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线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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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青春痘的故事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此前我虽然已经找到了解救冯小雨的办法,可是需要用到的三样东西,我却是毫无头绪。没想到这次误打误撞的,竟然从素不相识的青春痘的嘴里,知道了最重要的御魂珠的下落。虽然不知道这个消息是真是假,不过我暗下决心,等到蚊子来哈尔滨之后,我俩一定要去帽儿山走一遭。
我正胡思乱想着,黄毛却在一旁说道:“说你小子滥竽充数你还不乐意听,故事虽然离奇,可是不合理的地方也太他妈多了,首先自称黄仙姑的那个女人是谁?她是怎么帮的杨震天?还有杨震天杀人的动机是什么?这些重要的东西,你都说的不尽不实,总结起来就一句话,一点都不恐怖!”
青春痘瞪着眼睛道:“去你大爷的,我算看好了,我就算给你讲一本聊斋,你也肯定会挑出一大堆的毛病!我又他妈不是呼兰大侠,上哪知道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去?不过我想那个自称黄仙姑的女人,十有八九应该是只成了精怪的黄皮子。”
两个人鸡头白脸的争论了好一阵,也没分出个高低来,最后还是坐在我身边的女孩下了结论,如果论起恐怖来,黄毛的故事应该排第一,不过青春痘讲的故事虽然不怎么吓人,却胜在诡异离奇,可以说是各有千秋不分伯仲。干脆等到了哈尔滨,大家干脆每人都出一些钱,好好的吃一顿。
黄毛和青春痘都同意女孩的提议,我自然也没有什么意见,别说大家出钱了,就算是让我自己请客,我也不会有丝毫犹豫,毕竟御魂珠的消息对我来说,太重要了!
我又旁敲侧击的和青春痘打听了一些关于帽儿山玄天洞的事情,青春痘想了想告诉我,这个故事他也是从朋友的朋友那里听来的,具体的情况还真不知道多少。不过他知道,帽儿山在尚志市的境内,从哈尔滨坐车,也就个把钟头就能到。
四人天南海北的又闲聊了一会,等到天色已经完全大亮了,这辆绿皮老爷车终于驶入了哈尔滨火车站。虽然一夜没合眼,不过我却一丁点的睡意都没有,跟着黄毛和青春痘,从车厢里走了下来。
微凉的晨风吹过,我使劲儿揉了揉脸,哈尔滨终于摘下了神秘的面纱,把她最真实的一面,直接展现在了我的眼前。不过对于我这个从来没到过大城市的土包子来说,和富锦县城比起来,这里唯一的不同就是,人多一些,车多一些,楼房也高了一些。
黄毛和青春痘都是哈尔滨本地人,他俩带着我们找了一家干净的饭馆,点了几样特色小菜,简单的吃了一顿早饭。因为我和女孩都还要赶着去学校报道,所以并没有多做停留,吃过了早饭,四人相互交换了一下联系方式,就此告别。
我找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学校而去,报完名,登过记,正式的成为了一名大学生。
以前我和蚊子不止一次的幻想过大学生活有多美妙,可是等到真正开始了大学生涯之后,我才发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句话简直说的太有道理了。除了每周一节的专业课之外,剩下的时间都是自由活动,甚至除了辅导员之外,讲师都认不全系里的同学。
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间就悄悄溜走,我军训结束了一周之后,蚊子也终于风尘仆仆的杀到了哈尔滨。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没见,这小子似乎又变得结实了不少,壮硕的体格极具视觉冲击力,都快赶上美国电影里那只叫做金刚的大猩猩了。
蚊子告诉我,冯小雨的情况很不好,因为每天只能靠打点滴维持,冯小雨整个人都快瘦成面条了,而且她也变得越来越疯疯癫癫的,除了谁都不认识之外,有好几次都差点没用剪刀伤到护士,现在每天二十四小时,最少都有一个人看着她。
听完蚊子的话,我的心情变得非常沉重,以冯小雨现在的情况来看,如果不尽快找到地龙角、凤凰胆和御魂珠的话,恐怕她真的再难坚持多久了。当即我把在火车上,从青春痘的嘴里听来的那个呼兰大侠杨震天的故事和他讲了一遍。
据我推断,帽儿山玄天洞里,肯定有一座古墓。而御魂珠,十有八九就在这座古墓之中。
蚊子听后,大手一挥道:“我还是那句话,该咋整就咋整,卧虎力山那么凶险咱们都过来了,以你祖传的风水秘术,加上我这副身板,别说一个帽儿山了,就算是去盗了秦始皇的陵墓,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我点头称是,虽然我们哥俩都有经验,可是毕竟古墓是属于死去的人的世界,诸般凶险不言而喻。而且帽儿山古墓,也只是我的一个推断,缺乏有力的证据。退一万步讲,如果我的推断真的准确的话,我们哥俩一定要多多的准备好装备物资。
更重要的是,青春痘讲的故事里,杨震天是从帽儿山带回了一个神尸。虽然我不知道神尸是什么东西,不过多半应该是死而不腐的僵尸一类,所以其他的东西都可以不带,唯独干粮清水,还有克制僵尸的黑驴蹄子和糯米是一定要带足的。另外,如果有机会,最好再弄几件趁手的防身利器。
不过要想弄到这些东西,需要不少钱,我和蚊子商量了一下,决定联系陈半闲,反正已经收了他的定钱,干脆这次就把萨满之印卖给他。而且陈半闲的人脉很广,整好问问他,有没有安全的渠道,搞到我们哥俩需要的几样装备。
说干就干,我当即给陈半闲打了个电话。这小子本来在电话里还一腔睡意,不过一听说我要把萨满之印卖给他之后,立刻精神的跟三孙子似的,问清楚了我和蚊子的位置之后,说是开车来接我们,顺带着给我们哥俩接风洗尘。
陈半闲的效率很高,没多大一会,他就开着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出现在了我和蚊子面前。
梳了一个油光铮亮的大背头,陈半闲一身西装革履,打扮的人模狗样,不过他那张长的无组织无纪律的猥琐脸,却把他营造起来的气场给破坏的干干净净,相信只要不是瞎子,看这小子一眼,就能确定他整个就是一吃人不吐骨头的奸商。
拍了拍陈半闲的肩膀,蚊子大咧咧的说道:“半仙哥,我怎么发现这套西服穿在你身上这么别扭呢?可不是兄弟我说你,要是你敢把头发梳成中分,那他妈绝对不用化妆,直接就可以演一个卖国求荣的汉奸啊!”
陈半闲并不生气,他笑呵呵的递给了我和蚊子一人一根万宝路道:“以哥的觉悟,能干汉奸那么没骨气的职业么?就看在我这几年竟把赝品古玩卖给外国佬的份上,怎么着也得算个爱国英雄啊!”陈半闲说罢,自己也点了一根烟压低了声音道:“这里人多嘴杂,不是个说话的地方,走吧,哥请你俩吃火锅去。”
陈半闲开着车,带着我和蚊子最终停在了一家叫做客来顺的火锅店门前。因为还没到饭点,装修的古色古香的火锅店里,稀稀拉拉的没有几个食客,三五个服务员正围在一起,小声的聊着天。
要了一个僻静的单间,又点好了食材,陈半闲从兜里取出一张白纸递给我道:“老胡,你看看,这上面的东西,你认识不?”
我接过白纸,看了一眼,只见纸面上印着一个方方正正的印记,看样子是个印章印上去的。只是上面的文字好像鬼画符一样,歪歪扭扭的,我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这图案怎么看怎么觉着眼熟,我一拍脑袋道:“这不是我这块印章上的图案么?”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青春痘的故事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此前我虽然已经找到了解救冯小雨的办法,可是需要用到的三样东西,我却是毫无头绪。没想到这次误打误撞的,竟然从素不相识的青春痘的嘴里,知道了最重要的御魂珠的下落。虽然不知道这个消息是真是假,不过我暗下决心,等到蚊子来哈尔滨之后,我俩一定要去帽儿山走一遭。
我正胡思乱想着,黄毛却在一旁说道:“说你小子滥竽充数你还不乐意听,故事虽然离奇,可是不合理的地方也太他妈多了,首先自称黄仙姑的那个女人是谁?她是怎么帮的杨震天?还有杨震天杀人的动机是什么?这些重要的东西,你都说的不尽不实,总结起来就一句话,一点都不恐怖!”
青春痘瞪着眼睛道:“去你大爷的,我算看好了,我就算给你讲一本聊斋,你也肯定会挑出一大堆的毛病!我又他妈不是呼兰大侠,上哪知道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去?不过我想那个自称黄仙姑的女人,十有八九应该是只成了精怪的黄皮子。”
两个人鸡头白脸的争论了好一阵,也没分出个高低来,最后还是坐在我身边的女孩下了结论,如果论起恐怖来,黄毛的故事应该排第一,不过青春痘讲的故事虽然不怎么吓人,却胜在诡异离奇,可以说是各有千秋不分伯仲。干脆等到了哈尔滨,大家干脆每人都出一些钱,好好的吃一顿。
黄毛和青春痘都同意女孩的提议,我自然也没有什么意见,别说大家出钱了,就算是让我自己请客,我也不会有丝毫犹豫,毕竟御魂珠的消息对我来说,太重要了!
我又旁敲侧击的和青春痘打听了一些关于帽儿山玄天洞的事情,青春痘想了想告诉我,这个故事他也是从朋友的朋友那里听来的,具体的情况还真不知道多少。不过他知道,帽儿山在尚志市的境内,从哈尔滨坐车,也就个把钟头就能到。
四人天南海北的又闲聊了一会,等到天色已经完全大亮了,这辆绿皮老爷车终于驶入了哈尔滨火车站。虽然一夜没合眼,不过我却一丁点的睡意都没有,跟着黄毛和青春痘,从车厢里走了下来。
微凉的晨风吹过,我使劲儿揉了揉脸,哈尔滨终于摘下了神秘的面纱,把她最真实的一面,直接展现在了我的眼前。不过对于我这个从来没到过大城市的土包子来说,和富锦县城比起来,这里唯一的不同就是,人多一些,车多一些,楼房也高了一些。
黄毛和青春痘都是哈尔滨本地人,他俩带着我们找了一家干净的饭馆,点了几样特色小菜,简单的吃了一顿早饭。因为我和女孩都还要赶着去学校报道,所以并没有多做停留,吃过了早饭,四人相互交换了一下联系方式,就此告别。
我找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学校而去,报完名,登过记,正式的成为了一名大学生。
以前我和蚊子不止一次的幻想过大学生活有多美妙,可是等到真正开始了大学生涯之后,我才发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句话简直说的太有道理了。除了每周一节的专业课之外,剩下的时间都是自由活动,甚至除了辅导员之外,讲师都认不全系里的同学。
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间就悄悄溜走,我军训结束了一周之后,蚊子也终于风尘仆仆的杀到了哈尔滨。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没见,这小子似乎又变得结实了不少,壮硕的体格极具视觉冲击力,都快赶上美国电影里那只叫做金刚的大猩猩了。
蚊子告诉我,冯小雨的情况很不好,因为每天只能靠打点滴维持,冯小雨整个人都快瘦成面条了,而且她也变得越来越疯疯癫癫的,除了谁都不认识之外,有好几次都差点没用剪刀伤到护士,现在每天二十四小时,最少都有一个人看着她。
听完蚊子的话,我的心情变得非常沉重,以冯小雨现在的情况来看,如果不尽快找到地龙角、凤凰胆和御魂珠的话,恐怕她真的再难坚持多久了。当即我把在火车上,从青春痘的嘴里听来的那个呼兰大侠杨震天的故事和他讲了一遍。
据我推断,帽儿山玄天洞里,肯定有一座古墓。而御魂珠,十有八九就在这座古墓之中。
蚊子听后,大手一挥道:“我还是那句话,该咋整就咋整,卧虎力山那么凶险咱们都过来了,以你祖传的风水秘术,加上我这副身板,别说一个帽儿山了,就算是去盗了秦始皇的陵墓,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我点头称是,虽然我们哥俩都有经验,可是毕竟古墓是属于死去的人的世界,诸般凶险不言而喻。而且帽儿山古墓,也只是我的一个推断,缺乏有力的证据。退一万步讲,如果我的推断真的准确的话,我们哥俩一定要多多的准备好装备物资。
更重要的是,青春痘讲的故事里,杨震天是从帽儿山带回了一个神尸。虽然我不知道神尸是什么东西,不过多半应该是死而不腐的僵尸一类,所以其他的东西都可以不带,唯独干粮清水,还有克制僵尸的黑驴蹄子和糯米是一定要带足的。另外,如果有机会,最好再弄几件趁手的防身利器。
不过要想弄到这些东西,需要不少钱,我和蚊子商量了一下,决定联系陈半闲,反正已经收了他的定钱,干脆这次就把萨满之印卖给他。而且陈半闲的人脉很广,整好问问他,有没有安全的渠道,搞到我们哥俩需要的几样装备。
说干就干,我当即给陈半闲打了个电话。这小子本来在电话里还一腔睡意,不过一听说我要把萨满之印卖给他之后,立刻精神的跟三孙子似的,问清楚了我和蚊子的位置之后,说是开车来接我们,顺带着给我们哥俩接风洗尘。
陈半闲的效率很高,没多大一会,他就开着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出现在了我和蚊子面前。
梳了一个油光铮亮的大背头,陈半闲一身西装革履,打扮的人模狗样,不过他那张长的无组织无纪律的猥琐脸,却把他营造起来的气场给破坏的干干净净,相信只要不是瞎子,看这小子一眼,就能确定他整个就是一吃人不吐骨头的奸商。
拍了拍陈半闲的肩膀,蚊子大咧咧的说道:“半仙哥,我怎么发现这套西服穿在你身上这么别扭呢?可不是兄弟我说你,要是你敢把头发梳成中分,那他妈绝对不用化妆,直接就可以演一个卖国求荣的汉奸啊!”
陈半闲并不生气,他笑呵呵的递给了我和蚊子一人一根万宝路道:“以哥的觉悟,能干汉奸那么没骨气的职业么?就看在我这几年竟把赝品古玩卖给外国佬的份上,怎么着也得算个爱国英雄啊!”陈半闲说罢,自己也点了一根烟压低了声音道:“这里人多嘴杂,不是个说话的地方,走吧,哥请你俩吃火锅去。”
陈半闲开着车,带着我和蚊子最终停在了一家叫做客来顺的火锅店门前。因为还没到饭点,装修的古色古香的火锅店里,稀稀拉拉的没有几个食客,三五个服务员正围在一起,小声的聊着天。
要了一个僻静的单间,又点好了食材,陈半闲从兜里取出一张白纸递给我道:“老胡,你看看,这上面的东西,你认识不?”
我接过白纸,看了一眼,只见纸面上印着一个方方正正的印记,看样子是个印章印上去的。只是上面的文字好像鬼画符一样,歪歪扭扭的,我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这图案怎么看怎么觉着眼熟,我一拍脑袋道:“这不是我这块印章上的图案么?”