猜出了里面是何物。胃里顿时一阵翻滚,放到嘴边的羊肉也赶紧扔到碗里。

    金雉奴得意地打开包裹的四个角,一颗硕大的头颅出现在刘禹的眼前,这女孩的独特爱好实在让刘禹不知道说什么。看着她闪着大眼睛一副求表扬的模样,刘禹憋住恶心郑重地点了点头,摆手示意她赶紧拿出去。

    待小女孩提着那东西不解地出门之后,刘禹再也忍不住了,弯下腰端起床下的铜盆就是一阵大吐,刚刚才吃进去的东西全给吐了出来,喝了一口桌上的茶水,胃里仍是很不舒服,暗叹着扔下著,今天这饭算是没法吃了。

    “咦,禹哥儿,你不吃了么,那我不客气了,唉,可把我饿坏了。”金雉奴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进来了,看到刘禹的情形,偷眼一笑,便拿起刘禹的筷子吃了起来,一边还直叫好吃,谑戏的表情藏也藏不住。

    刘禹看着这张脸上的表情,蓦得想起来那天和晚霞欢好之后,她也是一样的神色。一股泪意涌到眼中,心头一软,将自己跟前的一大碗菜都端到了小女孩面前,轻轻地召呼她:“慢些吃,没人和你抢。”

    “禹哥儿,你不喜我那般么,可我只会那些,这可如何是好?我原以为......”金雉奴低下头,声音越来越小,后面的话刘禹都没听清。

    “傻话,我家雉姐儿那是何等人物,上得阵杀得敌的巾帼英雄,就连姜才那个儿子都很佩服你哩。”刘禹看着女孩被风霜侵蚀地不再嫩滑的小脸,还有长期拉弓变得粗大的指关节,以及指肚上厚厚的茧子,拍拍她的肩膀温言说道。

    “真的么,你莫要诓我,那个姜宁嘛,早先是有些傲气,后来嘛,嘿嘿。”金雉奴抬起脸,大眼睛里闪动着光芒,似乎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笑意盎然。

    刘禹看着近在咫尺的那张小嘴,生出强烈的想去亲吻的冲动,“禽兽啊。”他暗自骂着自己,人家还没有成年,这想法太卑鄙了,自己这是怎么了,又不是没见过女人的雏儿。

    “你从城外来,姜都统有没有嘱咐你什么?”收敛起心神,刘禹随口问道。

    “喔,都统要我告诉你,鞑子前锋逼近了江宁镇,侦骑被敌所阻,已经无法接近,他将带队撤往板桥,要你做好应对之策。”金雉奴嘴里咬着肉,含含混混地回答,方才砍了人家首级,这会却一点也不忌讳,神经真是够粗的。

    消息在刘禹意料之中,他让姜才在城外,也没有一定要阻拦鞑子的意思。那个难度太大,也不划算。如今建康城外,周围几十里的“坚壁清野”已经接近完成,所有的百姓要么进了城,要么散避他处,基本上做到了刘禹要求的,一粒米,一个人都不留给鞑子的要求。

    现如今他的心思全放在了改善城防上头,由于没有亲眼见过“回回炮”的威力,刘禹只能从史书中去推测。好在亲自检查过城墙之后发现,多赖曾经三知建康府的前相公马光祖,这些城墙几乎都是近几年才新修成的,因此极为坚固,这让刘禹又多了一分信心。

    在与汪立信讨教城防之法时,汪立信也并不担心攻城的问题,直言“守臣不畏死,将士皆用命,则无可下之城。”告诫刘禹无须多想,以眼下建康的形势,只要不缺粮,则元人想破城很难。

    “禹哥儿,姜都统手底下那些人,还不行啊,只有原来几百老卒堪用。”正想着,就听金雉奴说了这么一句。

    “这却是为何,我看他们马骑得不错啊。”刘禹听了很奇怪,上次出兵救金明,这一千多人的表现他观察过,怎么就不行了?

    “你马也骑得不错,可能拉弓射箭,又或是执枪迎敌?”金雉奴嗔怪了一句,转头咕噜咕噜喝下半碗汤。

    “你是说他们只能策马,却不能于马上用枪和用弓?”刘禹想想就明白了,这不是后世的近代骑兵一手挥个马刀一手扶着疆绳,宋军的武器是长枪,须用双手,更别提骑射了,那是需要一些天赋的。

    “为何不用刀,鞑子不也用的弯刀,还有你上次破北门时,拿的屈刀吧。”刘禹掏出纸巾,帮金雉奴擦去嘴边的油渍,还有脸上的灰尘。

    “你说这个?我用惯了弓,带着长枪多有不便,真要临阵对敌,寻常鞑子三骑也不是姜都统一杆枪的对手,弯刀太短了,杀杀步卒还平常。”金雉奴提起随身的佩刀放在桌上。

    刘禹一把抽出来,这种刀他也用过,还砍伤了茅世雄,并不觉得短啊。不过骑兵他也不了解,姜才当日在鲁港冲阵解救他们的情形还是记得的,确是当者披靡,勇不可挡。

    “你阿兄使得何种兵器,怎么未见他用过?”金明现在一直在禁军大营整训那两万多溃兵,大棒加胡萝卜政策之下,已经颇有成效,刘禹去看过一次,不再是以前那般颓丧。

    “这个么,我却不能告诉你,反正是个贵事物。”金雉奴的回答让刘禹摸不着头脑,啥叫“贵事物”?难道他拿的是金刀。

    姜才还没有回来,这城里也就金明和刘师勇能和他讨论这些,一打听才知道刘师勇却是个水军将领,擅长的是弓弩。怪道史书曾记载,焦山之败后,有太学生上书弹劾陈宜中“张世杰步军用之于水,刘师勇水师用之于陆”。

    吃过东西,刘禹带着金雉奴就去了城北的禁军大营,金明他们已经结束了训练,正在吃饭,见刘禹到来,纷纷起身。刘禹正好还没怎么吃,遂也去要了一份,就在大营中与众人一块用饭。

    “马刀?”金明看着刘禹在一张白纸上画出的后世那种带护手的弯刃马刀的形状,皱眉不语,没见实物他也不好判断优劣,只能从直觉上去说。

    “此物与我等的佩刀相差不大,某的广捷军便是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一部,我大宋缺马,每名马军都是弓马娴熟技艺精湛之人,所费时日更是不可胜数。太守是想以此大量练出骑兵?可马从何来。”

    金明点点头又摇了摇头,还是那个无法解决的难题,缺马少马,便只能精兵强兵,宋人恨不得把每一名骑兵都训练成姜才那般。刘禹思忖了一会,明白了他的意思,可是这是后世证明了先进性的东西,他并不想轻易放弃。

    这不光是外形的问题,更重要的一点是材质,宋兵用的屈刀他仔细研究过,硬度不够,砍不了多一会便会卷刃,太硬的,又容易崩口,钢铁的冶炼技术就差了多少代了。这些都没法说出来,只能下次带来实物检验一番。

    “老金,你自己使的啥兵器,某还没见过呢,可否拿出来开开眼?”转念之间,刘禹换了个话题。

    “休听那妮子胡说,甚稀罕事物,不过是寻常大枪罢了。”金明一听就知道自家妹子说漏了嘴,狠狠瞪了她一眼。

    “是禹哥儿先问的,我也没说与他,莫屈我。”金雉奴还是有些怕这位自幼如父的兄长,委屈得小声辩解道。

    刘禹听了,反而来了兴致,遮遮掩掩地,必有内情,瞧着他的部下军官们也都是一脸好奇,忙起了一声哄,众人见太守都这样了,还不群起鼓噪。

    金明见状不禁摇摇头,拗不过众人的坚持,转身进了大帐,没过一会,便拿了一根长棍出来,刘禹看那东西,没什么出奇啊,这有什么好遮掩的。

    “接住了,休要落到地上。”金明见他神情,扯开外面包着的布匹,就将那棍扔了过来,刘禹下意识地接过,蓦得手上一沉,几乎就拿不住。一头柱在地上,刘禹用力将那棍竖了起来,仔细一看,混身上下红灿灿的。

    “不过是熟铜棍而已,也不甚重,三十余斤,拿稳了喔。”金明看他的样子笑着说道,刘禹这才明白金雉奴说的那话是啥意思了,宋代铜贵,这金明拿着三十斤铜当兵器,可不是“贵事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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